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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健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三明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孙晓铭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预算草案;
批准三明市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7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李轩源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
八、选举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九、选举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十、选举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日程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2月6日 |
(星期二) |
上 午 |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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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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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健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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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孙晓铭作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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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作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下 午 |
各代表团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 |
2月7日 |
(星期三) |
全 天 |
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和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2月8日 |
(星期四) |
上 午 |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1、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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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邦澍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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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德安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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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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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午 |
1、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和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2、酝酿候选人名单及代表书面联合提出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 |
2月9日 |
(星期五) |
上 午 |
1、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
下 午 |
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
2月10日 |
(星期六) |
上 午 |
各代表团审议关于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并酝酿候选人名单。 |
下 午 |
2:30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选 举 |
2月11日 |
(星期日) |
上 午 |
8:30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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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致闭幕词 |
全体会议与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时30分至12时 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全体会议地点:三明市影剧院 分组审议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2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健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政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及今年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四年,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一系列重大决策,)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攻坚克难,(加快发展)开拓创新,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实现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环境和谐稳定,全市上下呈现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局面,为今后五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会议指出,今后五年,是我市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即将召开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构建海峡西岸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壮大区域经济和中心城市,着力推进“和谐三明”建设,把握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认真实施“十一五”规划,大力加强“三农”工作,壮大工业经济,强化项目带动,完善基础设施,深化改革开放,发展中心城市,促进社会和谐,增强综合实力,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
会议强调,(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的决议)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按照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的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有效作为,扎实工作,全面完成2007年我市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市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抓住机遇,齐心协力,奋发进取,为实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7年2月6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 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第十届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聚力发展 在融入海峡西岸建设中取得实效
本届政府2002年12月组成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一系列重大决策,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动融入海峡西岸建设,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各项事业全面进步,一些重要领域取得突破:
——交通基础设施实现跨越。2003—2006年交通建设投资123.73亿元,其中公路投资居全省第一;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全省第三,福银高速公路三明段建成通车,泉三、永武高速公路三明段动工,永宁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预计年内开工;四年完成国、省道干线和重要经济公路建设改造665.28公里;硬化农村公路4350.2公里,居全省第二,硬化路面通乡率达100%,通村率由2002年的30%提高到2006年的81.9%;三明机场开工续建;闽中快速通道向莆铁路控制性工程预计一季度动工;海峡西岸三明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启动。
——产业集群快速成长。冶金产业集群跻身全省13个产值超百亿元的产业集群行列,林产工业产值全省第一,我市列入全省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区域和重型汽车生产基地。大亚木业年产45万立方米刨花板生产线、永安汽车厂新总装生产线等一批大项目投产,三钢年产80万吨中厚板、青纸年产20万吨高强瓦楞纸等项目上半年投产,将乐红狮新型干法水泥产能达到200万吨。
——林业改革率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设立全国唯一的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
——品牌战略取得突破。泰宁地质公园进入世界地质公园行列,“铙山”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双轮牌轮胎硫化机、永林蓝豹牌中密度纤维板成为中国名牌产品,建宁白莲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外贸出口增势强劲。2006年外贸出口总额5.38亿美元,是2002年的4.56倍,年均增长46.1%。
——教育、体育事业亮点凸显。连续四年高考上线率和录取率保持全省前列,三明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和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相继成立。我市运动员在第十五届亚运会上实现金牌零的突破。
——和谐社会建设取得新成效。我市再次被授予“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首次进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行列,沙溪两岸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四年来,我们着重从六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突出加快发展,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克服严重自然灾害和生产要素制约等影响,全力推动经济建设,发展速度加快,质量效益提升。初步统计,2006年(下同)地区生产总值451.59亿元,总量居全省第五,比2002年(下同)增长51.6%;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69.13亿元,增长24.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79.9亿元,增长1.1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1.29亿元,增长2.1倍;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62亿美元,增长1.66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99亿元,增长52.5%;财政总收入43.03亿元,增长76.5%,其中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22.03亿元,增长61.7%;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08.42亿元,增长94.1%;各项贷款余额288.05亿元,增长87.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27元,增长39.7%;农民人均纯收入4585元,增长34.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为101.1%。
(二)突出结构调整,产业特色逐步凸显。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促进增长方式转变,2006年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3.5:40.7:35.8,第二产业比重比2002年提高6.6个百分点。
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四年国家、省、市三级共投入支农资金7.54亿元,落实惠农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烟叶、粮食、水果、笋竹、蔬菜、肉牛等产量居全省前列,苗木花卉、药材种植快速发展,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9家,带动基地455.32万亩、农户37.7万户;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创立“农业155”、“村会协作”等服务模式;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乡村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环境整治、乡风文明得到加强。
突出工业、加强工业、突破工业,四年国家、省、市安排扶持工业资金8.48亿元,重点培育壮大冶金及压延、林产工业、机械与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3+1”产业集群,抓好8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和一批工业集中区,扶持重点企业和工业发展重点乡镇,新上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750个,新增产值亿元以上企业41家;2006年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59.3%,工业园区实现利税6.28亿元;实施循环经济项目169个,规模以上工业万元产值电耗比2002年下降42.4%。
加快发展服务业,品牌带动有效实施,拥有国家级品牌4项,国家免检产品13个,省级品牌105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159个,居全省第三。建成12个年交易额超亿元市场,海峡西岸金属材料制品、广式家具等专业市场开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启动,运输业和金融、保险业持续发展;2006年接待游客560.3万人次,旅游收入19.03亿元,泰宁大金湖与台湾日月潭旅游对接取得进展。
创造条件,支持民营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全市个私经济实现产值和销售收入303.5亿元,比2002年增长1.6倍;实现税收19.93亿元,增长1.95倍;出口3.95亿美元,占全市出口总额的73%;现有区域性商会和异地商会10个,商会经济成为民营经济亮点。
(三)突出项目带动,城乡实力得到提升。把项目带动拓展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列入省级重点的项目从2002年的16个上升到2006年的42个。四年实施市级重点项目290个,完成投资255.02亿元,其中生产性项目168个;投产项目111个,其中生产性项目72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街面水电站具备下闸蓄水条件,永安火电厂2×30万千瓦扩改项目可望上半年动工,闽中第一座500千伏变电站和一批220千伏变电站动工。“六千”水利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加快实施,率先完成省“户户通电”和广播电视“村村通”任务,气象、水文工作取得成效,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
以项目为抓手,壮大市区经济,2006年实现生产总值102.17亿元,比2002年增长46.8%,占全市的22.6%;市区“南拓北扩西进”加快实施,规划新建片区13.71平方公里,四年市政基础设施投入6.25亿元,城市形象得到提升,城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市区、沙县一体化和市区、永安城市联盟有序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开始实施。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经济繁荣带、产业连接带、特色经济圈的活力逐步显现,县城、集镇和新村规划建设取得进展,城镇化率达到42.3%。永安市入选“中国十佳魅力城市”,泰宁古城入选“中国十佳魅力名镇”。
(四)突出改革开放,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围绕老工业基地改革与发展,引导企业优化重组、异地扩改,基本完成市、县属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重组,基本实现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厦工三重、三明雪津、双轮化机、立丰印染等一批重组企业活力增强。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停止征收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取消农业税和特产税,与农村税改前的2002年同口径相比,农民平均减负率达96%以上。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年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120项,减少了30%;市属事业单位减少59个,减少了20%;编制减少1868名,精简28.1%。投融资、财税金融、粮食流通、外贸体制等改革取得新进展。
持续实施外经贸追赶战略,加大出口扶持力度,2005年1月起连续19个月外贸出口增幅全省第一。海关、检验检疫、外事侨务、贸易促进等工作扎实推进,友城交流深化。参加“6·18”项目成果交易会,连续四届签约合同项目数、投资额、动工率居全省前列;参加“9·8”投洽会,引进世界财富排名前百位的美国惠好公司和一批大项目;成功举办两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并实现海峡两岸联办。四年引进外资项目343个,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68亿美元;区域协作项目975个,引进区外资金95亿元。
(五)突出统筹协调,各项事业持续发展。把社会事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四年国家、省、市投入科技、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资金8.12亿元。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健全,产学研合作深化,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169个,获省级科学技术奖48项。科学普及工作加强,沙县、梅列区被评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城区),社会科学取得新成绩。加大人才柔性引进力度,建立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6年每万人拥有人才562人,比2002年增加88人。基础教育办学水平提高,“双高普九”走在全省前列,职业教育规模扩大、质量提升,地方高等教育取得突破,民办教育持续发展;学校布局整合优化,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得到落实,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35.67万平方米,新建校舍47.56万平方米。
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卫生工作,基本建成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科学有效处置“非典”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农村医疗基础设施得到改善,连续十五年保持“国家卫生城市”称号。加快发展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沙县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新增三明正顺庙、建宁红一方面军领导机关旧址2个国家文物保护单位,永安大腔戏、泰宁梅林戏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万寿岩旧石器时代遗址列入全国百项大型遗址保护。广播电视网络化、数字化扎实推进,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加快发展,首部《三明市志》出版发行,民族、宗教等工作取得成效,审计、统计等工作得到加强。国防动员、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双拥共建扎实开展,第四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土地开发整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连续八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连续十六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全市人口出生率稳定在11‰左右,永安市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生态环境质量居全省前列,沙溪三明段水质达标率和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空气质量优良率提高,获2001—2005年全省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第三名。精神文明创建成效明显,被评为全省文明城市,三明精神得到弘扬,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涌现出郑忠华、张仁和等一批英模典型。
(六)突出为民利民,社会环境和谐稳定。强化就业与再就业,四年新增就业10.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由2002年的6.51%下降到2006年的4.98%,为六年来最低。开展清欠综合整治,农民工工资和建设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基本解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累计安排资金1.59亿元,全面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贫困居民应保尽保。推进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建设,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分别达到20.7平方米和27.2平方米,重建家园的受灾群众住上新房。加大对苏区、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贫困乡村扶持力度,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移民安置工作取得成效,库区后期扶持政策得到落实。老龄、妇女、儿童工作不断加强,被评为全国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集体,残疾人事业稳步发展。食品、药品、卫生监管取得实效,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平安三明”深入实施,普法工作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初步形成,连续五年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居全省前列,2003—2006年三次在全省落实综治责任书考评中居前三位。先后投入6.94亿元,强化安全生产,2004年、2005年在全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中均居第二。多方筹资4.93亿元,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36个。
过去四年,围绕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我们积极推进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突出责任,突出效率,突出落实;加强法制、诚信、廉政和效能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在市委领导下,坚持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联系,虚心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凝心聚力加快三明发展。
回顾过去四年,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政府工作,必须融入大局,跳出三明看三明,在海峡西岸乃至全国区域发展大格局中,找准站位、主动对接、拓展空间,从更高层面、更广领域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必须强化项目,以项目带动为抓手,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打造会抓、善抓、敢抓项目的团队,支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必须突出重点,立足三明实际,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聚比较优势,凸显特色品牌,力争更多“单项冠军”;必须敢于运作,主动出击,大胆突破,在看似不引人注目的领域,做出举足轻重的事情,干成让人刮目相看的项目,取得后来居上的成果;必须惠民利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惠及人民,把实现和维护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各位代表,过去四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是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历届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经过全市上下奋力拼搏取得的。在这里,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的全市人民,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向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离退休老同志,向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和来明投资创业者,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面对海峡西岸快速发展的态势,我们深感压力和挑战: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和效益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增长方式转变不快,制约发展的深层次体制障碍尚未消除,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强,市区经济实力、活力有待增强;产业关联度不大,企业集聚度不高,生产性大项目、效益型好项目不多;农村基础设施薄弱,防灾减灾体系还需加强,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就业压力较大,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影响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环保意识、污染治理必须进一步强化。同时,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机关运转不够高效,运作能力有待提高;有的公务员缺乏责任心,缺乏狠抓落实的韧劲,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等等。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持续提升 在海峡西岸纵深推进中勇当前锋
今后五年,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调整转移,为我们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展了空间;中央支持海峡西岸发展,国家部委出台扶持政策,为我们融入大局、加快发展提供了机遇;省委、省政府确立三明在海峡西岸纵深推进的前锋定位,省委卢展工书记对三明发展提出“前锋、基地、枢纽、支撑”的要求,为我们构建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产业、城市体系创造了条件。我们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工业立市、生态兴市、科教强市”战略,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着力构建海峡西岸重要综合交通枢纽,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壮大区域经济和中心城市,着力推进“和谐三明”建设,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到2011年,综合实力实现新突破,发展后劲得到新提升,和谐社会呈现新局面,人民生活再上新水平,在海峡西岸建设中实现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
围绕上述要求,我们将按照海峡西岸建设“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重在持续,拓展发展空间,增强综合实力。持续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所在,必须围绕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城市三大体系,持续创新思路,持续推进落实,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以上。
要增强辐射力,在海峡西岸基础设施体系构建中当前锋。加快构筑海峡西岸东出西进、南联北接的两大枢纽:一是海峡西岸三明综合交通枢纽,建成泉三、永武、永宁高速公路,抓紧三厦、建泰、永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并择机开工,加快国、省道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改造、建设;实现三明机场通航;建成向莆铁路,改造鹰厦铁路三明段,推进永长、建龙、吉泉铁路的论证比选,完善铁路布局;开通沙溪内河航运;全方位构筑包括客运、货运、物流系统在内的综合交通枢纽。二是海峡西岸重要电网枢纽,建设水火电并举、新能源为后续电源的电力结构;建立以220千伏为主干的地区电网,并向县域辐射,形成以110千伏为主干的县域电网;构筑以500千伏变电站为支撑,东北对接长三角,西南连接珠三角的电网枢纽。同时,通信、信息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自然灾害预警等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健全。
要增强竞争力,在海峡西岸产业体系发展中当前锋。走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的路子,调整农业结构,稳定粮食生产,建立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推进新农村建设,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村服务保障能力、农民自我发展能力;持续抓好农民增收、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村镇建设,实现农村生产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进一步改善,农村社会面貌进一步改变。走新型工业化的路子,以延伸产业链为重点,依托工业园区(集中区),培育壮大“3+1”产业集群,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扶持新兴产业,2011年力争规模工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建设海峡西岸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生物医药产业基地。走市场建设带动产业发展的路子,壮大服务业,建成一批带动力强的专业市场和现代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构建海峡西岸中部物流集散地。走龙头带动、联手发展的路子,围绕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依托泰宁世界地质公园,联合重点景区,开展旅游协作,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建设海峡西岸重要旅游目的地。
要增强集聚力,在海峡西岸城市体系建设中当前锋。优化永安—市区—沙县城市主轴线发展布局,加快市区“南拓北扩西进”,建成区面积扩大到32平方公里;推进市区和沙县一体化,规划、建设市区—沙县快速通道,完成撤县设区,实现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市建设一体化;推动市区和永安城市联盟,加快产业、公共事业联动发展。围绕“两带一圈”发展格局,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城乡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县城向小城市转化,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经过努力,逐步建成福建经济发展腹地、重要工业基地、绿色产业高地、生态旅游胜地,形成连接沿海、辐射内陆、联动周边经济协作区的重要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增长极。
(二)重在提升,转变增长方式,提高质量效益。提升是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出路所在,要在持续发展中壮大总量、提升质量,促进结构升级,力争2011年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16.5:44.5:39。
把自主创新作为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办好一批创新服务平台,继续实施品牌战略,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专利技术,力争2011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15%以上。积极靠优靠大靠强,引进战略投资者,带动企业自主创新。继续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力争2011年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比2006年增长20%。
把降耗减排作为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发展循环经济,推进清洁生产,健全能源消耗控制体系,力争2011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突出大气、水环境污染整治,控制工业污染,治理畜禽养殖等农村面源污染,抓好饮用水源保护和市区备用水源开发,2011年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以上,全市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0%以上,实现省下达的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水、森林、矿产等资源,增加初级产品加工环节,提高资源利用率。
把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作为转变增长方式的途径,持续实施外经贸追赶战略,提高利用外资的规模和水平,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和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走出去”,力争五年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8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推进明台交流合作,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提升林博会的档次和影响力,推进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打造两岸农林产品生产、加工和贸易的重要基地。拓展区域合作、山海协作,依托综合交通枢纽,设立沿海产业转移承接区和内地产品加工、转运集中区,对接临港工业、现代港口物流等海洋经济,构筑中、西部对外开放的平台与通道,努力实现连片发展。
(三)重在运作,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动力。运作是取得成效的根本所在,要鼓励运作、支持运作、善于运作,在运作中突破体制障碍,加强薄弱环节,破解发展难题。
坚持改革重点突破、配套推进,着眼于提高竞争力和控制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在明省属企业调整布局、优化结构;着眼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建立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管理、投融资等体制改革;着眼于建立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加快社会领域体制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立健全与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完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引导民营企业提高素质、优化管理,壮大商会经济,促进民营经济再上新台阶。
立足改革创新,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注重教育的普惠性,促进教育公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学龄前教育,加强高中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高等教育水平,促进民办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成人教育共同发展,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构筑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加强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管理,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发展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哲学社会科学。创新文化体制和管理机制,构建公共文化体系,完善基层文化设施,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竞技体育水平。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档案、方志等工作。落实老干部政策,发展老龄事业,做好残疾人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四)重在实效,突出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实效是推动工作的目的所在,要把政府工作的实效体现在惠民利民上,让群众共享更多的改革发展成果。
