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01-12 10:26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2020年1月5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着力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各项工作,促进经济持续稳中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77,607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98.37%,比上年增收1,186万元,增长0.11%。加上转移性收入1,421, 4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3,595万元、调入资金604,79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4,68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6,304万元,收入总计3,788, 466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 156,077万元,比上年增支161,347万元,增长5.4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24, 731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6,79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3,974万元,支出总计3,631,57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156,892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606,46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84,067万元,比上年增长1.63%。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54,08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7.27%,比上年增收480万元,增长0.19%。加上转移性收入232,42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331万元、调入资金130,95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4,92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495万元,收入总计754,207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08,665万元,比上年增支43,062万元,增长9.2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5,22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554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43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2,183万元,支出总计674,05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80,149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98,439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52,519万元,比上年下降0.57%。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00,622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01%,比上年增收86,381万元,增长10.61%。加上基金补助收入34, 20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7,336万元、调入资金44,8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88,775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1,415,736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846,150万元,比上年减支143, 139万元,下降14.47%。加上调出资金401,779万元,支出总计1,247,929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167,807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1,171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95.82%,比上年增收20,933万元,增长9.96%。加上基金补助收入5,9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96万元、基金上解收入4,050万元,调入资金27,65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9,500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342,361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32,560万元,比上年减支90,029万元,下降27.91%,加上补助下级支出7,566万元、调出资金64,738万元,支出总计304,864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转37,49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4,417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99.48%,加上上年结转收入130万元,收入总计14,547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624万元,调出资金1,92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2,147万元,占年度调整预算的100%,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1,147万元,调出资金1,000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63,9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3.66%,比上年增加35,936万元,增长10.96%。全市统筹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53,77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2.19%,比上年增加542,62万元,增长18.12%。

  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3,39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95.28%,比上年减少4,896万元,下降17.3%。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7,48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1.41%,比上年增加10,526万元,增长22.42%,当年收支相抵缺口34,088万元,通过上年结余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为2019年快报数,请各位代表参阅附件,待年度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工作情况

  2019年,各级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聚焦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大力育财源、促发展、保重点、强改革、提绩效,有力推进了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强化机制保障,聚力做实“四篇文章”。一是争取苏区老区政策资金支持。发挥红色三明品牌优势,挖掘用好红色资源,全市共争取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156.36亿元,同口径比上年增长3.05%。其中:争取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一次性财力补助1.19亿元;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1.08亿元,较上年增加1.15亿元。各县(市、区)原苏区老区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标准均提高20-40万元。此外,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2.04亿元(含外债转贷1.3亿元)。二是推动老工业基地“老树发新枝”。统筹2.26亿元,支持实施百亿龙头企业、千亿主导产业行动计划,落实“一企一策”“一业一策”财税扶持政策,加快培育装备制造、氟新材料、医药以及特色现代农业等支柱产业,支持三钢、毅君机械等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等产业园建设,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企业转型升级。三是做优生态产业和生态环境。统筹资金1.76亿元,推进生态产业化,加大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支持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建设,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统筹各级专项资金26.18亿元,其中获省上山水林田湖草正向激励资金1.29亿元,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筹集7.89亿元,用于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污染治理,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四是巩固提升文明城市建设。安排资金3,155万元,保障全国文明城市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满意在三明”品牌建设。筹集6.5亿元,打好“城市双修”攻坚战,推进城乡生活垃圾治理、城市排水(污水)管网建设、城市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和城乡公厕建设等项目,支持开展城市管理“五难”治理专项行动、老旧小区改造和拆墙透绿工程,让市区环境美起来。

  2.服务实体经济,夯实财源建设基础。一是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减税降费工作协同共治机制,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力度,加强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实施效果监督检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免“六税两费”和降低社保费率等,全年共计减税降费19.53亿元,有效降低企业负担,让广大人民群众和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二是强化财源培植措施。出台支持重点企业、培育新兴产业、扶持废钢加工行业发展以及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等20条财源培植措施,推动财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年新增税收2.8亿元。建立优秀企业家及财税贡献大户表扬机制,对2018年度1家突出贡献企业、10位突出贡献企业家、40家地方财政贡献大户企业给予表扬,树立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三是支持创新引领发展。争取中央、省各类扶持企业发展资金3.01亿元,市本级安排企业发展专项4,250万元,支持企业技改,加快发展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筹措资金3,933万元,支持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加快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兑现福建省一建集团获建筑企业特级资质奖励资金300万元。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安排人才专项经费1,000万元,重点保障《三明市进一步加快人才集聚若干措施》的24条奖励及服务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落户三明,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筹集资金1,480万元,建成“e三明”网上公共服务平台,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营造创业创新创造良好环境,小微双创工作考评成绩位列全国首批15家示范城市的第3名,获财政部奖补资金3000万元。

