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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9日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丽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
一、确立保障发展理念,提高服务大局自觉性
始终把检察工作放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做到胸中有大局,工作顾全局。
服务发展更加主动。在继续执行《三明市检察机关为加快海西建设服务的意见》基础上,研究制定《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六条措施》,积极保障和服务经济增长政策的落实,把市委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组织各种讲座176场次,播放电视专题片412期,送法进校园、社区、企业、农村等531次。市检察院编印《涉企法律知识100问》、《涉农法律知识100问》、《为了明天的太阳》、《权力的责任与风险》》等六册“开放三明幸福三明检察法制宣传丛书”分送社会各界,帮助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为民措施讲求实效。制定《三明市检察机关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的意见》,落实以平等谦和的态度对待群众,以公心、诚心和耐心解决群众诉求的措施。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坚决打击,依法批捕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嫌疑人22人,起诉42人;批捕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嫌疑人29人,起诉59人;立案侦查贪污和挪用国家支农资金和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14人,食品安全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职务犯罪27人。选派年轻干警到基层、信访窗口挂职锻炼,提升疏导情绪、处理诉求的能力。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为民办实事58件、帮助挂钩村镇引进项目12个、争取项目资金500余万元。在福建省2012年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中,我市检察机关获得满分。
社会管理体现作为。执法办案中注意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类似案件中的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意见。全年共发出检察建议197份,受到被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推动相关机制的建立和管理的完善。两级检察院率先在全省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较为突出的情况,认真研究应对措施,推行亲情会见、讯问时律师在场、注意成长环境和发案背景、分案起诉、诉前引导、案后帮教等制度,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在乡镇、重点企业设立54个检察联络点,方便群众诉求,进一步完善便民维权工作机制和举措。
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放在检察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扎实有力的措施,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依法打击犯罪合力。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042人,同比上升1.7%,起诉5677人,同比上升24.4%。其中,依法批捕杀人、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59人,同比下降28 %,起诉88人,同比上升3.5%;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736人,同比上升12.9%,起诉973人,同比上升16.4%。对66件重大、复杂及敏感案件适时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126人,同比上升3.3%,渎职侵权犯罪嫌疑人23人,同比下降8%。其中,查办科级以上干部27人,5万元以上贪污贿赂案件54件,抓获和敦促5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归案。突出查办发生在基础设施建设、涉农专项款物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贪污贿赂犯罪66人;查办发生在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征用开发方面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犯罪的国土资源所人员4名、林业站执法人员6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查132次、案例剖析189件、预防咨询2479件、警示教育1502场,努力减少职务犯罪隐患。实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完善轻微案件依法从宽和快速办理机制,先后依法不批准逮捕209人、不起诉133人。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的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做到案结事了。高度重视涉检信访,深化创建文明接待室活动、检察长接待日和首办责任制,认真妥善处理来信来访1243件1404人。做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提高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的能力,积极减少因办案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注重诉讼监督实效,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力。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依法监督立案102人,同比下降6.4%,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依法监督撤案62人,同比上升100%。依法纠正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逮捕123人,同比下降14%,纠正应当移送审查起诉而未移送起诉215人,同比上升13.8%。坚持排除非法证据,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9次。针对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林业等单位制定《关于规范涉林刑事案件司法鉴定的意见》,规范涉林刑事案件办理,该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两级院检察长应邀列席审判委员会31次,同比上升19.2%。实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量刑建议、简易程序案件出庭支持公诉。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11件,审判机关已审结9件,改判7件。被告人张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经检察机关抗诉,量刑由原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向某故意杀人、抢劫抗诉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诉讼监督案例”。
加强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9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0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件,审判机关已再审审结的3件,分别作改判、调解和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处理。5件抗诉案件被评为“2011-201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认真办理涉及公共利益、民生民利、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督促和支持提起民事诉讼138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依法提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3份,维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刑罚变更同步监督机制,检察人员列席监狱减刑假释听证会、评审会,依法提出纠正减刑、假释不当意见书65份。查处1名看守所民警利用职便索贿受贿案件。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实现检察室与看守所信息、监控联网。加强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的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开展。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活动。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与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结合起来,制作《我们身边的典型》、《三明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录》,举办检察官宣誓、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深化干警对理想信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本质要求的认识,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举办基层检察长读书班、开展届首之年检察长综合素质测评考察,着重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开展“做人诚实、作风朴实、案件扎实、工作落实”活动,把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具体化,把党的纯洁性教育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推广。
深入开展岗位基本功训练。坚持组织干警学习法学理论,促进知识更新,提高理论素养;以检察官论坛为平台,培养发现、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把证据分析应用、笔录制作、讯问技巧、法律文书、案件汇报等作为培训重点,苦练岗位基本功。实行市院进人从基层检察院业务能手中遴选、评先评优以实务能力和工作业绩为导向、选送业务能手到国家检察官学院培训等形式,营造刻苦钻研业务的氛围。把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作为提高队伍素质的契机,利用各种方式引导干警深学精学,熟知立法规定,理解立法原意,为全面实施做好充分的准备。
强化内部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位置,开展干警办案办事防止作风腐败、差错瑕疵及安全事故的“提醒预防促规范”活动,提高公正廉洁执法风险防控能力。开展对办案工作区视频监控“全覆盖”、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扣押冻结款物管理等环节的重点督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和廉政谈话制度,促进“一岗双责”的落实。开辟检察官道德讲堂,教育和引导干警加强修养、提升品位、保持操守。认真调查核实反映检察干警违纪信访件8件,将1名违反办案程序的干警调离执法岗位。
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始终把人大监督作为正确行使检察权的有力保障,切实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制定《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实施办法》,成立联络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检察院一名副检察长任组长,进一步完善接受监督的制度。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后,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逐条分解到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并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全年检察工作计划。就诉讼活动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及基层基础建设情况,认真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两级检察院领导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48人次。通过举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观摩、评议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参加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等,认真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9件拟不起诉案件,全部提请人民监督员评议监督。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稳步发展,共有32个集体和35名干警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及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表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足和问题:一些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不善于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法律监督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不善于监督、监督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检察人员全面准确把握政策法律、做好群众工作能力不强。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坚持不懈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
一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检察工作。更加自觉地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和执法办案全过程。正确认识和处理检察工作和执法办案的关系,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要自觉服务和保障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坚持并不断完善执法实践中推行的服务和保障发展的各项措施,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要坚持不懈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
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完善诉讼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四要扎实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全面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广泛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努力提高检察干警执法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13年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维护稳定、关注民生、守护公正,为加快建设开放三明幸福三明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