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把加快发展的实效体现在增加群众收入上,缩小收入差距,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力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5%以上。切实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要目标,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增加就业岗位,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健全挂钩帮扶制度,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生产生活条件。
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安全发展,健全社会公共安全预警体系,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处置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能力。深入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增强群众安全感。弘扬三明精神,建设和谐文化,深化文明城市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加大社区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有效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破坏活动,保障国家安全。重视协调利益关系,妥善处理社会矛盾。
三、强化运作 立足海峡西岸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外贸出口增长9%,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3.5%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7%和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在执行中力争更好更快。围绕实现上述目标,着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巩固传统产业,突破特色产业,发展新兴产业,着力抓好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引进果蔬等领军加工企业,抓好一批上规模的产业链项目,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新增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发展农村工业、服务业、劳务经济,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抓好“六项服务”,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村企协作”等新模式,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深化粮钱丰收竞赛活动,实施“良种工程”和“科技入户”工程,提高农业的设施装备水平。培养新型农民,实施“阳光工程”,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3.5万人。发挥农村“六大员”作用,提高服务“三农”水平。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完善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办好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推进烟田基础设施、商品粮基地、标准农田、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建设,加快实施“六千”水利工程,抓紧修复、改造小型水利设施,继续推广农村户用沼气等清洁能源,积极发展优质化肥等新型农用工业。持续推动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完成改造、硬化800公里;改善农村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实施“132计划”,强化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探索“家园清洁行动”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倡导文明乡风。评选农村经济发展“十强乡镇(街道)”,促进新农村建设取得实效。
(二)着力强化工业经济。推动产业集聚和延伸。着重抓好12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项目,32个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项目,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家,规模工业产值接近600亿元。促进“3+1”产业集群扩张总量、提升质量,冶金及压延产业着重开发80万吨中厚板等项目的下游产品,向规模工业产值200亿元的目标冲刺;林产工业重点增加纸、板等产品的加工环节,促进加工企业优胜劣汰,确保规模工业产值突破90亿元,力争100亿元;机械与汽车零部件产业确保载重汽车产量突破1.5万辆,建设海峡西岸重型汽车生产基地,推动厦工三重、双轮化机、三明机床等企业加快整体搬迁,规划建设海峡西岸铸锻中心,力争规模工业产值达到50亿元;生物医药产业主动对接长三角、珠三角,壮大骨干企业,开发基地种植、原料提取等产业链项目,力争规模工业产值达到10亿元。同时,抓好钨矿深加工、煤化工等矿产品延伸项目,加快建设福建化纤集团PVA扩改等纺织项目,推进将乐、永安省级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基地建设,加快开发新材料、新能源、新工艺项目。深化重点乡镇、重点企业工业发展竞赛活动,促进工业增总量、上水平。以省级经济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为重点,推进标准厂房建设,集聚关联企业,逐步建成金沙机械园、尼葛纺织园、埔岭汽车工业园、荆东生物医药集中区、金古金属深加工集中区。探索园区多元化投入和联办机制,实施“飞地工业”,形成规模发展之势。继续争创品牌、提升品牌、经营品牌,新增2—3个国家级品牌。
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继续实施一批循环经济项目,以列入国家、省里的29家节能企业为重点,推进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耗能产业的节能工作。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抓好三钢、三化烟气脱硫等15个治理项目,加强环境安全监管,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等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推进耕地开发,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着力扩大投资与消费需求。以项目支撑投资增长。今年我市列入省级重点项目58个,居全省第三,年度投资80亿元;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27个,年度投资106亿元,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50%。要继续抓好一批在建、预备和重点前期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抓紧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工作;着力抓好一批在建的电源、电网项目,深化液化天然气和其它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生产性、资源型项目,主动对接国内外领军企业特别是中央、省属大企业,策划大型、特大型项目。做好气象、水文、防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推进海峡西岸(三明)气象中心建设。
发展壮大服务业。启动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海峡西岸金属材料制品、联友家居、水产品批发等市场建设,规划闽中物流园区等现代物流和配送中心,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改造提升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壮大会展、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有序发展会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服务业。积极拓展农村消费市场,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现“农家店”覆盖所有乡镇。有序推进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优化整合旅游资源,以泰宁世界地质公园为龙头,打造精品线路,拓展旅游市场,促进生态旅游、红色旅游、客家旅游、乡村旅游加快发展。
做好财税金融工作。整合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和财税优惠政策,开发税源型项目,壮大工业等主体税源,培育服务业、建筑安装业、房地产业等重点税源,依法加强财税征管,促进财税收入较快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政府采购制度,有效监督财政资金运行。加强政银企会商,创新信贷方式,强化对农村的金融服务,继续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切实解决融资难问题。巩固农村信用社改革成果,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四)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支持、配合三钢优化重组三化,继续推进工贸企业改革,建立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抓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粮食流通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分类实施事业单位改革。规范森林资源流转,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加强林地使用费收取和管理,确保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取得实效。落实民营经济发展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商会和重点民营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力争产值超亿元的民营企业达到32家,税收超百万元的民营企业达到190家。
全面扩大开放。提升、办好林博会,用好“6·18”、“9·8”等平台,推进投资千万美元以上的在谈外资大项目,力争产业集群、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引资取得突破。完善出口扶持办法,扩大地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发展,提高出口通关、退税速度,促进出口持续较快增长。依托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加快6个合作区建设,拓展明台合作领域。参与闽东北、闽西南经济协作区建设,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合作交流。加强与港澳地区、海外华侨及国外友城的沟通联系,推动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扩大劳务输出。
(五)着力促进城乡集聚发展。推动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开发市区南北两翼和西江滨沿线,建成徐碧大桥、科技会展中心等项目,抓好阳光城、上河城、列西龙岗开发,启动台江、徐碧新区、白沙片区建设,推进白沙路、西江滨路、长安路等城市主干道建设。创新城市管理体制,抓好市容市貌综合治理,促进城市长效管理。把壮大市区经济与推进市县一体化、城市联盟结合起来,围绕205国道,以市区为中点,向南重点抓好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市区—永安工业经济走廊;向北启动汽车贸易集中区、马林桥休闲旅游等重点项目,构筑市区—沙县商贸旅游经济走廊。
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经济理念,抓好县城规划、建设,重点推进标志性项目和商住小区开发,配套教育、医疗、文体和市政等公共设施。突出做强城区产业,在主抓工业的同时,引进知名商贸企业,建设品牌流通市场,提升房地产、酒店、餐饮等服务业,不断吸引人流、物流。围绕主要路段、重点集镇、高速公路互通口,集聚企业与项目,逐步形成高速公路和国、省道沿线经济走廊。继续抓好县域次中心和省级村镇住宅小区试点建设,促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
(六)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深化产学研合作,完善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争取一批项目列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盘子,建成一批省、市级创新型企业和技术中心;全面推进科技“争先创优”工程,力争1—2个县(市)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行列。加强科普宣传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引进智力资源,继续抓好人才培养。增加教育投入,提升各类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加快“双高普九”进程,做优做强普通高中,扶持薄弱学校建设,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支持三明学院做好接受学士学位授予权评审准备,抓紧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迎评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学校布局,稳步推进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做强重点医疗机构,规范发展民办医院,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和妇幼保健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继续开展创建文化先进县(市)活动,创作文化精品,重点保护和发展苏区文化、抗战文化、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加快建立人口计生工作新机制,深化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活动,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办好第四届市运会。提升广电节目制作质量。多渠道增加投入,着力抓好三明体育馆等53个社会事业项目建设。
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工作。把促进就业与解决用工难问题结合起来,完善城乡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务派遣机制,抓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力争全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万人,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3万人。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环境,建立防止新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扩大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严格社会保障基金征缴与管理。抓好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改善中低收入群众住房条件。提高“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和集中供养率,实施敬老院新建、扩建工程,抓好社会福利院和三明老年公寓建设。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突出解决民生问题。继续落实现有惠民政策,今年起着重抓好16项事关民生的工作: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和补偿制度;开展农业和农村保险试点,逐步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启动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抓好一批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1200元;全面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贡献奖励制度;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进一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完成“造福工程”搬迁任务4000人以上,支持苏区、老区、少数民族聚居区、边远贫困乡村建设;全面实施侨居造福工程,解决华侨农场居住危房问题;继续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加快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改造;抓好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和急诊科建设,做好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选派医生帮扶乡(镇)卫生院;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参合率,对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医疗救助,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开展“光明行动”,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施行复明手术;援助有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零就业家庭”一户一就业。同时,集中财力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
强化社会管理。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有效防范和惩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减少青少年犯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稳定供应,大力整顿和规范药品经营与医疗服务秩序,加强食品、农资等重点市场监管。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推进统计改革。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扎实推进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认真执行决议、决定,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支持政协履行职能,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协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村(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巩固、发展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推进和谐社区、和谐乡村建设。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工作,争创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七)着力增强行政能力。在主动作为中提高运作水平。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决定的事就要抓得起、动得快、干得成。围绕对群众的承诺,说到做到,说好做好。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难题奋力攻坚,对有难度、有阻力的事,敢于协调、敢于表态、敢于拍板;对条件不很具备的事,积极创造条件,整合各方优势,全力去争取、去突破。
在依法行政中增强服务能力。落实依法行政纲要,健全行政决策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纠正违法和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贯彻行政许可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减少行政审批项目,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审批运行机制,加强政务中心建设,做到办事窗口能办成事。强化效能建设,把绩效评估体现在政府工作的各领域,做到每项工作都有目标要求,有责任主体,有监督考核。落实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治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良习气,克服不作为、乱作为等弊端,努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在从严治政中树立廉洁形象。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倡导和践行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落实反腐倡廉法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严格依纪依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政务规范、政事清明、政风端正。
各位代表,崇高的使命激励着我们,宏伟的蓝图鼓舞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勤勉务实,为加快海峡西岸建设,实现三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报告
2007年2月10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 健
根据出席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部分P1倒数第2行“超过1949—2002年的总和,”删除;“公路投资居全省第一”,改为“其中公路投资居全省第一”。
二、第一部分P5顺数第7行“四年市政基础设施投入超过1991—2002年的总和”,改为“四年市政基础设施投入6.25亿元”。
三、第二部分P10倒数第9行“到2011年”之前,增加“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
四、第二部分P13倒数第9行“促进生产要素集聚”,改为“对接临港工业、现代港口物流等海洋经济,构筑中、西部对外开放的平台与通道,努力实现连片发展。”
五、第三部分P16倒数第5行“加快实施‘六千’水利工程”之后,增加“抓紧修复、改造小型水利设施”。
六、第三部分P16倒数第1行“强化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之后,增加“探索‘家园清洁行动’长效机制”。
七、第三部分P18倒数第6行“广式家具”,改为“联友家居”。
八、第三部分P19倒数第9行“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为“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
九、第三部分P20倒数第8行“配套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设施”,改为“配套教育、医疗、文体和市政等公共设施”。
十、第三部分P21顺数第6行“做优做强普通高中”之后,增加“扶持薄弱学校建设”。
十一、第三部分P22顺数第12行“对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之前,增加“继续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继续对农村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十二、第三部分P22倒数第8行“对农村困难家庭实行医疗救助”之后,增加“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此外,还对6处文字进行了修改。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7年2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
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7年2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杨光祺 |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据初步统计,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及执行情况如下: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9.5%,实际增长13.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16 %,实际增长46.6 %;外贸出口预期增长15%,实际增长16.8 %;实际利用外资直接投资增长13%,实际增长13.7 %;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期增长9.5%,实际增长1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1%,实际增长14.4 %;居民消费品价格指数预期控制在104%左右,实际10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实际增长6.5%,实际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预期实际增长4.5%,实际增长7.6%;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期控制在5.7%,实际控制在4.98%;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期控制在6.5‰,实际为6.5‰。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6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把握大局,突出发展,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或超额完成,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取得突破,实现了“十一五”的良好开局。
2006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小、综合实力弱,产业结构不够合理,支撑发展的大项目、大产业不多,发展的基础不够稳定;经济增长方式仍然比较粗放,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财政收入增幅居全省后列,财源基础不牢靠,财政增收困难,特别是市本级增收乏力;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较低,发展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经济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还要进一步加强。
二、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较好地把握我市实际和发展态势,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落实市委关于2007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较好地与“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相衔接,是积极稳妥的,主要措施是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当事先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三、关于执行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意见
2007年是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发挥海峡西岸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扎实做好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着力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全年计划目标的完成,努力推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此,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围绕全局,把握发展态势,实现加快崛起。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对我市加快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拓展了新的作为空间。我市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的宏伟目标,落实发挥我市向纵深推进的前锋作用这一要求,抓住当前良好的发展态势和机遇,加快推进我市发展战略,落实“十一五”规划,坚持“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锐意进取,主动作为,扎实工作,借势发展,努力实现速度、质量、效益相协调,消费、投资、出口相协调,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区域经济和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实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
(二)坚持求实求效,突出工作重点,又好又快发展。一是坚持不懈地做好“三农”工作,加快新农村建设。调整农业结构,培育优势特色产业,拓展发展领域,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大投入,推进“五大工程”实施,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加强引导和服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服务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公共事业。二是加快产业发展,提升增长质量。继续推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培育壮大“3+1”产业集群,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扶持新兴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继续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企业入驻,发展壮大园区经济;积极发展商贸流通,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加快第三产业发展。三是深化项目带动,增强发展后劲。提高项目工作水平,不断优化项目结构,着力突破工业项目,突出开发建设科技型、成长型、带动型、税源型的大项目好项目,强化重点项目建没,推进可持续发展。四是搞活市区经济,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持续推进市区“南拓北扩西进”及市区、沙县一体化和市区、永安城市联盟进程,拓展发展空间;加快建立市、区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两区积极性和能动性;加快开发和建设市本级大项目好项目,促进市区产业发展,培育和建成市区经济新增长点,提升中心城市经济实力。五是深化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协作、山海协作,充分利用好重大经贸活动平台,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合理有效利用外资;持续实施外经贸追赶战略,推动对外经贸再上新水平;不断改善和优化发展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六是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稳固基础财源,加快培植新兴财源,千方百计保证财政收入的持续增长。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统筹协调,构建和谐社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城乡各类教育发展,提升办学水平;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加强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服务监督;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体育事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切实改善民生,关心群众生活,集中财力办好惠民实事;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扎实做好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强化资源能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大污染源的整治力度,提升可持续发展水平。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7年2月6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晓铭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6年,全市人民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经过共同努力,全市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健康发展,年初各项预期目标均可完成或超额完成,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
初步统计,地区生产总值451.59亿元,比增13.1%,为1998年以来最好水平,完成年计划103.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69.13亿元,比增6.5%,为2000年以来最好水平,完成年计划10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479.9亿元,比增24%,为近15年以来最好水平,完成年计划103.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41.29亿元,比增46.6%,为近13年以来最好水平,完成年计划122.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99亿元,比增14.4%,为1998年以来最好水平,完成年计划103.1%;外贸出口总额5.38亿美元,比增16.8%,完成年计划101.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62亿美元(历史可比口径),比增13.7%,完成年计划101.2%;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2.03亿元,比增13.9%,完成年计划103.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27元,比增11%(实际增长10%),完成年计划104%;农民人均纯收入4585元,比增8.9%(实际增长7.6%),完成年计划104.3%;城镇登记失业率4.98%,为2001年以来最低水平;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101.1%,人口自然增长率6.5‰,均控制在年初预期目标以内。
(一)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制定实施《三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五年实施纲要(2006-2010年)》。投入资金4.1亿元,实施富民工程、基础工程、素质工程、安居工程和保障工程,夯实新农村建设工作基础。以“132”计划为重点,开展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突出抓好12个市级试点镇、30个示范村、200个整治村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投入资金1.27亿元,推进市级试点镇建设。把“十件实事”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投入资金3.24亿元,基本完成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以发展规划、项目带动、科技信息、公共事业、金融信贷、社会保障“六项服务”为平台,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提高新农村建设服务质量。
(二)产业结构优化改善。三次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5.6%、21.2%和9.7%,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4.9:38.3:36.8调整为23.5:40.7:35.8。农林牧渔业协调发展。粮经比例由上年的55.2:44.8调整为55:45;粮食总产量129.7万吨,比上年增加1.5万吨;肉蛋奶总产量22.21万吨,比增5.9%;水产品产量8.57万吨,比增3.9%;109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69.03亿元,带动农户37.7万户。产业集聚效应增强。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21家;“3+1”产业集群实现产值256.65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3.2%,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达57%,其中,冶金及压延加工业产业集群实现产值139.85亿元,比增18.9%;机械及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实现产值36.76亿元,比增35.5%;林产工业产业集群实现产值74.95亿元,比增34.4%;生物医药产业实现产值5.08亿元,比增112%;规模以上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59.3%,实现利润总额20.16亿元。服务业加快发展。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增加值比增11.6%,9个县(市)被国家商务部列为“万村千乡”市场建设试点,建设“农家店”674个;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增加值比增9.4%;房地产市场较快增长,商品房销售面积99.26万平方米,销售额22.55亿元,分别增长1.3%和22.4%;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560.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19.03亿元,分别增长31.8%和46.9%;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08.42亿元,比年初增加62.8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88.05亿元,比年初增加52.62亿元。品牌建设取得突破。获得2项中国名牌产品、1项中国驰名商标、1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13项国家免检产品,省级名牌产品超过百个。
