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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1-02-10 16:42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肖明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力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推动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加强和改善民生,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完成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各项预算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⒈全市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96,4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27%,比上年增长30.7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60,89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0,585万元,上年结余194,877万元,收入总计1,282,767万元。2010年全市一般预算支出960,107万元,比上年增支208,641万元,增长27.76%。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71,150万元,支出总计1,031,257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年终结余251,510万元。

  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325,210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821,625万元,比上年增长22.30%。

  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88,37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20.92%,比上年增收271,916万元,增长125.62%。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62,666万元,补助收入67,378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618,423万元。2010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530,536万元,比上年增支310,534万元,增长141.15%。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87,887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⒈市本级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3,448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13.10%,比上年增长26.3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5,05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00万元,上年结余40,264万元,收入总计239,667万元。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49,111万元,比上年增支32,901万元,增长28.31%。加上上解上级支出30,3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2,546万元,支出总计191,99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7,675万元。

  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94,424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17,872万元,比上年增长6.84%。

  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0,069万元,完成年度调整预算的103.03%,比上年增收38,129万元,增长41.47%。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23,888万元,补助收入15,911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169,868万元。201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3,124万元,比上年增支38,341万元,增长51.27%,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4,617万元,支出总计137,741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32,127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2010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取得实效。立足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围绕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强化财政支持,多方筹资融资,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市区经济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项目融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针对国家出台清理融资平台政策,顺势而为,主动对接,多渠道筹集重点项目建设资金13.17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园区开发、社会事业、城建项目建设。其中仅三明沙县机场、台商投资区、现代物流产业开发区三个项目,市财政调度资金3.8亿元,完成征迁土地16600多亩,为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继续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园区开发、技改、担保机构风险补助、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3.22亿元,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支持壮大骨干企业。安排支农专项资金2882万元,争取中央、省支农专项资金7.54亿元,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发展现代农业。争取育林基金减半征收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8513万元,占全省的44.6%,并纳入中央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支持林业改革和发展。争取国家取消二级公路收费还贷补助资金4.05亿元,支持交通建设。加大对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创新和“6·18”项目成果对接,加快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支持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继续实施财政奖励、补助和差别电价等政策,支持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投入资金2.74亿元,用于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生态公益林和“四绿”工程建设。

  2.财政作为空间加快拓展。加强资源、资产、资本、资金运作,创新融资渠道,拓展资源性、资本性、资产性收入,增强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资源运作上,支持矿产、林业等资源整合,通过盘活存量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加快市区土地收储,加强土地出让管理,做好“以地生财”文章。目前市区及联办园区已累计收储土地2.23万亩,财政通过预算安排、资金调度、银行融资投入30.97亿元,其中用于市区城建开发用地储备19.29亿元。2010年市本级财政土地出让金收入12.03亿元,比上年增加3.5亿元,增长41.03%。资产运作上,以行政事业资产营运中心为平台,加快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整合营运,规范资产经营行为,提高政府资产收益。目前120个市直行政事业单位740处资产已全部划拨到资产中心,原租赁合同到期资产重新招租或延租共301处,租金提高率50.22%。资本运作上,先后组建成立了创投公司和财鑫投资公司,变财政无偿拨款为股权投资,支持成长型、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企业股份制改造进程。资金运作上,一方面积极推进三明农村商业银行组建工作,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底前正式批准组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标志我市农村信用社改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另一方面,积极开展与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全力推进金融合作,成功举办市政府与省农发行高层联席会,签订了合作备忘录,农发行在未来5年为我市提供100亿元的授信额度,重点支持与统筹城乡发展相关的项目。2010年,全市新增政策性金融机构贷款审批额15.4亿元,新增提取贷款14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

  3.财政实力继续增强。各级财税部门注重协调协作,强化收入运行监测和分析,在落实结构性减免税政策的基础上,依法征收,努力超收,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80亿元,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接近50亿元,增幅位居全省九地市第2位,比全省平均增幅高7.26个百分点。同时,主动加强沟通汇报,争取中央、省财政支持。2010年全市共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66.16亿元,其中:专项资金44.86亿元,财政转移支付15.98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12.61亿元、0.79亿元,增长46.61%和5.20%。随着财政收入增长以及中央、省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全市财政支出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全市财政支出960,107万元,增加208,641万元,增长27.76%,增幅连续两年居全省第1位。

  4.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按照保运转、保稳定、保重点的原则,积极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事关干部、群众利益和社会安定稳定的重点支出。推进收入分配改革,进一步完善、规范津补贴工作,出台市直机关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加班费、通讯费补贴政策,逐步缩小与省直机关、沿海地市的收入差距,促进了干部队伍的稳定。全面实施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妥善解决改制企业离休干部规范津贴、补贴问题。2010年市财政在兑现通讯费、加班费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人增资等方面增加支出3600多万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7665.77万元,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支持“平安三明”建设和争创全国综治“长安杯”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加强应急保障,面对6月中旬的特大暴雨洪灾,快速反应,积极应对,建立资金拨付绿色通道。市财政在第一时间下达救灾专项调度资金1.1亿元,同时从市级相关专项资金按10%筹集救灾资金1483万元,连同中央、省救灾资金及时安排下达到灾区县。2010年,中央、省、市累计下达救灾资金4.95亿元,为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了坚强的资金保障。

