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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询问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实践研究

2022-08-25 15:37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  孙惠真

询问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监督权力。自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以来,专题询问的监督方式很快辐射至地方人大。专题询问作为询问的一种重要方式,有着其独有的优势,互动性更强,监督刚性更大,已成为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利器。2022年3月,新修订的地方组织法将专题询问列入地方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专题询问更加“名副其实”。进入新发展阶段,如何用好专题询问这把“利剑”,本文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实践,就县人大常委会如何开展好专题询问谈几点认识与思考。

一、专题询问的内涵和法律定位

(一)专题询问的基本内涵。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一府一委两院”某一方面的工作或特定的问题,组织开展询问的一种监督方式。比起一般的询问,在遵循既定的询问规则基础上,具有互动性更强、聚焦性更准、公开性更好和实效性更高的鲜明特点,主要体现在:在现场面对面、一问一答询问某一方面工作情况,体现较强的互动性。在会议规定的时间内紧紧围绕某一特定议题的重点问题集中问答,体现较准的聚焦性;通过邀请人大代表、公民旁听、现场报道等方式,最核心的“问答”环节置于公众监督的阳光之下,体现较好的公开性;通过聚焦矛盾、直指要害的专题询问,以问题整改推动工作落实,体现较高的实效性。

    (二)专题询问的法律定位。方组织法第五十条第七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代表法第十三条规定:“代表在审议议案和报告时,可以向本级有关国家机关提出询问。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派负责人或者负责人员回答询问。”监督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员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预算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时,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者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就预算、决算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受询问或者受质询的有关的政府或者财政部门必须及时给予答复。”因此,从法理上讲,开展专题询问是法定职权,是县级人大常委会行使询问权、增强监督实效的法定形式,也是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有效履职、有效监督的法定权利。

二、专题询问的意义作用

(一)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增强“一府一府两院”接受监督的主动意识,体现为民用权的宗旨意识。“一府两院”实施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法定职权。专题询问采取面对面、“一问一答”的方式,由询问者与应询者就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方面的难点、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公开的讨论和交锋,并要求被监督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不足、需整改等事项提出整改落实的措施,面向全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然后由人大常委会进行跟踪问效。这既体现了人大监督的法定性和权威性,也展示了“一府一委两院”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更进一步说明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寓监督于支持的关系展现了务实为民、依法履职的使命担当。

二是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拓展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载体,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专题询问作为近年来县级人大常委会普遍实践的监督方式,具有更强的针对性、直接性、互动性和时效性。通过准备、实施、跟踪等环节以及与“一府一委两院”应询人之间的互动,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更好地实现知情权,更好地主动履职作为,有利于常委会将专项工作议深、议透、议出成效。在开展专题询问时,县级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将询问主题、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程序、询问时间和调研过程、询问过程以及跟踪监督的情况,通过采取记者采访、新闻发布、网络直播等方式进行全程公开,不仅有效地提高了专题询问的透明度和社会的关注度,畅通了广大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积极建言献策、主动参与监督的主体互动平台。这样既有利于扩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政治参与,使人大监督工作赢得社会的广泛支持,又有利于被询问部门实实在在地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真切地践行了全过程人民人民,使专题询问更富有公开性和影响力、推动力。

三是开展专题询问,有利于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实效,体现守正创新思想。监督法明确规定了七种监督方式,从目前来看,除审议、执法检查等几项经常性监督形式外,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形式在实际工作中很少运用。在常委会会议审议专项工作中,往往监督的方式较为简单,监督套路多为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专题询问不仅在形式、内容、程序、要求上比一般意义上的询问有了创新和发展,它的生命力在于调研实际工作、询问实际情况、跟踪实际效果,不仅改变过去单一的常委会审议程序,为一成不变的人大常委会审议活动注入了新的活力,而且提高了常委会监督的效能,体现了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专题询问与传统审议相比,它的刚性在于询问主要是针对社会公众存有疑虑的或是薄弱的环节有的放矢地提问,应询者的回答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若发问者对回答不满意可以进行追问,对于回答漂亮实际行动缓慢的,还可以跟踪问效,直到问题解决,这种具有亚刚性特征的监督方式,改变了目前人大监督手段较为温和的状况,能促使“一府一委两院”自觉地将工作置身于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之下,更加主动地将工作做好。

三、专题询问在**人大常委会实践情况

近年来,**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专题询问形式,以问知政、以问督政、以问助政,使人大监督工作“跃然生色”。

案例一:开展交通道路安全工作专题询问

针对代表意见建议中多年提出停车难、出行不便等问题,在去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一法一例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基础上,2016年8月,**县人大常委会围绕道路交通安全进行专题询问。问前,县人大常委会历经5个月组织2个视察组和7个调研组,分别深入乡镇和相关单位开展专题视察和调研,采取座谈会、实地察看、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向广大群众征集意见,并进行问题梳理参加专题询问会除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负责人外,还有交通局、住建局、公安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会上,就如何加强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施划管理、农村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等19个问题进行一问一答。问后,将梳理后的专题询问意见书转交有关单位,并在6个月后,听取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城区道路交通无序状况得到较大的改善。

