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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改进地方人大调查研究的若干思考

2023-07-12 08:35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永安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  陈瑜 

调查研究是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法定工作职责,是人大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人大工作一道必经的流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则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和光荣使命。人大开展调查研究的过程,也是代表人民意志、表达人民意愿、实现人民利益的过程。如何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引领人大调查研究,以人大调查研究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当前的新课题,本文拟从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对地方人大调查研究不尽如意之处进行深入分析,进而总结提炼出改进工作的对策措施进行探讨。本文所指的地方人大调查研究包括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的调查研究。

一、地方人大调查研究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现实价值

(一)从法律层面看:《宪法》《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对人大调查研究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而人大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主要是通过调查研究来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人大代表开展调研活动,是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收集社情民意的重要方式之一。《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必须与原选区选民或者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两者通过深入群众之中,就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一方面密切了群众关系,加深了群众感情;另一方面,进一步全方位了解存在问题现状、成因及群众期待,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对策,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提供翔实的第一手资料,进一步提升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程度。

(二)从成效层面看: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当前,我国人大行使最广泛、最常用的履职方式是监督权。在行使监督权的过程中,调查研究必不可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是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各级政策部署落实到位了吗?法律实施效果如何?“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还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改进?对此,百姓的感受最深,也最有发言权。用好用足人大监督权,必须充分发挥调查研究的作用。把监督的“眼睛”、“耳朵”延伸到田间地头,将百姓急难愁盼作为着力点,用“人民的眼睛”调查研究。同时强化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将其转化为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或者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转化为监督、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具体措施,使人大监督更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增强实效。

(三)从宏观层面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置身国际国内大背景,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地方人大同样迫切需要通过调查研究把握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放在了“五个必须坚持”的首位,充分彰显了调查研究“人民性”的价值取向。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人大工作要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党之大计”“民之大事”开展广泛深入细致的调研,努力形成具有政治高度、理论深度、实践温度的调研成果。而这种调研成果的形成都离不开人大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凝聚人民智慧、汇聚人民力量的调查研究。

二、地方人大调查研究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虽然地方人大在调查研究工作已步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但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调研方向缺乏与群众呼声“同频共振”调查研究如何精准聚焦问题、更好提升实效?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问需于民”。部分地方人大在确定调研选题时未严格按照监督法议题应以六个途径反映的问题确定。未收集代表大会上人民代表较集中的建议意见,也未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视察调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行听证会或者专家论证会等形式较少。调研选题上对事关全局中心工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方向把控不准,调研方向思路聚焦人民群众不够。

(二)调研过程缺乏与群众接触“沉浸体验”调查研究如何对标求真求实,更好掌握问题?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脚踏实地”。部分地方人大在调查研究过程通常采取“大兵团”式调研活动,将调研等同视察检查,满足于听汇报、看现场、开座谈会,听汇报多,直接收集基层意见少。在调研安排上,定点察看多,随机抽查少;明查的多,暗访的少;面上调研多,蹲点调研少;陪同人员多,见的群众少。调研样本选择上,条件好的多,条件差的少;事先打招呼“被调研”的多,不作预先安排“自主点菜”的少;到典型地方轮番调研的多,到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少;到交通方便的地方多,到偏远贫困的地方少。调研方式多样性的缺乏导致调研工作的代表性、社会性、广泛性不足,很难全面掌握真实情况,调研出来的意见建议也就偏颇乏力。

(三)调研成果缺乏群众认可“涛声依旧”调查研究如何切实取得成果,更好解决问题?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久久为功”。地方人大每年开展的调研不少,形成的调研报告也“有理有据”“主次分明”,但就距离解决问题往往就差“最后一公里”。对调研成果转化存在应付思维,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对调研成果重点“转什么”“怎么转”“怎么转好”没有深入思考分析,缺少方法路径,转化无力,需要解决的问题“涛声依旧”。分人大调研议题跟踪督导乏力。把转交调研报告作为该项工作结束点,没有后续跟进监督,或监督乏力无效,致使调研成果付诸东流。没有真正做到调出实情、研出实策、办成实事,以调查研究的丰硕成果回馈人民群众殷殷期盼。