(三)投资带动效应显著。投资拉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86.71亿元,增长49.6%,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26.38亿元,增长80.8%,投资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重点建设投资进度较快。42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5.34亿元,比上年增加15.45亿元,增长30.97%。市级90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1.81亿元,超计划11.81亿元,增长27.39%,其中:50个在建重点项目有沙县大亚木业刨花板、永安汽车厂重卡生产线、将乐黄潭水电站等33个项目竣工投产或投入使用;永武高速公路永安段、厦工三重易地扩建、三明实验中学等27个预备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并有三明丰润化工白炭黑等10个项目竣工投产;10个重大前期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明市科技会展中心动工,向莆铁路“工可”已通过中咨公司专家组评审,永安火电厂“以大代小”扩建项目核准申请已报国家发改委。
(四)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改革工作有序推进。印发实施《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清理和审核行政审批项目,市直单位保留行政许可项目20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77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流程提速,取得较大进展;完成市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三明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三明路桥集团公司等企业的改革重组,集体林权制度及配套改革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林区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年底基本完成,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合作试验区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乡镇机构等改革试点不断推进。开放力度加大。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先后组织赴香港、广东、上海、江苏招商,参加“9.8”投洽会,举办“11.6”林博会等重大招商活动,共签约外资项目226个;全市新批外商投资企业83家。外贸出口持续增长,全年出口总值比上年净增7800万美元,新增出口企业31家,出口达百万美元以上的企业48家,出口千万美元以上企业11家。成功举办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高峰论坛、海峡两岸林业合作论坛。
(五)生态建设与资源节约得到加强。推进节能减排工作。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比上年削减4.7%,SO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上年削减11.9%。环境保护继续加强。启动实施农村“家园清洁行动”,20个乡镇、485个行政村开展农村垃圾污染整治,推进沙县夏茂镇垃圾处理场建设,37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城市污水处理率和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提高到60.8%和93.5%;全年实施循环经济项目169个,组织实施清洁生产试点企业64家;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启动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推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实施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隐患限期整治计划,解决饮用水源安全隐患;制定《三明市区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大突发性污染事故防范力度。
(六)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应用和推广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分别有17个、24个项目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42 项科技成果获得省、市科技进步奖,69项专有技术获得国家专利授权;实现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零”的突破;尤溪县良种生化研究所选育的超级稻新品种,刷新全国水稻单产新纪录;成立复旦大学—三明学院天然药物工程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三明市产学研(机械、汽车)研究基地,新建2家博士后工作站;永安、泰宁被评为福建省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并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永安市被列为全国“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利用“6.18”项目成果交易平台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组织形式多样的专场推介会,实现“6·18”活动常年开展,项目对接工作常年实施。第四届“6·18”全市对接合同项目501个,总投资104亿元,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合同项目42个。至2006年底,合同项目进入实施378个,动工率达75.4%。
(七)城乡居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实际收入继续增加。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比上年增加376元和1230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40.54亿元,比年初增加29.87亿元。就业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8万人,完成年计划118.8%;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99万人,完成年计划124.8%。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城镇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21.7万人、32.2万人,分别完成年计划101.9%、103%,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0.27万人,比增13.14%;城乡贫困居民实现应保尽保,全年累计为29039户72560人发放农村低保保障金3265.17万元,为9592户24243人发放城市低保保障金1589.88万元;开展永安、将乐、泰宁、建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4县(市)农村人口参合率分别达到83.4%、81%、90%、85%。
(八)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进展。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继永安、三元、梅列、泰宁之后,沙县又通过双高普九省级验收;高考本科上线人数首次突破万人大关,高考综合考评全省第一;抓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进一步落实;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和实施6个县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82个第二期第三批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9所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4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训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省专项建设计划;三明学院和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继续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19所乡镇卫生院列入全省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建设计划,4个县级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列入国家发改委专项建设计划,实施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改造和10所乡镇卫生院急诊科改造;医疗机构门诊人均费用和住院费用连续2年实现零增长,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连续15年保持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6个县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验收。文化、体育、旅游事业稳步推进。宁化、建宁红色旅游景区、将乐玉华洞、沙县大佑山森林公园、三明万寿岩遗址博物馆、14个农村文化场馆项目列入国家、省年度专项建设计划;建设永安“三馆一院”、沙县影剧院、明溪、建宁宣传文化中心等一批文化设施项目;在全省率先实现50户以上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完成“三百广播工程”(100个墟日、100个社区、100个站点)建设任务;我市运动员在亚运会、省运会等参赛项目中取得新成绩,竞技体育总体实力显著提升。人口与计生工作进一步落实。全市人口出生率9.02‰,政策符合率95.36%,连续16年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综合治理和流动人口管理等难点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各位代表,2006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全市上下团结奋进、苦干实干、共同奋斗的成果。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的同志们也为此辛勤劳动、积极努力。一年来,我们以项目为核心,突出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推动项目生成。编制完成《十一五”规划纲要》,筛选“十一五”规划重点项目330个,其中172个项目初步列入省“十一五”规划项目盘子;精心组织参加“6·18”项目成果交易会,在全省9个设区市中,签约项目总数及总投资额均居前列;大力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全年策划生物医药招商项目64个,实施生物医药项目51个,我市成为全省医药产业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并被省里列为全省发展医药产业三个重点区域之一。二是推动项目实施。牵头做好项目协调服务督办工作,全年累计为50个项目协调解决116个用地、用电和征地拆迁问题;制定《沙溪沿岸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2006年度沙溪沿岸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目标任务》,推进沙溪沿岸社会事业项目建设。三是推动项目服务。密切跟踪分析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做好开发区清理审核报批工作,我市8个开发区全部升格为省级开发区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确认;贯彻落实国家、省投资体制改革精神,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做好项目核准备案工作,促进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的确立;积极协助基层和企事业单位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资金(含国债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各类专项建设资金2.45亿元。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从自身情况看,发展的基础不够稳固,经济总量不大,综合实力较弱;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防灾减灾任务繁重,农民增收难度仍然较大;支持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大产业不多,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强;财政收入增幅位居全省后列,尤其市本级财政增长乏力;统筹能力不足,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社会事业发展任务重;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高居全省首位,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大等。与周边地区比,各地加快发展的意愿也非常强烈,来自周边地区加快发展的压力进一步显现。因此,我们既要看到成绩,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又要重视差距,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在改革和发展中采取更加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二、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2007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力争更好更快;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1%;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
——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3.5%左右;
——出口总值增长9%;
——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
——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以上;
——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7.2‰以内。
上述预期目标是在客观分析各个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经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是可以实现的,在实际执行中要争取更好更快一些。根据省政府部署,将实施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综合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等约束性指标的考核制度,约束性指标任务将另行下达。
顺利实现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要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着力推进改革和自主创新,着力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着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着力促进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继续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测,围绕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密切跟踪经济运行态势,认真分析经济运行中的亮点和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对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抓好《纲要》实施的跟踪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落实福建省“十一五”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精神,研究下达我市相关文件;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和完善约束性指标的公报制度和考核制度,加强对《纲要》落实情况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确保《纲要》主要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总体要求,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农田水利设施、农业防灾减灾、农村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生态环境等“五大工程”项目建设。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调整农业结构,拓展发展领域,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体系,重点抓好优势特色产业培育,壮大肉牛产业化、果品深加工龙头企业,推广农业“五新”工程和闽台农业合作项目。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继续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农村中小学现有D级危房改造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实施乡镇卫生院提升改造工程、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新时期农村广电“村村通”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力促进农民增收,继续落实支农惠农政策;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扶持一批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一批农产品深加工区,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抓好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增强欠发达县自我造血功能。
(三)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努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落实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基层、企业按照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和《福建省鼓励发展的制造业指导目录》等文件精神,加快调整项目结构、产品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3+1”产业集群,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大做强三大产业集群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突出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拓展延伸金属深加工、家俱和包装、汽车零部件和工程机械、生物医药、矿产品加工等产业。抓好工业园区建设,结合产业布局,加强对各类工业园区发展的规划引导,促进一批龙头骨干项目向园区集中;积极争取省上对工业项目组团的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资金扶持。做强做大重点企业,围绕三钢集团、大亚木业、厦工三重、永安汽车等重点企业产能扩张和华橡公司双轮牌子午线轮胎硫化机、永林公司蓝豹牌中密度纤维板、铙山纸业公司高档包装纸等中国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拓展市场,增强重点骨干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发展服务业,扶持一批服务业示范项目,促进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和新兴行业发展,加快老年服务业项目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体系、农产品中介营销组织建设;优化改善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建设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农产品批发市场及粮食现代物流等流通基础设施,完善农资流通网络。
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继续抓好复旦大学—三明学院天然药物工程研究中心、三明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三明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三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沙创业园等平台建设。做好专利的保护和转化实施,扶持一批企业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开发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成果。充分发挥“6·18”项目成果交易平台的作用,依托“6·18”策划项目、生成项目、对接项目,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特别是专场推介会等形式,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和项目成果推介对接;积极推进“6·18”对接项目实施。
(四)强化项目带动战略,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围绕加快海西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增强投资拉动,促进投资优化。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切实落实国家投资宏观调控的各项措施,遏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认真研究产业政策,密切跟踪国家和省里的规划编制、修订动态,及时掌握国家宏观政策、项目审批或核准、资金安排和有关政策措施研究动向,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做好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工作,确保符合政策的项目都能享受到政策优惠。
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力度。重点建设项目目标突出“双百”,即重点建设项目突破100个,年度投资突破100亿元;项目分布突出“两个1/2”,即工业项目数占重点项目总数的1/2以上,重点建设投资占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1/2以上;项目进度突出“两个80%”,即在建重点项目完成年度计划投资的80%以上,预备重点项目开工率达到80%以上;扎实抓好58个省重点建设项目目标任务的落实。交通方面,重点抓好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永武高速公路永安段、三明机场和农村路网建设,动工建设向莆铁路,力争泉南高速公路三明段(永安至宁化)控制性工程开工,扎实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工程、三明至厦门、邵武经建宁至江西广昌、永安至漳平高速公路和长永铁路等项目前期工作。能源方面,着重推进500千伏三阳变、220千伏主干电网和110千伏城市与县城电网改造等一批输变电工程建设,争取尤溪街面水电站、三元台江水电站等一批产业项目投产,加快大田苏桥煤田开采项目建设,动工建设永安火电厂“以大代小”扩建工程和泰宁芦庵滩水电站项目,扎实推进新能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福建LNG二期工程布局我市。工业方面,确保三钢5#高炉改造、宁化行洛坑钨矿一期工程、福建纺织化纤PVA扩建等项目如期建成投产,开工建设三明双轮化工机械和华橡自控技术公司整体异地搬迁、将乐红狮第三条日产4500吨熟料水泥生产线等项目。社会事业方面,抓好三明学院图书馆、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三明市第一医院门诊综合楼、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综合楼、三明万寿岩文物园区、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梅列瑞云山国家级4A级旅游区提升改造等项目建设。市政方面,动工建设台江大桥,抓好市区和沙县一体化区域交通网络和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建设。市场建设方面,加快三明科技会展中心、三明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三明联友家居市场、三明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等工程进度。
(五)稳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继续扩大开放。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各项改革。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发挥市场基础性作用的体制机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健全政府决策机制,深化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和完善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继续推进以深化和完善林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
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方面,依托各类开发区、产业集中区和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借助“5·18”、“6·18”、“9·8”、林博会等重大经贸活动平台,深化明台产业对接及合作,加强明港澳交流与合作,强化与周边经济协作区的联动,提高利用内外资的规模和质量,增强外引内联的带动效应;加强招商项目策划,做好重大招商项目储备,全市储备招商项目700个以上;完善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提高项目签约的履约率和到资率。外贸出口方面,密切跟踪国际市场动态,积极应对政策调整,为企业出口营造良好环境;突出优势产业,努力提高出口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继续壮大非公有制外贸经营主体,努力推进出口市场多元化,增强应对国际贸易风险的能力,保持外贸出口持续增长。
(六)加快社会事业和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社会和谐。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双高普九”,做强做优普通高中;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加强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重点学科、师资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县级医疗机构改扩建工程,完善城市社区卫生基础设施条件; 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努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公共卫生建设,做好艾滋病、肺结核等疾病防治工作,加强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工作。加强人口与计生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2007年末人口273万人。发展文化、体育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一批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实施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工程,挖掘和保护文物古迹、文化遗址,彰显文化特色品位;推进文化产业项目开发,培育新的文化产业增长点;加快基层体育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实施旅游项目带动战略,抓好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促进生态旅游、客家旅游、红色旅游、民俗旅游的联动发展。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万人,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敬老院、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和未成年人求助保护服务设施建设。
强化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集中做好工业、交通、建筑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加强节能示范项目建设。鼓励冶金、电力等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发展,促进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建设。继续推进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持续改善库区基础设施条件。落实《闽江流域乡镇垃圾整治规划》,推进一批乡镇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推动东牙溪饮用水源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有效控制主要污染物排放。
各位代表,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听取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海西建设大局,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三明市
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的决议
2007年2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07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7年市本级预算。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
200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7年2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杨光祺 |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0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初审意见,对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为211,695万元,执行为220,2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1%,增长13.94%;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全市收入总计422,672万元。全市一般支出预算为263,821万元,执行为338,273万元,增长20.2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全市支出总计382,607万元。全市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0,065万元,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229万元,执行为21,3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22.02%,增长56.79%,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全市基金收入总计35,975万元。基金支出预算11,388万元,执行为21,483万元,增长33.05%,加上上解支出,全市基金支出总计21,809万元。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4,166万元。
2006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为60,026万元,执行为59,041万元,完成预算的98.36%,自然增长7.7%,按同比口径增长10.04%;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市本级收入总计93,980万元。市本级一般支出预算为59,317万元(调整数),执行为60,710万元,比上年增支4,754万元,增长8.5%;加上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总计74,216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9,764万元(占当年总支出的26.6%),其中净结余4,819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980万元,执行为10,45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4.53%,增长113.06%,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基金收入总计16,218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预算为6,252万元,执行为9,374万元,增长72.16%。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844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6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坚定信心,正视困难,扎实工作,强化措施,千方百计保财政增收,努力优化支出结构,保证了全市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财政支出有重点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但是,在2006年预算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有些还比较突出。主要是:财政收入总量仍然较小、实力薄弱,财源基础不牢靠,财政增收困难,收入增幅居全省后列,特别是市本级形势较为严峻,税源增长乏力,一般预算收入未完成预算数(为98.36%),继续低于全市平均增长水平,且差距拉大;支出预算及预算执行还不理想,财政管理的科学性不够,结转结余过大问题依然突出,且较上年有所增加(市本级达19,764万元);部分专项资金的安排还不够合理;部分县乡财政仍然困难,收支矛盾突出;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不够有力,有的执行不够严肃,部分专项资金仍存在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7年预算草案
2007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246,659 万元,增长11.98%(全市综合数);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29,971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支66,150万元,增长25.07%。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3,505万元,增长10.18%,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21,815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长91.56%。
2007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64,945万元,比上年增长10.00%;扣除体制上解,当年财力59,472万元,加上上年净结余4,819万元,当年可用财力64,291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预算62,574万元(其中动用上年净结余3,10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支4,240万元,增长7.27%。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770万元,比上年增加313 万元,增长2.99%;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1,046万元,比上年增长76.68%。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预算草案,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较好地把握我市实际和发展态势,在上年财政收入增幅13.94%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影响今年财政收支的多方面因素,安排当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基本保持了与经济的协调增长,是较为稳妥的;支出安排坚持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集中财力支持工业、农业龙头企业、第三产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开发建设,壮大财政实力,保证教育、科技、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支出需要,为我市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加快崛起、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财政支持。总的看,收支预算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体现了依法理财、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发挥财政作用的要求,提出的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较为积极可行,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财政局局长赖逢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市本级预算草案。今后提交代表大会审查的预算收支情况应当尽量早化、细化;今年细化后的预算及部门预算完成后,应当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
三、关于2007年预算执行的意见
为了保证2007年预算的有效执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财源培育,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要始终把培育财源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市特别是市本级财政增收,壮大财政实力。增强工业对财政增长的支撑作用,加大对“3+1”产业集群、矿产品深度加工和重点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大力培育和壮大市区企业,巩固和壮大支柱财源;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延长农业产业链,推进农业产业化,稳固基础财源;支持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盘活工业用地,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升民营经济规模,增加税源;提倡有机招商,讲求实效,突出抓好税源型、增长型、环保型项目落地建设,培育新兴财源;大力支持市区荆东、小蕉工业园的开发建设,尽快理顺联办园区的财政支持与管理体制,着力增加市本级财源,夯实中心城市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有效实施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预算约束,确保收支平衡。认真执行预算法,有效组织预算收支。加强收入征管,扎实组织税收收入,不断完善收入监管制度。加强对一般预算收入、基金预算收入、预算外收入的征缴和监管,尤其要加大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的监管力度,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建立公共财政的要求,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开发、“三农”工作、新农村建设、社会保障和科教文卫事业等重点支出。建立健全“重点生态林建设补偿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偿债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基金安全,防范债务风险。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预算约束,保证支出预算的有效执行。深入贯彻落实《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强预算执行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认真查处各类财政违法、违纪行为。
