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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01-12 08:41    来源:市人大     字号:    

——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陈 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下,全市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五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90049件、办结276887件,2016年受理案件数比2011年上升68.1%。其中,市中院受理29415件、办结28843件。全市法院有241个集体、436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一、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中心工作,维护公平正义

  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6290件24732人。其中,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案件460件720人,完成省法院指定的对卢增荣、徐铁骏、施维雄等原省管干部和“红色通缉令”第36号唐东玫的审判任务。审结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2691件4049人。加大对涉黑、涉毒等犯罪打击力度,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8件58人,毒品犯罪案件731件1020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贷款诈骗等严重经济犯罪,审结案件716件859人。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势头,审结相关案件235件535人。深入推进盗窃、故意伤害、贩毒等23种犯罪案件的量刑规范化工作。从严试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集中管辖,完善“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缓刑”等关爱措施,试点“考察确定刑”工作。加强刑事案件矛盾化解,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227件,标的额1.35亿元。落实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网上公示等措施,办结案件16568件。

  保障经济发展。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规范、引导等作用,服务五大发展,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47356件,标的额534.7亿元。

  ——助力创新升级。审结企业投融资、承包、兼并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1241件,标的额6.3亿元,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实行保障金融健康发展系列措施,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59807件,标的额426.5亿元。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385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审结涉知识产权案件238件。

  ——推动协调融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审结房地产领域纠纷案件4699件,标的额22.46亿元。稳妥审理社会广泛关注的吉祥福邸小区数百名业主与开发商房屋买卖合同系列案。加大涉农案件审理和保障力度,审结涉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使用权及其他各项民事权利等纠纷案件3249件。市中院打造司法助力精准扶贫脱贫工作平台。

  ——服务绿色生态。创设生态司法保护“三四五六”工作模式。全市法院审结生态案件4392件,责令补种、管护林木10330亩。与林业、国土和环保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专家陪审和联动调解等机制,促进林区林权稳定。率先推动生态公益诉讼审判有序开展。

  ——促进开放共赢。保障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海峡两岸林博会、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开放平台建设。与市台办、台联、外侨办、侨联等建立涉台、涉侨多元化解与协调工作机制,邀请台胞陪审员、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审理,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29件。

  ——维护共享和谐。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285件,标的额1.3亿元。审理涉军案件146件,首创将预备役军人军属纳入维军范围。融合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制定反家暴指导意见,落实联动机制,与市妇联共同设立“反家庭暴力联动中心”。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488万元,依规发放司法救助金445.9万元。

  全力攻坚“执行难”。全市法院执结案件72216件,标的额78.2亿元。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用足用好存款、股票账户、支付宝、车辆、房产等“点对点”信息化查控系统,共查询350万次,累计查询存款45亿元。全市法院2014年起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交总额10.66亿元。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名单”,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干部选拔及代表、委员资格审核等方面进行联合惩戒。开展涉民生、金融债权等专项清理,部署打击失信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拒执行为专项行动,冻结该类被执行人公积金1230万元,养老金378.8万元。在全省中院率先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指导意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自诉程序打击拒执犯罪。全市法院司法拘留1782人,移送公安犯罪线索174件,经公诉、自诉现已裁判70件,拒执罪打击数量居全省各中院前列。

  致力法治综治。全市法院加强行政审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文明创建。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行使职权,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审理行政案件993件。加强非诉行政执行工作,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717件。以管辖机制改革破解“民告官”难题,2015年9月以来,实行尤溪、明溪、建宁三个法院对基层一审行政案件跨县域集中管辖,共受理163件。市中院受理以龙岩市两级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71件。加强与行政机关信息交流、矛盾纠纷协调化解等方面的良性互动,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推进综合治理。落实大调解“四四三”工作部署,推进多元调解示范法院建设。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办理来信来访13004件次,清理信访积案244件,息诉息访率居全省各中院最高。落实“六五普法”责任,市中院召开金融案件审判、民生权益保障、毒品犯罪打击等新闻发布会25场次,全市法院拍摄《老赖在囧途》《守望》等17部微电影,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社区、乡村等活动。

  ——提升司法文明。投身文明城市建设,将文明创建与法院各项工作深度融合,作为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公正形象的重要抓手,实现志愿服务全员化、关爱帮扶长期化、文明服务常态化。市中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12个基层法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实现“满堂红”。

  二、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公正高效

  司法服务更便捷。市中院建成全国功能最优的司法服务中心和具备网上查控、信用联合惩戒、远程指挥、跨域送达、协作执行等功能的执行指挥服务中心,开通全市一号对外的8212368音视频服务热线,配置司法自助服务终端机,建设网上司法服务中心,实现47项事务可在线上办理。全方位为当事人、律师及群众提供立案、调解、执行、社会服务等“一站式”综合性服务。推进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78.9%。法官工作室建设持续推进。