三、问题成因和反思

(一)思想层面上:部分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在调查研究中不敢履职、不想履职、不会履职,对调研没有太高积极性,也无法在调研中秉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一是不敢履职。部分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认为人大无法直接解决问题,进而惧怕群众。害怕群众“骂声”, 怕听到“骂声”难为情,怕触碰问题难脱身,不敢直面矛盾,不敢深究问题,造成在工作上放不开手脚,不敢去履职。二是不想履职。调研履职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不高,在干事创业的“度”上,总觉得拿捏不准,难以把握,干多了有与党委政府争权的嫌疑。因此,在心理上,造成调研主体不想履职,调研中敷衍应付。三是不会履职。部分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疏于学习新知识、认识新事物,知识储备和工作能力都与人大岗位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到基层调研无法驾驭调查现场,无法与群众达成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也无法发挥人民群众主动性。

(二)平台层面上:调查研究是关于“人”的活动,任何调查方法都取代不了调查者与被调查者面对面的互动。通过调查研究了解基层实际,和基层干部群众交心交朋友,访谈法和实地观察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网络平台在各地建设不多,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即“家站点”作用发挥不到位。从组织管理方面看,多数 “家站点”不能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开展活动。从代表方面看,代表更关注参加人代会,对回“家”进“站”进“点“重视不够。有的代表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对相关法律政策把握不准,面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诉求不知所措,难以回答。有的代表因为没有约束机制,不能自觉回“家”进“站”,直接影响了“家站”作用的充分发挥。从选民方面看,选民对“家站点”的功能认知不到位。人大机关相关议题调研也较少利用“家站点”平台,与群众坐下来“聊聊家常”“说说心里话”,把基层情况问深、问细,把群众情况吃准、吃透。

(三)制度层面上:体制机制与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也是造成地方人大调查研究“脱离群众”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现代社会环境下,仅靠短期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解决脱离群众的问题是不够的,只有从体制上建立起制度化、常态化机制,才能确保与人民群众的长期密切联系。在制度设计上,《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对人大调查研究做出相应规定,但缺乏相应法律惩戒措施;大多数地方人大也未建立和完善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机制。较少通过建章立制的方式加强与人民群众的信息沟通及推动代表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常态化机制不多见。

四、办法与路径

加强和改进人大调研工作,是人大工作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和实现路径。本人拟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想法,就推动地方人大调查研究高质高效进行探讨。

(一)以“群众呼声”为导向,明确思路“切题”

确定选题是做好调研工作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曾用非常生动的比喻来说明调研选题的重要性:调研选题就像搞科研,选题选好了就向成功走出了一半。地方人大确定调研选题应坚持以“群众呼声”为导向,变“闭门选题”为“开门纳谏”。

1.更加聚焦群众所想。在年初制定人大工作要点和监督计划时,明确调研课题既必须紧扣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地方中心工作,收集代表大会上人民代表较集中的建议意见,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民来信来访集中反映的问题,力求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2.更加重视选题方式。年初在确定调研题目时,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组织视察调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举行听证会或者专家论证会等渠道和形式,广泛征求“一府一委两院”、人大代表及广大群众意见。既运用“家站点”线下代表履职阵地,充分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也善用人大APP意见征集、网络问卷等方式,拓宽调查资料的覆盖面,获取更全面、真实的“第一手资料”。坚持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3.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地方人大机关要统筹调研资源,加强工作指导。开展调研前要聚焦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方向做足准备、明确方法全面把握。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培训,对调研的重点、方向、主题进行强调说明,带着问题去调研,做到调研内容心中有数,确保调查研究有的放矢。

(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依靠群众“解题”