案例二: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询问

持续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情况的监督,在2016年听取审议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工作报告基础上,2017年5月就该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问前,先是分成7组到全县13个乡镇开展调研,接着分成2组开展集中调研。参加专题询问会的有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一府两院”负责人,农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等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和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有关业主代表。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个别人大代表提出问题,相关部门采取一问一答形式进行回答。会后,将专题询问会上的意见,整理形成专题询问意见书转交有关单位2018年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案例三:开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专题询问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小区物业管理问题,自2016年起,县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报告2018年5月,采取专题询问督促工作询问前,开展调研确定问题,主任会议上听取了专题询问的实施方案通过实地察看、走访了解、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查问卷等方式,为开展专题询问做足了准备。参加询问的有县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组成部门、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部分物业公司、业委会成员和业主代表询问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先是此次专题询问有关工作和要求进行说明接着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提出询问,相关部门进行回答,随后县人民政府就如何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作表态发言,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询问结束后,印发询问意见建议书给县政府,在两个月后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县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2019年5月,听取县政府整改专题询问问题情况,推动出台实施《**县物业管理工作专项整治方案》,建立健全物业管理机制,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并向好发展

以上三个案例,体现了**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的基本思路,从询问的方法来看,主要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为范本。随着监督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率先实践,各地人大常委会相继开始探索专题询问,目前正呈方兴未艾之势。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发挥专题询问作用提出具体举措。各级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询问均按照文件要求,基本参照了全国人大的做法进行实践。从今年来**县开展专题询问可以看出,主要有精选议题、制定方案、前期调研、问组织和跟踪督查等有五个基本步骤。从询问的内容来看,主要以百姓关注的民生问题为主。从道路交通安全到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再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都是涉及人民衣食住行的重大民生问题作为专题询问的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交通出行、基层治理等方面,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在这些领域的工作仍需加强。从询问的对象来看,主要以政府职能部门为主。包括农业局、住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政府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由于自身工作的综合性强,事务繁杂,极易产生服务上的不到位问题,进而引起群众的不满。而在被询问的政府部门中,又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建设、交通等职能部门居多。

三、开展专题询问的存在问题分析

专题询问在县级人大常委会实践并不长,**县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才开始专题询问先河,虽作了不少有益的尝试和完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有待提高的方面。

一是专题询问的氛围不够浓。监督法虽设专章对询问进行规定,但未对专题询问的程序、内容、结果运用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专题询问的性质、作用、目的认识不够,以致在实践中产生一些误解,缺乏对“一府一委两院”询问的勇气和底气,不敢提出尖锐的、实质性的问题,产生“不敢问”思想,无法为专题询问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是专题询问的内容不够准。做好专题询问的基础和前提就是科学选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文件要求,把涉及改革难度大、存在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报告议案确定为专题询问的选题,但在选题的原则上,实践中还缺少有效的思考,如何避免选题不切实际,选择那些带有苗头性的问题,针对问题的轻重缓急区别对待,重点选取时限性强、急需解决的问题,如何向社会公告,妥善征求多方意见,最终确定询问的议题,以增强专题询问的预见性,还缺乏具体实际衡量标准。

三是专题询问的组织不够优。由于专题询问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还缺少成熟模式可以借鉴,在询问组织还存在程序不规范,在专题询问的形式、参会人员等方面没有统一标准,“彩排式”“剧本式”询问较为普遍,存在不痛不痒、走过场,做表面文章的现象。

四是专题询问的效果不够好。专题询问只是一种方式,督促改进工作才是目的,尽管送达专题询问意见书,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但跟踪督办还不够到位,应询者仅是答复情况,对后续办理落实重视不够,存在“文来文往”甚至不了了之的现象,影响专题询问的效果。

四、做好专题询问的思考建议

专题询问仍是一个“新生事物”,其所蕴涵的能量还远远没有全部释放出来,还需要长期深入的探索实践,不断总结、规范、提高,使其更加有声有色、精彩纷呈、卓有实效

(一)要宣传认识到位,营造“问”的氛围

做好专题询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前提一方面,要加强主观认识。尤其对于什么是专题询问,专题询问的主、客体是谁,开展专题询问到底有何意义与作用等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宣传,消除各种错误认识,形成统一和谐氛围,从思想上保证专题询问的深入开展。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全方位地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题询问的知识、法律依据、重要意义、主要特征、具体做法、实际效果的深入宣传和广泛报道,努力提高群众对专题询问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不断增强“一府一委两院”及其部门负责人接受人大监督和专题询问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而使专题询问不断向纵深方面推进。另一方面,要强化法制环境。不久前,专题询问写入新修订的组织法,但相应的监督法并没有修改,未对专题询问的条件、内容、程序等方面进行界定,建议能在法律层面上,对开展专题询问工作进行具体规定,为专题询问营造浓厚的法制环境。