  3.统筹整合资金,保障重点领域投入。一是深化“五比五晒”。安排资金1, 344.5万元,兑现2018年“五比五晒”奖励,强化正向激励。筹集资金61.83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环境;争取债券资金5.95亿元,保障市区“和谐征迁”顺利推进,支持市区土地收储、棚户区改造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拓展贵溪洋、东霞片区和荆东片区,推动市区空间大起来。安排资金6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攻坚行动,兑现《三明市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推动新增项目落地。二是保障重点领域改革。全市筹集资金5.6亿元,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服务等,保障深化医改措施落实,持续巩固提升医改成果。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成功组建市投资、城发、交发三大集团和7家二级集团或子公司。支持市直单位机构改革,对18个涉改单位面积1.1万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进行整合,做好新旧办公用房交接工作,促进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三是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切实提高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全市安排支农专项1.31亿元,积极争取上级涉农资金30.9亿元,大力支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农房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建设。筹集2, 320万元,保障沙县夏茂镇和将乐县高唐镇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和全市24个示范村创建经费。四是支持精准脱贫攻坚。统筹扶贫资金6.4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387万元,比上年增长11.3%,持续深化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造福工程易地搬迁、产业、就业、健康、教育、低保兜底等综合扶贫政策,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基本实现脱贫。统筹各级资金4,426万元,支持全市101个建档立卡村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试点工作。推广运行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扶贫资金全流程监管。

  4.优化支出结构,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250.6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42%,较上年提高4.27个百分点。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在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等方面优先保障“三保”支出。2019年县级“三保”支出144.22亿元,确保了“三保”支出政策落实到位。二是促进教育优先发展。统筹资金16.46亿元,保障市区16个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实施,让适龄学生“有学上,上好学”。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经费2.17亿元,及时兑现高校、中职和高中国家奖助学金及免学费资金。筹措1.64亿元,推进公办幼儿园、校安工程建设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筹措8,000万元,支持三明学院硕士点培育。落实正向激励提高教师收入水平,全市落实教师精神文明奖1.26亿元,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待遇。三是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筹集1.9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劳动者技能。安排2.41亿元,连续第15年提高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18元提高到123元。落实城乡低保、特困补助1.74亿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7,924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868万元。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专项补助2.04亿元。四是推进医疗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将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3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从55元提高到69元。落实1.16亿元,支持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艾滋病、结核病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大医疗卫生人才投入力度,让基层人才“引下来、留得住”。五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下达1,635万元,支持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宣传、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实施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惠民工程等。筹集1,117万元,推动全民健身、体育场所开放和开展体育竞技活动。六是创新社会综合治理。安排综治和平安建设经费1.25亿元,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实施,保障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任务圆满完成,进一步提升“平安三明”建设水平。争取应急救灾资金2.46亿元,支持“5·16”“6·6”暴雨灾害的抗灾救灾和恢复生产。

  5.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运行绩效。一是依法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市人大及市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调整方案、市人大决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切实把意见建议吸纳转化为财政政策、工作措施。抓好审计问题整改,规范预算管理。二是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在全省率先推出社保基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体系,率先实现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市县全覆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实现项目绩效目标、监控、自评基本全覆盖。三是扎实推进预算公开。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87个一级预算部门全部公开本部门预算,实现应公开范围全覆盖,实现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在统一平台上集中公开。四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研究制定我市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意见和分工落实方案,提出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措施,抓好责任落实。积极争取国家、省上支持将公路项目形成的政府债务退出隐性债务平台,转化为企业债务,解决莆炎高速后期融资难题。落实化债资金,推动隐性债务和存量债务化解。根据省财政厅通报结果,我市一般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各项指标均低于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五是强化投资评审及政府采购。累计完成104个预、决(结)算项目的评审任务,送审金额共计21.86亿元,审定金额为19.46亿元,审减率为10.99%。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7.64亿元,中标金额16.6亿元,节约率5.88%;全市网上超市实际采购金额总计1.01亿元。

  总的看,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进展。这是市委科学决策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以及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市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增收难度增大,财政支出刚性较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源结构单一,税源性项目较少,缺乏支柱型税源,财政抗风险能力不强;部门预算绩效意识和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下功夫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我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六稳”工作部署,围绕做实“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培植壮大财源,开源节流平衡预算,强化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为加快新三明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综合考虑各种收支增减因素,根据积极稳妥的原则,对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代编预算1,726,17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42,104万元,增长2.5%。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代编预算为1,099, 160万元,比上年增加21,553万元,增长2.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966,207万元、调入资金314, 9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862万元,全市收入总计2,451,19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451,19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463,831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1,313万元,增长2.5%。其中: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59,160万元,比上年增加5,080万元,增长2.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预计转移性收入214,667万元、调入资金56,356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969万元,市本级收入总计561,152万元。安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61,152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代编预算为957,89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57,268万元,增长6.36%;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代编预算为697,193万元,比2019年初预算代编数增长41.81%。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63, 520万元,比上年实际完成数增加32,349万元,增长13.99%;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25,48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长30.78%。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代编预算为11,396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代编预算为10,432万元,调出资金964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80户,比上年增加1户。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9,267万元,安排支出9,267万元,当年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423, 593万元,比上年增加36,238万元,增长9.3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440,764万元,比上年增加29,505万元,增长7.17%。

