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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精准扶贫工作有关建议

2016-01-22 11:03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领衔代表:熊建云

  建议内容:2015年初,市委、市政府向国务院扶贫办报送的《三明市扶贫开发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提出了新的“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建议:一是对5个省级扶贫重点县给予重点倾斜;二是加大对市级扶贫重点乡的扶持;三是加大对贫困村的扶持。

  办理情况:三明市人大常委会非常关注我市扶贫开发工作,2014年底对我市五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市政府十分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及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办理。一是完善扶贫工作机制。市政府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攻坚工作的八条措施》、《关于大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行“348”精准扶贫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政策,在深化“348”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拓展内容,建立了村级扶贫担保基金、扶贫项目整村推进等新模式,进一步推进扶贫工作持续开展。二是积极开展项目建设。加强重点乡、重点村的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加大对农田水利、造福工程等项目的投入,市本级财政连续三年整合涉农项目资金1000万元重点支持试点村建设。三是积极向上争取。7月份省政府批复我市《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并明确省级财政从2015-2020年每年安排3000万元专项用于三明试验区建设。市本级已安排1000万元资金重点支持100个试点村建设;落实造福工程危房改造7296户、31750人。四是成立扶贫担保基金。全市20个贫困乡、2个少数民族乡和部分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成立了乡村扶贫担保基金,为贫困户担保信贷规模在1亿元以上;已有100多个贫困村实施“家门口扶贫就业工程”,解决了1000多个贫困户劳动力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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