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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衔代表:黄梅云
建议内容:永安市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自2008年4月开展以来,工作成效显著,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重新犯罪。但具体实施过程中也面临诸如缺乏有效的法律手段、经费无法全面保障、专业队伍缺乏等困难。建议:进一步探索社区矫正有效的监督管理方式,加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在各街镇司法所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并配备2-3名具有法学和心理学专业知识的专职人员。
办理情况: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代表建议,逐步加大依法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力度。一、积极探索有效的社区矫正监督管理方式。我市从教育矫正、监督管理、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化管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等五个方面下功夫,推动社区矫正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1年10月底,全市12个县(市、区)、142个乡镇(街道)提前两个月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全覆盖,该项工作走在全省设区市前列。二、逐步加大财政保障。从2011年起,市本级社区矫正经费由每年5万元提高到每年7万元,各县(市、区)社区矫正经费已经按每年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落实。同时,我市司法机关还积极协调民政、人社等部门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依照有关政策,帮扶社区服刑人员走出人生低谷。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先后帮助社区矫正对象12人落实低保,落实责任田663人次,技能培训293人次,指导就业就学178人次。三、加快配备具有专业技能的专职社工。人员机构配备方面,截止2012年5月,全市大部分司法局已成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股),142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已落实司法助理员283名,配备率达97%,同时采纳代表建议,正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站”;加强专职社工配备,通过多种形式配备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156人;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广泛发动、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团体、人民群众等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许多县(市、区)积极聘请了一批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心理学、教育学、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