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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9日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陈明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致力于司法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十三五”规划的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