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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三明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02-16 09:54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在三明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刘万年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面对错综复杂的财政经济形势,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突出“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扎实工作、主动作为,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5年,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大力支持下,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大力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深化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管,有力地保障了预算执行,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1.加力增效,凝心聚力促发展。坚持把促进发展、培植财源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创新思想促发展,强化措施抓落实。一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争取中央、省各类扶持企业发展资金10.19亿元,市财政整合安排产业发展专项13个1.23亿元,助推企业抵御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减税降费力度,严格执行“营改增”,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强化财银合作,综合运用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二是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市级财政围绕改善交通环境,筹集资金11亿元,支持机场、快速铁路、高速公路、205国道和306省道改线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三明沙县机场基本建成。围绕提升城市品位,筹集资金1.16亿元,推进市区城市绿道建设,推进市区第二水源、列东大桥改造项目建设,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围绕拓展市区空间,筹集资金6.15亿元,推进贵溪洋、白板路、铁机园等收储项目补偿工作。三是创新财政投融资机制。2015年我市成功入选全国首批15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获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每年2亿元的奖励补助。以此为契机,在全省设立首个创业创新基金,利用财政资金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积极推进PPP试点工作,参加省政府组织的北京、上海PPP项目专场推介会,成功签订正式合同1个,框架协议2个。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改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资产证券化产品“兴乾2号”在上交所成功发行,开创全省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产证券化先河,为我市募集资金5亿元,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供给。此外,试行开展征拆迁资产货币化补偿,帮助困难企业资产逆回购,出台房地产发展扶持政策,加快房地产企业去库存化,助推房地产业恢复回升。

  2.攻坚克难,多措并举抓收入。面对实体经济运转困难,财政收入持续下滑的严峻形势,各级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财税工作的头等大事、核心任务,努力聚财增收,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一是着力强化收入征管。市、县(市、区)政府逐月组织收入调度,财税等部门抓好工作落实,通过协调落实好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重点税源收入征管,协助企业开展债务置换、资产变现,带动税费及时征缴,既盘活资产又增加收入;强化非税收入缴交,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措施,做到税费应收尽收,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计划。二是大力向上争取资金支持。主动加强沟通汇报,努力争取上级支持,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争取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49亿元,比上年增加26.11亿元,增长21.25%;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06.37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4.83亿元,置换债券91.54亿元),年可节约利息支出3亿元以上,极大地缓解了市县两级政府的偿债压力,有效缓解经济下行困难时期的收支矛盾。积极支持市交投公司、城投公司、土地收储中心等做好发债及项目融资工作,通过“借新还旧、借大还小、借长还短、借低还高”,优化债务结构,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后续资金需求,防范财政债务风险。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统筹力度,盘活结转结余资金,清理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共计盘活结转结余资金4.2亿元,其中市本级2.2亿元,全部调整用于急需的民生事业和其他领域。

  3.强化统筹,竭尽全力保支出。坚持贯彻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着力压一般,保重点,惠民生。一是从严控制业务支出。细化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落实新调整的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管理办法,规范专项经费支出,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性,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1.03%。二是稳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继续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就业、医疗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与民生相关的重点支出占比达79%,比上年提高0.14%,确保了民生政策全面落实,扩面提标。同时筹集资金48.3亿元,用于市委市政府22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确保把实事办好,取信于民。落实财政资金1.7亿元,及时兑现市直单位中央调整工资政策。

  4.改革创新,坚持不懈抓监管。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提升监管的实效。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编制全口径预算,全面落实市县两级年度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二是深化国库管理改革。推行公务卡结算改革制度,在全省率先试行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试编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实现财政资金全过程实时监管。三是持续资产管理改革。继续推进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统一产权、统一运营,做好资产划拨、“两证”变更登记和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四是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建设。健全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对政府采购活动全程监管,完善程序,堵塞漏洞。五是强化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严格落实政府投资项目标前评审制度,加大预决算评审力度,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六是做好重点监督。开展会计信息质量、预决算公开工作和结转资金、扶贫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加强财政资金监管。

  (二)2015年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6, 821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58%,比上年增收27,611万元,增长3.04%。加上转移性收入1,282,58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26,4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6,81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194万元、调入资金136,124万元,收入总计2,827,980万元。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 428,099万元,比上年增支439,342万元,增长22.0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4,56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83,06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434万元,支出总计2,630,167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年终结转197,813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369,86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306,686万元,比上年下降3.18%。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4,142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2.23%,比上年增收3,808万元,增长2.24%。加上转移性收入216,42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5,9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6,0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173万元、调入资金57,896万元,收入总计581,605万元。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14,164万元,比上年增支113,000万元,增长37.52%。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4,06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5,3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866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588万元,支出总计521,98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9,62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07,326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81,468万元,比上年下降7.36%。

