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01-09 09:57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2020年1月8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姚丽青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推进平安三明、法治三明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推进新时代新三明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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