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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01-11 10:30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3年1月10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明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中共三明市委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为维护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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