(三)深化改革,健全财政管理机制。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树立财政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责任感,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部门预算,改进预算编制程序和办法,早化、细化预算安排,提高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体系,采取措施控制结转资金规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两区财政体制,充分调动积极性。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的质量、效益和效率。
关于三明市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7年2月6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赖逢良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2006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财政预算的决议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政改革,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完成了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220,2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3.61%,增收26,941万元,增长13.94%。地方级财政收入加上划中央收入209,997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430,266万元,比上年增加54,812万元,增长14.60%。
全市一般预算支出338,273万元,比上年增支56,995万元,增长20.26%。
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220,26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60,194万元,上年结余37,079万元,调入资金5,130万元,收入总计422,672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338,27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4,334万元,支出总计382,607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40,065万元,继续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21,334万元,完成预算的122.02%,比上年增收7,727万元,增长56.79%。
全市基金支出21,483万元,比上年增支5,336万元,增长33.05%。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21,334万元,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7,894万元,补助收入6,747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35,975万元。全市基金支出21,483万元,加上上解支出326万元,基金总支出21,809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14,166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6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59,041万元,完成预算的98.36%,同口径增收5,389万元,增长10.04%。加上划中央收入73,157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32,1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16万元,可比增长9.45%。
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60,710万元,比上年增支4,754万元,增长8.50%。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59,04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7,773万元,上年结余17,166万元,收入总计93,980万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60,71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0,15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347万元,支出总计74,216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9,764万元,其中:净结余4,819万元,继续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0,457万元,完成预算的134.53%,比上年增收5,549万元,增长113.06%。
市本级基金支出9,374万元,比上年增支3,929万元,增长72.16%。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0,457万元,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4,638万元,补助收入1,123万元,基金收入总计16,218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9,374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844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2006年的财政决算还在编制过程中,在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所变动,待2006年财政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06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培植财源,进一步壮大财政实力
2006年全市共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基建专项资金14,706万元、中央国债补助资金4,053万元、中央国债转贷资金2,020万元、中央预算内和省级财政配套以工代赈资金992.5万元。市级财政安排重大项目前期经费340万元,安排城建资金5,512万元,使用开发银行贷款资金5,173万元,筹集泉三高速公路资本金3.27亿元,拨付国、省道改善工程市级配套资金3,70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市级配套资金1,700万元,支持了重点项目、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强了经济发展后劲;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发展和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市财政安排企业发展资金680万元,科技三项费用607万元,争取各项技改贴息资金、科技创新补助资金2,525万元,通过盘活土地等国有资产及从国有股权转让收入中筹集资金25,153万元,兑现各类企业优惠政策资金1,169万元、优势品牌奖励资金248万元,支持重点企业搬迁入园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发展;认真落实招商引资和出口创汇奖励政策,全年共实现出口退税3.96亿元,兑现商品出口奖励297万元,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加大旅游投入,争取旅游资源开发专项资金26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
2、立足多予,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顺利完成了36个国有农林场税费改革任务。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全市财政支农支出28,855万元,比上年增长10.84%,争取中央、省支农专项资金19,278.47万元,市级财政安排新农村建设各类资金3,418万元,重点支持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业科技进步,办好惠农实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油价改革财政补贴政策,兑付种粮农民综合油补资金1,978.2万元,受益农户43.81万户。继续开展对订单粮食直补工作,按收粮进度已兑付订单粮食直补和良种补贴364.22万元。
3.优化支出,确保财力分配向公共服务领域倾斜
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多方筹措资金,健全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特困户救济等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帮助解决群众和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支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2006年全市用于社会保障“三项”支出的财政资金达31,703万元,比上年增长15.89%。全市享受城乡低保9.68万人,全年累计支出低保金4,901.83万元。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推进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86,898人免除学杂费,共支出5,254.03万元,其中市、县财政配套1,384.39万元。支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布局调整、寄宿制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全市共支出2,221万元。安排财政专项资金560万元,支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明学院建设。积极支持科技事业,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进步。大力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2006年市级财政安排430万元,重点支持年百所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和农村卫生院基础设施的完善;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试点县由1个增加到4个,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139万元。此外,市财政还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
4、强化征管,努力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各级财税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征管,强化了税源监控,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努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加大非税收入征管力度,从而克服了各种减收的不利因素,保证了当年收入任务的完成。
5.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机制
——财政改革不断深化。进一步加强财政公共预算职能,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为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做好准备;继续扩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试点范围,市本级共有50个部门56个预算单位纳入了国库集中收付体系,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在全省处于领先行列;认真抓好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建立“以票控费、以票促收”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机制。
——财政监管不断加强。加强了对各种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在明溪县开展“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成效明显;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跟踪问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贯彻实施《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单位财务监管和会计信息检查,强化控购管理,查处纠正各种财经违纪,严肃财经纪律。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市各项财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财政收入增长相对缓慢,特别是市本级财政收入增收乏力;财政发展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部分县乡财政困难依然存在;政府债务风险还不容忽视。
对以上所存在的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寻找有效途径,采取针对性措施,逐步加以研究解决。
二、2007年预算草案
2007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财政工作,努力做大经济财政蛋糕,壮大财政实力;优化支出结构,整合政府财力资源,支持经济和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健全财政监管机制,推进依法理财。
根据上述原则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7年全市及本级财政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全市预算汇总数:
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246,659万元,增长11.98%。其中:税收收入安排215,899万元,增长13.85%,非税收入安排30,760万元,增长0.39%。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预算支出329,971万元,比2006年支出预算增支66,150万元,增长25.07%。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23,505万元,比上年增收2,171万元,增长10.18%。安排基金支出21,815万元,比2006年支出预算增长91.56%。
(二)市本级预算: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安排64,945万元,比上年增长10.00%。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体制财力59,472万元,上年净结余4,819万元,当年可用财力64,291万元。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62,574万元(其中动用上年净结余3,102万元),比2006年年初预算增支4,240万元,增长7.27%。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计划安排10,770万元,比上年增加313万元,增长2.99%。安排基金支出11,046万元,比2006年支出预算增长76.68%。
(三)为完成2007年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更加注重财源培植,壮大财政实力
——支持工业发展。按照“突出工业、加强工业、突破工业”的思路,整合支持工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和财税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3+1”产业集群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争创优势品牌,大力培育和壮大市区工业龙头企业,巩固工业支柱财源。
——支持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发展。把特色农业、生态农业转化为优势农业和效益农业,夯实农业基础财源。
——支持重点项目开发。进一步盘活市区工业用地,有序开发房地产项目,增加税源;大力支持市区工业园区发展,理顺市县联办工业园区的财政管理体制,拓展市级财源空间。
——支持事关三明发展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按要求筹措好泉三高速公路和向莆铁路建设资本金,突破发展“瓶颈”,增强发展后劲。
——支持第三产业发展。发展城市经济,改造提升商贸流通业传统项目;继续安排旅游专项资金,促进旅游业发展。
——支持外向型经济发展。继续安排出口奖励资金,实施外贸出口奖励政策,确保外贸出口稳定增长。
二是要更加关注“三农”,推进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市级财政安排支农专项支出1,686万元,比上年预算同口径增长10%,重点扶持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农业产业化和海峡西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重点的农村综合改革,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完善、巩固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
——继续安排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资金。支持市级示范村、整治村项目、农村基层文化阵地、“造福搬迁”工程、农村户用沼气和农村饮用水建设等;安排农村道路桥梁补助和村镇规划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三是要更加注重民生、民本,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支持教育科技事业发展。市级一般预算安排教育支出 12,826万元,增长13.88%,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继续实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及农村低保家庭子女“两免一补”政策,实施城市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加大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健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助学制度;落实科技兴市战略,安排科技支出1,364万元,增长10.71%。
——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层卫生院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城市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障制度。
——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制度,推进“五险统征”试点工作,提高征缴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落实抚恤救济保障措施;促进就业与再就业;支持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支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
四是要更加健全财政管理机制,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推动“乡财县管乡用”试点工作。
——开展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
——推进工资制度改革,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开展公务接待、会议定点采购试点工作。
——加强财政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全面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
各位代表:2007年的财政预算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们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的支持和监督下,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和本届大会的各项决议,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拓宽理财思路,创新工作思维,服务发展大局,努力开创我市财政可持续发展的新局面,为促进三明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2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轩源主任代表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四年来,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常委会任期四年的工作。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以监督法施行为契机,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水平,增强监督实效;要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继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7年2月8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轩源
各位代表:
我受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四年,是全市人民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宏伟目标,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四年。四年来,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年来,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30次、主任会议66次,作出决定、决议23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报告97次,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90次,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102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10人次,圆满地完成了市十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一、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全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
本届常委会任期内,适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50周年和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25周年,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即中发9号文件),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省、市委相继召开了人大工作会议,对新形势下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委会根据中央精神和省、市委的规定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全力推进我市人大各项工作的落实。
广泛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认真组织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在纪念全国人大成立50周年大会时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干部大会,举办市人大代表培训班、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开展人大制度的宣传和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评选、知识竞赛等系列纪念活动。通过学习和宣传,较好达到了“三个进一步明确”:进一步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法律地位及其重大作用;进一步明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提高执政能力,转变执政方式的关键所在;进一步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制度保证,使“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一人大工作的根本原则更加深入人心。各级党委普遍建立了加强对人大工作领导的制度,党委领导责任更加到位,积极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认识更加到位,依法履职的主动性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人大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加强督促检查,保证中央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到实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后,常委会及时组织人员就我市人大工作的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思路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市人大工作的报告》,为市委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和制定贯彻省委决定的实施意见作了认真准备。中央9号文件下发后,常委会把抓好中央和省市委加强人大工作意见的落实作为重要任务,建立了常委会领导分工挂县抓落实责任制,积极配合市委对全市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级党委、政府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工作协调,完善保障机制,较好解决了长期以来市县人大内设机构不够规范、机关编制偏紧、办公条件较差、信访机构不够健全等问题,梅列、三元、永安、沙县13个街道全部设立了人大工委,市和绝大多数县(市、区)设立了信访局(办、室),市、县两级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按年人均1000元、500元标准列入当地财政预算,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更好的条件。我市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意见》的做法和成效,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省委人大工作调研检查组赞扬我市“党委重视、措施有力、成效初显,人大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做好代表工作。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做好代表工作的要求,把提高代表素质作为人大工作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了代表培训、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履职登记、代表知情知政等制度。先后对345名市人大代表进行了系统培训。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好全国、省人大代表在明的视察活动,积极支持代表开展持证视察、约见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履职行为;在代表中开展“创先争优”和评选代表好议案、好建议活动。认真组织好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改进代表的视察方式,使活动形式更加丰富,时间更加合理,内容更具针对性。主动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调研,列席常委会议,认真听取他们的建议,尊重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四年来,共有515人次的代表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召开的各种会议,较好地发挥了代表的作用。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常委会从完善办理程序、健全办理机制、加强跟踪反馈、开展评选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对办理工作不到位、代表表示不满意的,责成有关责任部门加强与代表沟通,重新落实办理措施,努力使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落到实处。十届人大代表共提议案和建议728件,经过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和答复,代表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达96%。常委会还根据代表议案、建议的内容,确定若干重点议案和建议,组织专项审议和专项办理督查,收到了较好效果。去年确定的“建立失地农民保障机制”、“加大荆东荆西片区市政建设”等五件重点建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办法,大多得到了较好落实。
精心组织部署,认真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去年下半年,我市县、乡两级人大同步换届选举,这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依法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及时召开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科学制定选举方案,认真抓好骨干培训,常委会领导分头深入县(市、区)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和帮助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适时向市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保证了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按照法定程序顺利进行,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的各项任务。全市202万选民参加了选举,依法选举产生县级人大代表2037名、乡级人大代表6753名,代表素质有所提高,结构更趋合理。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得到了充分保障,积累和丰富了我市民主政治建设的经验。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常委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按照市委确定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常委会主动呼应,积极参与,做到在指导思想上体现发展,工作安排上服从发展,具体措施上保障发展。四年来,做出有关经济发展的决定14项,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决定权的方式,把党委的决策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聚集全市人民的力量共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对我市贯彻《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情况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对我市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提出了“进一步转变观念,抓住机遇,加快融入,继续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的建议,推动了省人大决定的贯彻落实;认真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的初审工作,听取专门汇报,提出了“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撤县建区”、“做大做强市区经济”等重要意见,得到了市委的充分肯定,正式写入市“十一五”规划之中;全面贯彻市委关于“3+1”产业发展的战略决策,抓住其中的生物医药产业,在深入调研视察的基础上,及时做出《关于促进荆东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决定》,力促医药产业的发展和园区建设。根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先后听取市政府关于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使用、三明机场建设经营转让、市区沙县一体化工作进展和小蕉工业园区建设等情况的报告,提出了“高度重视开发银行贷款的管理和使用”、“注意防范三明机场建设中的风险”、“加快市区、沙县一体化进程”、“理顺体制,加快小蕉工业园区建设”等重要审议意见和检查建议,较好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决定我市经济社会建设重大事项中的作用。此外,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还积极参与“项目竞赛”活动,想方设法引进了一些好的项目,为推动市区经济发展作出了努力。
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断提高监督实效。把督促和保证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作为工作重点,对计划、预算开展初审,计划和预算经大会批准后,坚持每年两次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国民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视察和检查,提出了“立足本级、园区带动、强化服务”等意见,促进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在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中,积极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四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督促有关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抓好整改的共45项。重视社会事业的发展,多次听取和组织对有关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公共卫生事业、科技创新、计划生育、文化市场管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以及归侨、侨眷权益保护等工作的专项汇报和调研检查,促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依法行使任免权,加强对干部的任后监督。改进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制度,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和法律程序的有机统一。对依法应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审议,严格把好法律程序关。坚持对被任命人员进行法律测试和任职承诺及颁发任命书,坚持未经表决通过不得对外公布和到职。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开展了市政府部门负责人述职测评工作,2004年对4个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评议,2005年又对24位市政府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和满意度测评,努力增强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人大意识,提高依法履职的自觉性。