  5.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持续增加。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摆在优先位置,加大对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投入,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多方筹集并安排再就业资金1954万元,着力推进就业工作。安排创城专项经费130万元,扎实推进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继续落实失业保险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征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2689万元。完善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争取省级奖补资金2429万元。筹集资金1.57亿元,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全面推进“五险”地税统征和医疗、工伤、生育“三险”市级统筹。筹集建设资金1.8亿元,启动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在大田县试点的基础上,新增明溪、清流、宁化、建宁四个新农保试点县。多渠道筹集住房保障资金5270.96万元,支持市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教育与文化等方面,全市落实“两免一补”政策资金9786.3万元。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助学金3651.95万元。筹措资金3457万元,支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宿舍、食堂改造项目及特殊教育提升工程。筹措2.23亿元,支持校安工程建设。下达文化专项资金3030.7万元,支持“红色旅游”、“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医疗卫生方面,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及财政补助标准,实现农村居民总体参合全覆盖。筹集补偿基金949.79万元,启动新一轮大病统筹补充医疗补偿办法。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省市配套经费3807万元,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落实惠民惠农政策方面,投入资金8.13亿元,办好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完善农民种粮补贴办法,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65亿元。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1777.38万元。落实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汽车及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兑付补贴资金10589.16万元,家电下乡兑付率居全省第一。及时兑付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3004.29万元。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6179.72万元。支持生态公益林管护,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379.12万元。落实农作物良种补贴政策,兑付补贴资金4076.87万元。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落实水稻、能繁母猪、森林火灾和农房保险等政策性农业保险资金3000万元。对公交企业承担社会福利实行经济补偿,安排车辆更新贷款贴息补助,支持公交场站建设,扶持公交事业发展。全面完成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工作。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全省现场会在我市沙县召开,全年兑付财政奖补资金3070.56万元。

  6.依法理财水平逐步提高。围绕提高资金效益,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扎实落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对决算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加以整改。同时,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提高办理质量,增强办理实效,不断改进工作。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按照编审分离的要求,采用“统一标准、细化项目、集中编制、动态审核”办法,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科学合理。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试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对资产已纳入统一管理的单位,按房租收入统筹情况,将原单位自行承担的津补贴改由市财政一般预算统筹安排,市直70%左右的单位减轻了自筹资金的压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覆盖到全市所有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稳步推进,市直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大田、永安、梅列、沙县、明溪、将乐、宁化等县的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启用非税收入自动对账系统。加强单位结余资金监管,实现对市本级59个预算单位的76个银行账户资金实时归集。政府采购推行网上竞价电子化采购模式,提高了采购效率。建立代理银行综合考评机制,促进金融机构提高代理市级财政业务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银行账户监控系统,及时反映各单位银行账户收支和结余等情况。全面推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动态管理系统,市直单位全面实现会计电算化。加强财政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审减金额2358.29万元,平均审减率为14.8%。

  (四)“十一五”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思路、开拓进取,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的成绩。财政收支规模不断壮大。“十一五”期间,全市财政总收入相继跨过40亿、50亿、60亿、70亿大关,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2亿元,比2005年翻一番,年均增长17%。在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性收入比重由2005年的85.79%上升到2010年的86.47%,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2005年全市财政支出28.13亿元,2010年全市财政支出96.01亿元,五年增长2.41倍,年均增长27.83%。财政作用于经济社会的职能不断加强。积极运用贴息、补助、安排前期费用、以奖代补、政府采购、资金整合等财税手段,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其他社会资源,加大对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园区的投入力度,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产业结构优化提升,经济发展后劲增强。公共财政框架进一步确立,科学发展的要求在财政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财政支出结构继续调整和优化,教育、科技、农业、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平安建设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民生事业全面改善,各项惠民政策得到落实。财政各项改革持续深化。逐步构建符合公共财政体制的现代财政管理制度,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有了较大提高,财政工作的动力和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效益改善,财政杠杆、导向作用体现得更加充分。“十一五”发展的成就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以及各位代表依法监督、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辛勤劳动,各行业、各部门共同努力、密切配合,财税部门团结协作、奋力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收的基础还不牢固,收入形势依然严峻;基础设施、园区开发、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财政筹资压力大,园区开发财税贡献率低,后续财源不足,收支矛盾依然突出;部门预算约束力仍有待加强,等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逐步加以解决。今后五年,财政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在此,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导和支持我们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

