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30日至31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副主任张知通、王庆、廖小华、陈仪代、肖长根、刘万年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林俊德、程鹏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瑜,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廖小华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送审稿),同意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安排意见的报告,对报告中的有关文件,按法定程序分别提交大会预备会议、大会主席团会议及大会审议和表决;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审议了《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民政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市公安局、市民政局、人社局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三明市万寿岩遗址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吴成球的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林大茂的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张运明的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因任职年龄,免去罗继民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黄志强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林有生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王锡章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郑剑波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林大茂为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王冬为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王小坚为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肖世宣为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任命邱良植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批准任命陈营为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命张运明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会上,詹积富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李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