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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助力建设宜居城区

2015-01-19 15:54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王清华

  近年来,河滨公园等项目建成,使明溪县城更美了。为建设宜居县城,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和许许多多的人大代表在此之中不断地坚守、努力。

  2014年,在明溪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成了代表们热议的话题和关注的焦点。崔礼周、戴桂秀代表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建管理监察工作的建议”,彭玉娟代表提出“关于规范社区物业费用的建议”,温载兴代表提出“关于完善新建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议”,戴梅生代表提出“关于依法加大对城区违章搭盖整治力度的建议”。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代表建议,采取措施,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成立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两违”治理力度,据统计,拆除违建面积14.84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分别达43.42%、39.49%,人均公园绿地9.73平方米,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80.98%、99.38%,均高于省定标准,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

  物业管理是城市建设中的重要环节。1月,明溪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检查组提出,拖欠或不交物业费是当前多数小区面临的主要问题,要着力破解收费难题和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对新开发小区完善水、电、气、闭路、网络、人防、技防等基础设施,杜绝新建小区“带病”交付使用。随后,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了执法检查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

  县政府积极作为,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成立城建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加大“两违”治理力度,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

  环境美了,老百姓心气儿顺了,文明风尚蔚然成风。“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抓住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持续跟踪,盯住不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善朋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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