1.调研主体:从“局外人”到“当事人”习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进行调查研究,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深入田间地头和厂矿车间,同群众一起讨论问题,倾听他们的呼声,体察他们的情绪,感受他们的疾苦,总结他们的经验,吸取他们的智慧。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其实质就是要求我们在调研过程中,要站在群众的角度,深度参与到群众生产生活中去,由群众生产生活的“局外人”,变成群众生产生活的“当事人”。

1)树立正确的履职观。地方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大兴调查研究工作之风精神,切实改变调研工作作风,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解决思想上不敢履职、不想履职、不会履职的问题。

2)运用体验式调研。作为“接地气”的调研方法,体验式调研注重置身群众之中,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通过“走进去”将问题“带出来”。 体验式调研简单易行,只要走出办公室就能开展,不需要过多的调研手段和调研工具,发现问题快,问题的轻重缓急也一目了然。调研过程中,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代表放下架子,把自己作为普通群众,去经历群众的“切肤之痛”。要走到田间地头、走进农户家中,对面而谈、相依而坐,看群众最真实情况、倾听群众最朴实语言、记录群众最迫切需求、感受群众最真实想法。把存在的问题原汁原味的感受一遍,增强为民履职、为民解忧的紧迫感、责任感,做到“身入”且“心至”。

3)要切实找深找准根源。对群众困难问题要解剖麻雀、研究问题,带着抽丝剥茧、刨根溯源的精神去认真梳理、总结、分析困难、问题产生的根源,找准病灶、对症下药,真正把群众面临的问题发现出来,把群众的意见反映上来,把群众创造的经验总结出来。

2.调研对象:从侧重“领导干部”到侧重“人民群众总书记指出,下去调研,要去一些困难多的地方、问题多的地方,调研不是光看好的。“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问题是时代的声音,问题是工作的靶向。

1)精准选择调研对象。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做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让调研触角伸向群众意见多困难较多、情况复杂、矛盾尖锐的地方去。那些经过“预演”过的线路,抑或精挑细选出来的“点赞式”对象,都是中看不中用的,调研发现不了真问题,调研质量必然大打折扣。要做好调查研究,校准对象准星是关键,绝对不可有“盆景”思维,拒绝当“门外汉”“槛外人”,要真正地借力调研对象,准确把握客观实际,掌握规律,让调研成果更好更广地应用到实际中去。

2)调研对象上“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的结合,侧重点应在“民”上。人大听取各级领导干部汇报是取得材料最常用的方法,这是必要的。但是,人大为了决定重大事项,行使监督职权而进行的调研,就必须广泛而深入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因此,要注意召开人大代表、工人、农民等群体座谈会,以多种方式面对面了解群众的真实意愿和心里话,例如开展“人大代表面对面”“人民听证”、“代表评议”等,掌握最基层、最基础的第一手资料。

3)对调研对象进行宣传教育。要把我们调研的主题、意义、方式讲清楚,通过与调研对象的沟通,提高他们的思想认识,进而主动配合我们的调研工作,敢讲问题、多讲问题、讲真问题,而不仅仅是将调研当成是宣传成绩。

3.人大机关:从“牵头组织”到“服务保障”地方人大机关在以往调查研究中往往更多以牵头组织者的角色出现。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引领下的地方人大调查研究,作为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积极反映人民群众意见的代表机关,更应最大限度发挥激励、服务、保障作用,激发人大代表的调研主观能动性。

1)建设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平台作用。“家站点”是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也是汇集社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渠道。地方人大调查研究应充分运用“家站点’作用,以“听民声、集民意、解民忧”为目标,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人大机关要制定加强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代表履职阵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把准功能定位,拓展工作内容,丰富工作内涵,实现硬件设施规范化、制度机制配套化、履职活动阵地化、接待群众日常化,使其听民声、聚民智、汇民意、解民忧的功能进一步突显。要在联系群众上下功夫,发挥“家站点”联系群众紧密的优势,建立代表联系选区选民制度。每名代表可依托代表联络站,通过走访、信息化平台、电话、书面等多种形式,开展社情民意调查,努力把“家站点”建设成代表履职的“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更好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