三、以人为本,依法治市,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常委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把依法治市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和保障,把关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依法治市,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结合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深入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促进全社会形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风气。认真督促做好“四五”普法工作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订,做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四年来,共组织对28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重点检查与党和国家工作重心、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及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在我市发生非典病例和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的第一时间,立即组织对《传染病防治法》和《动物防疫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了我市防控非典和禽流感工作的顺利开展。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法律监督的核心内容,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职业教育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28部法律实施的监督。通过听取和审议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和执法调研等,了解法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分别听取有关职务犯罪的预防和打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三明”建设及法院的法庭工作、执行工作、检察院的侦查监督工作等专项工作汇报,督促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维护法律尊严,努力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和监督机制完备化。加大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督促反馈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去年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执法检查后,针对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等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采取了整改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常委会牢记自己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所担负的责任,注意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努力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连续三年组织代表对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视察,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完成整治任务,确保市区饮用水源的安全。去年又把市民反映强烈的网吧、游戏机厅管理问题作为重点建议办理,多次组织代表进行调研、视察和明查暗访,推动了网吧、游戏机厅的整治。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贴近农村、服务农业、关注农民。对农村税费改革、农村土地承包、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农民减负、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发展笋竹产业、改善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等重要工作,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检查,督促政府落实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维护农村社会长期稳定,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积极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新农村建设和挂钩联系社区工作,通过督促检查有关城市管理、环境与资源保护、科教文卫等方面的工作,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提高我市的文明创建水平,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关心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多次开展专项调研,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常委会还牵线引进和全力支持“华恩儿童村”慈善项目建设,为特困儿童提供生活和受教育的机会。
坚持群众路线,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信访工作“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我们从加强领导、完善机构、建立健全制度入手,认真负责地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四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4722批8920人次,受理来信9907件。其中,组织常委会和“一府两院”领导下基层接访5次,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44次,常委会领导参与接访的人数占全部来访量的64%。在接访工作中,坚持以提高实效为重点,通过跟踪检查、专题协调、加强反馈等措施,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我市人大信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多次得到了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和表彰。
四、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不断加强常委会的自身建设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历次全会精神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努力抓好领导班子和机关的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和工作效率。
加强思想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着眼于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党的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和大局意识,通过建立健全常委会学习中心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法律知识讲座、理论研究和举办培训班等制度,认真组织开展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学习活动,坚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要求,组织机关党员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党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组织专题讨论,对照标准找问题查原因抓整改,针对人大工作特点制定市人大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六项具体要求和长效机制,达到了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法履职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与此同时,在市委的重视下,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也得到进一步充实和加强。
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规范。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律和常委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努力做到坚持党的领导和对人民负责的统一。围绕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机关的目标,建立健全了机关工作责任制、办事规则。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重视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三明人大信息》、《三明人大网站》,定期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座谈会、人大新闻通气会,评选全市宣传人大制度好新闻、好作品。及时完善和健全人大各项制度,先后对《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信访工作规定》及机关管理等15项制度进行修订,提高了机关的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增强了干部队伍的活力,推进了人大工作的程序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常委会领导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市委中心工作,主动承担重点项目建设、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任务;主动围绕我市的各项重大事项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使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密切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坚持重要工作向下征求意见,重大履职活动及时沟通,提高人大工作效率;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开展各种调研检查,做好服务与协调工作;继续开展与全国部分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横向联系活动,交流经验,拓宽视野,促进工作的开展。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反腐倡廉等教育活动,督促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接受党组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带头廉洁自律,执政为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促进了人大机关干部队伍在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改进和提高。
回顾四年来的工作,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履职,在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做出了应有贡献。这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历届人大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基础、全体代表的认真履职,与“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和全市人民群众的热情支持是分不开的,也是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方式比较单一、实效还不够理想;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仍需拓宽,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对民主政治的有序参与尚需不断努力,全社会的人大意识、法制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检查督促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队伍建设和保障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有望在今后工作中能引起足够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
回顾本届人大常委会四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时期地方人大工作最重要的就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一根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地方人大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不断增强党的观念和大局观念,正确处理好人大常委会与同级党委的关系,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下,主动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权,常委会党组对人大工作中的重大活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依法、依程序办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集体讨论、决定重大问题。通过人大的工作,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的领导成员,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及时传达贯彻党委的部署要求,从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鼓舞和团结全市人民为实现党的目标而奋斗。
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人民的代表机关,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人大各项工作都必须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因此,做好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重、以民为先,关注民情民意、民生民利。正确处理好人大常委会及机关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关系,做到紧紧依靠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注意反映不同意见和要求,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人大开展调研、检查、视察和监督的重点。充分尊重公民的民主权利,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
人大及其常委会依宪法和法律而产生,其所有的职权都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依法履职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以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以知法守法、严格执行法律为基本内容,做到思必依法、言必循法、行必合法,正确履行职责,做到不错位、不失职、不越权。不错位,就是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出发,把人大工作定位在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定位在全面担负起宪法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定位在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失职,就是通过依法行使好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处理好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做到既监督又支持,监督有力,支持有心,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不越权,就是坚持在大局下统一行动,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执行法定程序。
各位代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已经完成了历史使命,本次大会即将选举产生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正处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历次全会提出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的任务将更加艰巨而光荣。我们相信,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一定能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为己任,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不断推进我市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在此,我们对新一届人大工作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总揽人大工作全局。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职能作用,动员和鼓舞全市人民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圆满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二)注重以贯彻实施《监督法》为契机,加强和改进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改进加强和提高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方式、重点和实效,正确处理好加强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加强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的关系,使人大工作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三)密切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代表培训工作和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继续改进代表活动方式,健全活动网络,增强活动实效。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及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使人大工作更好地代表人民的意志,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抓好中央9号文件、省委10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及机关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培养高素质的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学习型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进一步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工作机关的作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位代表,同志们,三明发展的重任、全市人民的重托,需要我们不辱使命、奋发有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按照省委“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运作、重在实效”的实践要领,坚持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2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邦澍院长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提高审判水平,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7年2月8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刘邦澍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人民政府的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法院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2003年至2006年四年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5858件,办结75386件。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981件,办结10921件,结案率达99.5%。
一、主动服务大局,审判职能作用得到全面发挥
市法院自觉地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努力为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实现更大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法律服务。相继制定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强市富民、发展三明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努力为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关于强化审判职能,为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融入大局抓审判,服务发展促和谐。
(一)积极参与“平安三明”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发挥审判职能参与建设“平安三明”的实施方案》,依法打击各类犯罪。2003年来,市法院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36件,审结二审刑事案件718件。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共审结此类案件527件。二是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惩治腐败。审结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6件38人;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13件179人,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三是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判处未成年人犯罪1267人,其中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393人。同时,延伸审判职能,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战略任务纳入法院工作之中,教育与维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梅列法院先后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等联合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的称号、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沙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先进集体,市法院法官龚一海被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去年2月,在第五次全国少年法庭工作会议上市法院专门作经验介绍。四是做好减刑假释工作。对6088名认罪服判、积极改造的罪犯依法办理减刑、假释。五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密切配合开展打击涉枪涉暴、“六合彩”赌博犯罪、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整治斗争。
(二)强化调节职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市法院紧扣经济建设大局,充分发挥依法调节、保护和规范经济活动的职能作用,积极调处经济纠纷,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2003年来,市法院审结一审商事案件221件,诉讼标的总额7.78亿元。其中,审理买卖、借贷、股权转让、保险等合同纠纷案件204件,依法规范市场行为,维护金融安全。审理破产案件6件,协助安置职工325人,清理企业债务6699.85万元,依法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维护社会稳定。审理知识产权、股东权益、票据纠纷等11件,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审理案件中,市法院充分考虑当前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及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情况,把执行法律与政策有机结合起来,多次就我市集体企业改制破产面临的困难、福建汇华集团薯沙溪水电有限公司施工受阻、三农集团工会对三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起诉、宏明塑胶股份有限公司欠贷产生多起案件、尤溪县与大田县因街面电站库区淹没国有林补偿补助费纠纷、沙县机场建设纠纷等重大案件和事项向市委、市政府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使纠纷妥善解决。
积极调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充分运用司法手段调处社会矛盾,特别是对因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补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诉讼案件,坚持从保护人民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及时妥善处理。2003年来,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民事案件799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抚养纠纷165件;民间借贷、侵权、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纠纷634件,依法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人际关系和谐。加强林业审判,市法院共审结各类一、二审林业承包、山林转让等林业纠纷案件66件,有力地促进我市林改的顺利进行和林业经济的发展。加强行政审判,2003年以来,市法院共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206件,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和促进政府与群众之间的理解与信任,保障社会和谐。
妥善处理申诉信访,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建立健全预约接访、院长接待日、信访流程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信访工作责任机制。2003年来,市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3364件、接待来访1660人次。进一步畅通申诉再审渠道,对符合再审改判条件的坚决依法改判,对确属无理申诉的做好息诉止访工作。2003年来,市法院复查各类案件780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83件,依法改判、指令再审33件。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市法院深入贯彻中央11号文件和中政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的支持,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和“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改进执行方法。通过推行“一案一策”,采取提级执行、指定执行、交叉执行、换员执行等多种方式,对具备执行条件的,依法及时执结,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权利。2003年来,市法院共办结各类执行案件426件,执结标的额达10.19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为82.96%。
二、强化监督与指导,全面推进基层建设
监督和指导基层法院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市法院既支持各基层法院依法独立地审理案件,又加强对其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一)加大对基层法院物质装备建设的帮助、指导力度,全市各基层法院基础建设有了新的发展。市法院坚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不断健全完善抓基层建设的工作机制,立足实际,抢抓机遇,克服各种困难,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硬件”建设,办公、办案条件明显改善。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市法院和9个基层法院相继争取到国债建设项目,审判综合大楼基本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加强“软件”建设,审判信息化初具规模。全市法院基本实现庭审、合议及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电脑记录、档案电子化管理。在与省高院对接开通全省法院三级广域网、局域网的基础上,又开通了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专线电话、计算机数据、视频图像的“三网合一”传输功能。全市14个人民法庭也率先在全省法院开通法院专网,为进一步实现异地电子签章、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提高诉讼效率创造条件。
(二)加强审判管理,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市法院成立审判管理中心,制定《关于加强审判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审判质量评定及责任追究实施意见》,加强对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检查、督促与指导,全市法院审判工作呈现结案率高、调解撤诉率高、息诉服判率高的良好态势。自2003年来,全市法院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由51.6%上升至65.8%;上诉率由9.68%下降至5.96%;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由18.74%下降至4.77%。在省高院从2004年7月开始的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情况逐月通报中,我市法院综合评比始终名列前茅。
(三)加强调查研究,业务指导更加深入。市法院十分重视研究答复下级法院审理复杂疑难案件中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针对审理“六合彩”犯罪、标会案件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案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加强调查研究,召开多种形式的审判实务与理论研讨会,主办了全国二十八城市法院民商事审判经验交流会,在最高法院机关刊物《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国家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106篇,提升法学理论水平。
(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促进社会和谐。全市法院不断强化“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机制,坚持以和为贵,着力加强诉讼调解、行政协调与执行和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3年来,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21641件,调解撤诉率高于全省15个百分点。大力加强行政审判中的协调工作,化解行政争议。2003年来,经协调,原告撤诉或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的就有303件。进一步健全执行与调解互动机制,在执行中强化协调,努力提高执行和解率,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3368件,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执行对抗、确保了执行效果。同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增强调解合力。从2005年5月1日起,全市新任命的274名人民陪审员开始履行职责,参与审理、调解案件588件643人次,促进案件公正裁判,弘扬司法民主。
(五)完善司法为民措施,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人民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司法为民宗旨真正体现在人民法院的实际工作之中。一是改进和完善立案工作。以开展创建“文明窗口”活动为载体,加强立案大厅建设,全市法院基本建成功能设施完备、群众办事便利、各项服务规范的立案接待大厅。完善立案机制,推广当日立案、口头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二是加强诉讼指导、案件释明和判后答疑。针对一些群众不会打官司的问题,强化诉讼指导,正确行使释明权,提示诉讼、执行风险,培植当事人理性诉讼,公平保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三是完善司法救助,让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2003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对1530件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案件实行了诉讼费缓、减、免,金额达475.5万元。将乐、泰宁、尤溪等地法院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建立申请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制度,司法救助得到进一步加强。四是不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方便群众诉讼。在城区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校园”活动,在乡镇设置巡回办案点,实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五是完善案件速裁机制,提高司法效率。全市法院以简易程序审结民事案件27972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83.6%。六是深入开展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专项执行活动。全市法院执结此类案件289件,执结标的额达1835.9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七是加强涉军案件的审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梅列、泰宁、永安等法院专门成立“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妥善处理涉及军人军属的各类纠纷,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为官兵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去年,梅列、永安法院被省高院、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评为“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水平
2003年来,全市法院涌现出一批以“全国十佳人民法庭”大田县法院建设人民法庭,“中国优秀青年卫士”永安法院范韶勇为代表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共有10个集体,5名个人受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等单位表彰。另有74个先进集体、105名先进个人受省委、省政府、省高院、省总工会等表彰和记功。
(一)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先后开展了“司法公正树形象”、“司法规范化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队伍现状和审判实践,学理论提高认识,找问题集中整改,抓防范建章立制,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我市两级法院结合各种教育活动开展的诉讼调解、巡回办案、网络视频开庭等做法,被“福建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记者千里行”采访和报道。
(二)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以观念更新、业务增强、技能提高为重点,认真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研讨、技能竞赛等活动。一是抓学历教育。重点抓好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优化法官的知识结构。目前,全市法院本科学历以上653人,占70.4%;法律硕士11人,在读硕士学位15人。其中,市法院具有本科学历的有99人,占75%,法律硕士有6人。二是抓教育培训。举办执行、民事、刑事等审判实务培训26期,培训1119人(次);派送参加省院培训477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学习46人,学习理论、钻研业务的良好风气日益浓厚。三是抓技能竞赛。在全市法院开展了刑事、民事审判岗位技能竞赛和司法警察业务技能竞赛活动,促进法官司法实践能力的不断提高。
(三)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严格执行“七条禁令”等纪律,推行“每周廉洁警示一小时”活动,学习有关纪律条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对违纪违法人员坚决予以追究。2003年来,全市法院有6人受纪律处分、1人受刑事处分。
四、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使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不断向前发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不断增强人大监督意识,认真落实《中共三明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工作和重大事项。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直接来信。四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1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8件。其中,市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6件,办理政协委员提案4件,办理市人大交办、转办的群众来信546件。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抓好《三明市法院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对本辖区有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旁听,切实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03年来,全市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1000余人次。
各位代表,我市两级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的工作还存在着问题和困难。一是部分法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极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规范,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三是司法物质保障水平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四是涉诉信访、执行难等老问题还没得到根本解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利益关系错综复杂,法院工作面临较大压力。为此,我们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继续帮助法院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五、2007年的主要任务
