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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健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审查批准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听取和审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预算草案;
批准三明市2005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6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轩源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事项。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2月16日 |
(星期四) |
上 午 |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
大会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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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健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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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阙维林作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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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作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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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各代表团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十一五”规划纲要》。 |
2月17日 |
(星期五) |
全 天 |
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2月18日 |
(星期六) |
上 午 |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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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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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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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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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
2月19日 |
(星期日) |
上 午 |
1.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2.酝酿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 4.审议关于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
下 午 |
1.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2.4:30以后审议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月20日 |
(星期一) |
上 午 |
8:30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选 举 |
10:00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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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和《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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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致闭幕词 |
会议与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时30分至12时
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全体会议地点:三明影剧院
分组审议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06年2月2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健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审查了《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会议认为,报告和纲要草案对“十五”时期和过去一年的工作总结是实事求是的,围绕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加快崛起所提出的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布局、目标任务和新一年工作安排,突出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体现了中央精神、省委决策和市委部署,符合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我市实际,经过努力是能够实现的。会议决定批准报告和纲要。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顺利完成“十五”计划目标任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全市上下呈现出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态势,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基础。同时,要高度重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在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实现纲要提出的奋斗目标,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抓好发展第一要务,落实“五个统筹”,按照省委“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发展战略,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壮大经济总量,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增强竞争实力,努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推动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为服务祖国统一大业和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要求,今后五年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三农”工作,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农村各项改革,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突出工业、加强工业、突破工业,发展壮大产业集群,着力推进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建设海峡西岸重要制造业基地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培育壮大旅游产业。加快市区和沙县一体化进程,完成撤县设区,壮大中心城市,实现市区“南拓北扩西进”预定目标,推进三明和永安城市联盟。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安排,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继续深化改革,努力在行政管理体制、国有资产管理、非公经济发展、财税和投融资体制、市场体系建设等重要领域取得新进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对外经贸,推动明台交流与合作,拓展区域协作,不断改善发展环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推进科技进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管理体系,认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大力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为“十一五”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的决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能力,保持激情、保持清醒、保持持续、保持协调、保持高效,努力做好2006年的各项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努力实现“十一五”时期的良好开局。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把握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6年2月16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 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连同《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一并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顺势而为
在融入海峡西岸建设中取得成效
2005年,我们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力推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初步统计,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392.1亿元,增长10.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7.85亿元,增长29.7%;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33亿元,同口径增长14.2%;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2亿美元,增长56%;外贸出口4.6亿美元,增长85.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1亿元,增长1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97元,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4209元,增长8.3%;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102.2 %;城镇登记失业率5.47%,回落0.25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5.8‰。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取得新突破:
——全国唯一的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获准设立。成功举办首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暨投资贸易洽谈会,6个功能区建设全面展开。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突破。第一条快速出省通道福(州)银(川)高速公路三明段建成通车,泉(州)三(明)高速公路全线动工,三明机场开工续建,向(塘)莆(田)铁路线路走向基本确定,农村公路改造、硬化1450公里,居全省第一位。
——一批生产性大项目取得重大进展。三钢钢产量突破300万吨,将乐红狮年产400万吨水泥一期工程等项目竣工投产,三钢80万吨中厚板、青纸20万吨高强瓦楞纸等项目动工。
——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竹业产值增幅居全省第一位;中国红豆杉产业可持续发展国际论坛在我市召开,人工种植红豆杉深加工产值、利税分别增长42.9%、59.6%;花卉苗木取得2008年奥运工程订单,实现批量出口日本、韩国;大灾之年烟叶产量仍居全国前列,质量继续领先;肉牛、肉羊产业化发展态势良好;120个产品获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外贸出口快速增长,项目对接亮点凸显。外贸出口当年新增2.12亿美元,增幅全省第一。参加第三届项目成果交易会,对接合同项目数和投资额分别居全省第一、第二位。
——成功创建一批品牌。第三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首次进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行列。沙县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泰宁当选中国十佳魅力名镇。我市水稻育种制种专家刘文炳研究员培育的超级稻Ⅱ优28号,创水稻单产世界纪录。
——中心城市加快拓展。市区、沙县一体化和三明、永安城市联盟启动,立丰印染、厦工三重搬迁改造迈出实质性步伐,三明至沙县道路照明工程建成,荆东、小蕉工业园区加快开发,市区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教育事业成效明显。高考成绩继续位居全省前列,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成立,三明学院列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数居全省新建本科院校首位。
——惠民政策得到落实。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市农民受益8000多万元。累计兑付种粮农民直补款和良种补贴711.59万元,受益农民41.87万人。“两免一补”政策、高校贫困学生助学工作落实,2.58万名困难学生得到资助。实施政府津贴制度,农民技术员、乡村医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员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居全省第一位。1901个困难乡镇、村“两委”和城市社区居委会运转经费得到补助。拨付各类应急救灾和灾后重建资金7316万元,重建家园的受灾户春节前全部迁入新居。
2005年目标的顺利实现,标志着历经“十五”发展,三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阶段。
(一)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十五”期间,全市生产总值保持全省第五位,年均增长9.5%。2005年财政总收入38.91亿元,五年翻了一番。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突破500亿元,超过1952—2000年的投资总和。外贸进出口累计13.85亿美元,比“九五”期间翻了一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突破4亿美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9%、5.7%。2005年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5.56亿元,五年翻了一番;各项贷款余额235.43亿元,比2000年增长7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年均上升1.4%,城镇登记失业率年均5.65%,人口出生率年均11.3‰。
(二)经济结构不断优化。2005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4:39:37,第二产业比重比2000年提高7个百分点。五年累计实施市级重点项目193项,其中生产性项目112项,64项已投产。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粮食产量稳定在126万吨以上,12家企业进入国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列,特色经济规模不断壮大。2005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2000年增长1.3倍,工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3+1”产业集群加快发展,2005年实现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3.4%。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区)加快建设,正在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运输、商贸、通信、中介等服务业持续增长,金融保险业运行良好,泰宁国家地质公园跻身世界地质公园行列。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综合实力提升。非公经济迅速崛起,产值、出口、上缴税收五年实现翻番。
(三)基础设施持续突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218公里,国道、省道改造467.9公里,72.4%的行政村通水泥路,永(安)武(平)、永(安)宁(化)高速公路等重大交通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街面电站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电力总装机容量达到207万千瓦,五年增加53万千瓦。农村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气象、水文工作不断加强,防灾救灾减灾体系日渐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县两级政务网建成,全市行政村实现村村通电话。2005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2.1%,比2000年提高3.5个百分点,市区“南拓北扩西进”步伐加快,城市基础设施投入近20亿元,市政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市区、沙县一体化概念性规划完成,一批重大生产性项目和社会事业项目开始实施;县城、县域次中心和村镇建设取得新进展。
(四)改革开放取得成效。市、县属国有资本基本完成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一批企业靠大靠强实现快速发展。我市被确定为全国集体林区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唯一试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林业发展活力增强,2005年非公有制主体造林面积占总造林面积的61.5%,创历史新高。农村税费改革成效突出,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2002年同口径相比,农民平均减负率达96%以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审批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政府机构、人员编制分别比2000年减少21%和26%。投融资、财税金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五年新增境外投资企业22家,累计外派劳务7326人。海关、检验检疫、外事侨务、贸易促进等工作扎实推进,明台合作不断扩大,明港澳经济联系加强,区域协作成效明显,五年累计引进区外资金72.9亿元。
(五)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五年累计列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9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3项,建立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高新技术产业稳步发展。制造业信息化区域试点通过省级验收。科普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科学取得新成绩。素质教育扎实推进,办学水平、教育质量不断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明学院正式成立,师资力量、学科建设加强,科研水平提高。职业教育实力提升,民办教育加快发展。累计投入2.36亿元,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272个。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撤并农村中小学598所。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为14.4万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总量为4.11万人。市博物馆新馆、影剧院等一批重点文化项目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得到保护与开发,永安大腔戏、泰宁梅林戏列入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初步建成,重大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一批医疗机构完成整合、重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率先完成省下达的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广播和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3.6%和98.49%。《三明市志》正式出版,民族、宗教工作取得新成绩,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加快发展,依法统计得到加强。五年新增耕地1.83万亩,连续七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连续五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十五”期末总人口比计划少2万人左右,省人口计生工作一类先进县(市、区)由4个增加到8个。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污染治理取得成效。
(六)群众生活逐步改善。2005年全市城镇和农村恩格尔系数为40.6%、46.3%,分别比2000年下降2.6个百分点、1.9个百分点。人居条件得到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达到18.5平方米、20.5平方米。2005年全市再就业率达到63%,城镇新增就业2.0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近4.6万人。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形成,全市城乡9.92万人享受低保,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等制度得到实施。老龄、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加强,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对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大,生产生活条件改善。通过实施“造福工程”,完成异地搬迁1.04万人。五年间投入10.38亿元,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40项。
(七)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扎实推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重视和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市政协提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联系。“四五”普法任务基本完成,村(居)民自治水平提高。依法行政扎实推进,政府绩效评估顺利开展,监察、审计等专项监督加强,廉政建设取得进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成效明显,“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得到弘扬,涌现郑忠华、张仁和等英模典型,社区建设与管理得到加强。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诚信三明、平安三明建设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力度加大,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连续七年居全省前列。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双拥共建工作扎实开展,第四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
尤为可喜的是,“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立足大局,提出融入海峡西岸建设的发展战略、发展定位、发展格局和发展举措,思路更加清晰,重点更加突出,作为空间更加拓展,全市上下加快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特别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海峡西岸”写入中央“十一五”规划建议,胡锦涛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既充分肯定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的成绩,又对我们提出更高要求,寄予更大希望,必将有力促进海峡西岸更快发展。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以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的发展壮大闽东北一翼”,“依托日益完善的基础设施,加强与周边省份和内陆地区的经济联系,加快发展区域中心城市,培育重要经济增长极”,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对三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凸显三明区位优势,明确三明在海峡西岸的站位。三明崛起迎来重大历史机遇,三明发展大有作为,三明前景更加美好!
我们深切感到,市政府工作离不开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我们所取得的一切成绩,得益于历届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得益于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得益于方方面面的合力推进。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向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离退休老同志,向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来明投资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效益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与周边地区快速发展的态势相比还有差距,经济外向度不高,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强,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产业关联度不大,企业集聚效应不高,品牌效应不明显,生产性大项目、好项目不多,持续增长乏力;“三农”工作任务艰巨,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民增收难度较大,部分县、乡财政和一些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就业压力增大,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完善;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显现,社会事业投入欠帐较多,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存在薄弱环节。同时,机关运转不够高效,发展环境不够宽松。这些发展中的问题,需要我们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加以解决。
二、蓄势而发
在推进海峡西岸建设中加快崛起
按照市委部署,市政府组织编制了《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里,我就《规划纲要》的六个问题作个说明。
(一)关于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规划纲要》提出“十一五”期间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用发展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转变发展观念,创新发展模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落实“五个统筹”,围绕省委“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的“三市”发展战略,立足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发展腹地、重要工业基地、绿色产业高地、生态旅游胜地”的“四地”发展定位,不断完善“经济繁荣带、产业连接带、特色经济圈”的“两带一圈”发展格局,加快落实观念、战略、产业、市场、交通“五个对接”和思想解放、区域合作、结构调整、资源配置、发展空间“五个突破”的发展举措,推动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为服务祖国统一大业做出更大的贡献,为提前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是: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2008年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别比2000年翻一番,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突破62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23500元,力争更快更好发展。同时,核心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提高,改革开放成效显现,和谐社会建设扎实推进,人民生活得到改善。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又快又好发展。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实质,是解决三明一切问题的关键,是各级政府最迫切的任务。我们要在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的基础上加快发展,有质量、有效益的速度,能多快就多快,力争“十一五”期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以上。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有序有效发展。更加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更加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更加注重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四位一体,以经济发展带动社会事业繁荣,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体现社会公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立足海峡西岸。增强海峡西岸意识,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整合区内资源,集聚发展合力,主动融入海峡西岸产业群、城市群、交通网建设,增强繁荣带的辐射带动效应,扩大连接带的对接拓展效应,推动特色经济圈形成经济增长极。
(二)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是“三农”工作的重大历史任务。我们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长效机制。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走品牌集聚带动农业产业化的路子,在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品质的同时,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推广现代管理技术,培育名牌农产品,促进传统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集约发展。深挖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引导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左右。加强培训指导,提高农民整体素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创新支农惠农工作机制。
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支持公共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进乡村规划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加快农村路网、农村水利等设施建设。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合理调整教育布局,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三)关于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目前,我市原材料工业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第三产业比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必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力争到2010年全市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17:44:39。
工业是经济发展的“火车头”,要加强工业、突破工业、壮大工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在产业集聚中调整优化结构,在自主创新中提升产业技术水平,策划、建设特大型工业项目,提高制造业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提高重大工业项目在重点项目中的比重,提高品牌产品在各类产品中的比重,发展壮大“3+1”产业集群,改造提升纺织、建材、化工等传统产业,积极扶持绿色食品加工、新型电子元器件等新兴产业,建设海峡西岸重要制造业基地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把发展壮大服务业作为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头戏”,依托产业集聚催生专业市场,改造提升商贸、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加快发展金融保险和法律、会计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壮大房地产、社区服务、科技服务等新兴服务业,积极培育会展经济。依托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现代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依托泰宁世界地质公园,联手周边知名景区,重点开发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客家旅游,形成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力争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250亿元,服务业从业人员在全社会从业人员中的比重提高到35%以上。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贯彻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抓好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资源综合利用,建立和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深化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工作,最大限度促进资源就地转化,最大限度利用初级产品,最大限度发展节约型产业。加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和市区备用水源开发,加大水、大气、畜禽养殖等污染整治力度,到2010年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95%以上。
(四)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区域之间的竞争,实质上是中心城市的竞争。我们要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以金沙园和沙溪河两岸建设为重点,以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建设为抓手,加快三明市区和沙县一体化进程,完成撤县设区;壮大市区经济,加快碧口、贵溪洋、台江、东霞等片区和荆东、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健全城市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市区“南拓北扩西进”预定目标;推进三明和永安城市联盟,加快产业对接、公共事业联动,抓好三明—永安工业走廊和莘口、贡川连接点建设,构建连接沿海、辐射内陆、联动周边经济协作区的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
加强对县域经济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壮大规模特色经济,带动乡村经济发展。突出发展县城区,加快发展县域次中心,以点带面提高小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到2010年,城镇化水平提高到50%左右。健全挂钩帮扶制度,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乡村更快更好发展。
加快构建以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机场为主的现代化交通基础设施支撑体系,泉三、永武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永宁高速公路全线动工,一批项目前期工作启动,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400公里;向莆铁路、三明机场等建成或基本建成,沙溪内河航运力争开通;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积极推进,95%以上的行政村通水泥路。壮大电力产业,推进电力结构调整,加快电源建设与电网改造,街面电站等项目建成投产,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火电项目,争取福建液化天然气二期工程布局我市,500千伏、220千伏等一批输变电工程相继建设并投入运营。完善通信、信息等基础设施,加强网络应用服务,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五)关于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改革是活力之本,改革创造活力。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效率政府。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壮大混合所有制经济,打造商会经济品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市区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加大财源培育力度,力争到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达到55亿元以上,地方级财政收入突破30亿元。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快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扩大对外开放,关键在共识,关键在项目,关键在持续,关键在落实。我们将继续实施外经贸追赶战略,提升外资比重,做大进出口总量,推动企业“走出去”,拓展区域协作,做好侨务工作,巩固友城关系。力争五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7.5亿美元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积极推进明台交流与合作,参与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用好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平台,发挥客家祖地等品牌优势,依托台胞、台商、台协(会),开展经贸、农林、文化、旅游合作,逐步把我市建成两岸农林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的重要基地,旅游合作的重要区域。
(六)关于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是以人为本,重点是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科技、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和安全等问题。
