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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实施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

2014-01-04 16:54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领衔代表:黄松寿

  建议内容:危旧房改造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推进,三元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造的房屋由于历史原因,在规划、设计、建造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和隐患。为此,建议:一是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二是由政府筹措资金改造危旧房,允许有资历和实力的企业或个人参与,并由市、区级统筹危旧房的改造建设和分配;三是科学规划危旧房改造方式;四是合法有序拆除危旧房;五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办理情况:市政府积极采纳了代表建议,并组织市有关部门开展了棚户区(危旧房)和城中村危旧房的调查摸底工作。目前,完成了市本级既有建筑物的抗震性能普查,编制完成了 《三明市区2013-2017年城市棚户区 (危旧房)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市区危旧房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一是重点对危旧房改造地块先行规划,因地、因房制宜分类编制改造规划方案;将危旧房改造地块及其他项目统一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将危旧房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利益的事项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监督。近期,三元区沙洲路7幢1号危房改造项目已进入实施阶段,并已开展三元台江片区烟叶复烤厂危旧房改造和马道山—新田巷片区的棚户区改造工作。二是重点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在城市危旧房改造土地出让前,将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建设标准、回购条件等作为土地出让的前置条件,并将危旧房改造与住房保障相结合,优先保障改造项目内符合保障对象的被拆迁人。三是积极引导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根据省住建厅 《关于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闽建房 〔2010〕24号),对基础设施基本配套、房屋质量安全可靠的既有住宅,在符合规划、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等条件下,按照 “业主自愿、协商一致、资金自筹、政府引导”的原则,积极稳妥地鼓励申请增设电梯。目前已有梅列区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市烟草公司的职工宿舍住宅完成了增设电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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