2007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加快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一年。全市法院将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省委“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通过充分有效合理地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服务发展,维护平安,增进和谐,努力为发展三明创造良好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积极参与“平安三明”创建活动,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惩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严惩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切实做到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正确贯彻宽严相济以及“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司法政策,重视依法适用非监禁刑罚,重视运用非刑罚处罚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收征用、城市建设拆迁、企业破产改制、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社会保障等案件,依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调判结合、定纷止争的原则,积极调处民间交往、商业活动以及家庭邻里间的矛盾纠纷,弘扬和谐文化,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自诉案件和其它轻微刑事案件的调解,加大对民商事诉讼的调解力度,加强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的和解、协调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二)依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充分运用审判职能,主动融入、主动对接、主动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进一步强化审判职能,依法调节市场经济关系,保障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继续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商业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力度,净化发展环境。认真审理涉及国有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发展领域纠纷案件,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对涉农案件的审理,促进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加快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保护自主创新成果,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审理好涉及经济管理的行政案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坚持为民惠民,健全便民诉讼与司法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司法进社区、进乡村”工作,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通过对部分特殊群体缓、减、免交诉讼费,以及建立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等措施,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强化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正确对待群众的利益诉求,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继续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功夫,健全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提高执行效率;进一步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落实完善,弘扬司法民主。
(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抓好《法官行为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司法能力和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和法官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司法公正和队伍廉洁。
各位代表,2007年,市法院将坚决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落实本次大会提出的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公正高效司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平安三明、和谐三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2月11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黄德安检察长所作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提高执法水平,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稳定,为实现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7年2月8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黄德安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各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围绕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坚持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中心,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各项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一、围绕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立足检察职能,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一)立足本职,自觉为中心工作服务。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检察工作成为保护和促进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制定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措施。二是正确处理矛盾纠纷,努力排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通过建立控申部门日常接待与巡回接待、检察长定期接待、预约接待、重大上访随时接待等制度,做好涉法上访的息诉息访工作。2003年以来,共开展检察长接待日活动1995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012次,及时化解了一些不稳定因素。几年来,涉检信访数量不断下降。三是不断探索和改进办案方式,在查办涉及国有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时,不就案办案,充分考虑到是否有利于经济建设,是否有利于地方安定稳定,坚决贯彻省检察院“五个不轻易”要求。如在查办市烟草公司、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泰宁金山矿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案件过程中,注意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并帮助其建章立制,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促进了企业的发展。四是围绕检察职能,对经济发展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专项工作中,发现非法收购烟叶问题突出,组织专项调研,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引起黄小晶省长等省领导重视,责成有关部门协调解决。五是抓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平安三明”建设为载体,坚持严打与整治相结合,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参加对社会治安的集中整治和专项治理,努力推动建立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438份。全市检察机关共有9个单位获得市级以上“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其中大田县检察院被高检院、共青团中央等11个部门联合评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检察院被评为2005年度全市综治工作先进单位。
(二)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2003年以来,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7424人,提起公诉6877件10101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伤害、抢劫、强奸等八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件犯罪嫌疑人1975人,起诉1772件2590人;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67人,起诉219件299人。加大打击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力度,共批捕702人,起诉798件1282人,较好地保护了我市的生态环境。深入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专项监督、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专项活动。永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何在勇等10名犯罪嫌疑人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告人何在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其余9名被告人也被法院作有罪判决,维护了我市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在打击的同时,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人犯、初犯、偶犯、从犯、过失犯等主观恶性较小的案件以及由家庭、邻里矛盾和经济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轻缓刑事政策,可捕可不捕的尽量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尽量不诉,或不捕直诉。并建立了对不诉人的告诫、回访考察和帮教等制度。2003年以来共不捕712人,不诉370人,其中未成年人不捕134人、不诉27人。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一起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中犯罪情节较轻的7名学生依法作出不捕决定,并做好帮教工作,之后7人全部考上大学,社会反映良好。
(三)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突出办案重点、提高办案质量、强化预防效果,立案数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2003年以来,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477件53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01件455人,渎职侵权案件76件7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413人。
一是突出打击重点。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大案154件,占立案总数的38%,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13件。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19人,包括省检察院交办处级要案6人。依法查办了原三明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经理)许锡明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案,涉案金额上亿元,是建国以来我省个案涉案数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扎实推进各类专项斗争,2005年至2006年共立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案22件,市检察院反渎局被省检察院作为我省唯一的该专项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到高检院表彰。2006年以来查办商业贿赂案件39件,包括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15人贪污受贿窝串案。
二是办案质量不断提高。始终做到慎重立案、依法使用强制措施、及时合法收集固定证据。同时,积极创新案件质量保证机制。2006年高检院要求的下级院拟作不诉、撤案的自侦案件报上级院审批制度,我市2003年就已经实行。起诉率从2003年的79.8%上升到2006年的96.6%。独立突破案件能力得到增强,两级院自办案件422件,占立案总数的88.5%。狠抓安全办案制度的落实,定期检查办案工作区的安全情况,充分发挥法警在办案中的职能作用,建立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强化对讯问过程的监督,确保依法、文明办案,多年来未发生办案安全事故。
三是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通过在市电视台开办《检察在线》栏目,与市纪委等单位共同举办“三明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暨反腐败成果展”,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制作警示教育读本《铁窗下的忏悔》和警示电教片《贪婪的代价》,启动职务犯罪预警机制,组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到企事业单位上法制课,开展预防商业贿赂犯罪宣传月等活动,全面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一是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54份,纠正侦查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38件。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建议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案件9件,拓展了检察机关立案监督的信息渠道。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312人;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430人。沙县检察院追诉的一名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现象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49份。二是不断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监管机关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存在的违法问题及不安全隐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及检察建议257份,提出建议1148条,均被采纳。建立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等制度,几年来,全市检察环节保持了无超期羁押,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将刑罚执行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结合,查办了7件监管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三是不断强化刑事、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件。对裁判显失公平、确有必要再审以及涉及下岗职工、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优先审查,重点办理,提请抗诉156件,抗诉55件,法院已再审原判改变23件。对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裁定积极予以维护,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创新监督方式,4个基层检察院代表国家或集体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5件,法院均采纳。
二、勇于机制创新,积极推进检察改革
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稳步开展,不断推进各项检察改革扎实进行。
(一)试行人民监督员和检务督察制度,加强检察机关内外部监督制约。从2003年开始,两级检察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共聘请100名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中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拟撤销案件、拟不起诉等“三类案件”以及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等“五种情形”直接进行监督。四年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42件,其中不同意办案部门拟处理意见的3件,检察机关依法采纳2件。同时,聘请了14名特约检察员和136名廉政监督员,完善外部监督体系。与此同时,着眼于内部制约,积极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制作了《办案告知卡》、《回访监督卡》等,加强对自行立案侦查案件的跟踪监督,防止违法办案。加强对赃款赃物管理的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上缴或返还。认真贯彻执行省检察院出台的《检察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接触的六条禁止性规定》,并做到“三个延伸”。通过加强内外部的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行为。
(二)深入推进检察业务改革。一是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更加规范。四年来,主诉检察官所办案件占57.8%,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二是继续实行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改革。探索适用简易程序的做法和成效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经验材料被高检院转发。三是大胆进行量刑建议改革。共对1116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854件,采纳率达76.5%,量刑建议改革被确定为我省唯一的高检院试点单位。此外,公诉引导侦查、证据开示、未成年人公诉方式改革等也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三)积极稳妥地开展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用人上坚持任人唯贤,打破论资排辈的陈规。市检察院在2003年的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中,将8个中层正职和13个中层副职岗位供干警竞争,其中将所有缺位的正职职位拿来竞争在全省市级检察院是首次。四年来,两级检察院共竞争上岗、交流中层干部159名,一批优秀中青年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率先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遴选检察官的选人用人机制,14名优秀的基层检察院干警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充实到市检察院。
三、立足提高整体素质,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促发展,以素质促业绩。2003年以来,两级检察机关被省级以上表彰集体51个(次),个人39人(次),其中被高检院或中央部委表彰的集体9个、个人5名。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基层建设组织奖”等三项荣誉,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被市委授予2003-2005年度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一)以经常性的教育整顿为抓手,努力解决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了公正执法专题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以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围绕执法不公正、监督不到位、为检不清廉、作风不文明等方面问题,深入开展查摆剖析,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广泛征求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内的社会各界的意见,共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部门等发征求意见函6000余份,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100余次。坚持每年开展春季队伍集中整训。深入学习任长霞、王书田、郑忠华等同志的先进事迹,举行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开展党员主题实践活动等,以党建带队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用先进的理念武装干警,引导干警把正确的思想观念化为公正执法的实际行动。
(二)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制度建设。把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突出以教育为重点,制定、完善了《三明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安排意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严禁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活动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市检察院检察长与基层检察长及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责任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廉制度,四年来,两级检察院领导共计述职述廉348人(次),开展廉政谈话186人(次),诫勉谈话23人(次),力促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检,5名干警受到党政纪处分。
(三)以争先创优为目标,扎实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努力探索建立队伍、业务、信息化“三位一体”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开展工作质量管理体系试点活动。6个基层检察院与沿海的基层检察院开展“结对子”活动,互相学习、促进发展。在党委、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基层检察院中层正职按副科职级配备问题在全省较早得到落实。2003年以来,争取国债和专项补助资金3156.5万元,推进科技强检工作,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断提高,市检察院及12个基层检察院开通了三级数据网,市检察院和8个基层检察院在互联网开设了检察网站(页)。“两房”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有10个县(市、区)检察院新建办案、技术用房,面积达4.05万平方米,另有2个基层检察院在建。基层检察院创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8个基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其中泰宁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永安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一等功集体”。
(四)以教育培训为载体,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积极倡导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制定《2005-2007三明市检察人员培训计划》,举办各种培训班、理论研讨班、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及优秀公诉人比赛等业务竞赛、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实施文化育检工程,出台《文化育检工作意见》。干警学历水平和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目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干警的比例较2002年前提高了近30个百分点,其中法律硕士3人。5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等荣誉称号;调研文章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694篇,其中国家级114篇,省级153篇。素质的提升促进了业务水平的提高,查办的刘爱贪污案被高检院评为优质案件,批捕准确率达100%,提起公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严把公诉案件质量关的做法得到高检院推广。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党性观念,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权威,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得到了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评议,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官法》贯彻实施情况等执法检查。每年“两会”期间,派员列席听取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并及时研究办理和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经常化和规范化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健全完善接受监督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定期报送各类检察信息,使人大领导及时了解检察工作动态,几年来,仅市检察院就报送检察信息、专报及简报等378期。建立专(兼)职联络员制度,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不定期邀请代表视察检察工作,聘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担任人民监督员、廉政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广泛收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汇总研究,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抓好督办落实。对人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做到件件有领导签批意见,件件有办理和反馈结果,件件有材料归档,得到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四年来,两级检察院共接到两级人大交办、转办的信访件118件,已办结反馈117件,尚有1件正在抓紧办理中。同时,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政府的支持、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的四年,我们也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重配合轻制约、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或多或少地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监督职能的发挥;二是少数干警八小时以外自律不够,仍存在极个别干警违纪现象;三是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和装备仍不能适应科技强检的要求、人员结构不合理、检察官流失和断层问题突出。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
2007年,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三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要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与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把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动摇,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统一起来,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监督法》。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不断改进和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着力提高执法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二要以增强实效为目标,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刑事犯罪,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突出打击金融诈骗、制假售假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突出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污染环境犯罪;突出打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要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要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决查处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土地出让、工程建设、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国有企业重组、征地拆迁、医疗、就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重大违法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犯罪。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对策研究,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在诉讼监督上下功夫,加大立案监督力度,着力纠正以罚代刑、执法不严;加大侦查监督力度,着力纠正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反法定程序侵犯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等现象;加大审判监督力度,着力纠正裁判不公的案件;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着力纠正判决后不依法交付执行,违法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等问题。
三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要在巩固、完善各项改革措施的同时,深化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改革,积极推进侦查一体化改革,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重点改革和完善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改革和完善查办刑讯逼供等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对刑罚执行和劳动教养活动的监督机制,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四要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用先进的理念武装队伍,指导执法实践。要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达到基础工作全面加强、基本素质整体提高和基本保障充分有力的目标。要加强制度建设,改进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制约,严格执法程序,不断提高科学管理和规范执法的水平。要加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广泛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做到“以感情留人、以事业留人”,为优秀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和重点执法岗位人员的监督,加强党纪政纪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各位代表、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为动力,统筹兼顾、服务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丁 瑜(女) |
王 庆 |
王 政 |
王 闽(女) |
方锦铭 |
邓应红 |
叶继革 |
包国平 |
朱光木 |
刘振郁 |
刘道崎 |
刘 鑫 |
江兴禄 |
江寻鹭 |
池秋娜(女) |
纪圣和 |
纪熙全 |
李宝兰(女) |
李轩源 |
杨光祺 |
杨俊峰 |
吴建国 |
吴根发 |
余荔苹(女) |
邱金錶 |
张元江 |
张 健 |
陈刚挺 |
陈 华 |
陈红梅(女) |
陈良椿 |
陈国珍 |
陈忠杰 |
陈烈章 |
武 丹 |
林传衍 |
林纪承 |
林梁儿 |
罗 雄 |
郑成辽 |
郑国仁 |
赵 琛 |
洪明德 |
袁德俊 |
贾新榕 |
顾闽南 |
徐 铮 |
翁永章 |
黄作文 |
黄高明 |
黄鹤平 |
曹秀芬(女) |
覃淑英(女) |
程立双 |
曾祥辉 |
阙维林 |
|
|
|
|
主席团(56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秘书长:吴根发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杨光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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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主任委员: |
邓应红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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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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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闽(女) |
李光钦 |
邱金錶 |
陈国珍 |
陈慕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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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文德 |
黄鹤平 |
覃淑英(女) |
蔡绍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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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根据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福建省实施代表法办法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每一次会议应设立议案审查委员会,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进行工作。议案审查委员会由本届代表若干人组成,经预备会议通过。
二、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市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议案审查委员会向主席团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三、提出的议案,应当有案由、案据和方案。案由,即议案的题目;案据,即议案提出的依据;方案,即决议或决定的草案、所提问题的解决办法。
四、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按以下办法处理:
1、列入本次会议议程;
2、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
3、大会结束后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并向下次代表大会作出书面报告;
4、对不列入大会和市人大常委会议程的其他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按照《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五、议案需在大会主席团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并交由本代表团工作人员送交大会秘书处议案组。超过议案截止时间提出的,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六、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出议案的代表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大会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七、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议案,采用举手表决方式,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赞成的通过,表决结果由会议执行主席当场宣布。
八、代表向大会提出议案时,用大会统一印发的专用纸,一事一案,一式一份,内容要简明扼要,字迹要清楚,符合规范。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郑国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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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员: |