创新推动发展,科技提升实力。要建设创新型城市,完善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平台,建设高校和科研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和试验、实践基地,组织实施一批重要科技项目,提高技术创新项目在重点项目中的比重,争创自主创新品牌,支持优势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吸引创业风险投资,大力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到2010年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15%以上。加快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十一五”期末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17.38万人,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达到9.86万人。
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增加政府对教育的投入,推进素质教育,重视学前教育,扎实义务教育,抓好高中教育,发展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创办一批有规模、有质量的民办学校。到201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70 %以上,高考成绩保持全省前列。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发展,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省中上水平。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呼应文化强省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培育文化市场体系和特色文化品牌。抓好文体、广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广播电视事业发展。
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统筹城乡就业,增加就业岗位,创新就业方式,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新增就业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城镇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75%。
推进民主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围绕团结与民主两大主题,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大力推进依法治市。加强村民自治和社区民主建设,完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强社区建设与管理。贯彻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落实好党和国家关于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发展老龄事业,做好妇女、儿童和关心下一代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建设平安三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完善社会管理体系,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强化城市公共安全,加强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强化食品、药品、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三、乘势而上
在加快海峡西岸建设中扎实作为
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9.5%,力争更快更好些;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4%左右;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9.5%;外贸出口增长1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实际增长6.5%和4.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7%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着重做好以下九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
以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落实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安全责任,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以龙头企业引领发展,以品牌壮大规模,巩固发展水果、茶叶、畜牧、水产、菌业、蔬菜、建莲等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优质烟叶、笋竹、肉牛、肉羊等特色产业,大力发展红豆杉、花卉苗木等新兴产业,壮大县域特色经济。逐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打造产业、产品名市、名县,争创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发展种养业收入,增加农民从事二、三产业收入,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通过产业扶贫等办法,促进低收入农户脱贫致富。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做好劳务派遣工作,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3万人。鼓励、扶持发展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壮大农民营销队伍,搞活农产品流通。
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深化粮钱丰收竞赛活动,健全良种繁育体系,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创建科技示范乡镇,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一县一业”星火计划,推进沙溪沿岸星火技术产业带建设,抓好一批星火密集区、星火产业基地和星火创新龙头企业。完善农业155服务网络,进一步深化“村会协作”,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疫情的防控,做好农、林、水产病虫害防治工作。
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抓紧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步骤和项目。实施一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烟田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推进“六千”水利工程建设,加快修复水毁水利工程。继续推动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水泥路面改造、硬化700公里。实施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农技员、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计划生育管理员、乡村医生和治安协调员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
(二)推进自主创新,加快产业集聚
全力突破工业。靠龙头企业集聚合力,靠项目组团延伸产业链,靠产业集群激活存量、扩张增量。冶金及压延产业对接浙江永康等五金产业发达地区,围绕 80万吨中厚板、30万吨冷轧钢板等项目,增加产品加工环节;林产工业建设年产45万立方米刨花板、20万吨高强瓦楞纸等项目,引进广东、浙江、江苏等地的品牌企业,联手开发家具、包装等关联行业,拉长产业链;机械与汽车零配件产业主攻中重型载重汽车、工程机械、橡塑机械等项目,做大产业规模;生物医药产业主攻原料药,抓好红豆杉提纯紫杉醇、废次烟叶提取茄尼醇等项目,推进植物制药等快速发展。抓好宁化钨矿、尤溪和大田铅锌矿等矿产品开发,加快发展永安、将乐新型干法旋窑水泥,建设一批纺织、化工和绿色食品加工、新型电子元器件等大项目。对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实施重点扶持、重点服务,抓好30个工业重镇,壮大60家骨干企业。
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靠自主创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抓好10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特别是15个在建亿元以上项目,抓紧10个亿元以上项目前期工作,抓好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攻关。靠品牌调整结构,重点支持“铙山”高档薄型包装纸等争创国家级品牌,新创一批省级品牌。靠园区集聚要素、集约发展,重点建设8个省级工业园和一批专业工业集中区,提高项目供地率、落地率和土地利用集约率。靠发展循环经济节约成本、提高效益,重点建设列入国家、省里的59个循环经济项目,抓好31家清洁生产试点企业。
整合提升服务业。引进厦门商业集团、永辉等知名企业,重组商贸龙头企业,改造提升三明综合市场等传统市场,建设科技会展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举办系列会展活动,整合做大一批第三方物流企业,策划、开发大型物流中心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拓宽消费领域,培育消费热点,大力实施农村市场建设,新增一批面向农村的商品配送中心和“农家店”。以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为龙头,联动推出精品线路,联手拓展市场,壮大旅游企业,力争游客量突破500万人次,旅游收入增长20%以上。
(三)强化项目带动,扩大投资需求
抓紧抓实重点建设。围绕项目抓具体、抓系列、抓持续、抓趋势,继续提高我市项目占全省重点项目盘子的比重,提高重点建设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提高工业项目投资占重点建设投资的比重。列入今年省级重点项目42个,其中跨地市项目7个,年度投资55亿元,增长10.2%;安排市级重点项目90个,年度投资80亿元,增长11%。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泉三高速公路施工,启动向莆铁路、永武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完成永宁高速公路“预可”审批和“工可”报告编制,深化永(安)长(汀)铁路前期工作,编制宁德至邵武延伸到建宁、沙县经大田至厦门、永安至漳州高速公路路线规划方案,推进国道、省道“改善工程”,抓好三明机场建设,推进沙溪河二期航运工程。加快电力建设和电网改造,推进街面电站等项目建设,力争永安火电厂扩建工程获国家发改委核准,开工500千伏三阳变和220千伏金沙变等主干电网项目,实施城市、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
深化各项改革。继续推进工贸企业改革,抓好厦工三重、双轮化机、三明机床3家企业异地扩改,加快建筑业企业改革与发展,稳妥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巩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稳步实施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等改革。探索跨县域利益共享机制,以林产工业为试点,以满足龙头企业的资源需求为重点,跨县域集中资源,跨县域配置要素,跨县域分享税收。
提升非公有制经济。落实省、市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拓展投资领域,突出抓好一批投资千万元以上的项目。引导私营企业提高素质,向龙头企业靠拢,向工业园区(集中区)集聚,向高新技术产业延伸,重点培育铙山纸业、健盛食品、三和食品、高科橡胶、宝华林纺织等一批行业“单项冠军”。发展壮大商会经济,着力抓好28个重点商会投资项目。
加强财税金融工作。大力培植财源,明确财政资金扶持导向,主要用于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扩大再生产和自主创新。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逐步解决县、乡财政困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政权建设、公共事业发展和社会保障等支出。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财政资金运行监督。健全政银企会商制度,改善金融服务,增加信贷投入,扩大异地贷款,引导民间投资。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支持、促进担保机构做大做强,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服务。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进一步改善金融生态,防范金融风险。
(五)拓展对外经贸,提高开放水平
继续实施外经贸追赶战略。保持出口政策的连续性,支持外贸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大宗地产品出口,提高加工贸易出口比重,拓展新兴出口市场。抓好招商引资,推出高速公路市级股权出让等项目,吸引战略性合作伙伴,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资化、民营化。积极组织参加“6·18”项目成果交易会、“9·8”投洽会等大型经贸活动,开展“3+1”产业集群招商和工业、农业、社会事业等专场招商,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与实效。
推进明台交流与区域经济协作。举办第二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暨投资三明推介会,引进有实力的台商,设立台资项目集中区,支持办好现有台资企业,深化大金湖与日月潭对接,提升明台合作。推进与厦门、泉州等地的山海协作,加强与闽东北、闽西南以及闽赣周边地区的区域协作,联手推动跨市、跨省项目建设。做好侨务工作,扩大明港澳交流与合作。
(六)壮大中心城市,带动城镇建设
推进市区“南拓北扩西进”。抓紧荆东、小蕉工业园区的开发和项目引进,加快贵溪洋、台江、东霞等片区的规划、建设,有序搞好土地收储与供应,抓紧建设阳光嘉园、龙岗小区等商品房和省安小区等经济适用房。续建三明沙溪河大桥等项目,建设西江滨南路二期、白沙路等项目,改造东新五路等路网,抓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实施社区基础设施改造,增强城市配套功能,改善市区人居环境。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开展市容市貌专项整治,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加快永安—市区—沙县繁荣带建设。完成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策划融机场、铁路、高速公路为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开通市区到沙县公交线路,启动市区至沙县滨河旅游项目建设,规划物流园区,共建一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抓好三明—永安工业走廊和莘口、贡川连接点规划建设,实施一批重要文体设施等项目,推动城市联盟取得进展。
抓好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用城市眼光建设县城,完善规划布局,有序推进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抓好进出城通道和重要节点建设。充分发挥5个县域次中心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福银高速公路互通口所在乡镇和边贸重点乡镇建设,抓好26个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积极稳妥实施撤乡并镇、迁村并点。
(七)繁荣各项事业,促进协调发展
加强科技、人才和教育。健全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小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服务体系,推动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或技术中心,组织30项科技项目攻关,抓好50项产学研合作项目,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试点示范企业、制造业信息化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加大科普投入,保护知识产权,繁荣社会科学。加强各类人才培养,积极引进智力,发挥领军人物核心作用。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推进“双高普九”,优化学校布局,实施第二期第三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115个,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初中课改和高中新课程改革。培育和扩大优质高中,扶持薄弱学校建设。建设一批高校基础设施项目,增创办学特色,提高办学水平。发展职业教育,扩大办学规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支持办好民办学校。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健全终身教育体系。
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做强重点医疗机构,发展规模民营医院,开展“看病难、看病贵”综合治理,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巩固国家卫生城成果。打造文化精品,抓好文物保护、利用,扩大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等品牌影响,完善基层文化设施,活跃群众文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发展,力争在第十三届省运会上取得好成绩。加快广播电视网络化、数字化建设,提高广电节目制作质量。创新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机制,形成多元化的发展格局。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落实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和领导责任制,深化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解决好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难度大、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等问题。加强耕地保护,加快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抓好水资源开发与管理,提高矿山集约开采和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深入开展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开展汽车尾气、饮食业油烟等污染治理,抓好规模化养殖场污染整治,保护饮用水源,推进生态功能区建设,力争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3.5%以上,市区空气质量良好天数达到75%以上。
(八)落实为民利民,构筑和谐三明
加强就业与社会保障。落实国务院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立足发展扩大就业,争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98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95万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设工程款问题,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就业工作机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保问题,提高非公有制企业社会保险参保率。继续加强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工作,发展慈善事业。
办好惠及群众的实事。集中财力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扶持老区加快发展,推进老区小康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继续帮助解决“行路难”等生产生活问题。着力加强32个省级扶贫重点村和36个少数民族村建设,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实行县级以上医院挂钩帮扶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20所乡镇卫生院。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和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对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实施医疗救助。发展妇女、儿童和老龄事业,建设老年公寓、儿童乐园等项目。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继续实行农村低保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进一步完善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继续推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深入开展“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
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加强公民道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和谐社区、和谐村镇建设。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减少青少年犯罪,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黄、赌、毒活动,防范和处理邪教组织非法活动,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加强普法宣传,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风险。加强市场监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保持农资价格平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安全生产执法,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入开展“双拥”工作,推动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民兵预备役建设。抓好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气象、水文、库区移民、防震减灾等工作,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九)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
突出服务发展。我们要以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视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增强加快发展的激情,保持加快发展的冲劲,集聚加快发展的气势,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促进三明更快更好发展。要主动融入大局,着眼海峡西岸,在更广的区域找站位,在更大的空间谋发展,把三明的企业、三明的品牌、三明的项目推向全国。要拓宽发展思路,勇于创造,善于争取,在已经领先的领域担当龙头,在可以领先的领域敢于争先,在能够突破的领域大胆突破。要提高服务效率,审批事项再减少,审批权限再下放,审批环节再精简,创新行政管理,推行电子政务,加强效能建设,开展绩效评估,转变政府职能。
强化工作落实。抓落实必须明确责任,责任不清则无人负责,无人负责就无人干事。我们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运作能力,对部署的工作、作出的决策,能够扛得起、抓得住、干得好。抓落实必须强化项目带动,通过项目竞赛等载体,把项目带动拓展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延伸到政府工作的全过程,使项目成为工作的着力点、发展的突破点、财税的增收点。抓落实必须攻坚克难,变困难为动力,化风险为机遇,善于消除经济运行中的不利因素,有效破解制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与问题。抓落实必须体现为民,有效落实惠民政策,有效服务基层,多体谅基层,多支持基层,让发展的主体活跃起来,发展的合力集聚起来,发展的氛围浓厚起来。
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规范行政执法,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好市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市政协提案,重要工作主动与政协协商。拓宽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途径。加强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推进政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推动工作、为民负责、公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各位代表,“十一五”是三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现在,发展的蓝图已经绘就,前进的步伐正在加快。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振奋精神、奋力拼搏,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见单行本)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和
《“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修改情况报告
2006年2月19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 健
根据出席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和《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简称《“十一五”规划纲要》)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
(一)第一部分P9顺数第3行“体制性、机制性障碍依然存在”之后,增加“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
(二)第二部分P11倒数第8行“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之后,增加“加快林业改革与发展”。
(三)第二部分P11倒数第5行“加快农村路网、农村水利等设施建设”之后,增加“逐步建立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
(四)第二部分P14顺数第5行“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火电项目”之后,增加“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五)第二部分P16顺数第11行“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作用”,改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发挥作用”。
(六)第三部分P20顺数第1行“拓宽消费领域”之后,增加“改善消费环境”。
(七)第三部分P21顺数第7行“跨县域分享税收”之后,增加“贯彻实施《公务员法》,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加快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此外,还对12处文字进行了修改。
二、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修改情况
(一)P14倒数第1行“扩大名优绿茶、乌龙茶以及优质花茶胚种植面积”,改为“扩大适制绿茶、乌龙茶的茶树良种种植面积”。
(二)P29顺数第11行的“小蕉工业集中区则主要以冶炼、压延加工产业为主”中的“冶炼”一词删去。
(三)P37倒数第8行“加快建设三明至永安的工业走廊”,改为“加快三明至永安工业走廊的规划和建设”。
(四)P70顺数第1行“古文化品牌”之后,增加“加强地方志修编工作”。
(五)附件P6顺数第1行“初中年龄段12-14岁,高中年龄段16-18岁”,改为“初中年龄段12-14岁,高中年龄段15-17岁”。
此外,还对14处文字进行了修改。
特此报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6年2月2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6年2月17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陈良椿 |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据初步统计和审查,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执行情况如下: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9.5%,实际增长10.5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7 %,实际增长29.7 %;外贸出口预期增长16%,实际增长85.1 %;实际利用外资按可比口径预期增长10%,实际增长56 %;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期增长9%,实际增长14.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9.5%,实际增长11.7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预期控制在104%左右,实际102.2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实际增长6%,实现10%;农民人均纯收入预期实际增长5%,实现8.3%;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期控制在5.9%,实际控制在5.47%;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期控制在6.5‰,实际为5.8‰。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5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克服严重自然灾害和经济运行中的各种困难,创新机制,聚集合力,攻坚克难,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均完成或超额完成,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取得新的突破,实现了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较快发展。
2005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增长的速度不够快,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不够高,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经济增长方式仍然比较粗放,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逐步显现;经济外向度不高,产业关联度不大,集聚能力不强,支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大型生产性项目不多,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农业基础仍较脆弱,农民增收难度较大;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难度较大;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不高,就业和再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经济发展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把握我市实际和发展态势,紧紧围绕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目标任务,落实市委关于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地与“十一五”规划的总体目标相衔接,是稳妥的,主要措施是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阙维林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当事先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三、关于执行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意见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崛起的重要时期,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实施好“十一五”规划,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抓住机遇,提高站位,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海峡西岸”战略上升为中央决策,为三明赢得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新的作为空间。我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打破传统思维,以更高的站位来认识三明的地位和发展机遇,继续全面贯彻省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纲要》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增强加快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市委 “三市”发展战略、“四地”发展定位、“两带一圈”发展格局、“五个对接”和“五个突破”发展举措,锐意进取,加快我市发展,壮大经济总量,增强区域发展竞争能力,努力实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
(二)创新举措,求真务实,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一是进一步做好“三农”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农业步伐,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深化农村各项改革,落实好各项扶农惠农政策。积极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问题。二是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加快工业经济发展。按照工业立市的要求,围绕主动融入、主动对接海峡西岸产业群,突出主导产业集聚,加快发展冶金及压延加工业、机械及汽车零部件、林产工业和生物医药“3+1”产业集群,做大产业规模,全力突破工业。要在产业集聚中推进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深化项目带动战略,增强发展后劲。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项目带动长效机制,突出开发建设科技型、成长型、带动型、税源型的大项目好项目。继续抓好工业园区建设,确保园区项目开发、企业入园和固定资产投资有实质性进展。四是全面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委关于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环境,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五是提高开放水平,扩大对外经贸。积极应对外贸形势,继续实施外经贸追赶战略,广泛开展各类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引资的规模、质量和实效。不断拓宽对台交流合作领域,积极推进区域经济协作。六是呼应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加快推进“南拓北扩西进”步伐,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做大城区,做强产业,做优环境。加快推进市、沙县一体化进程,积极稳妥推进撤县设区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等“五个一体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市区、永安城市联盟建设,促进产业对接、公共事业联动,推动城市连片发展。
(三)以人为本,协调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大对义务教育的投入,继续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加大科技、科普投入,深化产学研合作,推动科技创新。加强人才工作,吸引和留住人才,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回明工作。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推进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事业,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问题,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和社会稳定工作,积极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关于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6年2月16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阙维林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落实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任务,经全市人民共同努力,2005年主要预期目标全面完成。初步统计,地区生产总值392.1亿元,比增10.5 %,完成年计划100.9%;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50.44亿元,比增5.7%,完成年计划100.7%;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85.43亿元,比增21.6%,完成年计划103.1%;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67.85亿元,比增29.7%,完成年计划110.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0.1亿元,比增11.7%,完成年计划102%;外贸出口总额4.6亿美元,比增85.1%,完成年计划159.7%;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2亿美元(历史可比口径), 比增56%,完成年计划142%;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9.33亿元,同口径比增14.2%,完成年计划10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97元,比增10%,完成年计划100.8%;农民人均纯收入4209元,比增8.3%,完成年计划100.3 %;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102.2%、城镇登记失业率5.47%、人口自然增长率5.8‰,均控制在年初预期目标以内。
产业结构继续优化。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3 %、14.1 %和10.5 %,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5:38:37调整为24:39:37。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林牧渔业生产全面协调发展。粮经比例由上年的56:44调整为55.2:44.8;粮食总产量 128.18 万吨,比上年增加 1.9万吨;肉蛋奶总产量20.98 万吨,比增48%;水产品产量8.25万吨,比增3.3%;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76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3.4亿元,带动农户36.7万户。工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产业集聚能力增强,冶金及压延、林产工业、机械及汽车零部件和生物医药“3+1”产业集群实现产值205.63 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3.4%;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39.61%,实现利润总额12.3亿元。第三产业加快发展。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比增8.4%,全市新办乡镇和村级“农家店”117家。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仓储邮电业增加值比增21.5%;房地产市场较快增长,商品房销售面积81.68万平方米,销售额13.85亿元,分别增长55.7%和102.7%;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42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2 .95 亿元,分别增长24.3%和20%;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45.56亿元,比年初增加57.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35.43亿元,比年初增加28.5亿元。
