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咬定“青山”不放松——明溪县人大持续跟踪监督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侧记

2016-01-22 11:09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邱保群

  2015年6月,县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就以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为议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部分参会人大代表一共提出了12个问题,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近年来,明溪县先后被评为国家级森林经营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明溪森林覆盖率达80.6%,人均林地24.9亩,林地面积209.06万亩,森林蓄积量1574.75万立方米。成绩斐然,这与县人大常委会多年来的持续监督分不开。

  2011年8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推动县委“生态立县”的发展战略落实,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造林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在当年12月召开的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多位县人大代表提出“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力度”的建议,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

  2012年5月,在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情况调研中,调研组发现了因森林资源保护不到位导致城区河流枯水的问题,在审议该项议题时,常委会会议提出要加强渔塘溪上游两岸、公路及其连接公路干线的“一重山”的森林资源保护等建议。2013年3月,县政府下发文件,开始实行造林更新保证金制度,确保采伐迹地恢复。

  2013年12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以聚焦“一重山”保护为重点,对县政府研究处理“一重山”的森林资源保护这一审议意见相关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研究处理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加强择伐作业监督管理,严厉查处乱砍滥伐行为。”“加强对矿山开采企业的监管,严格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护生态环境。”……针对存在问题,审议直言不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发言再次引起了县政府的重视,下发了《关于建立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通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2014年4月,进行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形成了由“村聘、村管、村用”改为“乡聘、站管、村监督”的模式,森林资源保护工作成效逐步显现。

  随着明溪县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推进,我们相信,明溪县“路隘林深苔滑”的山清水秀、林木幽深的景象也将长久持续。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