  2015年市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入113,2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5%,下降11.65%。其中增值税21,397万元,下降33.05%;营业税(含“营改增”)45,624万元,增长2%;企业所得税7,956万元,下降20.59%;个人所得税5,998万元,增长5.35%;地方小税种32,306万元,下降9.8%。非税收入60,86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17%,增长44.5%。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农林水事务支出29,278万元,同比增长42.22%。落实和完善种粮大县奖励、农业保险政策,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推动设施农业发展,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和适度规模经营。持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支持农村公益事业、美丽乡村建设和传统村落保护。支持精准扶贫和部分老区基点村发展,继续推进农村造福工程及农村危房改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426万元,增长48.11%。全面完成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增发工作,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继续提高农村低保等财政补助标准,不断改善各类困难群体生活条件。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2,430万元,剔除一次性中央财政基建补助4752万元、公立医院补助2000万元,同比增长23.33%。在全国率先实施“三医联动”综合改革,推动医养结合试点,推进医保政策城乡一体化,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380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市级财政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全市公立医院“学科、学会、质控”三位一体建设,促进医技水平提高。

  教育支出68,654万元,增长51.58%。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科技支出5,960万元,剔除上年市农科院旧办公大楼一次性支出1196万元,同比增长16.1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学校和科研机构成果转化。支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和知识产权保护。

  文体与传媒支出14,352万元,增长62.54%。支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支持公立图书馆、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实行免费开放。推进万寿岩国家遗址公园等项目建设。支持全民健身体育活动。支持办好首届全国青运会乒乓球赛事活动。

  节能环保支出5,166万元,增长120.3%。落实流域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力度,加快“四绿”工程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47,594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2.22%,比上年减收320,489万元,下降47.97%。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860万元、补助收入100,507万元、上年基金结转收入195,701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665,662万元。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65,047万元,比上年减支263,663万元,下降36.18%。加上调出资金78,547万元,支出总计543,594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122,068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7,737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3.42%,比上年减收14,926万元,下降11.25 %。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260万元、补助收入26,913万元、上年基金结转收入32,801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186,711万元。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3, 641万元,比上年增支9,276万元,增长7.46%,加上补助下级支出5,232万元、调出资金22,692万元,支出总计161,565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25,146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 264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7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85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 494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494万元,主要是用于市物资集团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等支出,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09, 925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74,997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00.48%,比上年增加5, 781万元,增长3.4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9,478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7.13%,比上年增加44,689万元,增长21.82%。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15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十二五”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思路、开拓进取,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的成绩。一是综合实力显著提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从2010年的82.16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30.67亿元,年均增长9.72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0年的49.64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93.68亿元,年均增长13.54%。中央、省财政对三明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五年来共补助我市各类资金676.63亿元,年均增长14.9%。这些都为我市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从2010年的97.01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42.81亿元,年均增长20.14%。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民生等重点领域,全市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民生财政特征更加凸显。三是服务发展更加有效。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中的职能作用更加凸显,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效应更加明显,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和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有效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财政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行政事业资产管理、PPP试点、财政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编制等改革稳步推进,走在全省前列,财政体制机制活力进一步释放;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财政管理格局基本形成,资金使用效益改善,财政杠杆、导向作用更加体现。

  “十二五”发展的成就来之不易,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广大财税干部职工辛勤劳动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小,质量不高,后劲不足,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监管及内控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等等。这些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和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市委八届十次、十一次全会总体部署,围绕“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全力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和民生持续改善,努力为推动三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为1,385,10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78,414万元,增长6%。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预算为983,660万元,比上年增加46,839万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714,19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97,813万元、调入资金71,6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085万元,全市收入总计2,018,377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原则,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793,446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2,850万元,比上年增加8,708万元,增长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127,256万元(按要求2016年首次将省上提前下达资金99,955万元全部编入市本级年初预算,以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上年结转收入59,621万元、调入资金20,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866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422,593万元。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362,97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为472,400万元,比上年增加124,806万元,增长35.91%;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为430,140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23, 220万元,比上年增加5,483万元,增长4.66%;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03, 57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代编预算为2,184万元,加上年结转85万元,收入总计2,268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代编预算为2,268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35户,比上年增加4户,分别为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投公司(含所属及控股企业)28户、市物资集团及所属企业2户、市财鑫投资有限公司,新纳入福建一建集团及所属控股、参股企业4户。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代编预算1,126万元,安排支出1,126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311, 333万元,比上年增加60,891万元,增长24.3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307, 521万元,比上年增加96,757万元,增长45.91%,支出大幅增长是因为2016年新增市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40,410万元。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

