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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让“满意”不走过场 让监督更加务实

2017-01-06 08:49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近年来,大田县人大常委会注重监督质量,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通过不断改进、扩大、完善对满意度测评方式运用,逐渐摸索出一条切合实际的“满意度测评”工作路子,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2012年,常委会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工作第一次开展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是对县发改局等22个部门表示“满意”,对县公安局、计生局等2个部门表示“基本满意”,对教育局表示“不满意”。这让有关部门“紧张”了一把。通过县人大常委会持续跟踪监督,教育问题有所改善,红星幼儿园、第二实幼的规划建设和资金的落实得以推动等,一个个问题得到了实质性解决,代表对教育工作也由原来的“不满意”变为“满意”。

  2013年5月,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对县政府组成部门进行年度工作评议的暂行规定(草案)。通过每年的评议工作,督促问题整改,促进了县政府转变作风、提升效能,百姓进一步提升对政府部门工作的满意度。

  2014年,首次将满意度测评运用于专项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调研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全县。对此,县政府就改进监管体制、加强队伍建设等12个方面进行了整改,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2015年5月,常委会通过了《大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2016年初,常委会对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对测评结果的规定更为严格,力争测评工作更有力度。

  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对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全部进行测评,推动此项工作常态化,让满意度测评成为提高监督实效和促进“一府两院”转作风、提效能的有力手段。(杨燕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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