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住宅小区安装、增设充电桩

2020-01-02 09:19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领衔代表:黄志强
  建议内容:新能源纯电动汽车正逐步进入市民购车的考虑范围,但目前观望者多,真正购买者较少,主要是充电难问题制约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建议:所有住宅小区应该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新建小区需要按一定比例提前做好新能源汽车停车位相关设施的配套;已经建成的小区,有条件的通过实施设施改造,使其具备安装充电桩的电力条件。
  办理情况: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明政文〔2016〕49号)、《关于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政办〔2017〕158号),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作了具体安排部署。截至2018年底,我市累计建设公共充电桩903根,总功率46589千瓦,累计补贴1915万元。按照“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要求,将进一步加大居民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非固定产权停车泊位应建设不低于20%的充电设施,并纳入竣工验收内容。新建居民区停车位配套供电设施建设要求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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