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质量

2020-01-02 09:20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领衔代表:钟春燕
  建议内容:我市现有社区养老机构还未能真正适应老龄化程度日趋加剧的形势和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养老服务场所功能不健全。二是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缺少专职、专业的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化程度不高。三是条件设施简陋,服务内容单一且质量不高。建议:一是建设相对独立完善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二是强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力量的培养。三是解决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资金投入和服务质量监督评估问题。四是加快发展专业的养老市场和第三方机构。
  办理情况:截至2018年底,全市现有养老机构139家,其中公办11家、民办13家(含公建民营)、乡镇敬老院115家,基本实现“一市一县一中心”和“一乡镇一敬老院”布局。全市已建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161个,覆盖85%以上的街道和中心城区乡镇;建成农村幸福院、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各类农村养老服务设施900余处,覆盖约54.6%的建制村。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我市投入资金125.8万元,编制完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分区分级规划配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盘活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加大资金补助力度,建设照料中心每个项目平均补助80万元、农村幸福院每个项目补助17万元。规划新建城区和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形成合理布局、功能多样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二是加强护理人员队伍建设。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人才培训规划,在名额、经费上予以保障,多渠道争取培训经费。开展校企合作定向培养,鼓励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相关毕业生到养老机构和社区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三是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四是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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