  其中:市本级统筹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21,827万元,比上年减少1,563万元,下降6.71%。支出预算为58,921万元,比上年增加1,436万元,增长2.50%。收支相抵缺口37,094万元,通过动用上年结余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专项弥补。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相关大会文件。

  2020年,市本级财政预算遵循“积极稳妥、精打细算、量入为出、保障重点”的原则来安排,严格落实中央关于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和省上统一部署,在上年压减6%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6%。按照以上原则,今年市本级财政统筹一般预算资金和基金预算资金,优先保障以下重点支出:一是保工资、保运转。一般预算安排资金21.17亿元,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转。二是补短板、保民生。筹集资金22.15亿元,全面落实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政策。其中:安排8.74亿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离退休干部、城镇企业职工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安排6.1亿元,用于教育补短板;安排4,100万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3,000万元,用于市区公共交通事业发展;统筹土地基金5.39亿元,用于完善市区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建设发展。三是促改革、保发展。统筹安排1.07亿元,支持转方式、调结构、增财源。其中,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82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资金400万元,文化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资金80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和总部经济发展800万元,农业产业化专项1,200万元,商贸专项480万元,优先支持财源建设项目;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200万元,支持人才聚集。四是防风险、化债务。统筹安排10.2亿元用于消化政府隐性债务和项目还本付息支出。

  三、忠诚担当,干事创业,扎实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交卷”之年。我们要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忠诚担当,真抓实干,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更好地护航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

  (一)着力做实“四篇文章”。一是支持进一步唱响“风展红旗如画”品牌。抓住国家研究新一轮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和振兴发展政策的有利时机,持续跟踪对接,争取中央及省上给予三明苏区老区更大倾斜和支持。统筹资金,支持革命遗址文物保护修缮工程、中央苏区纪念馆和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项目规划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军民融合发展,提升红色产业发展水平。二是支持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落实落细“一企一策”“一业一策”,以优惠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按约定目标和条款及时足额兑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做优创新创业创造环境,支持六大科技研发平台建设,落实人才集聚政策措施,推进创新引领发展。三是支持生态产业化深入推进。支持发挥林深水美人长寿优势,有效聚集财政资源,支持全域旅游和森林康养、培训教育等产业加快发展,推进全国森林康养基地试点和市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建设,进一步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四是支持高水平文明城市建设。支持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和市精神文明建设展览馆改造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推动市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一步做好市区教育补短板应急项目资金拼盘,改善市区办学条件,做优市区生产、生活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品质。

  (二)着力培植壮大财源。一是进一步落实财源培植20条措施。强化部门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建立财源建设长效机制,确保20条措施持续推进落实,为财政增收打好基础。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巩固减税降费成果,进一步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落实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理顺联办园区体制机制,加快园区整合发展,提升园区企业发展质量,增强园区财税贡献。深入开展“访企业、解难题、促‘六稳’”专项行动,支持升级完善“e三明”全流程网上办事平台,做优营商环境。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落实土地收储出让三年计划,加大市区土地出让力度,稳定市场预期,缓解市区房地产市场供求紧张,满足群众购房需求,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提高购房者的购买能力,稳定建筑房地产税收。四是涵养消费税税源。主动顺应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的政策导向,加快出台扶持政策,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提前谋划项目、布局业态,鼓励便民消费圈、夜间经济等消费形态的发展,做大做强消费市场,稳步壮大消费税源。

  (三)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国家扶贫改革实验区建设,精准实施扶贫项目,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强化产业、就业等长效帮扶措施,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建设。支持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三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健全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依法合规推进重大项目融资。妥善做好存量隐性债务的偿还、展期、债务重组以及置换等相关工作,严格落实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和确定的消化计划,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针对出台地方政府法定债务风险体系及全口径债务风险等级评定体系两套风险考核体系,提早应对,认真测算,确保我市债务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

  (四)着力保障改善民生。一是推进乡村振兴。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抓好“米袋子”“菜篮子”,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积极支持市级乡村振兴综合试验示范乡镇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二是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实施公办幼儿园、中小学扩容等工程,支持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保障教师队伍工资待遇水平。三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安排资金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养老金等社会保险待遇,弥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收支缺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试点期间个人缴费退费等。支持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向上争取专业养老服务床位和设施补助。四是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支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公立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建设,推进医改向全民健康覆盖。五是推动文体事业发展。支持打造一批文艺精品,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广泛开展全面健身,做好我市运动员备战东京奥运会、残奥会服务保障工作。六是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支持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支持加快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五)着力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存量资金优先保障中央、省、市确定的重大政策支出,加大部门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切实整合政策目标相似、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进一步压缩专项资金项目数量。二是坚持勤俭办事业。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全面落实“三保”工作责任,持续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衔接挂钩,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四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抓好省委巡视专项资金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制度建设,防范廉政风险。联合纪检、审计运用“1+X”专项督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加强专项资金督查,保障资金安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加快新时代新三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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