  各位代表,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出台的复杂局面,2016年财政改革和保障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财政收支形势仍不容乐观。收入方面,制约财政增收的不确定性因素依然较多,主要是受国内经济增长趋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税收增长有一定难度;国家结构性减税力度加大,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等,将对财政增收产生较大影响。支出方面,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结构性改革力度,工资制度、公务用车等改革性支出,推动医药卫生体制等重点领域改革,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均要增加大量财政支出,加上民生政策“兜底补短”,将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的刚性需求,财政保障压力持续加大。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今年市本级财政优先保障以下重点支出:一是保运转。安排资金12.98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二是保民生。筹集资金17.56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其中:安排1.96亿元,用于离休干部、城镇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参保退休干部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安排1.15亿元,继续支持医疗卫生、计生体制改革;安排8,040万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及整合省市专项资金6000万元,推进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安排3,000万元,用于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继续安排1,000万元,设立林改贷款风险准备金;统筹土地基金500万元,用于完善市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三是保增长。统筹安排1.38亿元,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其中,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50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总部经济发展资金5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2,000万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1,000万元,工业及外贸流通企业“即征即奖”专项100万元,优先支持财源建设项目;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745万元,支持人才聚集。

  三、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全面完成2016年预算任务

  2016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市委八届十次和十一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创新思维,科学理财,锐意进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财政平稳运行,为我市“十三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坚持重点投入,服务发展大局。把稳增长、调结构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支持从供给侧发力,推动结构性改革,促进发展动力顺利转移。一是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抓住当前投资品价格较低的有利时机,统筹包括地方政府债券在内的各类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民生、产业升级领域的投资力度,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加大PPP模式推进力度,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行中积极推广特许经营模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将政府投资的重点转移到难以市场化运营的公共服务领域和关键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要求,推动钢材、煤炭等地产品供给侧改革,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大创业创新,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落实中央和省市政策,促进旅游、教育、文化等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大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改造提升城乡流通体系。充分发挥出口的拉动作用,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参展,充分发挥出口信保政策作用。三是优化生态环境建设。加大财政生态投入,推动资源节约和减排降碳,加快推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土壤三项污染防治“攻坚战”。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稳步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行业范围。继续支持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二)坚持积极应对,稳定收入增长。着力培植财源,着力涵养财源,改进征管机制,千方百计稳定收入增长。一是进一步完善征管体系,加强纳税评估和财政预算执行的分析预测,做好税源监控和调研,改进征管机制,规范税收执法,强化本级收入审计监督,共同堵漏增收。二是进一步强化征管措施,突出抓好主体税收的征收,以主体税收的稳定增长,带动财政收入结构改善、质量提升、后劲增强。三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强土地市场培育,积极探索建立市县共建园区税收考核目标责任制,促进市本级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三)坚持民生取向,构建幸福三明。立足于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民生保障的公平、普惠、可持续。一是巩固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各项农业补贴政策,支持种粮大户和新型农业经济主体发展。支持优势特色产业,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积极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提升设施农业发展及农业智能化水平。支持粮食生产能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全面提升农业发展水平。落实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标准,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支持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和就业体系。落实财税政策,鼓励大众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扶贫攻坚,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监管工作,重点支持产业扶贫、保障扶贫、搬迁扶贫。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三是推动各类教育事业协同发展。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扩增幼儿学位。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普通高中生均公用保障水平。进一步支持高校发展和职教园建设。四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付费机制改革和城乡医养结合试点。继续提高城乡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促进分级诊疗。五是繁荣文体传媒事业。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艺创作,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六是支持社会治理创新。加大投入,支持探索市区社区改革。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加强应急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提高基层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

  (四)坚持管理创新,提高运行绩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增强体制机制活力。一是持续完善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分别按功能和经济分类科目,细化到项级和类级。强化预算约束,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通过动支预备费等解决外,当年一般不出台新的增支政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专项资金立项,推进项目库建设,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研究提出关于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整合不同部门管理的同类资金,建立“分头受理、共同研究、统一下达”的工作机制,避免项目单位多头申请、资金分散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深化财政管理基础改革。全面完成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运用目标。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试点改革,扎实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督,优化政府采购审核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深化行政事业资金管理改革,提升行政事业资金管理效益。加强乡镇一般公共预算服务平台建设。四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切实加强债务的统一归口管理,规范债务融资行为,实行债务限额管理,并分类纳入预算管理。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依法依规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改造。完善债务运行监控体系,做好高风险地方债务风险的提示通报和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五是做好税制和财政体制改革前期准备工作。按照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做好营改增全面扩围的准备工作。密切跟踪中央关于调整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个人所得税、消费税等改革动态,加强研究分析,提出对接措施建议。

  (五)坚持监督为重,提升监管水平。一是依法接受监督。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人大审查意见,虚心听取政协意见建议,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不断改进和加强财政工作。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科学、适用的分级分类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扩大市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全面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争取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市、县政府效能考评指标体系。三是厉行节约。从严从紧控制经费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车改启动后,落实公务交通补贴经费,规范公务交通补贴管理,做好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与差旅费保障范围的衔接。四是严肃财经纪律。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规范财政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评审管理,进一步控制财政投资成本,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减少自由裁量权、限制公共权力滥用、有效避免财政政策制定和资金分配过程中的行政风险、法律风险与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和部署,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扎实做好新常态财政工作,为推进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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