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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善良
2012年是泰宁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为了解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专题调研,2013年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2014年5月21日专题询问了“茂林清水”工程实施情况。随着几年的持续跟踪监督,美丽泰宁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到了2015年,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了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力度,在前几年开展监督的基础上,专题询问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情况,开展殡葬改革调研,关注木材石材行业整治工作情况和生态资源审判、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情况。
为使提出的问题更具针对性,专题询问前,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县乡两级联动监督,深入全县城乡主要河道进行调研,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提出了有关“河长制”落实情况、金湖清淤、垃圾处理、林木砍伐等方面的16个问题,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现场回答询
问,并承诺按答复的情况逐一抓好工作落实。据了解,目前这些问题已得到较好解决。
在组织开展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有效遏制乱埋乱葬现象的决定》落实情况专题调研中,针对乱埋乱葬现象屡禁不止,监管执行不到位,公墓骨灰楼(堂)建设缓慢,资金筹措渠道单一,用地手续繁琐,相关费用支出居高不下等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此,县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门作了部署,目前乡镇骨灰楼(堂)建设、殡仪馆和陵园扩建等工作正在有序落实之中。
针对木材石材行业整治工作和生态资源审判、生态资源检察工作情况,提出要确立整治目标严格整治木材石材行业,要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保障体系的组织机构建设,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力度,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为实现生态县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生态环境,是一个地方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青山绿水,是一个城市生态建设的重点。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跟踪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断推进生态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