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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01-10 10:41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2年1月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鑫主任代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2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市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突出发展、贯穿主线、着力民生、有效作为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推进三明在更高起点上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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