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回应群众美好的期待

2023-01-03 09:18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法者,治之端也。欲求善治,先立良法。

  回首一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新期待——

  用法治缰绳紧紧牵住文明养犬行为。

  狗是人类的朋友。但随着城市养狗数量越来越多,涉犬纠纷也日益增多,“狗患”也逐渐成为群众的烦心事之一。有规矩,才能有方圆。为此,市人大常委会对症下药,针对城市养犬管理这一社会关注矛盾主动作为,首次采用常委会自主起草地方性法规的方式,制定了《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并从管理职责、免疫登记、行为规范、收容留检、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2022年4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了《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8月30日,第二次审议了草案修改稿;12月27日,第三次审议草案修改二稿,并表决通过《条例》,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实施。相信,伴随着《条例》的正式施行,我市市民养犬行为也将正式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这也将成为三明法治建设进程中又一个耀眼的路标。

  用法治网络筑牢闽江的生态保护屏障。

  闽江是福建的“母亲河”,流域涉及福州、南平、三明、宁德、泉州、龙岩、莆田等市。为了更好呵护“母亲河”,2022年年初,七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启动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立法工作。9月28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了七市联手出台的《关于加强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规定三明与福州等六市共同建立闽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对规划协调统一、信息互通共享、联合河湖长制、应急预警处置、上下游生态保护补偿等内容作出制度设计和安排。这不仅是继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后,福建省再次打破行政边界,用法治引领和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益探索,也是一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新尝试。随着协同立法工作的完成,流域内依法治理的一致性、协调性进一步增强,“共饮一江水、共抓大保护”的格局也随之形成。

  完善选题立项、法规起草、审议论证等立法各环节工作机制,健全立法规划计划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建立立法宣传解读机制,加强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全覆盖……这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迈出的每一步,都展现了推进三明法治建设的责任与担当,记录着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稳步前进的铿锵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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