重点建设成效显著。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高增幅,列入省里的36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9.89亿元,占年计划104.21%。市级8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72.07亿元,增长39.5%,其中:40个在建重点项目有福银高速公路邵三段、永安西门电站、福建明光新型材料、福建联众立丰印染易地改扩建等24个项目竣工投产或投入使用;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沙县大亚木业刨花板、将乐红狮新型干法水泥一期工程生产线等30个预备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并有沙阳乐园提升改造、三元麦绿素产业化工程等6个项目竣工投产;10个重大前期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明机场动工续建;向莆铁路纳入国家 “十一五”规划,建议书已上报国家发改委;永武高速公路国家发改委已批复立项,工可报告已上报待批,现已完成初步设计的外业测设工作。
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继续优化重组国有资产,国有企业改革面达94.7%;个私经济快速发展,新增税收超百万元私营企业20家、产值超5000万元私营企业13家,全市个私经济产值和上缴税收分别增长25%和23%。招商引资成效明显,“9.8”等招商活动共签约外资合同项目107个,新办外资企业107家;6场专场招商活动签约内联合同项目231个,实际利用市外资金12.05 亿元,比增67.8%。全年出口总值比上年净增2.12亿美元,增幅居全省首位。新增出口企业36家,出口额1.5亿美元。中国·福建第三届项目成果交易会取得新成绩,全市共签约合同项目251个(列全省设区市首位),总投资38.9亿元(列全省设区市第二位),分别比上届增长53.4%和69.9%,截止12月底合同项目动工率达77.7%,完成投资14.45亿元。
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继续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上年增加323 元和1036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10.68亿元,比年初增加32.4亿元。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新增就业2.06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2万人;养老、失业、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0.98万人、17.92万人、30.2万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元的农村困难居民2.89万户7.29万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累计发放保障金3151.59万元。同时有1.01万户2.63万人享受了城市低保的救助,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455.42万元。
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全年列入国家和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46项,有11项科技成果获省科技奖。教育事业较快发展。永安、梅列、三元、泰宁“双高普九”通过省级验收,高考高职高专以上上线率89.9%,居全省首位,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正式成立;扶持了一批优质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改工程,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建设得到加强。扶持了一批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工程和行政村卫生所建设,初步建成了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继续完善。三明影剧院改扩建工程、万寿岩文物园区一期工程完工,完成了市区、各县城区有线电视网络改造对接工程,动工建设永安文体中心、沙县影剧院等文化设施项目;泰宁成功纳入世界地质公园网络,永安桃源洞升格为国家地质公园。人口与计生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年人口出生率9.66‰,政策符合率达91.04%。人居环境继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达优良的天数占全年的81.1%,比上年提高13.1个百分点,全市地表水水质达标率 90.5%,比上年提高17.9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的实现,是全市人民共同奋斗的结果。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年初各项预期目标全面超额完成,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但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增长方式仍然较粗放;农业基础仍较脆弱,农民增收难度较大;生产性大项目好项目不多,经济发展后劲不足;就业压力仍然较大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对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力争更快更好些;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5%;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0%;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4%左右;
——外贸出口增长15%;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3%;
——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9.5%;
——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4.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5%;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7%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上述预期目标的安排是在客观分析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及增长点的基础上,按照积极稳妥和自加压力的原则,经多方衔接和测算的。主要依据:一是考虑到国内外经济发展大环境和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需要;二是根据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确定的我市“十一五”奋斗目标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对今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三是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成了一批基础设施项目,交通条件得到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生产性项目增加、产业集聚能力增强,为今年经济增长奠定了基础。因此,2006年经济增长率按9.5%安排是必要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
确保实现2006年预期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监测,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围绕年度计划目标和任务,加强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的监测,跟踪分析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农业总产值等重要经济目标进度,坚持并完善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制度,密切关注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及时协调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确保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深入开展“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挖掘支撑投资持续增长的积极因素,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今年市级重点项目安排90个(其中省级重点项目42个),年度计划投资80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80个;重大前期项目10个。要抓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实施,强化目标责任,确保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机场、永安载重汽车等42个省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5亿元;街面电站首台机组、大亚木业刨花板生产线、三钢中厚板生产线等40个项目竣工投产;永武高速公路、厦工三重异地搬迁扩建、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等30个预备重点项目全部开工建设;推动向莆铁路、永安火电厂扩建、三明500KV变电站、三明科技文化会展中心等10个重大前期项目加快进度,特别是向莆铁路年内要争取控制性工程动工建设,永安火电厂扩建工程力争获国家发改委核准。
(三)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 积极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强化农业产业支撑。巩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超级稻、特色果蔬、名优水产品和珍稀食用菌等一批农牧良种繁育基地,提升水果、茶叶、畜牧、水产、菌业、建莲、蔬菜等传统产业的竞争力。做强做大烟叶、笋竹、肉牛、肉羊等特色农业。大力发展苗木花卉和中药材新兴产业。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农产品知名品牌,发展绿色食品和生态农业。二是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实施好烟田基础设施建设、商品粮基地建设、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万亩旱片治理、土地整理、重点灌区渠道更新改造和沙溪防洪二期工程等项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继续抓好农业减灾防灾体系建设、森林防火工程、农林水产病虫害防治与监测等项目。三是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大财政对农村公共事业的投入,改善农村教育、医疗和乡村道路、供水供电等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加快产业集聚,促进工业结构升级。围绕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发展产业集群,不断提高工业竞争力和壮大工业经济总量。一是推进技术创新。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二是加快产业集聚培育产业集群。重点推进“3+1”产业集群的项目组团建设,围绕龙头企业和上下游产品,实施一批产业链延伸的项目,扶持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的名牌产品,提高产业集聚度。青山纸业高强瓦楞纸、永安智胜化工第二代钌催化剂及合成氨等项目要尽快建成投产,形成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宁化行洛坑钨矿一期工程、沙县硅福化工硅系列产品生产线、铙山纸业低定量高档特种纸扩改等项目要加快建设进度;三钢2#高炉易地改造工程、三明华健生物高纯度茄尼醇及下游产品开发等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三是继续推进工业园区开发建设。重点抓好金沙园、尼葛园及小蕉、瑞云、荆东、金古、埔岭等产业集中区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和产业链延伸的重要平台。各县要因地制宜建设好工业小区(项目组团),成为加快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出口较快增长。提高对外招商项目策划水平,深化项目前期工作,优化招商项目质量。以开发区、产业集中区和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为载体,积极利用 “5·18”、“6·18”“9·8”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提升利用内外资的规模和质量,增强外引内联的带动效应;完善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切实提高项目签约的履约率和到资率。外贸出口坚持以质取胜,提高优势产品出口规模和质量;重视科技兴贸,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扶持品牌产品出口,培育著名商标;进一步壮大非公有制外贸经营主体,努力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提高出口产品抗御国际贸易风险能力,确保外贸出口持续、稳步增长。
(六)加快服务业发展,扩大居民消费需求。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宗旨,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拓宽领域为着眼点,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一是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我市的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仓储超市、电子商务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抓好永利钢材市场等13个交易额亿元以上市场的改造提升;推进永辉生鲜超市、天天公司配送中心等5个投资千万元以上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建设。二是积极培育消费热点。增强城乡居民对住房、汽车、旅游等方面的预期消费意识,拓展消费市场;实施农村“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泰宁世界地质公园等旅游项目建设,促进生态旅游、客家旅游、红色旅游的联动发展,带动旅游消费增长。
(七)加快社会事业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推进科技创新,抓好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教育投入,组织实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加快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设施、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建设,实施部分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一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推进广播电视数字化、农村广电“村村通”工程。推动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发展。落实再就业的各项政策,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争取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98万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0.95万人,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支持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事业发展。
(八)加强资源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2006年末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政策符合率达91.5%以上。加强环境综合整治,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市区空气质量达优良的天数占全年的75%以上,加快市区污水管网的改造和建设,沙溪水质达标率达80%以上。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推进资源节约、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回收利用和循环使用程度为重点,抓好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提高国土资源使用效率,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批和监管,加大土地开发整理,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强化矿产资源管理,规范矿业市场行为。加强农业生态保护,加大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实施农业生产污染源综合整治工程。
各位代表,为实现 “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听取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为确保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及2006年预算的决议
2006年2月2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06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6年市本级预算。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
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6年2月17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陈良椿 |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0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初审意见,对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为180,988万元,执行为193,32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同口径增长14.21%;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全市收入总计350,852万元。全市一般支出预算为234,894万元,执行为277,455万元,增长11.5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全市支出总计322,095万元。全市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8,757万元,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1,250万元,执行为13,609万元,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全市基金收入总计29,048万元。基金支出预算8,789万元,执行为15,84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调出资金,全市基金支出总计19,321万元。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9,727万元。
2005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为53,596万元,执行为54,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8%,同口径增长9.1%;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市本级收入总计81,719万元。市本级一般支出预算为51,886万元,执行为55,957万元,比上年减支298万元,下降0.53%;加上上解支出,支出总计66,579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140万元,其中净结余4,038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3,440万元,执行为4,908万元,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基金收入总计9,923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预算为4,642万元,执行为5,444万元。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479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5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狠抓增收节支,保持了财政收入一定的增幅,财政支出保障了正常支出,支持了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
2005年预算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较小,市级工商税收增长幅度偏低,稳定的财源基础不均衡,财政增长后劲不足;财政支出的科学性不够,一方面支出压力较大,另一方面结转结余过大,市本级滚存结余占当年预算的27%,不能真实反映市财力水平,也说明部分事业发展未完成预期目标;部分专项资金的设定和分配不尽合理,加重本级负担且使用效益不高;部分县乡财政仍然较困难,收支矛盾突出;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管不够有力,部分专项资金仍存在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审计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211,695 万元,增长9.5%;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63,821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支28,927万元,增长12.31%。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229万元,比上年增收620万元,增长4.56%,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1,388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长29.57%。
2006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60,026万元,比上年增长9.5%;当年财力55,570万元,加上上年净结余4,038万元,当年可用财力59,608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预算58,33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支6,448万元,增长12.4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980万元,比上年增加1,072 万元,增长21.84%;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6,252万元,比上年增长34.68%。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十分重要,任务也比较艰巨。2006年预算草案在前五年增长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我市新一轮发展战略的要求,综合考虑影响收支的多方面因素,安排当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9.5%,基本保持了与经济的协调增长,是比较稳妥的。支出安排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集中财力促进发展、壮大实力,适应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支出需要,为我市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加快崛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政支持。总的看,收支预算安排基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体现了依法理财、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发挥财政作用的要求,提出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较为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6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同意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细化后的预算及部门预算完成后,应当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
三、关于2006年预算执行的意见
为了促进2006年预算的有效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建设和谐社会,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视财源培植,努力夯实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基础。始终把培植财源作为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增强经济发展后劲问题,特别是市本级后续财源建设要摆上重要位置,加快荆东生物园和小蕉工业园的建设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促进我市“3+1”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发展骨干财源;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大力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培育财政收入新增长点。有效实施财政政策,建立健全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加快崛起的财政保障机制,制定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措施和办法,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强化预算约束,努力增收节支,确保收支平衡。认真执行预算法,有效组织预算收支。加强收入征管,扎实组织税收收入。加强对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的征缴和监管,不断完善收入监管制度。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降低行政成本,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保证支出预算的有效执行。深入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预算执行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查处各类财政违法、违纪行为,防止资金被截留、挤占和挪用。预算执行调整应依法报告同级人大常委会或者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三)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树立财政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责任感,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研究改进现行的公共支出定额标准,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进预算编制程序和办法,早化、细化预算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在理顺市、区事权、财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两区财政体制,充分调动积极性。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效益和效率。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做好重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各项资金尽快下达、及时到位、发挥效益。积极探索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体系,研究推进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扩大就业、社会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合作医疗、财政扶贫和支农等机制,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关于三明市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及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6年2月16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赖逢良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05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193,328万元,完成预算的104%,同口径增收24,050万元,增长14.2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4,623万元,上年结余26,644万元,调入资金6,257万元,收入总计350,852万元。
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182,126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收入,下同)375,454万元,比上年增加46,990万元,可比增长14.31%。
一般预算支出277,455万元,比上年增支28,708万元,增长11.54%。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4,640万元,支出总计322,09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8,757万元,继续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3,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1.18%,比上年增收1,145万元,增长9.19%。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7,967万元,补助收入7,472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29,048万元。
基金支出15,846万元,比上年增支4,319万元,增长37.47%。加上上解支出503万元,调出资金2,972万元,基金总支出19,321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9,727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5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54,8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2.28%,同口径增收4,573万元,增长9.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2,315万元,上年结余14,586万元,收入总计81,719万元。
市本级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69,241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24,059万元,比上年增加8,005万元,可比增长6.9%。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55,957万元,比上年减支298万元,下降0.53%。加上上解支出10,622万元,支出总计66,579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5,140万元,其中:净结余4,038万元,继续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4,908万元,完成预算的 142.67%,比上年增收1,476万元,增长43.01%。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3,827万元,补助收入1,188万元,基金收入总计9,923万元。
市本级基金支出5,444万元,比上年增支1,058万元,增长24.12%。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479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以上数字在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所调整,待2005年财政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0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入保持了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态势,但工商税收的增长低于GDP的增长。
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力度,堵塞各种税收漏洞,收入组织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市增值税可比增长10.93%,企业所得税增长46.57%,耕地占用税增长79.48%、契税增长41.42%。虽然营业税和城建税两个主体税种低速增长,使全市工商税收仅增长9.38%,低于财政收入的增幅,也低于GDP的增幅,但因企业所得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高速增长,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性收入的比重与2004年基本持平,为85.79%;通过推进财政票据管理电子化改革,加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力度,全市政府非税收入增长11.03%。
2、财政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的作用不断增强。
全市当年争取国债补助资金7,511万元,国债转贷资金1,143万元,中央及省级预算内基建资金9,795万元,中央以工代赈及省级财政配套资金724万元,市级安排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00万元,利用开发银行贷款51,726万元,筹集京福高速公路资本金6,700万元,拨付农村公路市级补助资金5,000万元,安排园区建设贴息资金300万元和村镇规划费100万元,支持了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了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的增强;市级安排各类扶持企业发展资金17,674万元,争取省级各项技改贴息资金、科技创新补助资金1,840万元,支持了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展;市级兑现出口奖励296万元,办理出口退税22,6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增长;
3、减轻农民负担、加大支农投入成为财政工作的亮点。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免征农业税及其附加,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及其附加。“两税”取消后,全市农民可从中受益8,000多万元(人均受益40.6元),比改革前(2002年)累计同口径减负率达96%以上。市本级继续安排农村税费改革配套资金,用于保障基层政权运转和困难乡镇补助。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全市财政支农三项支出25,305万元,比上年增长22.07%,重点支持了“六千”水利工程、标准农田、中低产田改造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进步及动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信息等三个体系建设,促进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提高。
4、财政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公共服务特性日趋明显。
着力办好一系列惠及人民群众的实事。多方筹措资金,健全和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济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解决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优惠政策,支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全市用于社会保障“三项”支出的财政资金达27,264万元,比上年增长26.20%;贯彻科教兴市的战略要求,加大对科技和教育事业的投入。除了在预算中按法定要求增加对科技三项费用、教育经费的安排外,还逐步增加安排了科普经费、人才经费,加大了对农村“双高普九”和中小学危房改造及撤点并校的投入,同时积极筹集资金,支持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制度,落实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政策。积极支持农业科技服务,落实村级农技员津贴补助政策;加大卫生事业投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市本级安排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配套经费,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乡村医生、村级计生管理员津贴补助制度。
5、进一步发挥了财政应急保障作用。
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支持“平安三明”建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积极应对灾情,增强主动服务意识。2005年我市多次遭受台风、暴雨和洪灾袭击,市财政从速支出各类救灾资金7,316万元,支持恢复灾区生产生活。对可能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紧急事项,及时安排资金保障应急措施的落实。
6、财政改革和监管进一步深化。
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结合管理需要和财力增长情况,修订和完善与预算科目相配套的预算项目定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进一步增强;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范围,市本级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部门增加了20个,公务人员工资、政府采购资金和部分财政拨款的基建项目实行了国库集中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的平台建设和改革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完善政府采购的配套制度和办法,政府采购改革稳步推进;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不断深化,预算外资金专户入户率达98%以上。
(四)“十五”财政工作主要成效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思路,开拓进取,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新的成绩。200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 375,454万元(如含基金为389,063 万元),比2000年翻了一番,年均增长16.2%(含基金年均增长15.02%)。在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中,税性收入比重由2000年的83.84%上升到2005年的85.79%,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77,455万元,年均增长11.28%。公共财政框架进一步确立,财政支出结构继续调整和优化,“以人为本”的理念、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建立和谐社会的要求在财政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体现。财政改革实现了新的进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各项改革迈出积极步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等各个环节的改革协同推进,财政工作的动力和活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生财、聚财、用财的观念不断更新,方式不断改进,依法理财、服务发展、增收节支的能力不断增强,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改善,财政杠杆、导向作用体现得更加充分,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奠定了坚实了基础。
各位代表,2005年我市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收支任务,这是全市国民经济稳定发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人大、政协以及代表们委员们依法监督民主监督的结果,是全市人民辛勤劳动,各行业、各部门大力支持配合,财税部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总量小,加强财源建设、做大经济财政“蛋糕”的任务仍然很重;部分县乡财政困难,收支矛盾突出,赤字问题、政府债务的风险仍然比较突出;部分专项资金分配较为分散,使用效益不够高,财政监管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等。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深化改革,改进管理,加大工作力度,逐步予以解决。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进入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时期,财政改革发展任务更加繁重,在此,恳请各位代表、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对财政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指导和支持我们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
