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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4-01-09 10:32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4年1月8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铮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今年工作的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中共三明市委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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