顾闽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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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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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寻鹭 |
纪圣和 |
余荔苹(女) |
陈仪代 |
陈红梅(女) |
|||
|
武 丹 |
林新华 |
贾新榕 |
黄友杰 |
黄高明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叶继革 |
张 健 |
李轩源 |
刘 鑫 |
袁德俊 |
吴根发 |
丁 瑜(女) |
陈良椿 |
郑国仁 |
杨光祺 |
刘振郁 |
黄作文 |
阙维林 |
方锦铭 |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
(2月6日上午8:30)
叶继革 |
张 健 |
李轩源 |
刘 鑫 |
袁德俊 |
吴根发 |
丁 瑜(女) |
陈良椿 |
郑国仁 |
杨光祺 |
刘振郁 |
黄作文 |
阙维林 |
方锦铭 |
|
主持人:李轩源
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8日上午8:30)
张 健 |
刘 鑫 |
林纪承 |
徐 铮 |
刘道崎 |
池秋娜(女) |
吴根发 |
郑成辽 |
林传衍 |
洪明德 |
林梁儿 |
陈忠杰 |
曾祥辉 |
武 丹 |
张元江 |
李宝兰(女) |
邱金錶 |
|
|
|
主持人:吴根发
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2 月10日下午2:30)
叶继革 |
袁德俊 |
程立双 |
陈 华 |
杨俊峰 |
赵 琛 |
江兴禄 |
陈刚挺 |
曹秀芬(女) |
吴建国 |
王 庆 |
王 政 |
纪熙全 |
罗 雄 |
覃淑英(女) |
陈红梅(女) |
朱光木 |
|
|
|
主持人:叶继革
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
(2月11日上午8:30)
叶继革 |
张 健 |
刘 鑫 |
袁德俊 |
|
(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上主席台前排就座)
主持人:新当选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方锦铭 |
赵晓峰 |
陈仪代 |
包国平 |
余 茂(女) |
洪华堂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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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编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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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列代表团(3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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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长: |
罗 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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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团长: |
蔡绍协 陈军伟 |
|
代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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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玉华 |
女 |
梅列区列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
马宗旺 |
|
中国联通公司三明分公司总经理 |
方锦铭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
兰德明 |
|
中共三明市委原副书记、市政协原主席 |
庄灿宗 |
|
三明市碧湖木业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刘道崎 |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刘菊春 |
女 |
三明八中教务主任 |
吴小明 |
|
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分行行长 |
吴维汝 |
|
三钢小焦轧钢厂厂长、闽光冶炼公司董事长 |
吴润潘 |
|
梅列区列西街道列西村民委员会主任 |
陈占昌 |
|
梅列区陈大镇镇长 |
陈 伟 |
|
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三明分公司总经理 |
陈军伟 |
|
三钢(集团)公司总经理 |
陈红梅 |
女 |
三明二中年段长、校务委员 |
陈良锦 |
|
三明市园艺场书记、场长 |
林建忠 |
|
梅列区水利局局长 |
林俊德 |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林敦龙 |
|
三明市工商局局长 |
罗焕集 |
|
易达(三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罗 雄 |
|
中共梅列区委副书记、区长 |
金巧兰 |
女 |
三明市委讲师团教研室主任 |
胡伟彬 |
|
三明市规划局建审科副科长 |
黄华珍 |
女 |
福建省立丰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
彭根发 |
|
福建永利集团总经理 |
彭晓榕 |
女 |
三明市第一医院功能科副主任 |
童麟章 |
|
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蔡绍协 |
|
梅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蔡鸿贤 |
|
三明电业局局长 |
廖爱清 |
女 |
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
颜振民 |
|
三明市国土局地质环境科副主任科员 |
潘存哈 |
|
三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
列席人员: |
|
|
林勇雄 |
|
省人大代表、三钢劳服公司总经理 |
邹明泉 |
|
省人大代表、三明市畜牧水产局原研究员 |
郭联新 |
|
省人大代表、三明市闽新(集团)董事长 |
蔡志明 |
|
省人大代表、梅列区列东街道一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
|
|
|
三元代表团(31人) |
||
|
|
|
团 长: |
王 庆 |
|
副团长: |
林新华 杨稚平 |
|
代 表: |
|
|
王 庆 |
|
中共三元区委书记 |
邓应红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 |
邓享华 |
|
三元区莘口镇党委书记 |
邓黄贵 |
|
汇华集团董事长 |
吕火星 |
|
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支书 |
朱昌贤 |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刘若嘉 |
|
三明一中校长 |
杨黄河 |
|
南安商会会长 |
杨稚平 |
|
中共三元区委副书记、区长 |
吴根发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邱凤娇 |
女 |
三元区中村乡浦头城村支书 |
张生基 |
|
电信三明分公司总经理 |
张志文 |
|
三元区城东村支委 |
张善福 |
|
城区商会会长 |
陈力夫 |
|
三元区城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
陈允冀 |
|
三化公司董事长 |
陈由美 |
|
兴业银行三明分行行长 |
陈刚挺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陈良椿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林月官 |
|
长乐商会会长 |
林新华 |
|
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周筠光 |
|
三明海关关长 |
郑纪成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纪委副书记 |
郑荣才 |
|
工商银行三明分行行长 |
高立 |
|
三明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
高美建 |
|
三明海西钢材市场业主、三元金属公司总经理 |
郭 华 |
女 |
中西医结合医院副主任医师 |
龚桂香 |
女 |
三元区白沙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
覃淑英 |
女 |
三化合成氨厂副总工 |
缪 薇 |
女 |
三明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主任 |
戴小梅 |
女 |
三明十二中副校长 |
列席人员: |
|
|
许清华 |
|
省人大代表、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福建华像自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陈永富 |
|
省人大代表、三元区莘口镇楼源村党支部书记 |
陈海滨 |
|
省人大代表、三明群利锻造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卓月珍 |
女 |
省人大代表、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赵 峰 |
|
省人大代表、三明学院党委副书记 |
杨 莉 |
女 |
省人大代表、三明一中英语教师 |
|
|
|
永安代表团(44人) |
||
|
|
|
团 长: |
江兴禄 |
|
副团长: |
董乐夫 涂振锟 |
|
代 表: |
|
|
方炳法 |
|
永安市兴发针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
邓文山 |
|
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书记 |
邓忠华 |
|
永安市宝福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
厉 艺 |
女 |
永安市文体局副局长 |
叶继革 |
|
中共三明市委书记 |
卢一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侨台委主任 |
包国平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主任 |
吕波生 |
|
永安市贡川镇龙大村书记 |
朱光木 |
|
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书记 |
江兴禄 |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永安市委书记 |
汤俊生 |
|
中共永安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
孙文斌 |
|
永安市丰源生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
苏鸿波 |
|
永安市尼葛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 |
李光钦 |
|
三明市审计局局长 |
李轩源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
巫炎生 |
|
中国建设银行永安市支行行长 |
吴扬灶 |
|
永安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吴景贤 |
|
永林(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 |
吴燕红 |
女 |
燕南街道巴溪湾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
沈华伟 |
|
永安一中校长 |
张月娥 |
女 |
永安市大湖镇益溪村书记 |
张绍义 |
|
永安三中化学组组长 |
张惠平 |
女 |
九三学社永安支社主委、农业局农技站站长 |
陈日华 |
|
永安机械厂厂长 |
陈长华 |
|
永安市曹远镇党委书记 |
陈宁来 |
|
永安市西洋镇虎山村书记 |
陈和平 |
|
福建福迪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
陈逢吉 |
|
永安市烟草局局长 |
林八均 |
|
民建永安总支主任、燕江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
郑丽华 |
女 |
中国农业银行永安市支行行长 |
郑固凌 |
|
永安供电局局长 |
钟美清 |
女 |
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罗溪村村民 |
顾闽南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代室主任 |
徐先豪 |
|
永安兴国人造板有限公司董事长 |
涂振锟 |
|
中共永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
黄 和 |
|
福建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黄炳川 |
|
永安市闽中机动车综检公司董事长 |
黄梅云 |
女 |
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
曹秀芬 |
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董乐夫 |
|
永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谢召平 |
|
三明市第二医院院长 |
赖利针 |
女 |
永安市华意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
谭雅芳 |
女 |
永安铁路客运站核算员 |
熊 星 |
|
农工党三明副主委、永安市光明医院院长 |
列席人员: |
|
|
杨裕勇 |
|
省人大代表、永安市燕南街道桂口村党支部书记 |
张娅芳 |
女 |
省人大代表、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机械公司科长 |
钟才文 |
|
省人大代表、永安市天宝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
|
|
|
明溪代表团(17人) |
||
|
|
|
团 长: |
王 政 |
|
副团长: |
陈全北 厉 云 |
|
代 表: |
|
|
王水生 |
|
明溪县长虹精密铸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工商联合会会长 |
王 政 |
|
中共明溪县委书记 |
厉 云 |
|
中共明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
吕学松 |
|
明溪县沙溪乡沙溪村支部书记 |
刘文君 |
女 |
福建省烽林机器厂销售科副科长 |
严永姬 |
女 |
明溪县胡坊镇胡坊村支部书记 |
杨俊峰 |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
张元江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共青团三明市委书记 |
陈全北 |
|
明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林 峰 |
女 |
明溪一中高级教师 |
罗鑫娣 |
女 |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项目办主任 |
郑建岚 |
|
三明学院院长 |
俞炳光 |
|
明溪县林业局局长 |
贾新榕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原永清 |
|
明溪县水利局水利电力工作站站长 |
黄德安 |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谌良福 |
|
明溪县盖洋镇党委书记 |
列席人员: |
|
|
谢炳辉 |
|
省人大代表、明溪县瀚仙镇岩里村村主任 |
|
|
|
清流代表团(19人) |
||
|
|
|
团 长: |
纪熙全 |
|
副团长: |
胡登良 曹建华 |
|
代 表: |
|
|
马卫强 |
|
清流县交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
刘清斌 |
|
清流县嵩溪镇党委书记 |
纪熙全 |
|
中共清流县委书记 |
巫政生 |
|
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支部书记 |
吴金容 |
|
中共三明市委原巡视员 |
吴爱银 |
女 |
清流县田源乡党委书记 |
张发录 |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张淼荣 |
女 |
清流县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
陈木星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
陈玉凤 |
女 |
清流县一中英语教师 |
陈永贵 |
|
清流县经贸局副局长、永福化工公司总经理 |
武 丹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
欧阳尾秀 |
女 |
清流县余朋乡人大主席 |
赵换延 |
|
清流县马地联营煤矿董事长 |
胡登良 |
|
清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柳忠武 |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市科协主席,市民盟主委(兼) |
黄太和 |
|
清流县灵地镇灵和村主任 |
曹建华 |
|
中共清流县委副书记、县长 |
雷根旺 |
|
清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
列席人员: |
|
|
姚香莲 |
女 |
省人大代表、清流县东华乡大路口村妇代会主任 |
|
|
|
宁化代表团(33人) |
||
|
|
|
团 长: |
陈忠杰 |
|
副团长: |
林福生 巫福生 |
|
代 表: |
|
|
叶茂南 |
|
宁化县泉上华侨农场副场长 |
刘添毅 |
|
三明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经理 |
江正根 |
|
宁化县曹坊乡党委书记 |
巫福生 |
|
中共宁化县委副书记、县长 |
李振桂 |
|
闽宏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李登盛 |
|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下坪村党支部书记 |
吴金珠 |
女 |
宁化县泉上镇镇长 |
吴俊慰 |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吴清贫 |
|
宁化县石壁镇党委书记 |
张永华 |
女 |
宁化县城南乡水口生态养猪场场长 |
张运椅 |
|
三明工贸学校校长 |
张秀华 |
女 |
宁化教育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
张金炎 |
|
宁化县政协副主席、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陈长溪 |
|
宁化县畜牧兽医站高级畜牧师 |
陈龙文 |
|
宁化县湖村镇下埠村主任、客家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陈仪代 |
|
三明市政府秘书长 |
陈忠杰 |
|
中共宁化县委书记 |
陈定荣 |
|
宁化县经贸局局长 |
陈 健 |
|
宁化县翠江镇党委书记 |
范建荣 |
|
宁化县翠江实惠鞋店经理 |
林宁金 |
女 |
宁化县宁金园艺场总经理 |
林美金 |
女 |
中共宁化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
林福生 |
|
宁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郑成辽 |
|
三明市政协原主席 |
郑国仁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官舟宁 |
|
宁化县林业人劳股股长 |
钟建平 |
|
宁化县防疫站办公室主任、主管医师 |
钟美珍 |
女 |
宁化县城郊乡高堑村水产养殖户 |
袁德俊 |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
倪金应 |
|
宁化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
彭 强 |
|
宁化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
赖锡升 |
|
宁化县安远乡党委书记 |
雷晓宜 |
女 |
宁化县文化馆副馆长 |
列席人员: |
|
|
李锦华 |
|
省人大代表、宁化县华侨农场侨联主席 |
|
|
|
建宁代表团(18人) |
||
|
|
|
团 长: |
洪明德 |
|
副团长: |
李良臣 盛福江 |
|
代 表: |
|
|
丁绍文 |
|
建宁县溪口镇半元村党支部书记 |
王凤兰 |
女 |
建宁县里心镇里心村农民 |
王福生 |
|
建宁县农办主任 |
吕燕梅 |
女 |
建宁县实验小学教师 |
李良臣 |
|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杨光祺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杨国风 |
|
三明市教育局局长 |
邱淑梅 |
女 |
建宁一中教师 |
邹长福 |
|
建宁县里心镇党委书记 |
陈凤珠 |
女 |
三明市卫生局局长 |
洪明德 |
|
中共建宁县委书记 |
聂清华 |
女 |
建宁县金溪乡高峰村妇代会主任 |
徐荣远 |
|
闽江源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 |
徐 铮 |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
高晓明 |
|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总经理 |
黄友台 |
|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黄高明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盛福江 |
|
中共建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
列席人员: |
|
|
廖品贵 |
|
省人大代表、建宁县孟宗笋业公司总经理 |
|
|
|
泰宁代表团(18人) |
||
|
|
|
团 长: |
曾祥辉 |
|
副团长: |
高惠斌 廖小华 |
|
代 表: |
|
|
卢衍和 |
|
泰宁一中高级教师 |
朱任丽 |
女 |
泰宁县医院副主任医师、妇产科主任 |
刘邦澍 |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江太生 |
|
泰宁县新桥乡党委书记 |
杨善珍 |
|
泰宁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
李宝兰 |
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 |
李德合 |
|
泰宁县杉优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
肖青莲 |
女 |
泰宁县陶金峰高岭土有限公司化验员 |
张文生 |
|
泰宁县林业局副局长 |
陈有极 |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 |
陈慕斌 |
|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
林家祥 |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三中校长 |
聂集吾 |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村民 |
高惠斌 |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曾祥辉 |
|
中共泰宁县委书记 |
阙维林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蔡雪娇 |
女 |
泰宁县梅口乡水际村计生管理员 |
廖小华 |
女 |
中共泰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
|
|
|
|
|
|
将乐代表团(21人) |
||
|
|
|
团 长: |
林传衍 |
|
副团长: |
陈宗善 ****** |
|
代 表: |
|
|
王国熙 |
|
将乐县林业局局长 |
庄文英 |
女 |
将乐县医院五官科主任 |
许春娥 |
女 |
将乐县万安镇正溪村妇委会主任 |
江寻鹭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
吴国宝 |
|
将乐县古镛镇党委书记 |
园凤英 |
女 |
将乐县永爱面包蛋糕世界总经理 |
余绪娘 |
女 |
将乐县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站站长 |
邹宣永 |
|
福建省金湖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陈宗善 |
|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林忆慈 |
女 |
将乐一中英语教师 |
林传衍 |
|
中共将乐县委书记 |
林纪承 |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章旭升 |
|
将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
翁永章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高发禄 |
|
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党支部书记 |
黄友杰 |
|
三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
黄作文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
|
中共将乐县委副书记、县长 |
童明华 |
|
将乐县南口乡舍坑村委会主任 |
谢建辉 |
|
将乐县长兴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
熊 斌 |
|
将乐县外经办副主任 |
列席人员: |
|
|
丁韵芳 |
女 |
省人大代表、中共将乐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
郑红星 |
女 |
省人大代表、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
|
|
|
|
|
|
|
沙县代表团(29人) |
||
|
|
|
团 长: |
池秋娜 |
|
副团长: |
赖忠厚 陈瑞喜 |
|
代 表: |
|
|
万松青 |
女 |
三明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
王 闽 |
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 |
王丽艳 |
女 |
沙县林业局局长 |
邓荣华 |
|
沙县凤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
吕少郎 |
|
三明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
刘天金 |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刘振郁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池春莲 |
女 |
三明市农业学校教师 |
池秋娜 |
女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沙县县委书记 |
杨长岩 |
|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行长 |
吴 静 |
女 |
沙县一中教务处副主任 |
邱金錶 |
|
厦工集团三明重机有限公司总经理 |
余樟木 |
|
沙县高砂镇龙慈村委会主任 |
张 健 |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市长 |
张孙榕 |
|
沙县残联理事长 |
张阿雷 |
|
沙县青州日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
张受刚 |
|
三明市农科所所长兼总支书记 |
张爱金 |
女 |
沙县畜牧水产中心副主任 |
陈家驹 |
|
沙县政府副调研员、青州镇党委书记 |
陈瑞喜 |
|
中共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
林九官 |
|
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正处) |
林金亮 |
|
沙县凤岗街道西山村委会主任 |
罗增寿 |
|
沙县宏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
洪华堂 |
|
三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明日报社社长 |
黄海滨 |
女 |
沙县第一幼儿园园长 |
程 涛 |
|
沙县闽宏原种猪场场长 |
谢明钦 |
|
沙县交通局副局长 |
谢善勇 |
|
沙县夏茂镇党委书记 |
赖忠厚 |
|
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列席人员: |
|
|
周升堂 |
|
省人大代表、沙县人大常委会调研员 |
黄祥峰 |
|
省人大代表、福建麦丹生物工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
|
尤溪代表团(36人) |
||
|
|
|
团 长: |
吴建国 |
|
副团长: |
林思文 曹榕庆 |
|
代 表: |
|
|
丁 瑜 |
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卢慧颖 |
女 |
尤溪县中仙乡副乡长 |
刘友水 |
|
尤溪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
刘鑫 |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 |
许 丹 |
女 |
尤溪县城关镇镇长 |
肖方彬 |
|
尤溪县联合乡党委书记 |
吴长瑞 |
|
尤溪县八字桥罗岩村主任 |
吴传桂 |
|
尤溪县坂面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
吴建国 |
|
中共尤溪县委书记 |
余巧平 |
女 |
尤溪县城关镇西门居委会主任 |
陈少华 |
|
尤溪华福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
陈 伟 |
|
尤溪县新阳镇计生办副主任 |
陈 华 |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
陈爱珠 |
女 |
尤溪县农业局农艺师 |
陈梅琴 |
女 |
尤溪七中副校长 |
陈焕景 |
|
尤溪县交通局高级工程师 |
林文德 |
|
三明市经贸委主任 |
林圣语 |
|
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支部书记 |
林昌源 |
|
中共尤溪县委原书记 |
林建星 |
|
中共尤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
林荣尧 |
|
尤溪县梅仙镇党委书记 |
林思文 |
|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林思车 |
|
尤溪县溪尾乡人大主席 |
郑木珠 |
女 |
尤溪县林业局副科职级干部 |
胡玉川 |
|
尤溪县汤川乡胡厝村主任 |
柯德双 |
|
尤溪县尤溪口镇镇长 |
钟松淮 |
|
尤溪县西城镇党委书记 |
黄鹤平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曹榕庆 |
|
中共尤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
傅德锵 |
|
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
曾祥垒 |
|
尤溪县农村信用社理事长 |
谢绍棋 |
|
尤溪红树林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詹永胜 |
|
尤溪县西滨镇刘坂村支部书记 |
詹素冰 |
女 |
尤溪县中医院总护士长 |
詹雪花 |
女 |
尤溪县管前镇皇山村妇女主任 |
蔡建境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
列席人员: |
|
|
陈秀云 |
女 |
省人大代表、尤溪县西滨珊元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 |
魏庆森 |
|
省人大代表、尤溪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
|
|
|
大田代表团(33人) |
||
|
|
|
团 长: |
林梁儿 |
|
副团长: |
方初海 赵荣生 |
|
代 表: |
|
|
丁梅芳 |
女 |
大田县政府办干部 |
方初海 |
|
大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邓善存 |
|
中共大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
庄祖坤 |
|
大田岩城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
纪圣和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委主任 |
严凤英 |
女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连仁魁 |
|
大田县均溪镇党委书记 |
肖世煌 |
|
大田桃源镇杨坑村农民 |
吴成华 |
|
大田县建设镇人大主席 |
余荔苹 |
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 |
张开平 |
|
大田均溪镇红星村党总支书记 |
陈国珍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陈金梅 |
女 |
大田县屏山乡美阳村计生小组长 |
陈建文 |
|
大田县太华党委副书记、镇长 |
陈建全 |
|
大田金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陈首中 |
|
大田县经作中心茶叶站副站长 |
陈烈章 |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林丁茂 |
|
大田县中医院副院长 |
林玉英 |
女 |
大田县一中教师、工会副主席 |
林兰芳 |
女 |
大田县实验幼儿园教师、工会主席 |
林芳选 |
|
大田县前坪乡黄龙村主任 |
林宗镇 |
|
大田县吴山乡党委书记 |
林祝祥 |
|
大田县武陵乡武陵村主任 |
林梁儿 |
|
中共大田县委书记 |
范文华 |
女 |
大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
范佳壮 |
|
大田均溪镇宋京村农民 |
周淑女 |
女 |
大田县科协副科级干事 |
赵荣生 |
|
中共大田县委副书记、县长 |
施正钻 |
|
大田县上京镇人大主席 |
涂林瑢 |
女 |
大田县谢洋乡乡长 |
黄发灿 |
|
大田华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程立双 |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秘书长 |
魏明春 |
|
大田县腾龙保温材料厂厂长 |
列席人员: |
|
|
王民富 |
|
省人大代表、大田县农业局能源办 |
叶秀华 |
女 |
省人大代表、大田县环卫所原副所长 |
|
|
|
|
|
|
|
|
|
|
|
|
军警代表团(12人) |
||
|
|
|
团 长: |
赵 琛 |
|
副团长: |
庄少生 |
|
代 表: |
|
|
庄少生 |
|
三明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
何 骏 |
|
96167部队政治委员 |
周高锦 |
|
武警三明支队副政治委员 |
赵林泉 |
|
73892部队政治委员 |
赵 琛 |
|
三明军分区政治委员 |
徐继刚 |
|
武警三明支队四大队教导员 |
袁富力 |
|
96647部队政治委员 |
曹顺利 |
|
三明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
黄金銮 |
|
95872部队大队长 |
葛明华 |
|
武警三明支队支队长 |
雍建章 |
|
三明市三元区人武部部长 |
戴成春 |
|
73296部队政治委员 |
列席人员: |
|
|
周山华 |
|
三明军分区司令员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35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政府领导6人
严凤英(女) |
李家荣 |
张发录 |
吴俊慰 |
林俊德 |
朱昌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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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政协领导12人
吕少郎 |
曾金凤(女) |
郑昱荣 |
邹运恒 |
邱乾春 |
张来水 |
柳忠武 |
李茂胜 |
吕凯明 |
陈有极 |
赖逢良 |
邓如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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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体会议邀请市七届政协主席和新一届当选的市政协领导上主席台就座)
三、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3人
梁文森 |
叶培雁 |
张运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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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曾担任市党、政、军正厅(师)级领导的老干部4人
兰德明 |
吴金容 |
徐锦培 |
詹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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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三明军分区领导2人
周山华 |
庄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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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驻明部队代表1人
何 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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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法院、检察院领导2人
刘邦澍 |
黄德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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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三钢、三化领导3人
欧阳元和 |
陈军伟 |
陈允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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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明学院领导1人
郑建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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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领导1人
杨国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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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新当选的市领导、两院领导(第四次全体会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7年2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8日下午5时30分。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选举任务:
1、选举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1人,副主任8人,秘书长1人,委员25人;
2、选举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1人,副市长7人;
3、选举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1人;