  二、2011年预算草案

  2011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编列如下:

  全市代编的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580,800万元,增长17%。上划中央收入386,200万元,增长18.75%。财政总收入967,000万元,增长17.69%。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可供安排财力679,746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预算支出679,700万元,比2010年人大调整后支出预算增支52,428万元,增长8.36%。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438,000万元,比2010年减收50,379万元,下降10.32%。安排基金支出438,500万元,比2010年人大调整后支出预算增长6.37%。

  市本级预算草案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138,260万元,增长12%。上划中央收入109,740万元,增长16.22%。市本级财政总收入248,000万元,增长13.83%。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体制财力122,184万元。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22,184万元,比2010年人大调整后预算增支10,818万元,增长9.71%。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计划安排150,908万元,比2010年增加20,839万元,增长16.02%,加上清理历年结余5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3万元,基金可用财力150,675万元。安排基金支出150,675万元,比2010年人大调整后支出预算增长19.35%。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总体看,经济仍将持续较快增长,我市加快发展具备诸多有利条件,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发展后劲还显不足,财政增收基础不牢固,减收增支政策有可能出台,财政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为确保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财政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发挥财政职能,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认真贯彻市委七届九次全会精神,突出主题,把握主线,积极支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做大财源规模,做优财源质量,做强财政实力。扩大政府公共投资规模。安排基本建设资金89600万元(城建专项51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2000万元,城投建设项目82500万元),支持基础设施、社会事业、自主创新及民生等重点项目。安排高速公路、铁路资本金16000万元,支持铁路、高速公路建设。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继续安排企业发展资金5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产业结构升级优化、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新增安排现代服务业及文化创意产业引导资金300万元,提升产业综合竞争力。支持科技进步和人才引进。安排科技支出2311万元,支持基础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安排人才工作经费400万元,支持人才引进和培养。发展现代农业。加大“三农”投入,安排支农资金9777万元,重点扶持现代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水利基础设施和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推进生态市建设。安排节能减排和环境整治经费1718万元,支持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工程和环境执法监测体系建设。统筹安排1000万元,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二)继续强化主动作为,进一步拓宽财政理财领域。加强金融合作。把握政策调整动向及重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对资金的需求状况,进一步加强开发性金融合作,促成签约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完成,并积极推进后续项目贷款工作,保证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加快平台发展。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及面、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加强对单位自营资产、对外投资资产的管理,探索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有偿使用制度,更好地发挥资产的效益。以国投、创业投资和财鑫投资公司为平台,积极推荐项目和优秀企业,争取更多的省级创投资金投入我市,力争更多的中小企业在创业板和中小板上市。

  (三)继续突出民生优先,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努力做到事关民生的财政投入优先保证,事关民生的利益问题优先解决,事关民生的保障机制优先构建。继续开展规范津补贴工作。按照缩小差距、规范秩序的要求,稳妥推进县(市、区)公务员第二步规范津补贴工作,适当提高市直机关公务员、参公单位的津补贴和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水平。根据财力情况,择机调整差旅费、会议费补贴标准。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创业。安排促进就业专项资金400万元,重点支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工作。继续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和社保补贴政策,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城乡低保、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优抚安置等政策落实,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完善城乡医疗体系建设。安排卫生经费8060万元,支持完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保障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开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23010万元,重点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奖)学金补助、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学前和职业教育、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以及中小学扩容工程建设。加快文化旅游体育事业发展。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兴建和完善一批重点文化设施,支持做大做强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文化产业。综合运用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重点旅游项目基础设施、旅游品牌建设,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加快旅游事业发展。积极筹集资金,加快三明体育中心场馆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各项涉农补贴,继续推进家电、汽车及摩托车下乡工作,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需求。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构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新增安排123万元,提高村级组织和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标准。继续办好惠民实事。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统筹安排各项资金,支持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扎实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和儿童特殊病种医疗救助,对城乡低保家庭入园幼儿保教费予以补助等民生工程。支持社会公共安全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完善司法救助机制,继续安排基层司法所建设补助专项,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三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支持动植物检疫、检测以及食品安全、治理餐桌污染等工作。

  (四)继续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完成。按照省对市、县(区)财政收入增长考核奖励办法要求,积极培育财源、提高财源质量。加强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和营业税改革等政策研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努力实现体制生财。加强财政预算执行的分析预测,完善税源监控体系,强化征管措施,千方百计挖掘收入潜力,防止税收流失,切实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保证全年收入目标的完成。

  (五)继续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财政管理。建立财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管理框架,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单位结余资金管理,将除教育收费和彩票发行费外的各项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加强乡镇财政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财政管理水平。严格财政监督。强化强农惠农等资金监管,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方位评审把关制度。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管,落实偿债资金来源,逐步建立政府债务还贷准备金制度,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乘势而上,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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