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积极主动作为 保护良好生态

2019-01-03 10:00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泰宁作为一个山区小县,有着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资源,这也是今后泰宁发展的后劲所在、希望所在。守护好这一方丹山碧水,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神圣使命。
  泰宁始终以生态旅游立县,视生态环境为生命。县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泰宁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的决议》、批准通过《泰宁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决定》等。这些决议、决定从加快构建生态文明建设格局、生态产业体系、生态环境体系、生态宜居体系等方面,详细地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进行了系统设计。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建设有关决定有力有效开展监督工作,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中国丹霞世界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情况的调研,对贯彻实施《福建省河道保护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茂林清水”工程、河道管理、水土流失等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引导人大代表联合其他县向省人代会提出福建省丹霞地貌自然遗产保护的立法议案,积极推动《泰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工作。
  在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不懈的监督下,泰宁的生态环境保持良好。全县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优良,景区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一级标准,空气质量进入全省前3名。泰宁县也因此荣获“国家生态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县”等荣誉称号,并跻身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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