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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02-01 08:29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16年1月2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徐铮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着力推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为“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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