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01-24 09:44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2019年1月9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徐 铮

各位代表:

  我受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主要工作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24次,作出决议决定9项,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6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项、工作测评3项、视察调研34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5人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17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

  一、坚持新思想引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人大工作,牢记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强化担当,忠诚履职,保证新时代我市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一)深入学习新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全市人大系统进一步兴起“大学习”热潮。从常委会党组、常委会机关、人大代表等多个层面组织开展学习研讨,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人大代表学习新思想汇报会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30多场。通过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和机关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使新思想在全市人大系统落地生根。

  (二)更加突出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完善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坚持将重要讨论事项、重大立法项目、重点监督议题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各项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稳步推进。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就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和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主动向市委报告,及时提请市委对有关事项进行研究,抓好市委部署的落实。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规范供职发言、宪法宣誓等人事任免程序,确保人大依法任免与党管干部原则相统一;按照监察法规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任免监察委员会组成人员。根据市委的要求,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情况进行视察调研,提出有关建议,推动市政府提升行政服务工作效能。

  (三)推动基层基础建设。深入贯彻中发〔2015〕18号、闽委发〔2015〕23号文件精神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指导,通过抓典型示范、总结提升,形成“把组织架构抓好、把法定会议开好、把代表工作做好”的乡镇人大工作做法和经验,组织召开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座谈会予以推广,有力促进了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这项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人大参考借鉴。

  二、坚持围绕中心,合力推进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

  常委会认真贯彻栗战书委员长来闽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事关全局的关键性工作,把助推“三大攻坚战”作为学习践行新思想、服务党的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任务抓紧抓实。

  (一)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和《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责办法》,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规范举债行为,加快不规范举债整改,防范化解市本级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听取审议农村金融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政府加强农村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注重防范农村金融领域潜在的风险因素,稳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

  (二)助推精准脱贫。围绕市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听取审议精准脱贫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加快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特色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脱贫质量。对少数民族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开展调研,促进民族乡村脱贫。结合市委关于走访慰问挂包帮扶贫困户的部署安排,开展扶贫慰问调研,以专报形式向市委提出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统筹使用扶贫资金、简化扶贫对象就医手续等建议,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三)助推污染防治。紧盯环境突出问题的解决,听取审议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市政府按时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市政府加强固废防治工作,抓紧实施市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金利亚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建设。听取审议“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进“河长制”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促进河道管理与环境整治工作。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三明集中宣传采访活动,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营造良好氛围。

  三、坚持立法为民,着力提升立法质量

  常委会充分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突出地方特色,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有序推进立法。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地方立法原则,统筹做好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各环节工作。抓住市区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矛盾焦点,制定出台《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为三明市区饮用水安全提供法制保障。组织开展城市园林绿化立法调研,主动提前介入、协调推进条例起草工作,并进行了条例草案的一审。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立法前期调研,针对当前医养结合运行机制不够完善、财政保障较为薄弱、服务水平较低等问题提出意见,促进有关问题解决。

  (二)推动法规实施。采取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联动、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规——《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对立法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着重从普法宣传、配套制度、执法机制、问题整改等方面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推动地方性法规列入普法、进入执法、融入司法。通过广泛宣传、深入解读,促进《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三明市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

  (三)加强备案审查。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备案审查工作,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范围、标准以及反馈的时限,健全和落实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审查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42件、规章1件,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维护法制统一。

  四、坚持突出重点,持续增强监督实效

  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促进经济发展。一是聚焦国民经济运行。听取审议“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就完成主要指标、主要任务、重大项目等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督促市政府抓好五年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实施。二是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听取审议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情况报告,推动市政府从规划引领、项目推进、扶持龙头、鼓励创新等方面采取措施,加快我市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针对继续推进核电项目、加快石墨和石墨烯以及稀土产业园建设等事关发展的重大项目向市委提出建议,助力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开展实施新一轮技改提升行动计划情况调研,推动市政府落实扶持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夯实创新基础、加强项目实施,增强我市创新驱动能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发展。三是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预算调整方案、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2017年决算、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加强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督促市政府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建成人大预算联网监督中心,实现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互联互通、预算支出实时在线监督。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听取审议审计工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情况报告,督促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缴库、部分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等问题的整改。

  (二)推动民生保障。一是围绕补齐民生短板,监督义务教育“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市政府研究制定《三明市区基础教育布局调整专项规划》,加大经费保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学校布局,加快解决市区学校建设滞后、义务教育学位不足等问题;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专题询问,助推养老事业发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听取审议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报告,提出财政补偿、医保支付、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意见,推动中医药事业良性发展。二是围绕社会事业建设,对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监督,推动市政府加强规划建设、提高监管水平、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促进不可移动文物在规划建设中得到抢救保护;听取审议档案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市级档案馆、部门档案室标准化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工作,提升档案安全水平和社会服务功能;对禁毒工作开展监督,督促市政府加大禁毒宣传、涉毒打击、禁吸戒毒、禁毒保障工作力度。三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审议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创新金融服务,规范土地流转;听取审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强化保护措施,提升保护水平;监督《福建省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台创园、林博会等平台建设,推动明台农业合作发展。