(二)要前期准备到位,做足“问”前功夫

准备充分是专题询问成功开展的保证。做好准备工作必须在以下几方面下足功夫:一是选题要精准。选好议题,是专题询问成功开展的基础。专题询问的内容要从全局性问题发展难点群众关注入手,紧扣财政预算、生态文明、优化营商环境等关乎区域发展的大事医保社保、食品安全、社会救济、环境保护事关民生热点的要事“一府一委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专题工作审议意见不到位督促整改的难事,确保与党委思路合拍政府工作合力群众愿望合心。询问主题应尽可能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群众意见,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根据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围绕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或议案,也可通过专题调研、梳理人大代表建议案和群众信访意见建议等多个渠道,还可建立常态化议题收集机制,通过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电视台、微信服务号、人大代表活动室或联络站等线上线下平台,收集民情民意,确定专题询问议题。是调研要深入问前调研是掌握相关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议题确定后,首先要列出好调研方案,明确调研目的、重点、方式和对象,通过采取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可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详细了解掌握现实状况、主要做法、突出问题及建议意见等真实情况,形成高质量的专题调研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报告和遴选询问问题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三是实施方案要细致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严谨详细的专题询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对指导思想、询问专题、询问时间、询问内容、询问主体、询问对象、工作步骤、列席人员、有关要求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规定,提请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后,及时印发“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全面指导专题询问有效有序进行。是设计问题要合理设计问题时要体现“精、专、深”原则:体现“精”,专题询问会议时间有限,提问题不可能面面俱到,要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专”,围绕会议议题有针对性地提问,不要漫无目的地问与议题无关紧要的话题,要防止“请教式、查问式”提问;体现“深”,突出重点,切中要害实质,防止答复走形式、走过场。再认真梳理问题,反复斟酌研究,提出初选问题建议,报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确定。是前期沟通加强首先要将实施方案及时向县委报告,取得县委的肯定与支持。同时,为了保证“问”得准确,“答”得到位,人大常委会必须将询问方和应询方组织在一起,通过召开综合协调会、情况通报会、问题分析会等形式,加强有关事项的了解,加沟通、充分讨论达成共识,认真做好询问准备工作,为开好专题询问会奠定良好基础

(三)要组织实施到位,做好“问”中文章

专题询问能否取得积极成效,明显的体现在询问会上是否有良好的互动性、流畅性。因此,开好专题询问会,应遵循民主公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严肃规范的原则,力求问出深度和要害、答出责任和承诺要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定好何人参会参加专题询问会对象除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询问议题所涉及的“一府一委两院”、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外,根据需要,还应邀请部分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列席专题询问会议,同时对于专业性强的询问议题,可由专门委员会具体做好专题询问,还可邀请有关专家或者基层专业人士等担任咨询员。二是抓好怎么问答专题询问会应由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为了保证询问规范有序,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代表和被询问人之间采取“一问一答”、追问补答、一人问一人主答他人辅答的形式进行,也可邀请现场专家、专业人员向应询人提出询问,一般每次提问不超过 2 分钟,回答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如果询问人对回答不满意,还可以对应询人进行追问。有的地方人大直接将实物带到会场或是现场询问,如陕西人大的“把问题牛奶带到询问会场”、合肥人大的“把询问现场搬到工地上”等做法,都可学习借鉴。问答环节后,议题所涉“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应作表态性发言,人大常委会领导作总结发言。主持人应注意把握询问节奏,适时点评顺势引导,尊重和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专题询问中的主导作用,提出问题点对点、开门见山,回答问题实对实、直截了当,对现场不能答复的说明情况要在会后及时书面答复,对应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作出限期解决的承诺三是做好“怎么公开通过媒体向公众开放整个过程,建立起人大常委会、应询对象、新闻媒体和公众“四位一体”的互动机制,保证监督的效果。可电视、微信公众号、人大常委会公报、人大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询问和答复情况,宣传报道专题询问情况,具备条件的地方还可通过电视直播、抖音直播等网络直播,公开专题询问全过程,切实增强监督的透明度

(四)要跟踪督办到位,做实“问”后篇章

专题询问始于“问”而不止于“答”,关键在于答复和承诺的落实情况,推动相关问题解决才是专题询问的最终目的。因此,专题询问后必须加强跟踪落实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一是快交办,促“改得快”专题询问会后,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及时将提问人所提问题和被询问人所作的回答进行整理,形成完整的文字材料。同时,要将专题询问情况进行综合归纳整理,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要求,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形成审议意见交“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研究办理。真整改,促“改得实”有关部门要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办结专题询问及审议意见事项,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切实做到问后有行动、问后有措施、问后有结果,真正促进有关问题整改到位和解决落实。同时,要定期将相关主体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的情况如实向县委报告,尽最大限度人大代表、社会公开整改情况,可通过召开专题反馈会、新闻媒体等方式,对整改的动态、整改的进度、整改的效果进行跟踪宣传报道,从而回应社会关切,从而充分调动“一府一委两院”对专题询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专题询问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勤跟踪,“改得好县级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询问督办小组,就询问的相关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特别是突出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要组合运用监督方式,通过“专题询问+”,可结合执法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建议督办等方式,了解和推进相关工作情况。对办理不满意的,常委会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改进意见可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一府一委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评议活动,将评议结果纳入县委年度绩效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体系;对多次要求整改不力的,应要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真正做到变答复为行动、变承诺为现实,切实让人大之问更加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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