2)建立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常态化机制。以建章立制的方式推动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工作,可以有效发挥机制建设对实践的规范引领作用。一是健全信息沟通机制,促进联系工作规范化。建设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网络平台,架设代表履职“网络直通车”,在与网民的对话交流中听取民声、收获民意、汇聚民智,借助信息科技手段,更加广泛地准确地收集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与诉求;探索“掌上履职”新模式,开发人大代表履职APP,建立代表联系群众民情微信群,架起代表联系群众的“连心桥”,如长乐人大的“乐在线”就取得了较好成效;充分利用履职服务平台,实现代表建议网上提交、网上交办、网上答复、网上反馈,提高建议处理效率。二是建立和完善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管理、监督和考核机制,将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以制度化形式确立下来。试点推行人大代表履职积分制,对履职内容和履职情况及时进行统计汇总、量化分析,作为履职考核、评先争优、连任连选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代表述职评议和履职情况公开制度,每年安排一定比例代表进行述职,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年检”;以适当方式向社会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推出一批为民代言、履职尽责典型,以此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三是加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的保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保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专职工作人员数量;吸纳高校学生,通过专业化培训和实务锻炼,建立人大工作志愿者队伍;加强经费保障,各级财政在按法律规定拨付代表活动经费的同时,也要拨出专款用于活动场所、办公设施等软硬件建设,为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物质保障。

3)人大干部与人大代表苦练调研基本功。一要提高对调查研究认识。人大干部与人大代表要深刻认识调查研究的法定地位和作用,只有充分认识到这调查研究是人大工作开展的基础,才能不断履职尽责。要深刻领悟调查研究之本。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大调查研究的本质,就是向群众求教问计、实践学习,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工作要想取得成效,就必须把握这一本质,把群众关心的热点变成我们工作的重点,把人大工作触角深入普通而具体的生活。二要提高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履职质量,提升密切联系群众的综合能力。通过宪法和法律知识培训、专题培训和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系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将“为什么联系群众、怎样联系群众”作为重点内容。对调研中如何运用科学的调研方法,如何更好驾驭调研现场,如何更好的与群众交流了解,如何开展服务活动、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撰写议案建议等进行专题培训,并完善协助代表提高建议质量机制。

(三)以“群众满意”为导向,保证成效“结题”

调查研究要从“从群众中来”,而“问效于民”则充分体现了“到群众中去”。调查研究成果的质量如何,形成的意见正确与否,最终都要由人民群众的实践来检验。

1.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地方人大调查研究不能止步于将问题“照单签收”,只调不研,甚至研而不用,要做好调查研究“后半篇文章”, 要将调研成果充分运用好,才能确保调查研究的生命力、战斗力、执行力。因此,在调研结束后,要把调查研究得来的大量零碎的材料系统化整理,形成内容扎实饱满、思路清晰分明、举措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现实诉求。将调研成果转化为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审议意见,使调研成果在更高层次和更广范围发挥作用。

2.把“问题清单”转变为“履职清单”。地方人大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应逐一梳理形成群众的问题清单,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将一个个难题转化为造福人民的法律规定、具体举措、实际行动,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跟踪监管、结果反馈、综合考评等机制,畅通调研成果转化渠道,注重调研成果转化过程,让调查研究不止于纸面文字、不流于会议形式、不虚于表面文章,实实在在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到实处。

3.用好问效检验标尺。地方人大要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调研成果转化的重要标准,把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招硬招”,确保调研成果、监督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对于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研究处理工作成效不够明显的,特别是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该整改没有整改到位的,采取“延期报告”制度,将研究处理期限和满意度测评适当延后。对已经研究处理事项进行“回头看”, 对每一个监督事项的常委会审议意见和“问题清单”研究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依然不达要求的,可以依法采取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措施,进行再监督,打造“监督—落实—再监督—再落实”的监督链条。只有真正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从而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才能得到群众真心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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