二、2006年预算草案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2006年的财政工作对促进“十一五”时期我市的改革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06年我市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市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十一五”规划为指导,以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为方向,以财政监管为保障,贯彻稳健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壮大财政实力,优化支出结构,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并根据2006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收支平衡原则,2006年全市及市本级主要预算指标编列如下。
全市代编预算:
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211,695万元,增长9.5%。其中工商税收增长11.34%,企业所得税增长23.15%,农业各税下降12.06%。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预算支出263,821万元,比2005年支出预算增支28,927万元,增长12.31%。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4,229万元,比上年增收620万元,增长4.56%。安排基金支出11,388万元,比2005年支出预算增长29.57%。
市本级预算: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60,026万元,比上年增长9.50%。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体制财力55,570万元,上年净结余4,038万元,当年可用财力59,608万元。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58,334万元(其中:动用上年净结余2,764万元),比2005年年初预算增支6,448万元,增长12.43%。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计划安排5,980万元,比上年增加1,072万元,增长21.84%。安排基金支出6,252万元,比2005年支出预算增长34.68%。
2006年国民经济持续协调稳定发展将为财政增收奠定扎实基础,同时,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将对各级财政特别是市级财政的保障能力提出新的要求。市级财政收支矛盾仍将十分突出。因此,必须加大增收节支力度,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预算收支平衡。
为圆满完成全年的预算收支任务,2006年各级财政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市本级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1,540万元,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突破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后劲;围绕“工业立市”的发展目标,市级财政安排挖潜改造资金3,120万元,从财政政策、资金上促进我市“3+1”产业集群发展,落实提升工业经济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提升民营经济发展水平,培育壮大骨干财源;加大科技投入,市级财政安排科技三项费用569万元,增长 9.5%。重点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安排出口奖励资金200 万元,继续实施外贸出口奖励政策,确保外贸出口稳定增长;增加安排旅游专项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
2、落实各项支农政策,加快建设新农村步伐。贯彻落实“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支农方针,加大财政支农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市级财政安排支农支出3,554万元,比上年增长9.66%。统筹协调办好惠民实事,安排100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安排200万元农村卫生专项,加强农村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安排50万元支持实施“造福搬迁”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安排372万元支持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落实农村“五老”供养政策,健全完善特殊群体的保障机制。新增安排农村墟日广播工程30万元、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60万元。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化解乡村债务等综合配套改革,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农民减负增收长效机制。支持深化粮食流通体系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测土配方施肥补贴政策,调动农民种粮造林积极性。
3、加大公用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贯彻科教兴市战略,市级一般预算安排教育支出7,665万元,增长9.55%。大力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发展,全面开展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推动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优化,为广大农村学生接受教育创造良好条件。支持高校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安排文体广播事业费2,209万元,增长8.18%;安排卫生支出 5,371万元,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公共卫生建设;安排公检法司支出7,103万元,支持“平安三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加大对社会保障的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社会保障性支出3,041万元,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做好救灾资金保障和拨付工作,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落实抚恤救济保障措施,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实行有利于增长方式转变、科技进步和资源能源节约的财税政策,支持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4、统筹推进财政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鼓励县乡培植财源、壮大财政实力、削减赤字和债务、控制供养人口增长,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办法。积极创造条件,探索研究开展重大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的有效方法,为开展试点工作做好准备;稳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市本级35%的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选择两个县开展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完善“票款分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创新非税收入管理机制;支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
5、加强财政监管,促进依法理财。严格依法理财,依法治税,加强财税库协调,严格税收征管,防止收入流失。理顺税费关系,建立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保持财政收入的完整和持续稳定增长;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以效益为标准优选项目,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追踪问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依法规范财经秩序,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从严管理政府债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起点,财政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创新工作举措,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构建和谐社会,为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2月2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轩源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发[2005]9号文件、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市委贯彻省委决定的意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目标,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6年2月18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轩源
各位代表:
我受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扎实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努力促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年来,共召开6次常委会会议和10次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23项;做出决定、决议7项;提出审议意见10份;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24次;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25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圆满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着力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去年,中共中央转发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中发9号文件),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重视。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这条主线,着力在加强制度建设和发挥代表作用两个重要环节上下功夫,积极推进全市人大工作上新的水平。
一是抓学习,促认识。常委会把学习领会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干部大会,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使大家在认识上达到“三个进一步”:进一步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地位及其重大作用;进一步明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转变执政方式的关键所在;进一步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证。
二是抓贯彻,促创新。在抓好学习、统一思想的同时,常委会把贯彻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穿全年各项工作的始终,努力实现“三个创新”:观念创新,强化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已有的人大工作各项制度,重新制定代表履职登记、信访工作、常委会领导联系各县(市、区)人大及市、县人大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等制度,推进了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工作创新,加强代表培训、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建立代表履职激励机制、丰富代表活动内容等,使代表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积极探索监督方式和监督手段,首次举行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测评,提高了监督实效。
三是抓督导,促落实。为保证中央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到位,常委会党组于去年初专门开会研究,就省、市委文件明确的几个问题,建立了常委会领导分工抓落实责任制;7月份又组织常委会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到联系的县(市、区)进行初步检查,检查情况和意见,以常委会党组的名义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市委以明委[2005]15号文件转发了报告,要求结合贯彻市委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中央文件精神和省委决定的落实。11月份,受市委委托,由常委会领导带队,再次对各县(市、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检查,有力促进了中央文件和省委决定在我市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责任更加到位,积极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认识更加到位,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市、县人大工作的保障更加到位,党委普遍建立了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人大机关的内部设置大都得到规范,梅列、三元、永安、沙县13个街道全部成立了人大工委,市和部分县(市、区)成立了信访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和办公条件得到充实和改善。所有这些,都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级人大的自身建设,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去年10月,省委人大工作调研检查组在对我市贯彻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决定的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检查后,肯定我市“党委重视、措施有力、成效初显,人大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二、紧紧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人大工作,围绕中心,贴近民生,突出重点,依法履职,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努力发挥职能作用。
1、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按照市委确定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常委会主动呼应,积极参与,努力做到在指导思想上体现发展、工作安排上服从发展,具体措施上保障发展。一年来,分别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对我市贯彻省人大《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情况进行视察;两次听取和审议有关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对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适时做出决定,提出了实现计划、预算任务及通过动用上年结余调增支出的意见;对2006年市本级的预算进行初审,提出了修改和调整的意见;主动介入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工作,听取专门汇报,提出了突出主题、明确定位、落实措施等建议。同时,依照《市人大常委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听取市政府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三明机场建设经营转让情况、市区沙县一体化进展情况和小蕉工业园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高度重视开发银行贷款的管理和使用”、“注意防范三明机场建设中的风险”、“撤县建区、加快市县一体化进程”、“理顺体制,加快小蕉工业园区建设”等重要审议意见和检查建议,对我市经济建设和各项重大工作的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常委会紧紧围绕依法治市的目标任务,积极督促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全年共开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土地管理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共24次,每一次都针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检查建议,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有力支持和促进了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
与此同时,常委会抓住全市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听取工作报告、视察检查、跟踪督办等方式,不断加大工作监督的力度。认真开展对“三农”问题的监督,组织对贯彻执行中央一号文件,落实支农、惠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重点检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专题调研,听取政府专项报告,提出深化改革、抓好配套措施等意见。围绕水资源的保护、水污染的防治和畜禽养殖污染的整治工作,结合中华环保世纪行(三明)活动,组织代表实地视察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责成有关部门按时完成整治任务,促进有关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对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平安三明建设等工作的视察和检查,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意见。此外,还认真听取有关涉农资金安排使用、“六千”水利工程、旅游开发、文物保护、农村卫生、网吧游戏机厅管理、发展循环经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的专题汇报,开展专项调查,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为增强监督实效,常委会积极探索改进监督方式,着力抓反馈、抓落实。推行“二审”和跟踪督查制度,首次通过主任会议的形式听取有关部门对“贯彻《职业教育法》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使常委会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提出的要求落实到位。
3、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和法律程序的有机统一。对依法应由常委会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审议,严格把好法律程序关,坚持任前法律考试和任命时表态发言,坚持未经表决通过不得对外公布和到职。去年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首次开展了市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测评工作,共有24位市政府部门负责人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的满意度测评,有效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促进了依法履职,提高了工作效率。
4、坚持以民为本,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常委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组织开展了和谐社会建设的理论调研,举行了专题座谈,听取了工作汇报,明确了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原则和主要任务。认真督促“四五”普法工作,多次召开有关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座谈会,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努力实现以民主法制求和谐。重视公民文明道德素质的培养,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和挂钩联系社区工作,组织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视察、检查,督促有关“加强社区建设”的代表建议的办理,促进社区建设的良性发展。对收养工作进行检查,将其纳入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常委会机关还牵线引进了专为特困儿童提供生活和教育机会的慈善项目,全力支持“华恩儿童村”建设。
常委会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切入点,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从完善机构、坚持制度入手,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质量。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信访工作“四个百分百”的要求,认真负责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1607批2461人次,受理来信1059件。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问题得到解决,社会建设中一些不安定因素得到缓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夯实人大工作基础,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人大代表是我国权力机关的主体,是国家的主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要求。中央9号文件下发后,常委会及时召开代表工作座谈会,研究探讨加强代表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工作,分五批对市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较系统全面地提高了代表的履职能力;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为代表提供有关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方面的情况,全年共邀请46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100多人次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和述职测评工作;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支持保障工作,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标准有所提高,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增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意识,并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对大会主席团交付审议的有关“推动小蕉工业园区的开发”、“支持红色旅游”、“加强代表培训”等五件代表议案进行认真的调研和审议,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8月上旬,组织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28个政府部门办理的183件代表建议进行全面检查。对办理工作不到位,代表不满意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重新办理,并要求加强与代表的沟通,面对面征求意见、落实办理措施。通过征求代表意见,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1%。
继续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关注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保持了作为人民群众代表机关的本色。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的全面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工作效率。
加强思想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组织机关党员参加第一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党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走出去、请进来,开展实践活动,组织专题讨论,对照标准找问题查原因,针对人大工作特点制定市人大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项具体要求和长效机制,较好地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同时,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法律知识讲座、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讨,进一步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党的意识、人大意识和政治观念、大局观念。
加强作风建设,改进工作方法。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力解民忧;坚持集体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常委会议和主任会议的各项议事规则,坚持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力求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科学合理、依法依规、切实可行;密切与各县(市、区)人大的联系,建立常委会领导联系县(市、区)人大和县(市、区)人大主任列席市人大常委会议制度,坚持重大工作向下征求意见、重大履职活动上下及时沟通;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开展各种调研检查,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继续加强与全国部分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横向联系,及时交流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经验,学习先进,拓宽视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加强机关建设,创造良好工作氛围。以中央下发[2005]9号文件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常委会着力从思想、作风、制度建设和后勤保障入手,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从人大工作的实际和特点出发,认真梳理、制订、修改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机关建设、机关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效。适应机关办公自动化的要求,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努力解决一些实际问题,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提升了机关的服务水平。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办好《三明人民政坛》和《三明人大网站》,通过召开人大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配合,努力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回顾过去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坚持执政为民、依法履职、尽责尽力,发挥了应有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与进步,这与中共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与全体代表的积极参与、与市“一府两院”、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及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也是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常委会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还不够到位,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实效还不够理想;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仍需拓宽,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对民主政治的有序参与尚需不断努力,全社会人大意识、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探索,努力改进,把新一年的工作做得更好,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视察福建的重要讲话,按照这次大会的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的作用,积极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人大制度建设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了我国“十一五”发展规划。中央9号文件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这是我们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常委会要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围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使人大的各项工作更加适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需要,更加适应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需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的法治环境。常委会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继续配合市委抓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意见的贯彻落实,使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
二、围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认真履行法定职能,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又快又好发展
提请本次大会审议批准的“十一五”规划纲要,是我市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今后五年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实现“十一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既是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中心工作,我们要紧紧围绕“十一五”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人大职权,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推动和保证《纲要》的贯彻和实施。要抓住我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产业集聚、深化改革开放、推进社会事业、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工作,认真组织视察检查,依法做出决议、决定或提出意见。要加强对预算的监督,促使预算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围绕人民群众和社会关注的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城市建设与管理,以及壮大中心城市、发展循环经济和农村医疗、教育事业等内容开展专题调研和检查,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要大力推进依法治市,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今年拟对《水法》、《建筑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法官法》、《检察官法》、《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加大对重要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三、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努力营造代表执行职务的良好社会氛围。要拓宽和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对国家机关政务活动的参与度,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和资料,让代表对全市的重要工作和国家机关的履职情况有更多的了解。要进一步改进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做到在组织形式、时间安排、视察内容上有所创新。要认真执行代表履职登记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制度,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代表进选区挂牌接访和向选民述职活动,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规范代表的履职行为。要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保证代表活动经费和活动时间,维护代表的合法权益。
切实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提高办理质量。重点是督促承办单位建立办理责任制、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文来文去”和“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对办理工作不到位,代表不满意的坚决实行重新办理,必要时责成承办单位在大会期间接受代表询问或追究有关办理单位的责任。
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保障工作;要坚持标准、优化结构,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选举。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全面完成本届常委会的各项任务
适应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和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要求,发挥好人大工作机关的作用。新的一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要继续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引向深入,通过深入学习和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推进人大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要抓住《公务员法》实施的契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增强机关工作活力。要加强人大制度的宣传与理论研究,办好《三明人民政坛》和《三明人大网站》,坚持人大新闻通气会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继续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指导,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指导,开展对外交流和横向联系,虚心学习借鉴兄弟地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任期将提前届满。过去的三年,我们共同为三明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在这履职的最后一年,我们更要继续努力。只有继续努力,加倍工作,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才无愧于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法履职,励精图治,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实现我市“十一五”发展目标,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而努力奋斗!
附件一: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3次
1、关于我市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
2、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
3、关于我市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4、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5、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6、关于我市建设“平安三明”工作的情况通报;
7、关于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8、关于三明市2004年决算情况的报告;
9、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情况的报告;
10、关于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1、关于我市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的报告;
12、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的报告;
13、关于我市实施《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汇报;
14、关于国家开发银行授信额度贷款管理使用情况的报告;
15、关于三明机场建设情况的汇报;
16、关于“四五”普法情况的汇报;
17、关于贯彻落实中央[2005]1号文件情况的汇报;
18、关于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的汇报;
19、关于贯彻实施《职业教育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20、关于2005年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21、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
22、关于市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23、关于市区、沙县一体化概念性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
附件二: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检查、调查25次
1、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视察;
2、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直机关部分省十届人大代表来我市视察;
3、配合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宁德市部分省十届人大代表来我市视察;
4、组织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在三明开展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视察;
5、组织在三明市的部分省人大代表赴福州异地视察;
6、开展《在建设和谐社会中发挥人大作用》的专题调研;
7、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座谈和谐社会工作;
