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重视科教文卫工作实现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2011-01-25 10:50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林忆慈代表说,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尤其在硬件设施方面,不仅要给学校配备比较完善的设施,还应投入一定的日常维护经费,以确保硬件设施的正常使用。要适当增加基层教师职称聘任职数,更好地调动基层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陈红梅、刘菊春等代表说,要进一步抓好市区学校布局,拟新建的徐碧新城学区在规划好硬件建设的同时,还要规划好教师队伍等软件建设,做到高标准;进一步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待遇,尤其是在职称评聘、教师培训等方面,要解决思想,打破常规,不坐而论道;努力追求教育的均衡发展,追求教师资源的均衡发展,积极向省里反映的同时,市里要出台地方政策,适当增加中、高级教师职数,改善教师待遇,提高教师地位;继续加大投入,增强教师培训力度,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

  林峰代表说:建议进一步加大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注重农村教师的培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完善高中贫困生资助制度,形成阶梯式多层次的资助体系,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陈长溪代表说,要改革幼儿教育方式,加强对幼师队伍素质的培养,克服幼儿教育小学化模式,多运用启发智力和想象力教育形式。

  钟建平代表说,我市农村卫生事业得到较快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所加强。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建议要加快推进农村卫生改革,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充实卫生人才队伍,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林新华代表说,要重视基础教育,近几年城市扩大、人口增加,但幼儿园、小学几乎没增加,要制定量化的、具体的发展目标。

  黄宝成代表说,针对农村医疗事业不够兴旺的问题要进一步关注农村,特别是农村的医疗事业在政策上要予以倾斜。

  卢慧颖代表说,要加强对农村中小学办学经费的投入,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实现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吴传桂代表说,要加大科学技术宣传普及力度,扩大农民科普知识普及面;加大科技经费投入,重视培养和引进科技人才。

  林丁茂代表说,现有的医疗卫生机制已不能充分满足群众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的需求,存在缺乏统一管理、医疗资源不能共享、医疗转诊制度不完善、医疗技术人才流失严重等问题。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尽快整合医疗资源,实现人才、技术、医疗设备等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严格乡村卫生所(站)的管理,促进医疗环境优化。

  袁超洪代表说,在贵溪洋新区建设上规模、上档次的少年、儿童娱乐园,解决我市少年、儿童长期没有大型户外娱乐活动场所的问题。

  邓黄贵代表说,汇华工业园是我市建设较早的一个园区,已形成了一定规模,但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基础设施比较落后、子女入学困难、招工难等,影响到企业进一步发展。希望市里在园区兴办诊所、幼儿园等配套服务上给企业一些扶持。

  刘若嘉代表说,针对教育提两个建议:一是要关注中学教师性别比失调问题。目前女教师比例远远超过男教师,这对教育工作不利,建议在招考教师时规定一定的性别比例;二是要关注高中生男女比失调问题。建议把物理、化学纳入中考科目,让男生和女生公平竞争;三是建议市里对开展标准校建设的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王闽代表说,政府要高度重视市区饮用水安全问题,在预算中安排资金,尽快开工建设第二水源。

  池春莲代表说,在为民办实事方面,政府可以考虑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像将乐县那样解决农村寄宿生的食宿问题,对农村学生的伙食予以补贴。

  黄海滨代表说,要一手抓公办幼儿园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一手抓民办幼儿园的规范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在房地产开发时要将幼儿园列入规划范畴,有效降低办园成本和收费标准,提高学前教育的普及率。

  谭雅芳代表说,城市的市容市貌体现一个城市的品位和层次,现在不少沿街店铺乱倒污水,有碍市容市貌,也增加视觉污染,希望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环境意识,加大巡检工作力度,落实有关措施,增加街面绿化度,维护城市的干净整洁。

  范佳壮、涂林瑢代表说,当前广大农村尤其在偏远山区,食品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存在较多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应加强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督促政府出台食品安全相关实施细则;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强化农村种养殖业的监管力度,大力推广使用高效低残留农药,逐步解决食品源头污染问题;大力整顿农村食品生产加工业,加强监管,实现食品加工安全;强化对农村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重点从加工经营场所、原料采购、食品储存、餐具消毒、从业人员体检培训等方面入手,严格管理和规范,把好卫生许可关。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