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与鸟的故事,让明溪县在这次“三明实践”主题采访中赚足了眼球。央媒关注的绿色康养产业,也是明溪县的优势产业。
明溪县生态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达81.97%,林地面积221.7万亩,享有“绿海云都”之美誉,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生态县。但曾经不断发生的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和行政纠纷,却困扰着明溪人。
推动绿色优势转化成发展优势,明溪坚持保护与发展并重,举全县之力守护这片好山好水,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河湖长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等工作,近年来,明溪在做好环境保护常规工作的同时,还积极探索实践,推出全国首份“护鸟令”、《珍贵树木保护令》等系列创新举措,探路生态司法保护工作。
不仅如此,县人大常委会还为生态司法加压,积极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号脉问诊,坚决筑牢明溪生态安全屏障。
去年9月中旬,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开展县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调研,全面了解县法院在审理生态环境案件、开展生态公益诉讼、探索生态司法修复机制和模式、创建生态司法品牌等方面所作出的积极成效。针对调研中存在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提出要深入开展生态法治宣传,推进联动协作机制建设,强化生态司法措施落实,创新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打造生态司法“明溪样板”。
其实,对生态司法的“守护”,明溪县人大常委会早已有之:曾持续9年对县“一重山”保护工作进行跟踪检查,持续6年对渔塘溪城区段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监督,着力让明溪山更青、水更绿、天更蓝。(汪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