8、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省人大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9、组织对人民法庭工作、预防和打击职务犯罪工作情况视察;
10、开展职业教育和农村教科文卫事业发展情况调研;
11、开展“我市循环经济的发展”专题调研;
12、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研;
13、开展贯彻中央一号文件落实支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情况调研;
14、开展2005年中华环保世纪行(三明)宣传采访活动;
15、组织开展对上半年计划与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
16、组织对国家开发银行授信额度贷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调研;
17、组织对三明机场建设经营转让情况的专题调研;
18、检查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19、开展代表02、27、44号议案办理情况调研;
20、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研;
21、开展对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调研;
22、对三明市区、沙县市县一体化规划工作情况调研;
23、协助做好全国人大代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专题调研;
24、协助做好省人大开展下岗女工再就业、外来(外出)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调研;
25、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六千”水利工程建设情况视察。
附件三: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调研和立法调研24次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
2、配合省人大开展《矿山安全法》执法检查;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
4、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5、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情况自查;
6、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执法调研;
7、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执法调研;
8、开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执法调研;
9、开展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执法调研;
10、开展《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11、开展贯彻实施《福建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执法调研;
12、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
13、配合全国人大开展《农业法》执法检查;
14、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开展《老区发展促进法》立法调研;
15、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省森林资源流转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
16、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省体育经营管理条理》立法调研;
17、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立法调研;
18、配合省人大做好《省招标投标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19、配合省人大做好《财政监督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20、配合省人大做好《失业保险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21、做好省人大《融资租赁法(草案)》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22、配合省人大做好《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23、配合省人大做好《福建省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24、配合省人大做好《福建省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立法征求意见工作。
附件四:提出审议意见10份
1、关于贯彻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3、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4、关于我市200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6、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号代表议案督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7、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执法调研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8、关于2004年决算情况报告与200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9、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10、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27、44代表议案督办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附件五:作出决议、决定7项
1、关于批准2004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关于批准2005年市本级调整财政预算的决定;
3、关于接受陈灵儿廖小华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4、关于接受陈孔文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5、关于召开三明市十届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6、关于接受陆火生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7、关于接受刘焰生、李建明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附件六: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
1、决定任免政府工作人员12人次;
2、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3人次;
3、任免审判人员、检察人员47人次;
4、批准任免县(市、区)检察长4人次;
5、决定接受辞职10人次;
6、对24名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2月2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邦澍院长所作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自觉服务“平安三明”建设,为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审判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高审判能力,维护司法公正,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2月18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邦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5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人民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不断增强司法能力,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建设“平安三明”和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促进“平安三明”建设与经济发展
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9939件,办结19394件,收、结案分别比上年上升5.9%和3.9%。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67件,办结2701件。
(一)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积极参与“平安三明”建设。全市法院严格审判程序,准确定罪量刑,确保不枉不纵。全年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908件,比上年上升3.6%。生效案件中,免予刑事处罚23人,给予刑事处罚265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3人,无期徒刑直至死刑33人。其中,审结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48件,判处罪犯202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11.9万元;审结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09件,判处罪犯139人,其中原担任处级干部的有7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切实做好少年审判工作,在判处的375名未成年人罪犯中适用缓刑109人。同时,注重延伸帮教工作,中院与市关工委等共同走访了131名三明籍少年犯;在三明十中等校区开展了“送法进校园”活动;基层法院还与辖区学校共同创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基地”,组织模拟法庭进校园,开展“托起明天的太阳”等主题活动,帮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帮助29名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继续上学,帮助14人就业。如我市将乐法院审理的一起12名未成年人共同故意伤害案,12名被告人均系重点中学的高二学生,在对其中10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缓刑后,少年庭法官多次深入到学校回访帮教,他们中的9人去年还考上大学。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547件,促进罪犯改造自新。
(二)依法审理民商事、行政案件,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全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把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主要选项。全年共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9228件,诉讼标的总额达8.3亿元。其中,调解、撤诉6089件,调解撤诉率达65.8%,比上年上升3.6个百分点,居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还十分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在审理金融纠纷中,妥善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既保护金融债权人合法权益,又避免企业陷于债务困境而停产关闭。在审理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纠纷中,慎用保全措施,中院妥善审理了涉及京福高速公路及原机场建设纠纷案件12件,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全市法院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加强对各类行政案件的审理。全年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120件、二审行政案件50件。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和促进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
(三)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598件,执结5421件,执结率达96.8%,比上年上升2.3个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为67.6%,比上年上升1.5个百分点。在执行工作中,针对案件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策略,更多地兼顾各方利益。如:中院在执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宁县支行与泰宁县德立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该案执行标的1350万元,德立化工有限公司无法履行到期债务,中院执行局在不影响该公司延续和稳定的情况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抵押物依法进行拍卖,共拍得价款1025万元,既实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保证了该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我们把执行和解作为执行工作的主要方式,做好协调,促成和解。全年全市法院共执行和解案件838件,为化解“执行难”问题走出一条新路子。如:中国农业银行尤溪县支行申请执行尤溪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尤溪县城关木材采购站、尤溪县木材经营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院执行局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情况下,主动与尤溪县林业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沟通情况,尊重历史,实事求是解决遗留问题,经协商,最终以被执行人偿还农行15%的借款本金结案,双方满意,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二、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审判质量和效率普遍提高。在审结的10807件一审案件中,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3.2%,比上年上升1.1个百分点。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上诉案件的7.8%,比上年下降4个百分点。
(一)加强审判管理。全市法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审限内结案率、调解率、息诉服判率等十项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体系,规范审判管理。中院专门设立审判管理中心,负责对立案、送达、开庭、结案等不同审理阶段进行跟踪管理,负责对全市法院案件的质量与效率进行评估考核,促进案件审理的公正、高效。全市法院案件审判质量呈现案件改判、发回率低、上诉、抗诉率低、申诉、上访率低、调解撤诉率提高的良好现象。在全省法院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通报中,我市法院始终名列前茅。
(二)强化监督指导。一是通过审理二审案件,加强对个案的审判监督与指导。一年来,中院共受理二审案件697件,审结686件。全年改判、发回重审案件50件,改判、发回率比上年下降4.27个百分点。二是认真做好当事人申诉立案审查工作。对符合再审条件的,依法决定再审。去年,中院共审查各类申诉案件237件,决定立案再审3件,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等再审案件16件,维持11件,改判、发回重审5件。三是重视研究下级法院审理复杂疑难案件中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针对审判“六合彩”犯罪、标会案件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夯实基层基础。一是深入开展创建“省级优秀人民法庭”活动。一年来,我市14个人民法庭贴近农村实际,以开展创建“省级优秀人民法庭”为载体,突出服务“三农”,收到明显成效。去年,14个基层人民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458件,审、执结2432 件。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占结案总数的92%,平均审理周期不足21天;调解或撤诉结案的1642件,调解撤诉率达76 %,审理的案件无一引起矛盾激化,无民转刑案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大田县建设人民法庭、将乐县南口人民法庭、清流县灵地人民法庭被省高院评为“省级优秀人民法庭”。在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组织开展的“中国十佳人民法庭”评选活动中,大田县法院建设人民法庭在全国一万多个法庭中脱颖而出,以高票当选为“中国十佳人民法庭”,展示了我市基层人民法庭的良好风貌。二是继续抓好审判法庭建设。在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除三元、尤溪法院审判大楼待建外,中院和9个基层法院均完成了审判综合大楼国债项目的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目前,全市法院信息化建设初具规模,在实现与省高院对接的全省法院三级广域网、局域网的基础上,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专线电话、计算机数据、视频图像的“三网合一”传输功能。
(四)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全市法院继续狠抓各项司法为民措施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地开展便民诉讼与司法服务。一是继续推广“法律进社区”、速裁法庭、巡回办案、上门立案等好经验、好做法,把案件受理、开庭审理与法制宣传结合起来。如:沙县法院针对该县因交通肇事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增多的情况,设立“交通事故巡回办案合议庭”,为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服务。全年各基层法院在乡村开展巡回审判667次,审结案件523件,在城区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62次,审结案件35件。二是完善处理涉诉上访、申诉案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预约接访、院长接待日、信访流程管理等各项制度。去年,全市法院共接待和处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7995件(次),比上年下降1.2%,一批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信访件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全面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保证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对500件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案件实行了诉讼费缓、减、免,金额达130.3万元。四是重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活动,对此类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判、快执行,全市法院共执结拖欠务工农民工资案件126件,金额156.5万元。去年春节期间,中院一次性为179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3万元,受到好评。五是积极开展“法律入军营”等活动,共审结涉及军人、军属诉讼纠纷案件15件,非诉讼调解军人、军属纠纷案件17件,开展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服务89次。我市梅列区法院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福建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称号。
(五)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经过依法公开选任,经当地人大常委会任命,从去年5月1日起,新任命的274名人民陪审员开始履行职责。去年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337人(次),与法官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313件,充分发挥了人民陪审员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促进了案件公正裁判,推进了司法民主。
三、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
一年来,全市法院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狠抓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成效。去年,全市法院共有15个集体和10名个人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和奖励。其中,中院法警支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司法警察工作先进单位,梅列法院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三元法院被福建省总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中院少年庭庭长龚一海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少年法庭先进个人,明溪法院院长白桦、中院刑二庭庭长陈颖被省委政法委等单位授予全省优秀女法官。
一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法院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认识上下功夫,在查摆、整改上下功夫,认真做好集中整改、建章立制、培训考核各个阶段工作。永安法院作为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的试点,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周密部署,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受到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充分肯定,并在该院召开全省法院专项整改活动现场会。市中级法院立足本院机关,从立案、审判、执行等10个环节查摆出60个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健全完善了47项规章制度。组织开展为期两周的岗位培训活动,分别举行综合和业务知识考试,良好以上的达99%。通过扎实开展先进性教育和专项整改活动,全市法院进一步规范了司法行为,健全完善了工作机制。
二是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市法院坚持以观念更新、业务增强、技能提高为重点,认真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研讨、技能竞赛等活动。去年,全市法院共举办各类培训班7期,培训220人(次),参加省院培训5期58人,并选派10名法官到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组织全市刑事审判岗位技能竞赛和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活动,并鼓励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在职进修、远程教育提高学历层次。至去年底,全市法院具有本科学历的已达624人,占总数71.5%。具有硕士学位7人,在读研究生10人。
三是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法院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制定了《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了《拒腐说情登记制度》、《关于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严格遵守审判纪律的若干规定》等内部工作机制和廉政建设配套制度,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严格执行“七条禁令”等纪律,规范法官与律师及当事人相互关系。推行年度廉政建设保证金制度,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投诉、举报的查处追究力度,全市法院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起1人。市中级法院还专门选择典型案例,深入进行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一年来,全市法院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市委《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和《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见》,及时报告法院工作和重大事项。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直接来信和转办的群众来信,及时办理。一年来,全市法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8件,来信37件,全部办结。其中,市中级法院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来信4件,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均设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室,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抓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审制度的落实,对本辖区有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旁听,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共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97人(次)旁听案件庭审23件。全市法院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专项整改活动等工作中,广泛征求代表意见、建议,共召开代表座谈会15次。
全市法院还扎实抓好《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的贯彻落实,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全年全市法院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全部办结。其中,中院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结1件。同时,正确对待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监督,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市中级法院去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全市两级人大和各位人大代表对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视和理解,对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的监督和支持,对解决许多实际困难与问题的关心和帮助,有力促进了法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在此,我代表市中级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如部分法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仍然是涉诉信访中的一个热点、难点;极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基层基础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等等。这些都有待于我们继续努力,并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2006年的主要任务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一定要在市委领导、人大监督下,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按照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加强司法保障与司法服务工作,努力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全市法院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要积极参与“平安三明”建设,依法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继续重点打击抢劫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惩暴力犯罪,依法从严惩处危害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秩序、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人员、失足青少年,继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有条件的适当多判一些缓刑。抓好涉农案件审判,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审理涉及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重点项目、重点发展领域纠纷案件,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依法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财产所有权和经营自主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加大对资源环境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强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民间纠纷案件的审理,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谐、村居和谐。大力推进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工作和执行案件和解工作,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二)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更加自觉地实践“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更加有效地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更加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继续完善落实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努力提高司法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涉法涉诉上访问题,提高服判息诉率,最大限度化解矛盾,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重点解决民工工资、追索赡养费、抚育费等弱势群体维权案件,充分保障困难群众的诉讼权利。努力运用辩法析理、依法调解和提供服务等方法,有效定纷止争,扩大审判效果。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弘扬司法民主。自觉加强内部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及时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转化为促进司法公正、践行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
(三)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全市法院要切实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建设,强化法律专业知识和审判技能培训,完善司法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着力提高在审判工作中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把握全局、服务全局的能力,依法处理各种利益关系、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务实创新的能力。要把“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在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环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司法规范化体系和审判监督制约机制。市中级法院在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基层法院目标管理考核与监督指导,不断提高两级法院的审判质量和水平。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审判、执行工作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纪律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着力从源头上解决司法活动中的不廉不公问题。认真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不断推进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创新,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市中级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平安三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努力!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6年2月2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德安检察长所作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自觉服务“平安三明”建设,为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司法公正,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6年2月18日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德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安三明”建设,认真执行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全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深入推进检察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围绕大局,积极为三明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服务
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努力把握大局的发展、认识大局的需要、服务大局的要求,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的职能作用,把保护、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关系检察工作的“生命线”,使检察工作成为保护和促进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服务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贯彻意见,得到市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工作中,我们坚持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积极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专项立案监督行动,查处破坏和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行动,较好地维护了我市的经济秩序。全年共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39人,起诉47件66人。如永安市检察院连续批捕了3起涉案总金额近5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引起较大反响,社会效果良好。在查办涉及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时,我们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与预防的关系,改进执法方式,做到不轻易传唤企业负责人,不轻易冻结企业账户,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进企业办案。两级院还结合办案,及时发现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如针对非法收购烟叶现象比较突出问题,专门组织调研组深入烟叶产区进行专项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省领导对此做出重要批示,省烟草专卖局也专门下发文件,有效保障了烟农的合法权益。两级院还多次召开民营企业代表座谈会,征求对检察机关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为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推动“平安三明”建设。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014人,同比上升6.7%;提起公诉1828件2729人,同比分别上升4.1%、7.6%。其中,批捕重特大案犯653人,起诉485人,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嫌疑人623人、起诉568件836人。按照党委统一部署,积极参加了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全市共办理“六合彩”等赌博犯罪案件32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正确理解和把握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掌握政策,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共不捕241人,不诉75人。梅列区检察院在审查一起聚众斗殴案时,发现涉案4人都是16岁的在校生,且该案未造成严重的后果,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对四名犯罪嫌疑人以无逮捕必要作出不捕决定,并派人做好帮教工作。两级检察机关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正确处理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共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483场(次),接待来访群众763人,批办案件45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276件(次),处理涉检信访件46件,办结42件,息诉39件。大田县粮食局11名下岗职工到县检察院上访,反映该局有关人员涉嫌经济问题,县院通过查处该局一件挪用公款案,平息了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此外,两级院抓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平安三明”建设为载体,坚持严打与整治相结合,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参与创建文明城,参加对社会治安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努力推动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二)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立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21件143人,人数同比增长17.2%,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6件127人,渎职侵权案件15件16人。一是突出查处了一批有影响、震动大的案件。全市共有25名科级、3名处级干部被查处。依法查办了原三明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经理)许锡明贪污公款1679万余元,受贿人民币337.1万元、港币1.1万元,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案,该案是我省建国以来个案涉案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目前,该系列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全案共立案24人,其中本院立案18人,移送其他部门立案处理6人。有18人被作有罪判决,其中3人被判处死刑或死缓,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9人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突出办案重点,查处系统职务犯罪取得成效。共查处医疗卫生、煤炭等系统案件21件21人,其中突出查办了医疗系统案件7件7人。三是以渎职侵权检察处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为契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有较大进展,16人因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犯罪被查处,已有11人被法院作有罪判决。四是认真总结办案经验,突破案件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两级检察机关自办案件101件,占立案总数的83.5%。五是牢固树立案件质量意识,通过推行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拟作撤案、不诉案件报市院审批等,案件质量不断提高。2005年的不诉率仅为3.3%,比2004年下降了6个百分点,且全年没有一件撤案。