  审执工作更透明。市中院实行6项一级指数和90项分指数的阳光司法评估。完善升级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活动“四大公开平台”。全市法院视频直播案件庭审、执行3052场次,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102375份。建成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阳光司法线上体系。开展审务督察、裁判文书评查、网上纪律督查等专项活动。构建审判流程网络化、审执活动可视化、司法信息公开化的审判管理新格局,取得过程全公开、节点全告知、程序全对接、文书全上网的司法公开新成效,审判质效连续十多年保持全省各中院最前列。

  智慧法院再升级。推进信息化3.0版建设。司法信息数据中心建设持续推进,法院专网、涉密内网、互联网、外部专网四大基础网络不断完善。全市法院院区、审判法庭、派出法庭、重点办公区域纳入统一监控系统。通过卫星定位对公车行驶路线、车速、入库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建设网上办案、远程视频、业绩管理、应急指挥、后勤保障等十六大应用平台。法律数字图书馆、裁判文书纠错系统、“一案一账号”案款归集管理系统、同步视频作证室、执行自动查控“小帮手”等司法辅助信息技术全面应用。

  司法改革再深化。全市法院从严择优选任首批员额法官387人。组建以主审法官为中心的审判团队。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无罪推定、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辩论等原则、制度。完善质效评估和业绩考评机制,实行判前风险评估、案件质量终身负责、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审级监督,建立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评查反馈机制,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审查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19件,启动再审案件88件。实行院庭领导办案常态化。首推司法标准化。健全律师参与调解、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等机制,坚决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深化跨区域立案送达协作和巡回审判服务。试行分段分轨、集约执行模式,永安法院成立全国首家涉执涉诉犯罪调查局。建宁法院为全省司法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法院。

  三、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加强队伍建设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把党委的主张转化为法院党组的决策决定。坚持重要决策、重大案件和人事任免向党委汇报,依靠党的领导,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

  自觉接受人大等监督。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规范司法行为、金融司法服务、涉诉信访、生态审判等工作情况。完善交办、督办、反馈机制,高度重视并及时办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批评。完善结对联络机制,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按照人大专项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调研意见,对照检查整改提高法院工作。主动向市政府通报工作情况,两次召开府院联席会。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委员的联系沟通,认真办理委员提案。支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理抗诉案件43件,其中改判21件。推动司法民主,全市法院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敏感案件庭审、执行,邀请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等到场监督。引入独立第三方组成的法院监督员监督全市法院工作。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促进法院科学决策。落实“倍增计划”,全市基层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增选人民陪审员700人。

  建设清廉优质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实行廉洁建设“一票否决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两个规定”,加强对司法权运行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完善“三不腐”机制建设,增强干警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全市法院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干警违纪违法案件18件31人,连续10年无贪腐刑事案件发生。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拔过程全面公开,市中院连续多年实行中层正职后位淘汰。全市法院推进法官职务序列套改。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市中院25名干警取得在职硕士学位。从优待警,深化文化建设,持续加强人民法庭“九个一工程”建设。健全分层分类培训机制,促进司法能力提升。加强司法调研和应用法学研究。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五年。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法院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才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必须始终加强改革和廉洁建设,才能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法院向各位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有待拓展,审判执行工作质效有待提升,基层法官断层和青年人才流失问题依然突出;二是少数案件裁判标准不够统一,部分干警办案质量效率不高、释法说理息诉不到位,司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案件激增形势和法官员额制改革要求;三是执行难、涉诉信访等问题仍需大力破解;四是个别干警对当事人冷硬横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仍然存在,干警作风建设还有短板,司法不廉问题群众仍有投诉。以上问题和困难,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给予更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今后五年及2017年工作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战决胜的五年,全市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

  司法公正为民。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强化人权保障,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民生案件审理,创新便民利民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司法维权,让人民群众有更多公平正义获得感。推进积案清理和专项治理,竭尽全力打好“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大司法公开,促进审判和多元化解工作融合。

  服务发展大局。围绕三明新发展定位,突出“念好发展经、画好山水画”工作主题,找准司法服务结合点,为三明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加强金融和破产重组案件审理,防范地方金融风险,保障产业转型升级。妥善审理涉及创新驱动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纠纷案件。加强生态案件尤其是公益诉讼案件审判,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做好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理。

  打造过硬队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强化“两个责任”,贯彻《准则》《条例》,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管院落到实处。完善接受监督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坚决执行人大各项决议,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深化司法改革,夯实基层基础,适应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新机制,激发内生动力,确保队伍稳定和改革有序推进。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忠诚、干净、担当,“撸起袖子加油干”,为加快建设更富活力、更具实力、更有竞争力的新三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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