  (三)推进法治建设。开展文物保护“一法一例”等执法检查,听取审议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等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调研,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区域得到遵守和执行。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听取审议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工作等情况报告,督促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存在问题,促进司法为民。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联合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依法处理信访事项,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510件(人次),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有效服务,致力保障代表履职

  常委会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努力为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一)推动“双联”工作。健全和落实“双联”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193名来自基层的市人大代表经常性联系,坚持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推进全市142个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建立148个“代表网上联络站”,指导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做好五级人大代表混合编组工作,为代表接待群众、听取民意搭建平台。

  (二)保障代表履职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作用,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参加活动、履职登记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组织代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及乡村振兴等主题集中开展调研、视察,安排代表参加立法规划、监督计划、法规制定等征求意见活动。拓展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全年组织代表开展立法、调研、检查和视察598人次,邀请65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在明调研、视察活动服务保障工作。

  (三)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认真做好代表建议交办、分办、督办等各环节工作,坚持开展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落实重点督办制度,确定8件重点督办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并对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代表建议整体办理质量的提升。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制度,在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承办单位向常委会作专题报告。目前,代表提出的259件意见建议已经全部办理,代表所提问题当年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占90.73%,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占84.94%、基本满意的占15.06%,一批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坚持从严从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锤炼政治素质,改进工作作风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党的建设。坚决落实省委“八个坚定不移”要求,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党组成员定期上党课、党性分析评议等制度,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推动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健全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的学习研究、议事决策等制度,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及时把市委的部署落到实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常委会履职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支持派驻机关纪检组工作,持之以恒推进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部署,对照中央巡视整改要求,明确责任清单,抓好整改落实。

  (二)改进工作方式。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把调查研究作为人大工作的基本方法,完善调查研究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安排,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常委会领导牵头开展11项重点课题调研,形成一批有理论和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成果,在推动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营造调查研究的浓厚氛围。二是强化执法检查。按照人大执法检查就是“法律巡视”的定位,紧扣法律查找和分析问题,将实地检查范围由部分县(市、区)向全市覆盖,灵活运用市县两级联动检查、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适时对法律执行情况“回头看”,发挥好执法检查的监督作用。三是优化会议组织。完善常委会会议报告程序,规范会议文件,合理安排列席会议人员和到会听取意见的“一府两院”人员,加强会议各环节的衔接,促进会议依法、精简、高效。

  (三)提升履职能力。建立健全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任会议成员、各委室学习制度,突出对新修改的宪法及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修订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增强组成人员履职意识,规范履职行为。强化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培训、培养选拔、交流轮岗力度,激励机关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全市共有15篇论文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课题调研中获奖。强化人大新闻宣传,突出对人大依法履职成效、代表履职先进典型、基层人大工作经验的宣传,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全市各级人大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离新时代要求,离人民和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立法与执法衔接不够紧密,地方法规实施效果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方式尚未用足用好,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双联”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履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等。我们将认真听取全体代表和各方面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紧扣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提高政治站位,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

  牢牢把握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政治机关的定位,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升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发挥好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二是持续抓好“大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将其作为首要的、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觉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统领人大工作。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开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纪念活动。三是更加主动服务大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委全会精神,围绕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握工作着力点,扎实推进人大各项工作。

  二、把握工作定位,依法履行各项职权

  着眼全市发展大局,把握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履职的定位和方向,突出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不断提升履职实效。一是扎实开展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地方立法精细化水平。抓好年度立法计划落实,制定出台《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做好《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调研、论证及一审工作,开展停车场管理立法前期调研。检查《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推动条例正确有效实施。强化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制统一。二是着力加强监督工作。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听取审议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报告,开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改善就业环境缓解企业用工短缺问题等专题调研,加强对计划、预决算、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实行预算联网监督。围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强对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库建设和管理等工作的监督。围绕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居家养老服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情况调研。围绕法律法规正确实施,检查教师法、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并进行专题询问,对文物保护“一法一例”、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法院刑事审判、检察院公益诉讼等工作情况报告。三是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工作。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程序及保障措施。自觉把市委决策作为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政治依据和行动方向,就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机构改革中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加强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修订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

  三、强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促进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发挥作用。一是深化“双联”工作。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的机制,深入开展走访联系基层代表活动,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运行,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密切各级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上下级代表之间的联系。二是优化履职服务。继续分期分批开展代表履职培训,指导用好代表履职网络平台。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邀请代表参与立法、监督等工作,支持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建议。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报告、登记和请假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推动代表工作经费和履职补助制度落实,及时协调解决代表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三是强化建议督办。完善代表建议网上办理模式,健全重点督办、集中督办、跟踪督办、现场督办工作机制,深化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活动,坚持常委会会议听取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和落实情况满意度测评等做法,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水平。

  四、加强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积极适应新时代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扎实推进常委会及机关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作队伍。一是提升素质。从严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根本,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干部政治素养。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集体学习、专题讲座制度,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打牢依法履职的思想和能力基础。二是改进作风。认真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坚持把调查研究贯穿于人大各项工作中,深入基层和实际,增强履职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提高工作质量。三是增强合力。按照市委部署推进人大机构改革,优化人大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新设立的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发挥好各委室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深化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提升我市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时代的使命光荣而艰巨,人民的期待殷切而厚重。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心聚力,扎实工作,不断推动全市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努力为新三明建设、为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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