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我们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不断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制作预防职务犯罪专题电视节目,在三明电视台开办《检察在线》栏目,开展“节前给你提个醒”系列活动,并精选近年来我市和全国查处的重大、典型案件的忏悔书编辑、制作成警示教育读本《铁窗下的忏悔》和警示电教片《贪婪的代价》。二是在全省率先启动了预防职务犯罪预警机制,两次向社会反映较强烈和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某系统发出预警,这一做法受到市领导肯定,《检察日报》等媒体专门作了报道。三是积极开展专项预防工作,如在三泉高速公路招投标中推行廉洁准入制度,在金沙园开发区等重点工程开展了专项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强化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司法文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突出问题。加强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的监督。全市共向侦查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1份,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0件。加大对遗罪漏犯的监督力度,决定追加逮捕91人,追加起诉131人。对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违反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行为坚决进行纠正,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7份。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民行申诉案83件,立案审查51件,建议提请抗诉24件,提请抗诉2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加大对刑罚执行的监督力度,积极开展对看守所、监狱、劳教所的安全检查、法制宣传等活动,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及不安全隐患,向监管单位和有关执法部门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和书面检察建议57份,提出口头纠正意见和检察建议230人(次),均得到采纳并纠正。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制创新,推动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一是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积极投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从检察工作实际出发,通过队伍集中整训、开展“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争当好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等,立足教育,加强整改,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高、机关党组织的功能明显提高、党员的素质明显提高、机关作风明显改进。两级院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得到了省委、市委及县(市、区)委先进性活动督导组的充分肯定。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活动开始后,我们对八个重点部门、四个重点环节进行深入查摆,寻找问题,分析原因,两级院对2003年以来办理的不捕、不诉、撤案的案件进行全面的复查和梳理,召开了全市查摆剖析现场会,迅速进行整改,对整改活动加强督查,进行“回头看”,确保效果到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清理制度,建章立制,规范业务部门办案程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增加或修改了29项规章制度。严格培训,强化考核,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参加了全省统一的培训考核考试,达到以考促学、提高素质的目的。
二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两级院把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以教育为重点,强化制度建设,狠抓落实。制定、完善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2005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安排意见》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两级院领导共计述职述廉202人(次)。坚持开展谈话制度,共计开展廉政谈话106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力促党风廉政建设。两级院共受理群众反映检察机关单位和干警违法违纪信访件22件,同比下降15.4%,2名干警受到行政处分。
三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进一步规范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工作的运行机制,加强对自侦案件的外部监督。全市共有9件职务犯罪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有力地保证了案件质量。大力整合资源,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形成整体作战的大侦查格局,诉讼监督部门向自侦部门移送案件线索7条,成案6件。积极探索检务督察的新做法,完善了包括办案监督机制、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等在内的五个机制,增强内部督察的刚性,促进公正执法。检察业务改革平稳进行,全面实行普通程序简易审、公诉引导侦查、证据开示、主诉检察官办案制度、量刑建议改革及未成年人公诉方式改革,其中量刑建议改革被确定为我省唯一的高检院试点单位。
四是加大基层院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力度,努力打造检察文化。努力探索建立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把永安、泰宁、清流确定为工作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单位。加快落实省委关于解决基层院编制、经费、职级的会议纪要精神,在党委和政府的关心下,基层院干警政治待遇、办公、办案经费等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检察工作科技含量有所提高,市院及12个基层院开通了三级数据网,4个基层院在互联网开设了检察网站(页),绝大多数基层院的警务区具备了视频监控和数字化证据采集功能。检察装备和检务保障得到提高,争取专项经费600余万元。通过与沿海检察院的“结对子”活动,更新了干警观念,提高了素质。建立了检察理论研究年会制。加快人才培养步伐,制定了《2005-2007三明市检察人员培训计划》,狠抓学历教育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开展了遴选检察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等程序,选拔8名基层院干警充实市院。坚持开展春季队伍集中整训,举办了各种培训班、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及全市优秀公诉人比赛等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出台了《文化育检工作意见》,举办了干警书画摄影展、羽毛球、乒乓球比赛,组织了主题为“正义颂”的全市检察机关文艺汇演等。去年两级院共有4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得高检院表彰,1个集体和12名个人获得省院表彰。
四、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是确保检察工作沿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维护党的领导的权威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一是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相统一,坚持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相统一,坚持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二是健全和完善工作报告制度。全年的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上级院的重要会议精神,以及阶段性工作情况等均向党委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使党委、人大及时了解、掌握检察动态,更好地进行领导和监督。三是切实贯彻好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市院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强调两级院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接受人大监督工作。四是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执法检查和人大评议。通过“两会”期间派员列席听取人大代表审议意见、上门通报、邀请视察、开展执法检查、聘请人大代表为人民监督员、接受人大代表约见等方式,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汇总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抓好督办落实。五是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件。去年,两级院收到人大交办、转办的事项共36 件,已在期限内办结、反馈33件,尚有3件正在办理中。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以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查办职务犯罪和诉讼监督的水平、力度及效果离人民的要求和期望还有差距;二是人民监督员、检务督察等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有待加强;三是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办案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四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仍然偏低,装备仍然落后,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影响和制约着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些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各方面的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我们要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执法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平安三明”,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树立科学发展观,落实执法为民、服务发展要求。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全局,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使检察工作充分体现人民的愿望、适应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找准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在执法办案的实践中,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措施,改进服务方式,增强服务效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首要位置,把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及有组织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增强群众的安全感。积极参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偷税骗税、制假售假、集资诈骗等案件的打击力度,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要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要案,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的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以及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要坚决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源头上减少腐败现象的产生。要充分发挥诉讼监督的职能作用,加强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着力纠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侵害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诉讼违法现象。要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好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对社会矛盾的排查调处,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减少涉检上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健全执法机制,推进检察改革。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和内部制约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完善检务督察制度,形成系统的、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围绕强化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整合侦查资源,推进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完善对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渎职行为的法律监督机制。要坚持以改革检察工作运行机制和内部管理机制为重点,积极探索检察队伍管理、业务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引入质量管理、绩效管理等先进模式和方法,以信息化带动执法规范化。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要不断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坚持以党的建设带动检察队伍建设,以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检察队伍建设。要严明政治纪律和办案纪律,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要坚持素质强检,加大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力度,改进培训方式与内容,全面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基层检察院基础工作、基本素质和基本保障建设,全面提高基层院建设水平,夯实基础。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继续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坚决执行本次会议决议,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丁 瑜(女) |
王 庆 |
王 政 |
方锦铭 |
邓应红 |
叶继革 |
包国平 |
兰德明 |
刘 宁(女) |
刘振郁 |
刘 鑫 |
江兴禄 |
江寻鹭 |
池秋娜(女) |
纪圣和 |
李宝兰(女) |
李轩源 |
杨光祺 |
杨俊峰 |
吴建国 |
吴根发 |
余荔苹(女) |
张元江 |
张受刚 |
张耀村 |
陆火生 |
陈有极 |
陈刚挺 |
陈金鹏 |
陈良椿 |
陈国珍 |
陈忠杰 |
武 丹 |
林月姣(女) |
林传衍 |
林纪承 |
林昌源 |
林金亮 |
林勇雄 |
林梁儿 |
郑成辽 |
郑国仁 |
赵 琛 |
洪明德 |
袁德俊 |
贾新榕 |
顾闽南 |
徐 铮 |
黄作文 |
黄高明 |
黄鹤平 |
曹秀芬(女) |
程立双 |
曾祥辉 |
主席团(54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秘书长:吴根发(兼)
附:
关于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的说明
一、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成员由以下七个方面代表组成(54人)
1、市委领导(8人)
叶继革 刘 鑫 袁德俊 林纪承 徐 铮
程立双 池秋娜(女) 杨俊峰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9 人)
李轩源 吴根发 丁 瑜(女) 陈良椿 郑国仁
杨光祺 刘振郁 黄作文 方锦铭
3、军分区政委(1人)
赵 琛
4、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1人)
陆火生
5、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工作委室主任(13人)
包国平 江寻鹭 顾闽南 余荔苹(女)邓应红
纪圣和 张耀村 陈金鹏 陈国珍 林月姣(女)
贾新榕 黄高明 黄鹤平
6、各界代表(11人);
(1)老干部代表( 4人)
郑成辽 兰德明 陈刚挺 曹秀芬(女)
(2)知识分子代表(1人)
张受刚
(3)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代表 (1人)
刘 宁(女)
(4)群团代表(3人)
武 丹 张元江 李宝兰(女)
(5)工农代表2 人
林勇雄 林金亮
7、各代表团召集人(11人)
王 庆(三元) 吴建国(梅列) 江兴禄(永安) 王 政(明溪)
陈有极(清流) 陈忠杰(宁化) 洪明德(建宁) 曾祥辉(泰宁)
林传衍(将乐) 林昌源(尤溪) 林梁儿(大田)
二、秘书长:吴根发(兼)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陈良椿 |
||||||||
副主任委员: |
邓应红 |
||||||||
委 员: (按姓名笔画排列) |
|||||||||
纪圣和 |
陈灵儿 |
陈国珍 |
陈 建(女) |
张元江 |
|||||
张受刚 |
张耀村 |
武 丹 |
林月姣(女) |
林勇雄 |
|||||
周升堂 |
赵福仁 |
黄鹤平 |
蔡绍协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刘振郁 |
||||||||
副主任委员: |
顾闽南 |
||||||||
委 员: (按姓名笔画排列) |
|||||||||
方炳火 |
刘 宁(女) |
刘焰生 |
江寻鹭 |
李宝兰(女) |
|||||
李盛有 |
余荔苹(女) |
陈金鹏 |
贾新榕 |
黄高明 |
|||||
阙维林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李轩源 |
吴根发 |
丁 瑜(女) |
陈良椿 |
郑国仁 |
杨光祺 |
刘振郁 |
黄作文 |
方锦铭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
(2月16日上午8:30)
李轩源 |
吴根发 |
丁 瑜(女) |
陈良椿 |
郑国仁 |
杨光祺 |
刘振郁 |
黄作文 |
方锦铭 |
主持人:李轩源
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18日上午8:30)
刘 鑫 |
林纪承 |
徐 铮 |
池秋娜(女) |
丁 瑜(女) |
陈有极 |
郑成辽 |
曹秀芬(女) |
陆火生 |
林传衍 |
洪明德 |
林梁儿 |
武 丹 |
张元江 |
李宝兰(女) |
林勇雄 |
主持人:丁 瑜(女)
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2 月20日上午8:30)
袁德俊 |
程立双 |
杨俊峰 |
吴根发 |
赵 琛 |
兰德明 |
陈刚挺 |
江兴禄 |
林昌源 |
陈忠杰 |
吴建国 |
王 庆 |
王 政 |
曾祥辉 |
张受刚 |
刘 宁(女) |
林金亮 |
主持人:吴根发
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
(2月20日上午10:00)
叶继革 |
李轩源 |
吴根发 |
丁 瑜(女) |
陈良椿 |
郑国仁 |
杨光祺 |
刘振郁 |
黄作文 |
方锦铭 |
(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上主席台就座)
主持人:李轩源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方锦铭 |
赵晓峰 |
包国平 |
陈仪代 |
陈木星 |
陈兴万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编组名单
三元代表团(代表31人) |
||
团长:王 庆 |
||
副团长:李盛有 |
||
代 表: |
||
马宗旺 |
联通三明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
|
王华明(女) |
福维纺织有限公司纺纱厂厂长 |
|
王 庆 |
中共三元区委书记 |
|
邓永新 |
省一建公司试验室主任 |
|
邓应红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 |
|
邓裕生 |
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叶永庆(女) |
三元百货大楼退休职工 |
|
吕少郎 |
三明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
|
吕火星 |
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党支部书记 |
|
刘若嘉 |
三明一中校长 |
|
刘炳麟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 |
|
许清华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华橡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李家荣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李盛有 |
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李榕新 |
福建永榕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杨振发 |
三明火车站站长 |
|
吴根发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
|
邱凤娇(女) |
三元区中村乡埔头城村党支部书记 |
|
张降龙 |
三明学院中文系教授 |
|
张 健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
|
陈允冀 |
福建石化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林金来 |
三元区政协副主席 |
|
林 新 |
三明市交警支队政委 |
|
林俊德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罗爱明(女) |
三元区林业局科员 |
|
周 燕(女) |
三元区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
|
郑纪成 |
中共三明市纪委副书记 |
|
郭 华(女) |
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部主任 |
|
龚桂香(女) |
三元区白沙社区居委会主任 |
|
彭根发 |
福建永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廖宝珍(女) |
三明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 |
|
列 席: |
||
郑建岚 |
三明学院院长 |
|
杨稚平 |
中共三元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
|
陈永富 |
省人大代表、三元区莘口镇楼源村党支部书记 |
|
陈海滨 |
省人大代表、三明群利锻造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卓月珍(女) |
省人大代表、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赵 峰 |
省人大代表、三明学院党委副书记 |
|
杨 莉(女) |
省人大代表、三明一中英语教师 |
梅列代表团(代表31人) |
|||
团 长:吴建国 |
|||
副团长:蔡绍协 |
|||
代 表: |
|||
方锦铭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
||
兰德明 |
中共三明市委原副书记 |
||
庄灿宗 |
三明市碧湖木业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刘 宁(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立丰印染有限公司工程师 |
||
刘闽华 |
中共梅列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
刘添毅 |
三明烟草专卖局局长 |
||
阮明宝 |
三明市公安局正处级侦察员 |
||
孙清海 |
中国工商银行永安市支行行长 |
||
李宝兰(女) |
三明市妇联主席 |
||
吴建国 |
中共梅列区委书记 |
||
张震林 |
三明市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
陈 伟 |
福建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三明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
||
陈孔文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 |
||
陈军伟 |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陈良锦 |
三明市农业局主任科员、市园艺场场长 |
||
林亦团 |
三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
||
林勇雄 |
福建省三钢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
||
林敦龙 |
三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
||
罗雪亭(女) |
梅列区教育局特约督学、特级教师 |
||
赵福仁 |
三明市国税局党组书记 |
||
胡晓明 |
梅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
||
黄忠灶 |
梅列区洋溪乡党委书记 |
||
梁闽菊(女) |
中共梅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
彭晓榕(女) |
三明市第一医院功能科副主任 、心电图室负责人 |
||
童麟章 |
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
曾仁菊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华侨台胞委主任 |
||
曾金凤(女)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民革三明市委主委 |
||
温祥灵 |
厦工三重铸锻公司职工 |
||
雷南金 |
梅列区陈大镇碧溪村党支部书记 |
||
蔡绍协 |
梅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
廖爱清(女) |
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
||
列 席: |
|||
李长生 |
三明学院党委书记 |
||
罗 雄 |
中共梅列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
||
邹明泉 |
省人大代表、三明市畜牧水产局原水产研究员 |
||
郭联新 |
省人大代表、三明市闽新(集团)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蔡志明 |
省人大代表、梅列区东新一路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 |
明溪代表团(代表20人) |
||
团 长:王 政 |
||
副团长:陈全北 |
||
代 表: |
||
王 政 |
中共明溪县委书记 |
|
朱昌贤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李 辉 |
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严燕祥 |
明溪县胡坊镇洋地村主任 |
|
吴镜禄 |
三明市环保局局长 |
|
张元江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青团三明市委书记 |
|
张连盛 |
明溪县夏阳乡紫云村主任 |
|
张金华(女) |
明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陈书宁 |
明溪县医院副院长 |
|
陈刚挺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
陈全北 |
明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陈孟标 |
明溪县林业总公司总经理 |
|
陈 建(女) |
三明市工商联合会副会长 |
|
施茂隆 |
明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夏世丽(女) |
明溪县爱心幼儿园园长 |
|
黄德安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
程立双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秘书长 |
|
曾晓青(女) |
明溪县妇联主席 |
|
游为贵 |
明溪县政协副主席 |
|
魏明珠(女) |
福建烽林机器厂供应科副科长 |
|
列 席: |
||
厉 云 |
中共明溪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谢炳辉 |
省人大代表、明溪县瀚仙镇岩里村主任 |
永安代表团(代表39人) |
||
团 长:江兴禄 |
||
副团长:方炳火 涂振锟 |
||
代 表: |
||
丁 瑜(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三明市主委 |
|
方炳火 |
永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
邓文山 |
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 |
|
叶美兰(女) |
永安市含笑餐饮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包国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
|
庄 华 |
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常务副总经理 |
|
刘建益(女) |
永安铁路机务段工业公司 |
|
刘道崎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江兴禄 |
中共永安市委书记 |
|
江道波 |
永安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
李水燕(女) |
永安市燕东街道仙泉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
|
李晨光(女) |
永安化工厂供应科科长 |
|
巫炎生 |
中国建设银行永安市支行行长 |
|
杨裕勇 |
永安市燕南街道桂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
沈 萌(女) |
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
|
张惠平(女) |
永安市农业局农技站站长 |
|
陈日华 |
永安机械厂厂长 |
|
陈 华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 |
|
陈秀花(女) |
中国工商银行永安市支行副行长 |
|
林冬青 |
永安市中泰化纤纺织有限公司 |
|
林庆彬 |
福泥公司建福水泥厂地销部经理 |
|
林宇光 |
永安智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林芬华(女) |
永安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
|
林秀琴(女) |
永安一中教师 |
|
罗奕梓 |
永安市槐南乡南山村村主任 |
|
郑来明 |
永安市交通局党委书记 |
|
郑固凌 |
永安供电局局长 |
|
钟美清(女) |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百芑丘村村民 |
|
施 永 |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分行副行长 |
|
袁德俊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
涂振锟 |
中共永安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
|
黄忠明 |
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
|
黄 和 |
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
黄炳川 |
永安市凯益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
|
曹秀芬(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
童 鹏 |
福建闽通长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
|
谢召平 |
三明市第二医院院长 |
|
蔡为茂 |
永安市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林业局局长 |
|
潘慎徽 |
永安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
|
列 席: |
||
钟才文 |
省人大代表、永安市天宝岩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
|
熊 星 |
省人大代表、永安市光明医院院长 |
清流代表团(代表22人) |
||
团 长:陈有极 |
||
副团长:胡登良 曹建华 |
||
代 表: |
||
王清东 |
三明明孚硅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伍正发 |
清流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 |
|
伍武林 |
清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刘振郁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刘祥钦 |
清流县水利局工程师 |
|
巫政生 |
清流县东华乡大路口村党支部书记 |
|
李兴荣 |
清流县林畲乡人大主席 |
|
李炳光 |
清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
吴玉奎 |
三明市统计局原局长 |
|
吴金容 |
中共三明市委原巡视员 |
|
陈有极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中共清流县委书记 |
|
陈娟秀(女) |
清流县嵩口镇梓材村党支部书记 |
|
陈烈章 |
三明日报社副社长 |
|
武 丹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三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
|
胡登良 |
清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涂娓珠(女) |
中共三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
|
黄月珍(女) |
清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黄水盛 |
清流县沙芜乡上坪村村民 |
|
曹建华 |
中共清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雷兰妹(女) |
清流一中劳技教研组组长 |
|
詹其祥 |
宁化县翠江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廖善朋 |
中共清流县委副书记 |
|
列 席: |
||
姚香莲(女) |
省人大代表、清流县东华乡大路口村妇代会主任 |
宁化代表团(代表33人) |
||
团 长:陈忠杰 |
||
副团长:林福生 |
||
代 表: |
||
马安平 |
宁化县政协副主席 |
|
王建兴 |
宁化泉上镇谢新村村民 |
|
许丽华(女) |
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孙水祥 |
宁化县供电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
|
孙代景 |
宁化县淮土乡孙坑村党支部书记 |
|
杨俊峰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
吴金珠(女) |
宁化县泉上镇镇长 |
|
吴俊慰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邱久长 |
三明市烟草公司卷烟事业发展部总监 |
|
邱福琴(女) |
宁化县城郊乡都寮村妇代会主任 |
|
张石金(女) |
宁化县特教学校普教员 |
|
张运椅 |
三明工贸学校校长 |
|
张秀华(女) |
宁化县教育局副局长 |
|
张新国 |
宁化县化工实业总公司原职工 |
|
陈长溪 |
宁化县畜牧水产局干部 |
|
陈忠杰 |
中共宁化县委书记 |
|
陈定荣 |
宁化县经贸局局长 |
|
范建荣 |
宁化县翠江镇实惠鞋店经理 |
|
林少钦 |
三明市农业局局长 |
|
林福生 |
宁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罗长水 |
宁化县司法局局长 |
|
罗启发 |
宁化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郑成辽 |
三明市政协原主席 |
|
郑国仁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黄新民 |
宁化县农业局党总支书记 |
|
曹秋香(女) |
宁化县水茜乡水茜村村民 |
|
彭 强 |
宁化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
|
谢荣好 |
宁化县石壁镇党委书记 |
|
赖锡升 |
宁化县安远乡党委书记 |
|
雷东福(女) |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坪埔村村民 |
|
雷晓华(女) |
宁化县溪口采育场出纳 |
|
阙维林 |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
|
廖小华(女) |
三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
|
列 席: |
||
巫福生 |
中共宁化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李锦华 |
省人大代表、宁化县华侨农场侨联主席 |
大田代表团(代表36人) |
|||
团 长:林梁儿 |
|||
副团长:方初海 |
|||
代 表: |
|||
丁梅芳(女) |
大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王六妹(女) |
大田县奇韬镇奇韬学区代课教师 |
||
方文秀 |
大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方初海 |
大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邓善存 |
中共大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
||
田新提 |
大田县畜牧水产中心办公室主任 |
||
刘先凤(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城建环保委主任 |
||
纪圣和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委主任 |
||
严凤英(女)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李卫平 |
三明市建设局局长 |
||
李建明(女) |
中共三明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 |
||
连晋三 |
大田县交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
||
吴联军 |
大田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
||
余荔苹(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 |
||
余维语 |
大田县武陵乡党委书记 |
||
张开平 |
大田县均溪镇红星村党支部书记 |
||
张爱兰(女) |
大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陈华洲 |
大田县太华镇党委书记 |
||
陈纪美 |
大田石凤集团副总经理 |
||
陈国珍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陈贵国 |
大田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林丁茂 |
大田县医院副院长、内科主任 |
||
林小奋 |
大田县前峰矿业有限公司原办公室主任 |
||
林玉英(女) |
大田一中工会副主席 |
||
林春慧(女) |
大田县桃源镇桃源村村民 |
||
林美专 |
大田县武陵乡武陵村委会主任 |
||
林梁儿 |
中共大田县委书记 |
||
周淑女(女) |
大田县科协副科级干事 |
||
郑成霖 |
大田县益成五交化有限公司经理 |
||
郑恢培 |
大田县广平镇万筹村党支部书记 |
||
施英杰 |
大田县进修学校办公室主任 |
||
高美荣 |
大田县农行上京营业所会计 |
||
涂林瑢(女) |
大田县石牌镇副镇长 |
||
涂建设 |
大田县民政局主任科员 |
||
黄作文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魏明春 |
大田县腾龙保温材料厂厂长 |
||
列 席: |
|||
赵荣生 |
中共大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王民富 |
省人大代表、大田县农业局农村环保能源办主任 |
||
叶秀华(女) |
省人大代表、大田县环卫所原副所长 |
尤溪代表团(代表36人) |
||
团 长:林昌源 |
||
副团长:黄道光 |
||
代 表: |
||
方存忠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 |
|
包 萍(女) |
中共尤溪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
刘焰生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 |
|
李轩源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
|
杨洪顺 |
尤溪县坂面乡蒋坑村党支部书记 |
|
肖开展 |
尤溪县泰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总经理 |
|
肖玉华(女) |
尤溪县中仙乡吉安村村民 |
|
吴长树 |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吴传彦 |
尤溪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
|
吴克观 |
尤溪县体育运动中心教练 |
|
余雪梅(女) |
尤溪县八字桥乡村头村村民 |
|
陈子久 |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
陈少华 |
尤溪县华福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
|
陈圣桃 |
尤溪县顺德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
陈良椿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陈金鹏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华侨台胞委员会主任 |
|
陈梅琴(女) |
尤溪七中副校长、高级教师 |
|
林小霞(女) |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林方针 |
尤溪县溪尾乡副乡长 |
|
林昌源 |
中共尤溪县委书记 |
|
林盛洪 |
尤溪县农业局果树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
|
罗金水 |
中共尤溪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
|
周 玉(女) |
中国工商银行尤溪县支行监督科科长 |
|
郑木珠(女) |
尤溪县林业局副科级干部 |
|
郑祖欣 |
尤溪县溪尾乡乡长 |
|
郑智文(女) |
尤溪县西城镇人大主席 |
|
柯德忠 |
尤溪县政协副主席 |
|
钟松淮 |
尤溪县西城镇党委书记 |
|
黄美莲(女) |
尤溪县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 |
|
黄道光 |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蒋美珍(女) |
尤溪县汤川乡光明村妇代会主任 |
|
傅瑞生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 |
|
曾建明 |
尤溪县五中校长、高级教师 |
|
谢龙水 |
尤溪县城关镇副镇长 |
|
赖诗洲 |
尤溪县洋中镇党委书记 |
|
赖逢良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市财政局局长 |
|
列 席: |
||
陈瑞喜 |
中共尤溪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陈秀云(女) |
省人大代表、尤溪县西滨珊元畜牧有限公司经理 |
|
魏庆森 |
省人大代表、尤溪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
沙县代表团(代表28人) |
||
团 长:池秋娜 |
||
副团长:周升堂 纪熙全 |
||
代 表: |
||
万松青(女) |
沙县汇源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
|
王丽艳(女) |
沙县林业局局长 |
|
王 斌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 |
|
王 闽(女) |
三明市科协党组书记 |
|
冯火珠(女) |
沙县夏茂镇镇长 |
|
朱开明 |
中国人民银行沙县支行行长 |
|
刘天金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
|
刘 鑫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 |
|
池秋娜(女)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沙县县委书记 |
|
纪熙全 |
中共沙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余爱清(女) |
沙县凤岗镇西山养殖场场长 |
|
张运祥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
张连发 |
三明天泰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
|
张受刚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农科所所长、研究员 |
|
张建西(女) |
沙县三中副校长 |
|
陈灵儿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委员 |
|
林月姣(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林金亮 |
沙县凤岗镇西山村主任 |
|
林昭闹 |
中共沙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
罗光华 |
沙县政协副主席 |
|
罗奕星 |
沙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罗 策 |
沙县工商联合会(商会)副会长 |
|
罗增寿 |
沙县宏光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周升堂 |
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俞昌庆 |
沙县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科员 |
|
洪华钿 |
沙县邮政局副局长 |
|
黄海滨(女) |
沙县第一幼儿园副园长 |
|
程 涛 |
沙县闽宏原种猪场场长、沙县养猪协会会长 |
|
列 席: |
||
黄祥峰 |
省人大代表、福建麦丹生物工程企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将乐代表团(代表21人) 团 长:林传衍 |
||
副团长:陈宗善 |
||
代 表: |
||
丁建华 |
将乐县古镛镇党委书记 |
|
丁荣光 |
将乐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
|
王亚珍(女) |
将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
|
叶继革 |
中共三明市委书记 |
|
江寻鹭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
|
杨光祺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杨国风 |
三明市教育局局长 |
|
余绪娘(女) |
将乐县畜牧水产局兽医站站长 |
|
张述熙 |
将乐县美东钟表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张益平 |
中共将乐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
|
陈木星 |
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陈宗善 |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林忆慈(女) |
将乐县一中教师 |
|
林传衍 |
中共将乐县委书记 |
|
林纪承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
翁永章 |
三明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
高玉清(女) |
将乐县白莲镇小王村村民 |
|
高发禄 |
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党支部书记 |
|
黄鹤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谢建辉 |
将乐县长兴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
|
谢超山 |
将乐县三福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列 席: |
||
****** |
中共将乐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丁韵芳(女) |
省人大代表、中共将乐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
郑红星(女) |
省人大代表、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泰宁代表团(代表16人) |
||
团 长:曾祥辉 |
||
副团长:黄宝成 |
||
代 表: |
||
朱任丽(女) |
泰宁县医院妇产科主任 |
|
刘邦澍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
江 航 |
泰宁县开善乡迟溪果药场场长 |
|
来载庆 |
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 |
|
肖友霞(女) |
泰宁陶金峰高岭土公司车间主任 |
|
邹兵兵 |
中共泰宁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
|
张发录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陈 苕(女) |
泰宁德立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
|
陈 欣 |
泰宁县政协副主席、金湖管委会副主任 |
|
林为敏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
林家祥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三中校长 |
|
郑光顺 |
三明市司法局局长 |
|
孟闽乐 |
泰宁县文体局局长 |
|
聂集吾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党支部委员 |
|
黄宝成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曾祥辉 |
中共泰宁县委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建宁代表团(代表21人) 团 长:洪明德 |
||
副团长:李良臣 |
||
代 表: |
||
丁绍文 |
建宁县溪口镇半元村党支部书记 |
|
王凤兰(女) |
建宁县福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王福生 |
建宁县农办主任 |
|
吕燕梅(女) |
建宁县实验小学教师 |
|
李良臣 |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李鲁闽 |
建宁县电力公司经理 |
|
张来水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 |
|
张耀村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城乡建设委主任 |
|
陆火生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
陈信华 |
建宁县兴华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
|
陈清秀(女) |
建宁县电信局客户部主任 |
|
范晓京 |
三明市人事局局长 |
|
洪明德 |
中共建宁县委书记 |
|
贾新榕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顾闽南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 |
|
徐 铮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
|
高晓明 |
建宁县铙山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
|
黄友台 |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黄高明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廖海成 |
建宁县一中教务处主任 |
|
熊新健 |
中共建宁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
列 席: |
||
盛福江 |
中共建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
|
廖品贵 |
省人大代表,建宁县孟宗笋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军警代表团(代表8人) |
||
团 长:赵 琛 |
||
副团长:庄少生 |
||
代 表: |
||
庄少生 |
三明军分区政治部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何 骏 |
96167部队政委 |
|
沈正平 |
三明军分区原政委 |
|
周高锦 |
武警三明市支队副政委 |
|
赵 琛 |
三明军分区政委 |
|
袁福力 |
96548部队通信站政委 |
|
葛明华 |
武警三明市支队支队长 |
|
曾永生 |
沙县人民武装部部长 |
|
列 席: |
||
周山华 |
三明军分区司令员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37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委、市政府领导(9人)
张 健 刘道崎 陈 华 严凤英(女) 李家荣
张发录 吴俊慰 林俊德 朱昌贤
二、市政协领导(11人)
吕少郎 曾金凤(女) 郑昱荣 邹运恒 邱乾春
张来水 柳忠武 李茂胜 吕凯明 赖逢良
(第四次全体会议邀请新当选的市政协副主席上主席台就座)
三、原市委巡视员(1人)
吴金容
四、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3人)
梁文森 叶培雁 张运祥
五、原市七届政协副主席(1人)
李荣显
六、三明军分区司令员(1人)
周山华
七、驻明部队代表(1人)
何 骏
八、是本届市人大代表的原三明军分区政委(1人)
沈正平
九、市法院、检察院、安全局领导(3人)
刘邦澍 黄德安 常秀文
十、三钢、三化领导(3人)
欧阳元和 陈军伟 陈允冀
十一、三明学院领导(2人)
李长生 郑建岚
十二、在港澳的省政协委员(1人)
胡士寅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6年2月15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2月18日上午12时。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6年2月1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大会的选举任务:
1、补选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1名;
2、补选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5名。
四、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五条和选举法第五十一条关于补选的规定,本次大会决定,补选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实行等额选举。
五、补选的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
被提名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大代表。
六、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大会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采用举手方式表决,须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七、本次大会共印制两种选票,即:“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八、大会选举,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半数,方可进行选举。
九、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十、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的,应在正式候选人中否决相应的名额后,在“另选人”的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无效。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不能用铅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涂改。
填写选票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十一、大会选举时,发出的每种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相等,才能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收回的每种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该项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该项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二、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三、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十四、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每个代表团各推选1名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代表不能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大会设计票员11名、其中总计票员1名,总计票员和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在工作人员中指定。总计票员和计票员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发票、清点票数、计票等工作。
十五、选举会场划为3个座位区,设2个投票箱。
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自己座位区的票箱投票,接着到所负责的票箱监票。然后,在主席台就座的代表先进行投票,其他代表随后按座位区依次投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十六、投票结束后,当场清点投票数,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七、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十八、本选举办法经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补选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6年2月19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阙 维 林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补选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6年2月19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王 闽(女) 李宝兰(女) 陈烈章 郑纪成 翁永章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2006年2月19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 |
李鲁闽(建宁县代表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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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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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金来 (三元区代表团) 施茂隆 (明溪县代表团) 李兴荣 (清流县代表团) 吴联军 (大田县代表团) 罗 策 (沙 县代表团) 孟闽乐 (泰宁县代表团) |
梁闽菊(女) (梅列区代表团) 郑来明 (永安市代表团) 马安平 (宁化县代表团) 郑祖欣 (尤溪县代表团) 丁建华 (将乐县代表团) 葛明华 (军 警代表团)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2006年2月19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总计票员: |
杨元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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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票员: |
罗 玮 |
谢辉添 |
余梦华 |
蔡建明 |
马 骏 |
何正润 |
赵 明 |
陈秋芳(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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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义芳 |
陈小玲 |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2月20日补选阙维林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现予公告。
第二号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2月20日补选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部分委员,补选结果如下: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 闽(女) 李宝兰(女) 陈烈章 郑纪成 翁永章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
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6年2月19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 |
刘振郁 |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按照《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2月18日中午12时,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的议案52件。其中,农经方面的5件,占总数的9.6%;财经方面的23件,占总数的44.2%;科教文卫方面的16件,占总数的30.8%;环境方面的3件,占总数的5.8%;其他方面的5件,占总数9.6%。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宪法、法律的规定和中发[2005]9号、闽委发[2005]10号文件精神,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十一五”规划制定与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发展基础;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人为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壮大中心城市,实现市区“南拓北扩西进”目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发展壮大产业集群;加强旅游产业规划和管理,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深化各项改革,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教育资源,全面发展社会事业;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加快民主法制建设步伐等方面提出了各项议案。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对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不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范围,建议作如下处理:其中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1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51件。
一、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1件,占总数的1.9%
林金来等20人:关于抓紧荆东生物园区建设,促进市区经济快速发展的议案(第12号)。
议案审查委员会认为,第12号议案提出荆东生物园建设,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南拓北扩西进”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市区经济快速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作出决定或决议,使代表的建议意见落到实处。
二、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交有关机关、组织办理的51件,占总数的98.1%(目录详见附件)
此外,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19件。其中,司法方面的2件,占1.7%;农经方面的20件,占16.8%;财经方面的53件,占44.5%;科教文卫方面的21件,占17.7%;环境方面的5件,占4.2%;其他方面的18件,占15.1%。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分别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附件:
1、邱凤娇等10人:关于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议案(第01号);
2、林月姣等10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议案(第02号);
3、林月姣等10人:关于对医疗垃圾尽快全部集中收运和处置的议案(第03号);
4、邓裕生等10人:关于建立失地农民保障机制的议案(第04号);
5、许丽华等27人:关于整合三明工贸学校、宁化职业中专优化组建“福建客家职业技术教育学校”的议案(第05号);
6、黄友台等10人:关于加快肉牛产业发展的议案(第06号);
7、黄友台等10人:关于加大建宁县灾后水利工程修复力度的议案(第07号);
8、高晓明等10人:关于推进省级重点造纸产业集群建设的议案(第08号);
9、黄友台等10人:关于开展农业(林业)保险试点工作的议案(第09号);
10、王福生等10人:关于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议案(第10号)
11、林 新等11人:关于成立《三明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议案(第11号);
12、林金来等10人:关于加快荆西、荆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第13号);
13、陈全北等11人:关于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议案(第14号);
14、高发禄等10人:关于在新农村建设中出台扶持农村发展优惠政策的议案(第15号);
15、余绪娘等10人: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制的议案(第16号);
16、高发禄等10人:关于综合治理“三溪”流域的议案(第17号);
17、伍正发等10人:关于建设乡(镇)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议案(第18号);
18、蔡绍协等10人:关于打造三明不饱和树脂产业链的议案(第19号);
19、刘 宁等10人:关于加强市区饮食业泔水管理杜绝泔水猪的议案(第20号);
20、彭晓榕等10人:关于建立绿色网吧,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议案(第21号);
21、黄宝成等10人:关于将池潭电厂管理下放地方,促进泰宁旅游经济发展的议案(第22号);
22、林福生等10人:关于建立全市人大代表培训中心的议案(第23号);
23、林福生等10人: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知情知政制度建设的议案(第24号);
24、许丽华等10人:关于重点扶持闽江流域源头地区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的议案(第25号);
25、林丁茂等10人:关于加大农村卫生投入,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缩小城乡卫生差距,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议案(第26号);
26、田新提等11人:关于对家禽实行定点屠宰的议案(第27号);
27、吴联军等11人:关于建立市级检察机关人才和经费保障的议案(第28号);
28、郑智文等10人:要求拓宽水泥硬化304省道尤溪五中至尤溪西城玉池段的议案(第29号);
29、熊新健等10人:关于加大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医疗卫生投入的议案(第30号);
30、黄宝成等10人:关于以地方立法形式加强对地质遗迹保护和管理的议案(第31号);
31、连晋三等10人:关于把县际公路改造列入全市交通建设规划的议案(第32号);
32、连晋三等11人:关于把大田县县道管大线(X732)和奇广线(X728)列入农村路网改造的议案(第33号);
33、丁梅芳等10人:关于要求调整现有车辆养路费征管及分配体制,加大山区公路养护力度的议案(第34号);
34、郑来明等11人:关于对三明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实行社会化的议案(第35号);
35、潘慎徽等11人:关于在全市形成推进素质教育环境的议案(第36号);
36、黄忠明等12人:关于加快我市能源降耗产业建设的议案(第37号);
37、方炳火等11人:关于将三明市体育主场馆建在永安的议案(第38号);
38、陈日华等11人:关于做大做强机械汽车产业的议案(第39号);
39、林芬华等11人:关于将贡川镇列为三明市县域次中心的议案(第40号);
40、江兴禄等10人:关于将永安吉山抗战遗址作为发展文化事业和开展对台工作的重点项目建设的议案(第41号)。
41、郑来明等10人:关于尽快开通建设永宁高速公路的议案(第42号);
42、彭 强等10人:关于切实重视青少年素质教育及心理疏导问题的议案(第43号);
43、柯德忠等10人:关于要求协调省道206线德化上涌至尤溪段尽早安排动工兴建的议案(第44号);
44、林小霞等10人:关于强烈要求建设尤溪至大田高速公路的议案(第45号);
45、阮明宝等10人:关于建设三明市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训练中心的议案(第46号);
46、洪华钿等10人:关于城镇住宅区信报群(间)工程应强制实施的议案(第47号);
47、施茂隆等11人:关于请求将明溪县黄沙坑水库枢纽工程建议列入2006年水库建设盘子的议案(第48号);
48、刘 宁等10人:坚持长抓不懈,加强网吧和游戏机厅管理的议案(第49号);
49、廖小华等10人:关于作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三明的决定》的议案(第50号);
50、张秀华等10人:关于启动我市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的议案(第51号);
51、彭 强等10人:关于关注弱势群体,尽快建立社会医疗救助基金的议案(第52号)。
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闭幕式上的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轩源
(2006年2月20日)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全体代表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建言献策,聚智集力,共谋发展,认真审议了我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大会的各项报告,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形成了加快三明崛起的共识,增强了信心。大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各项决议,充分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代表了全市人民的根本利益。大会开得圆满成功,实现了预定目标。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起好步、开好局,需要做的事情很多,面临的任务很重。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创新拓展、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一定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氛围,破解发展难题,加快改革开放;一定要扎扎实实地去做、尽心尽力地做好起步开局的各项工作,切实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实际问题,巩固发展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趋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我们要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更好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不断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更好地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市人大代表是我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职务光荣,责任重大。全体代表一定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一定要强化责任,依法履职;一定要联系群众,关注民生,不辜负人民群众的期望与重托,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创新业、建新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历史起点。历史召唤我们,时代激励我们。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以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开局为起跑线,同心同德,艰苦拼搏,向着三明加快崛起的目标,向着灿烂辉煌的明天乘胜前进。
参阅件一: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0名。
自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以来,市十届人大代表调离本市的有3名,即:梅列的于化江,三元的姜明清,宁化的庄奕贤。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上3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目前实有代表337名。
最近,有关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名:梅列的陈伟、陈军伟、林敦龙,三元的陈允冀、周高锦(武警)。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陈伟、陈军伟、陈允冀、林敦龙、周高锦(武警)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2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6月29日
参阅件二: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2名。
最近,清流县人大常委会依法罢免了刘用炤的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用炤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1人。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8月30日
参阅件三: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1名。
自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以来,又有9名市十届人大代表调离本市,即梅列的杨永和、林荣卫、薛明波,永安的洪南福,将乐的王凤峨,沙县的黄彩珍、郑新聪,泰宁的郑维荣、解放军的杨雁雄。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上9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最近, 梅列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李宝兰、廖爱清、刘添毅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元区人大常委会补选林俊德、郑纪成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化县人大常委会补选杨俊峰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沙县人大常委会补选王闽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清流县人大常委会补选陈烈章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将乐县人大常委会补选翁永章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明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补选赵琛为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确认杨俊峰、林俊德、赵琛、王闽、李宝兰、陈烈章、郑纪成、翁永章、刘添毅、廖爱清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2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年2月8日
参阅件四: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
审议的5件议案审议结果的综合报告
(2006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3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5件代表议案,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余绪娘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议案》(31号)交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办理;蔡绍协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西进”步伐,推动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议案》(01号)、黄宝城等1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举全市之力,充分发挥世界级品牌效益,加大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建设力度的议案》(02号)、黄友台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苏区县加快红色旅游发展的议案》(27号)、胡晓明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旅游设施的投入,提升我市旅游整体水平的议案》(44号)交市政府办理,由市人大环城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具体督办。其中02号、27号、44号三案经主席团决定并为一案。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认真负责,积极办理和督办。办理情况报告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已书面答复有关代表。现将审议结果综合报告如下:
一、余绪娘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议案”(31号),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办理
接到该议案后,人事代表工作室对如何办理此件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于2005年4月起草了《关于加强代表培训工作的意见》,对培训市人大代表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的要求、方式方法、具体措施等方面提出了原则性规定的建议和意见;同时,针对余绪娘代表所提的议案内容,提出了对市人大代表进行学习培训的具体办法。2005年5月份,主任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原则同意人事代表工作室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此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围绕议案的重点,组织实施了市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
一是举办了5期的市十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对全市的市十届人大代表进行了分期分批的培训,除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是省人大代表的市人大代表外,全市共有260名市人大代表参加了培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坚持常委会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制度。2005年共邀请了4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使代表了解和熟悉常委会工作的重点、内容和常委会机关的工作程序。
三是不断扩大市人大代表的参与面,保证代表知情权。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实际工作中,凡由常委会或工作委室组织的各种视察、检查、调研、评议等活动,除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外,还十分重视吸纳和邀请一些市人大代表参加。2005年共邀请了80多名市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及各工作委室举办的各种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
二、蔡绍协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西进’步伐,推动小蕉工业园区建设的议案”(01号),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财经委共同负责督办
(一)市政府办理情况
1、加强领导,把小蕉工业园区建设摆上工作日程。市政府高度重视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张健市长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小蕉工业园区建设的有关问题。成立了以刘道崎常务副市长为组长、林俊德、朱昌贤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小蕉工业园区开发领导小组,确立了“区场合办,以区为主、统筹开发、市场运作”的开发体制,并按照“规划先行、基础建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项目带动、政策推动、灵活机制、滚动发展”的要求,加强领导,科学布局,加大投入,使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了较好的开端。
2、精心规划、优化布局,为小蕉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打好基础。市、区政府按照“高起点规划、科学合理定位”的要求,对小蕉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进行了充分论证,结合现有的地理交通条件和工业基础,明确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确立了“一心二轴三区”的结构布局,确定了冶金和建材为主导产业。加大土地整合力度,下发专门文件,要求小蕉农场、园艺场和牧渔场在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前一律停止在区内引入项目、新上基建项目,不得将所属土地、房产以任何形式转让,以减少土地征用的工作阻力。
3、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项目引进工作。目前,已投资5000多万元,完成了小蕉公路建设,供水供电建设也有了进展,园区的一期供水工程已启动,已完成小蕉水库库区的测绘和钻探工作,专供小蕉工业园区的11万伏变电站正在规划之中。项目入园也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已入驻投产的企业有8家,总投资2.8亿元,今年1—8月工业园区完成工业产值10亿元,落实了闽光建材、骊腾有色金属矿、鑫隆化工、金辉化工等在建项目4个,总投资6500万元。
(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及环城委、财经委督办情况
接到该议案后,市人大环城委、财经委积极与市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联系,就议案的内容及督办的方式方法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部分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基础上,制定了议案督办的具体方案。去年9月6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号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此后,市人大环城委、财经委又及时向提议案的代表团和领衔代表转发了市政府的书面报告,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去年9月28日,由市人大常委会丁瑜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和提议案的人大代表组成的议案督办小组,采取听、议、看的方式,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先后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办理情况的汇报,召开了市直有关部门及梅列区政府负责人座谈会,实地察看了小蕉公路、闽光冶炼、闽光建材、昌隆木业等项目建设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检查建议和意见。
去年10月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及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财经委关于01号议案的办理和督办情况。会议认为市政府对01号议案办理工作是重视的,主要领导亲自抓,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进展不快、体制不顺、资金不足等问题与困难。为此,会议要求市政府: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大力推进小蕉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市政府应当把小蕉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作为落实市委提出的“南拓北扩西进”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重要的工作议程,用做大做强做优中心城市这一长远眼光,充分认识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现实意义,增强信心,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好落实。以实际行动,大力推进小蕉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二是要进一步理顺体制,促进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有效运作。市政府既要理顺好开发体制,也要理顺好经营体制,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调查研究并积极探索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体制,立足小蕉工业园区的区位、产业定位以及发展思路,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三明中心城市发展的开发体制以及经营模式,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做好工业园区开发建设的各项工作。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小蕉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协调力度,积极协调市直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供水、供电部门,切实帮助解决好工业园区的用水、供电、农保田调整及征地拆迁等问题。
四是要高度重视目前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存在的诸多困难。市政府应当在融资、征地拆迁、供水供电等方面出台一些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会议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财经委继续跟踪督办,市政府将01号议案办理情况于2005年12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黄宝成、黄友台、胡晓明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02、27、44号议案(三案并一案),由市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负责督办
(一)市政府办理情况
1、精心打造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品牌。一是确立泰宁世界地质公园龙头地位。泰宁世界地质公园申报成功,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实施世界级旅游品牌的战略,推出“走进中国绿都三明,领略世界地质公园风采”的主题旅游活动,积极支持泰宁参评“中国魅力名镇”和中国最美的地方,凸显泰宁世界地质公园龙头产品地位。二是泰宁地质公园设施项目建设已列入省2005年重点建设。该项目总投资30480万元,2005年投资计划8000万元,目前已完成5720万元,占计划61.99%。三是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三明电视台推出了一组《世界有个泰宁》、《独具魅力的“中国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一个崭新品牌的诞生》等系列报道,市广播电台播出新闻稿件33篇,专题14组。四是申报“旅游服务综合标准化示范区”。该项目已获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复,列入省级示范区计划。五是积极申报泰宁丹霞地貌国家科普教育基地。由市科协牵头,已向国家、省申报,待下轮批复。
2、推进红色旅游启动工作。2003年,中办、国办下发了《2004——2010年全国红色旅游发展规划纲要》,市长张健多次对发展红色旅游作了专门指示,亲自跑部跑省抓落实,使我市宁化、泰宁、建宁等5个苏区县的红色旅游资源纳入全国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和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构架。市旅游局在对全市红色旅游资源调研的基础上,编印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三明红色之旅》简介与线路,编制下发了《全市红色旅游发展实施意见》,还与市发展计划委编写了《三明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点)建设方案(2005—2007)》,确定了我市红色旅游景区规划总体目标、任务、措施及2005—2007年拟建设的基本设施项目,景区配套干线公路、文物维修、展馆项目的规模和内容。建宁县红色旅游中心景区建设方案已在规划设计,突出了“中央苏区反围剿纪念园”主题。市交通局已将“十一五”红色旅游公路,建宁城关经泰宁城关至邵武界,宁化城关至天鹅洞,宁化城关至燕子塘,泰宁城关至上清溪等21条红色旅游公路,总里程948公里,总投资33.8亿元建设规划上报省交通厅。
3、加强瑞云旅游风景区建设。瑞云山旅游景区已列入沙溪河城市休闲旅游带重要建设内容。梅列区政府以瑞云山国家4A级旅游区为龙头,突出抓好瑞云山金凤寺修建、莲花湖农庄、金龙湾、洋山湖、金丝湾森林公园等“大瑞云”重点项目建设。其中列入“十一五”一期重点建设项目有5个,总投资9800万元。2005年“9·8”投洽会,引进香港华球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瑞云山风景区,首期将收购市财政培训中心,投入近4000万元进行内装修,并开发建设四星级涉外宾馆。
(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及教科文卫委督办情况
接到该议案后,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在市人大常委会陆火生副主任领导下,分别多次对市旅游局、发改委、财政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广电局、文化与出版局、技术监督局、科协等有关部门的议案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了解和督办。去年9月1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市人大三次会议第02、27、44号议案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书面)。2005年9月初,教科文卫委立即将市政府书面汇报转发给提议案的代表团和领衔代表,并发函请提议案的代表,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调查了解。2005年9月12日至15日和9月19日,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教科文卫委同志组成议案督办小组,深入泰宁县、建宁县、梅列区,分别邀请所在县、区的提议案代表共同参加,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听取了两县一区政府本地旅游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以及市旅游局李鹭英局长关于办理议案情况的汇报,与代表面对面沟通,征求意见,并实地察看了解旅游基础设施和红色旅游点状况。
去年10月27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关于对02、27、44号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及督办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对02、27、44号议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做大旅游产业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困难,如“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红色旅游基础薄弱,需要大量资金投入;配套政策与促进旅游产业发展不相适应等,应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为此,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
一是要加强领导,抓好办理工作再落实。代表所提的议案对加快全市旅游业发展壮大有着重要意义,对开发红色旅游,带动贫困山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寄予厚望。市政府要认真研究,加强协调,各有关部门在现有办理的基础上,实施长短结合,继续办理好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务必在年底前抓紧抓好可以落实的工作,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积极创造条件,一旦时机成熟再予以办理。
二是要增强合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旅游业发展。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以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为平台,优化整合旅游资源,凸显特色,做大做强拳头产品。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按照规划,加快基础设施和景区景点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国家、省有关政策、项目与县的协调和沟通,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促进项目早日实施。
三是要尽快出台发展旅游业扶持政策。发展旅游业是一项涉及面广、关联度大、依存性强的系统工程。市政府要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制定发展旅游业扶持政策。坚持“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有、集体、个人在统一规划明晰产权的前提下,共同参与旅游业的开发建设,促进各种经济成份的旅游企业共同发展。
会议还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继续跟踪督办。
参阅件五: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
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31件,经主席团审议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47件,两项合计178件。其中:属于农经方面的18件,占10.11%;教科文卫方面的34件,占19.10%;城建环保方面的12件,占6.7%;财经方面的85件,占47.75%;法制方面的6件,占3.37%;侨台方面的1件,占0.56%;综合方面的22件,占12.36%。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178件建议中除4件建议(100、101、115、117)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办理外,其余174件代表建议由我室及时交市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办理。市人民政府于3月20日召开交办会,把代表建议交给各个有关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均在6月20日前办复。承办10件以上代表建议的部门有:市交通局、市建设局、市发计委、市教育局、市经贸委、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承办单位办复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室向领衔代表寄送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178份,代表寄回征询表106份,余下的72份我室分别电话征求了领衔代表的意见,都表示基本满意。在收回的反馈意见中,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170件,占总数的95.51%;表示不满意的8件,占4.49%。对答复不满意的8件建议,我室均已交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情况也都再次答复代表。去年8月上、中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农经、教科文卫、城建环保、财经、政法、综合6个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共检查了28个承办单位,通过座谈、听汇报、实地察看等形式,认真检查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今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总体是好的,但也还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具体有下列几种情况。
1、代表对办理答复满意的建议。在这类建议中,一些承办单位在办理时能够抓住代表所提问题的关键,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代表表示满意。如陈信华代表领衔的第20号《关于加大对建宁县新建社区供水工程扶持的建议》,反映建宁县现有自来水厂的供水能力不足,经常发生断水现象,应新建一座自来水厂,以满足群众生产和生活要求,建议市政府予以扶持。市发计委接到代表建议后进行认真研究,认为建宁县新建一座日供水2万吨的自来水厂十分必要,并支持建宁县发展计划委对该项目的立项审批。将该项目列为我市2005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报省发改委,申请国债资金补助。经努力,省发改委已列入计划上报国家发改委。据了解,国家发展委已于近期下达了国债资金投向的指标,首期为200万元。又如市教育局在办理林金来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农民工和打工者群体的子女教育问题应引起重视的议案》(议转建05号)时,高度重视,与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了《三明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了有关入学手续和财政加大投入的要求等。经批准入学的学生应免收借读费,据统计,三明市区中小学免收借读费的进城务工就业子女316人,免收借读费24.54万元。全市免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读初中、小学借读费1453人,计免交借读费160万元。再如市卫生局在办理第04、49、88号建议“关于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案时,率先在全省提出第二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申请,并制定了《永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今年3月,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市财政对永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一次性补给50万元,该方案今年7月正式启动,覆盖率达永安的所有乡镇、行政村和村民小组,2008年全面铺开。此外,市环保局在办理《关于加强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资金扶持的建议》和《关于加强和支持泰宁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建议》时,积极与省环保局取得联系,求得省环保局对我市这2个项目的支持,并争取到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资金40万元和泰宁县陈坑村环境综合整治20万元。市林业局在办理 《关于要求扶持宁化县竹业产业化基础设施的议案》(议转建06号)时,能够协助宁化县竹产业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帮助申报建设项目,从多方面争取到上级资金的支持,今年宁化县已获省竹业开发资金补助3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2、代表对办理答复基本满意的建议。在这类建议中,承办单位虽然能够针对代表所提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法,但解决得不够好或只解决了一部分。因此,各承办单位还需继续采取措施,加大办理力度,努力提高实效。如:王华明等5位代表提出的《台江片区粉尘污染严重为何每年解决不了的建议》,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解决污染问题,还市民一片蓝天。市环保局为办好该建议,于5月20日召开了“三结合”座谈会,邀请了王华明代表、林新代表,以及闽新建材公司等有关人员参加。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们指出,台江水泥厂仍在一定范围存在着污染,如汽车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输送系统在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以及料(渣)堆放时产生的粉尘污染,因此,要求台江水泥厂要继续加大治理力度,减少粉尘对台江片区的污染。闽新建材公司的负责人在会上表示,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将积极进行整改。台江水泥厂将在生料库顶安装若干个“布娃娃”除尘器;在成品车间新增加1台布袋除尘器;同时对已投入使用的立窑玻纤袋除尘器进行改造,使它能充分发挥最佳的除尘效率。此外,对运输车辆进一步加强严格的管理,对厂区道路定时进行洒水,减少粉尘的“二次污染”。检查组也要求有关执法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保证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又如伍武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苏区县农村公路建设里程不受限制的建议》(同类建议还有12件)指出,省政府实施的农村路网建设工程得到农村干部群众的热烈拥护,但2005年市里下达了限制性的指标,(指标内能够享受市级专项补助),建议市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不进行限制。市交通局向代表解释了设立限制性指标的理由:近年来我市农村公路建设掀起高潮,仅去年就完成1588公里,按规定,市里必须拿出相应的配套资金。为此,市里前后共筹集了6000万元,而今年,市里计划再建800公里,市级配套资金缺口将达到1亿元,这对市本级的资金是巨大压力。为此应设立一定的限制。而另一方面,我市以每年800公里速度建设,也基本上符合省上关于5年内全部完成农村道路硬化的要求。检查组认为,农村道路建设是农村干部群众的迫切要求,此项工作应坚持不懈做下去,要努力克服困难,尽可能满足群众的要求。再如林月姣等11人提出的《关于加大整治网吧力度,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向上成长的环境的议案》(议转建25号,同类建议还有4份)。市文化局针对代表提出的意见,继续采取措施。加强管理,主要有:(1)加强日常巡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仅上半年就查处71家违规网吧,其中一家被吊销许可证。(2)建立文化稽查网站,通报各种管理规定和违规情况。(3)实行网吧违规扣分制。(4)推行“一证一卡”上网制度。(5)打击电子游戏机赌博行为,压减游戏机厅数量。对有关部门所做的工作,代表基本表示满意。但反映仍有一些问题,有的代表还进行了暗访,发现仍有接纳未成年、超时经营和未完全实行“一证一卡”制度的现象。对此,代表要求有关部门坚持长抓不懈,加强部门配合,认真依法履职,提高管理水平。
3、代表对答复不满意的建议。在这类建议中,有的属于代表在会前调研不够充分,把一些不成熟的内容作为建议提出,缺乏可操作性,影响了建议的质量及其处理工作。有的属于承办单位办理时,没有抓住问题的要害,又缺少与代表沟通,因而代表表示不满意。如刘宁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新碧路乱摆摊占道经营的建议》指出,梅列新碧路乱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情况严重,要求市城管部门加强管理,落实长效措施。市城管办根据分管副市长对该建议的批示,于4月15日召集有关部门进行研究,4月17日进行了集中整治,拆除了违章搭盖的建筑,取缔占道摊点,并引导经营者进入室内市场,整治工作基本顺利。但而后的长效管理没跟上,两个月后,整个路段又恢复到原来面貌,占道经营、搭盖和赃乱差现象比比皆是,对此,代表表示不满意。检查组在检查时也强调,整治占道经营是一项长期工作,不能突击一下就完事,有关部门要坚持长效管理,切实让群众满意。
二、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市政府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部分内容涉及面广或反映热点、难点的建议,张健市长逐件认真审阅,逐件签批办理意见;各位分管副市长分别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建议,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时召开会议,专门进行协商沟通,研究确定办理工作。市政府办作为政府系统办理代表建议的二级分办单位,督查和具体承办单位,不仅认真完成建议的分办、督查工作,还经常与具体承办单位联系、协调,掌握办理进度,交流做法、经验。市政府大部分委办局都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收到交办的代表建议后,各承办单位都立即召开办公会或专题会,研究部署办理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上半年的工作重点,主要领导在交办时逐件作出批示,并具体落实到职能科室和经办人,办复时逐件审阅签发。市经贸委还对如何办好代表建议提出三点要求:一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以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为推动力,认真负责地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二要负责到人,落实具体承办事项、承办时限、承办要求,抓好落实,特别要加强调查研究,相互沟通,听取意见,提高办理质量;三要抓好督查落实,按时答复代表。市交通局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力求做到“四真”,即对代表的建议真正重视,对合理的代表建议真正采纳,对反映的问题真正抓实干,对答复的结果真正让代表满意。
2、完善制度,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经过不断探索和总结,借鉴兄弟单位先进做法,不断完善创新办理制度,规范办理工作,并都能认真贯彻执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规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有些市直单位还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公务员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评比激励机制等,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如市财政局建立了“两上两下”的办理工作机制,健全了登记、承办、督办、反馈、回执等办理制度。
3、注重沟通,增进理解。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从代表建议提出的事项抓起,从代表不满意的地方改进,努力做到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与推动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改进工作方式,采取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取得较好成效。对由于受客观条件或政策等因素限制,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大部分承办单位都能尽力做好解释工作和说明原因,并提出今后的解决办法,以取得代表理解和支持。如市法院虽然今年只承办1件代表建议《关于要求明示执行费收取标准的建议》,但市法院主要领导非常重视,要求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在得知代表对建议答复不满意时,并专程派分管副院长等人前往宁化,通过上门走访与会议座谈相结合形式,直接与范建荣、彭强、谢荣好、陈长溪、陈定荣等五位提建议的市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交流,市中院领导首先向代表表达感谢之情,认为他们所提的建议体现了对法院工作的关心,同时也解释了收费的有关规定和改革情况,其中一项改革是当事人已不必预先支付申请执行费。代表们对市中院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并到基层听取代表意见表示感谢,对重新进行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希望法院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防止乱收费,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市建设局在办理《关于解决城市居民楼通邮难问题》建议时,代表对答复不满意。市建设局领导主动与提建议代表沟通面谈,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代表意图,提出解决办法,并在去年9月份与市规划局、市邮政局联合组成检查组,对2003年以来全市新建住宅楼进行抽查,凡新建住宅楼未安装信投箱、群(间)或信报箱不合格的,责成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补设,代表对建设局这一扎实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很好评价。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各承办单位都能较好地完成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办理工作与人大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1、个别承办单位仍然重视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在办理过程中未抓住建议重点和关键问题,并缺乏与代表沟通。
2、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跟踪力度不够,有的承办单位给代表行文答复意见不明确,甚至答非所问。
3、少数单位具体办理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对会办的代表建议,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方法简单,答复意见简单笼统,对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解释说明不够详细充分。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检查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把办理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增强办理工作实效,提高办理质量。
参阅件六:
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共583人)
(2006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74人)
1、市政府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16人)
市政府副秘书长:陈仪代 林 泉 陈正坚 刘木荣 毛振洲
陈小春 龚一风 邓志杰 冯明生
政府办:伍 斌 陈讲清
驻京办:卢寿如
驻沪办:舒 展(女)
驻厦办:方贤瑾
驻深办:夏卡林
驻泉办:邢国富
2、市政府工作部门,特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26人)
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1人)
经贸委:林文德
民宗局:粘为何
民政局:魏炽芬
财政局:李登熙
国土资源局:林加良
城乡规划局:陈宗标
交通局:王 刚
水利局:黄德恭
畜牧水产局:丁玉铭
林业局:王怀毅
外经局:陈熙嵩
文化与出版局:王仁荣
广播电视局:白育琛
卫生局:吴光星
体育局:刘春平
人口与计生委:王 永
审计局:李光钦
统计局:伍成康
旅游局:李鹭英(女)
粮食局:赵令帆
外事侨务办:卓秀清(女)
市政府特设机构负责人(1人)
国资委:黄东锋
部门管理机构负责人(3人)
法制办:王其模 管理局:梅山泉 安监局:李寿发
市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1人)
人防办:宋文斯
3、中央、省属部分单位负责人(32人)
安全局:常秀文
消 防:李洁华
预备役团:孙 方
地税局:刘万年
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局:潘存哈
药监局:肖贵瑞
公路稽征处:郑辉喜
无委会:邱新水
海 关:周筠光
盐务局:余家明
气象局:王 岩
中央储备粮三明库:陆亨久
七五五处:杜君生
电业局:蔡鸿贤
人民银行:杨长岩
银行业监管局:刘水祥
工商银行:郑荣才
农业银行:卓爱仙(女)
农发银行:潘仰东
中国银行:陈连东
兴业银行:陈由美
建设银行:周生发
财保公司:骆少鸣
寿保公司:丁铭芳
邮政局:李源生
电信公司:张生基
三钢(集团):欧阳元和
厦工三重:邱金錶
石油公司:戴炜奕(女)
劳教所:梁长铜
新华书店:吴木学
华兴信托:陈 高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33人)
1、三明军分区司令员(1人)
周山华
2、三明学院书记、院长(2人)
李长生 郑建岚
3、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8人)
梅列区:罗 雄 三元区:杨稚平 明溪县:厉 云 宁化县:巫福生
将乐县:****** 建宁县:盛福江 尤溪县:陈瑞喜 大田县:赵荣生
4、在明的省十届人大代表(22人)
陈永富 陈海滨 卓月珍(女) 赵 峰 杨 莉(女)
邹明泉 郭联新 蔡志明 谢炳辉 张娅芳(女)
钟才文 熊 星 姚香莲(女) 李锦华 王民富
叶秀华(女)陈秀云(女) 魏庆森 黄祥峰 丁韵芳(女)
郑红星(女)廖品贵
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476人)
1、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副师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42人)
武英富 刘书木 李中山 李建华 朱瓦水
梁文森 颜德隆 郜治才 孙贞贵 李恩想
鲍斯春 叶培雁 陈志鹏 周 申(女) 张寿标
刘水生 黄仕煜 范天云 丁宝玉(女) 孙开燊
邹鲁生 王春水 周兴忠 黄天发 林去存
蔡添瑞 徐 政 杨振西 江桂如(女) 周 莱
叶彼德 曾万钦 苏承铭 江 琳(女)
詹九金 徐锦培 林玉柱 刘文斌 赵克功
秦久之 李相久 刘培先
2、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71人)
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23人)
市委副秘书长:赵晓峰 黄如柏 魏亚鹏
纪 委(监察局):邓观宝
市委办:杨宗芳 刘秋群 余迭荣 黄少斌 陈明旺
信访局:黄国城
老干部局:林星入
宣传部:陈兴万
文明办:林瑞霭
统战部:谢家芹
综治办:林芳叶
610办:陈永强
台 办:肖光炎
编委办:张鸿飞
市直机关党工委:吴功亮
农 办:黄友杰
档案局(馆):马元钧
党 校:苏绍彬
讲师团:吴健宏
市有关单位负责人(41人)
市法院:吴家龙 余乃光 丁 忠 饶跃和 蒋方鸣
检察院:娄彩敏 林振彰 张苏闽 张 弘
供销社:廖培贵
老区办:翁祖森
经协办:林春溪
老龄办:黄小平
方志委:孙海平
移民局:周承祥
公路局:张国球
运管处:庄清平
城监支队:吴德聪
信息中心:周颖
城镇集体工业联社:郑坚明
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张祥标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钟发林
农机管理中心:陈成和
铁路筹建办:肖明光
商业集团:陈亨溉
外贸公司:尹邦权
中福公司:施秉生
科 协:庄建人
贸促会:季石生
文 联:陈 兴
残 联:熊术立
侨 联:关文良
高职院:吴长彬
一 院:黄 跃
二 中:邱 伟
电 大:耿 鸣
林 校:姜维光
农 校:黄建通
疾控中心:左为怀
技 校:谢增明
计生协会:苏泉福
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7人)
福建日报三明记者站:薛希惠
福建电视台三明记者站:魏承栋
福建广播电台三明记者站:王晶星
三明日报社:郭永芳
三明电视台:张元明
三明有线台:李常笙
三明广播电台:罗榕椿
3、曾在三明工作过,现在港澳的省政协委员(1人)
胡士寅
4、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18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杨元汤 蔡建境
办公室:毛秀清(女) 聂金辉 杨锦华 罗明秀(女)
研究室:王祥勇
人代室:彭瑞玉(女) 罗 玮
内司委:余梦华
财经委:杨宗生 苏玉振
环城委:谢辉添 金升强
农经委:颜家斌
教科文卫委:黄恒标
侨台委:林应凤
信访局:李美娜(女)
5、出席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人员(344人)
参阅件七: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孔文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5年6月3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陈孔文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
陈孔文同志辞呈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请给予批准。
在此感谢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和机关同志对我任职期间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陈孔文呈上
2005年6月7日
参阅件八: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灵儿廖小华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5年8月3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陈灵儿、廖小华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
陈灵儿同志辞呈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请予批准。
借此机会,感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和市人大机关全体同志对我在任职期间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陈灵儿
2005年8月15日
廖小华同志辞呈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工作调整,现请求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望予批准。
在此,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多年来给予我各方面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廖小华
2005年8月24日
参阅件九: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陆火生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6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陆火生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
辞 呈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因本人到龄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职务,请予审议批准。
借此机会,衷心感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市人大代表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对我在任职期间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陆 火 生
2006年1月25日
参阅件十: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刘焰生李建明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6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刘焰生、李建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
刘焰生同志辞呈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请予批准。
在此,衷心地感谢市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对我在任职期间的关心、支持和帮助。
刘 焰 生
2006年2月7日
李建明同志辞呈
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工作调整,现请求辞去三明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望予批准。
在此,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多年来给予我各方面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
李 建 明
200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