4、选举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四、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即9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即8人;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即28人。
五、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并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被提名为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大代表。
六、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采用举手方式表决,须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应填写登记表并签名。
七、代表联合提名推荐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代表联合提名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2月9日上午10:00时整。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有效。
提名者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八、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分别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或副团长主持,预选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定,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在各代表团工作人员中指定,大会秘书处派员协助计票工作。
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代表对预选候选人,赞成的划“○”,其他不划任何符号,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应当超过该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始得进行预选。
各代表团的预选结果经监票人和计票员签字后,由大会秘书处汇总,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预选中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预选,以得票数多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九、本次会议共印制8种选票,即:“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票”、“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选票”、“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选票”、“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选票”、“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票”、“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选票”、“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
选票中所列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须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进行选举。
十一、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发票,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十二、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表示弃权,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的符号栏内划“×”,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的符号栏内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的,应在正式候选人中否决相应的名额后,在另选人的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无效。
填写选票要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不能用铅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涂改。
填写选票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所划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十三、选举时,发出的每种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相符,才能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收回的每种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四、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五、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差额选举时,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选举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市人民政府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时,如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未超过全体代表半数的,应另行选举;选举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时,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在本次会议上或者在下一次全体会议上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决定。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第一次投票时未当选的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也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另行选举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另行选举仍未选足应选人数时,本次会议不再进行选举。
十六、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每个代表团各推选1名代表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代表不能担任总监票人和监票人。
大会设计票员17名,其中总计票员1名。总计票员和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提名,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总计票员和计票员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发票、计票工作。
十七、选举会场划为3个座位区,设3个投票箱。其中,主席台设1个,代表座位区设2个。
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自己座位区的票箱投票,接着到所负责的票箱监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各座位区代表按座位区依次投票,不能委托投票。
十八、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员当场清点投票数,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计票完毕,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九、选举中如发生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处理。
二十、本选举办法经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刘 鑫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严凤英(女) |
郑国仁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黄作文 |
柳忠武 |
阙维林 |
陈木星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方锦铭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闽(女) |
邓应红 |
卢 一 |
包国平 |
庄少生 |
江寻鹭 |
纪圣和 |
李宝兰(女) |
吴维汝 |
余荔苹(女) |
张元江 |
陈全北 |
陈红梅(女) |
陈国珍 |
陈烈章 |
武 丹 |
郑纪成 |
洪华堂 |
贾新榕 |
顾闽南 |
翁永章 |
黄高明 |
黄鹤平 |
覃淑英(女) |
蔡建境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张 健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刘道崎 |
张发录 |
林俊德 |
朱昌贤 |
陈有极 |
洪明德 |
陈凤珠(女) |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许 先 丛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主席团提名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林 丽 玲(女)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合提名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候选人名单
蔡绍协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合提名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候选人名单
按姓名笔画排列:
吕火星 |
吴 静(女) |
谢建辉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合提名的三明市人民政府
副市长候选人名单
李卫平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2007年2月9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 |
葛明华(军警代表团) |
|
监票人: |
|
|
廖爱清(女) (梅列区代表团) 陈长华 (永安市代表团) 吴爱银(女) (清流县代表团) 邹长福 (建宁县代表团) 吴国宝 (将乐县代表团) 林圣语 (尤溪县代表团) |
陈力夫 (三元区代表团) 俞炳光 (明溪县代表团) 江正根 (宁化县代表团) 林家祥 (泰宁县代表团) 王丽艳(女)(沙 县代表团) 林宗镇 (大田县代表团)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2007年2月9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总计票员: |
余 茂(女) |
|
|
|
计票员: |
罗 玮 |
谢辉添 |
余梦华 |
黄恒标 |
|
蔡建明 |
吴江潮 |
马 骏 |
何正润 |
|
赵 明 |
张清宝 |
陈秋芳(女) |
李义芳 |
|
张兴森 |
张 铃(女) |
王 佩 |
童文彦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刘 鑫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杨光祺 |
严凤英(女) |
吴俊慰 |
陈木星 |
郑国仁 |
柳忠武 |
黄作文 |
阙维林 |
蔡绍协 |
|
|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秘书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方锦铭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 闽(女) |
邓应红 |
卢 一 |
包国平 |
吕火星 |
庄少生 |
江寻鹭 |
纪圣和 |
李宝兰(女) |
吴维汝 |
吴 静(女) |
余荔苹(女) |
张元江 |
陈全北 |
陈红梅(女) |
陈国珍 |
陈烈章 |
武 丹 |
郑纪成 |
洪华堂 |
贾新榕 |
顾闽南 |
翁永章 |
黄高明 |
黄鹤平 |
覃淑英(女) |
谢建辉 |
蔡建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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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张 健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朱昌贤 |
刘道崎 |
李卫平 |
张发录 |
陈凤珠(女) |
陈有极 |
林俊德 |
洪明德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许先丛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7年2月1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林 丽 玲(女)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一号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10日选举产生: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刘 鑫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严凤英(女) 郑国仁 吴俊慰 杨光祺
黄作文 柳忠武 阙维林 陈木星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方锦铭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共 25 名,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 闽(女) |
邓应红 |
卢 一 |
包国平 |
庄少生 |
江寻鹭 |
纪圣和 |
李宝兰(女) |
吴维汝 |
余荔苹(女) |
张元江 |
陈全北 |
陈红梅(女) |
陈国珍 |
陈烈章 |
武 丹 |
郑纪成 |
洪华堂 |
贾新榕 |
顾闽南 |
翁永章 |
黄高明 |
黄鹤平 |
覃淑英(女) |
蔡建境 |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7年2月10日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二号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10日选举产生: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 健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
刘道崎 张发录 林俊德 朱昌贤
陈有极 洪明德 陈凤珠(女)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7年2月10日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三号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10 日选举产生: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先丛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7年2月10日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四号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2月 10日选举产生: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丽玲(女)
(须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2007年2月10日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
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7年2月10 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 |
郑国仁 |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按照《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2007年2月8日下午5时30分,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的议案 78 件(参见附件)。其中,农经方面的25件,占总数的32.05%;财经方面的36件,占总数的46.15%;科教文卫方面的9件,占总数的11.54%;环境方面的1件,占总数的1.28%;法制方面的1件,占总数的1.28%;其他方面的6件,占总数7.7%。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立三明在海峡西岸纵深推进的前锋定位,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提出议案。本次会议代表提出的议案数量有所增加,体现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质量有所提高,充分反映社情民意;内容广泛,涉及到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海峡西岸重要交通枢纽;拓展市区经济发展空间,壮大产业集群;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
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对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不属于大会审议的议案,不列入大会议程,全部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大会闭幕之后交有关机关、组织办理。
此外,截至2月9日上午10时,大会秘书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68件。其中,法制方面的9件,占5.36%;农经方面的23件,占13.69%;财经方面的79件,占47.03%;科教文卫方面的35件,占20.83%;环境方面的6件,占3.57%;其他方面的16件,占9.52%。目前,代表们还将继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次会议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附件:
1、吕火星等10人:关于建立市本级工业集中园区的议案(第01号);
2、林建忠等10人:关于加快市区第二水源工程建设的议案(第02号);
3、刘友水等10人:关于建立青少年犯罪防控体系的议案(第03号);
4、江太生等10人:关于开通泰宁县大龙乡至明溪县夏坊乡县际公路(明溪段)的议案(第04号);
5、朱任丽等10人:关于建立关心留守儿童机制的议案(第05号);
6、邓享华等10人:关于加快荆西沿线建设,推进“城市联盟”战略发展的议案(第06号);
7、邱凤娇等10人:关于对水资源保护地中村乡、村财政转移支付的议案(第07号);
8、原永清等10人:关于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议案(第08号);
9、张善福等10人: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永安、沙县与大田县至三明市区路口建设的议案(第09号);
10、张善福等10人:关于加强老年人工作的议案(第10号)
11、张志文等10人:关于发展非正规就业,拓宽下岗职工再就业渠道的议案(第11号);
12、郭 华等10人: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议案(第12号);
13、吴国宝等10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失地农民政策扶持的议案(第13号);
14、吴国宝等11人:对于打造省新兴水泥生产基地给予进一步政策扶持的议案(第14号);
15、高发禄等10人: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议案(第15号);
16、余绪娘等10人:关于加大整治超载运输车辆管理的议案(第16号);
17、林忆慈等10人:关于健全完善教育评估机制的议案(第17号);
18、厉 艺等10人:关于把永安复兴堡等涉台文物的维护保护建设项目纳入社会事业重点项目的议案(第18号);
19、吴扬灶等10人:关于对机动车辆年检实行社会化的议案(第19号);
20、钟美清等10人:关于请求将711县道永安市青水至大田县桃源路段的拓宽改造工程列入市府2007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盘子的议案(第20号);
21、陈宁来等10人:关于要求做好村部通往小组(自然村)道路硬化的议案(第21号);
22、吕波生等10人:关于取消莘口过境双向收取过路费的议案(第22号);
23、邓文山等10人: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议案(第23号);
24、丁绍文等10人:关于严禁乱砍滥伐阔叶林保护闽江源头水资源安全的议案(第24号);
25、徐荣远等10人:关于要求大力扶持省道205线泰宁城关至建宁水南公路(建宁段)项目建设的议案(第25号);
26、高晓明等10人:关于注重加强向莆铁路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第26号);
27、黄友台等10人:关于做好社会化老龄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议案(第27号);
28、黄友台等10人:关于开展农业(林业)保险工作的议案(第28号);
29、高晓明等10人:关于支持建宁翔飞工业区争创省级工业园区的议案(第39号);
30、聂清华等10人:关于扶持建宁旅游业发展的议案第30号);
31、邹长福等10人:关于加快实施浦城经泰宁建宁至江西广昌出省高速公路项目的议案(第31号);
32、黄友台等10人:关于加大农业机械化推广力度的议案(第32号);
33、彭晓榕等10人:关于规范三明“市区中英文双语标识”的议案(第33号);
34、罗 雄等10人:关于培育“楼宇经济”,推动中心城区经济发展的议案(第34号);
35、马玉华等10人:关于建设“城市客厅”步行街,提升城市形象的议案(第35号);
36、吴爱银等10人:关于加大肉牛产业扶持力度,做大做强我市肉牛产业的议案(第36号);
37、马卫强等19人:关于要求加快清流至永安公路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共同发展的议案(第37号);
38、林丁茂等10人:关于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的议案(第38号);
39、陈首中等10人:关于建议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议案(第39号);
40、林丁茂等10人:关于培育新型农民 建议政府设立专项经费的议案(第40号)。
41、朱任丽等10人:关于加快实行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联网方便离退休职工异地就诊的议案(第41号);
42、颜振民等10人:关于加快三明市一重山生态林保护力度的议案(第42号);
43、林金亮等10人:关于请求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有关问题的议案(第43号);
44、陈军伟等10人:关于更好地整合三钢与三化的土地资源,将长安路产权划归三钢集团的议案(第44号);
45、聂集吾等10人:关于加强市财政投入,有效化解农村路网建设中新增债务的议案(第45号);
46、陈 健等10人: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议案(第46号);
47、张秀华等10人: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的议案(第47号);
48、刘添毅等10人:关于建立三明市基本烟田保护区制度的议案(第48号);
49、陈定荣等10人:关于实施电力同网同价 促进电力资源匮乏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议案(第49号);
50、严永姬等10人:关于要求尽快开工建设永宁高速公路明溪连接线工程的议案(第50号);
51、陈全北等10人:关于要求“吉泉铁路”走向经过明溪城关的议案(第51号);
52、陈长华等10人:关于适当调高烟叶收购价,保护烟农利益,实现烟叶可持续发展的议案(第52号);
53、陈长华等10人:关于要求继续执行农村道路硬化补助,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的议案(第53号);
54、徐先豪等10人:关于笋竹产业应定位产业性质为农副产品产业,给予其它农副产品同等的“三农”政策给予扶持(第54号);
55、彭根发等10人:关于要求在梅列大桥西头建造跨铁路高架桥,整体解决列西三钢道口交通问题的议案(第 55号);
56、陈占昌等10人:关于把改善和完善陈大镇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议案(第56号);
57、蔡鸿贤等10人:关于明确电网及通信网建设和维护的有关征地和青赔标准的议案(第57号);
58、蔡绍协等10人:关于采取“市区联办”,加快梅列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议案(第58号);
59、朱光木等10人:关于要求烤烟用电按支农电价结算的议案(第59号);
60、陈长华等10人:关于整合资源,推进我市闭路电视“村村通”工程的议案(第60号);
61、张生基等10人:关于加快三明市信息化建设的议案(第61 号)
62、王福生等10人:关于加大扶持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力度的议案(第62号);
63、张文生等10人:关于调整部分重点公益林区划以及提高公益林补偿标准的议案(第63号);
64、谢明钦等10人:要求市政府加大力度争取向莆铁路三明连接线(漳平方向)与向莆线同步建设的议案(第64号);
65、余樟木等10人:关于尽快建立沙溪河两岸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的议案(第65号);
66、刘清斌等10人:关于扶持三明市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的议案(第66号);
67、马卫强等10人:关于加快永安至宁化高速公路建设的议案(第67号);
68、欧阳尾秀等10人:关于要求铺设清流县余朋乡太山村至永安市大湖镇村头水泥路的议案(第68号);
69、吴清贫等10人:关于要求对密集式烤房用电参照农业用电进行收费的议案(第69号);
70、黄 和等10人:关于加强307省道东石线等公路维护和管理议案(第70号);
71、吴景贤等10人:协调解决三明人造板厂搬迁改造存在问题,促进永安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议案(第71号);
72、黄梅云等10人:关于出台政策扶持永安埔岭汽车工业园建设的议案(第72号);
73、陈宁来等10人:关于要求对省道307线西洋至上京段进行维修改造的议案(第73号);
74、苏鸿波等10人:关于强烈要求国道205线莘口收费站对永安、明溪、清流、宁化车辆实行单向收费的议案(第74号);
75、高惠斌等10人:关于请求支持泰宁参加捆绑申报“中国丹霞地貌世界自然遗产”的议案(第75号);
76、高惠斌等10人:关于扶持雷公藤产业发展的议案(第76号);
77、谌良福等10人:强烈要求国道205线莘口收费站对永安、明溪、清流、宁化车辆实行单向收费的议案(第77号);
78、雷根旺等10人:关于强烈要求国道205线莘口收费站对永安、明溪、清流、宁化车辆实行单向收费的议案(第78号)。
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闭幕式上的讲话
刘 鑫
(2007年2月11日上午8:30)
各位代表: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经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开成了民主和谐、求实鼓劲、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开成了谋划科学发展、致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建设、展示良好形象的大会。全体代表不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求真务实,聚智集力,认真审议了大会的各项报告,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使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充分体现了全市人民的共同愿望,代表了全市人民的共同利益;顺利完成了大会的各项选举任务。大会的圆满成功,必将极大地激励全市人民为推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未来的五年,是我市加快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设步伐、向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目标迈进的重要五年,我们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始终保持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氛围,加快发展步伐。要紧紧围绕本次大会确定的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真抓实干,扎实工作,确保大会提出各项任务的全面实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风正气顺、人和业兴的良好态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高表现形式,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重要作用,真正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市有机地统一起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力,不断提高依法治市的水平。
人大代表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职务光荣,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认真执行好代表职务,依法履行好各项职责。要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好作用,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各位代表:
这次会议选举我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各位代表和全市人民对我的信任,我感到十分的光荣,更感到责任的重大,今后,我一定要在市委的领导下,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刻苦学习、不辱使命,恪尽职守,依法履职,努力工作、廉洁自律,继承传统、开拓创新,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在过去的四年里,市十届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紧紧围绕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奋斗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扎实推进中央九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不断加强常委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的作用,为促进我市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全面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向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轩源和全体组成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正处在我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提出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对新时期人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大及其常委会肩负着更加光荣而艰巨的任务。我们一定要在历届人大及其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工作基础上,紧紧围绕推进三明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业绩。
各位代表,新的一届、新的使命,新的一年、新的起点,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前程似锦,任重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在市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动员和激励全市人民,以更加高昂的精神风貌,为实现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的胜利召开!
最后,我代表大会主席团向为大会的顺利召开而忠诚履职、努力工作的全体代表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为大会提供优质服务的各有关单位和全体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在这里,衷心的祝愿各位代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请全体起立!
奏国歌!
现在,我宣布: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参阅件一: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已经由我市的梅列、三元、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建宁、泰宁、将乐、沙县、尤溪、大田和人民解放军驻明部队等18个选举单位分别选举产生。共选出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42名。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确认34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现实有代表342名。
现将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予以公布。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月20日
参阅件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21件,经主席团审议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51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7件,合计179件。其中农经方面27件,占总数的15.08%;财经方面的80件,占总数的44.7%;科教文卫方面的37件,占总数的20.67%,环境方面的10件,占总数的5.58%,司法方面的2件,占总数1.1%;其他方面的23件,占总数的12.87%。在179件建议中有5件建议(建议号为4、14、49、108、136)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有6件建议(建议号为23、24、31、50、140、160)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办理,其余173件代表建议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政府将173件代表建议交市政府系统的相关职能部门承办,其中由1个单位独办的建议有135件,由2个以上单位分办的建议12件,由1个单位主办,其他单位协办的建议19件。承办10件以上代表建议的部门有农办、经贸委、财政局、交通局、教育局、建设局。
在办理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了一次调研检查;各承办单位办复后,又组织了一次全面的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室向领衔代表寄送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177份(闭会期间提的2件正在办理),代表寄回征询表119份,余下58份我室分别电话征求了领衔代表的意见,都对答复表示基本满意。在收回的反馈意见中,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的有173件,占总数的97.67%(其中满意61件,基本满意112件)表示不满意的4件,占总数2.3%。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对建议办理不满意的4件,我室均已再次交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情况也都再次答复代表。
一、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从调研检查组反映的情况来看,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如,张健市长在交办会后,立即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进一步强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对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张健市长逐件审阅,逐件签批办理意见,并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对办理工作作出部署。根据张健市长的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立即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明确办理任务,要求各业务科室认真按照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主动与代表沟通,在准确理解代表建议内容和充分听取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办理意见,送市分管领导审签后,答复给代表。又如,市委组织部虽然是分办、协办单位,但对代表建议的办理非常重视,一接到建议就召开部务会研究,明确了具体承办科室,并指定专人负责,同时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配合,及时将协办意见,送交主办单位,所承办的4件建议已基本完成。市水利局及时召开办理工作专题会议,将3件涉及重大和比较复杂的代表建议确定为局长督办件,4件涉及专业科室的建议,则直接落实到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员,还规定办理工作与本单位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检查、同落实。
2、完善制度、规范办理。从检查情况看,各承办单位都能认真贯彻执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不断完善创新办理制度,规范办理工作。已答复的建议都能按规定的格式行文,以正式文件编号,用单位红头文件打印成文,并由主要领导亲自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后寄送给代表。不少单位还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与公务员年终考核相结合,实行评比激励机制。如市财政局建立了“两上两下”的办理工作机制,健全了登记、承办、督办、反馈、回执等办理制度。2006年9月份,市政府办公室还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及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总结,汇总办理结果类别,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3、加强联系,注重实效。在办理过程中大部分承办单位注意改进办理方式,做到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如,市农业局办理第59号“关于加快发展农村沼气池建设的建议”时,在积极争取市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帮助,使我市又有5个县(市)获得2006年国债农村沼气建设项目,使2006年成为我市农村沼气池数量建设最多的一个年份,预计可达到1万余口。市交通局真正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对第44号建议“要求协调解决省道206线德化至尤溪段尽早安排动工的建议”,积极与德化县、泉州市交通局等单位联系,共同探讨建设办法。市财政局对代表提出的一些内容较空泛、要求不够具体、意图不够明确,较难答复的建议,采取走访座谈的形式与代表先行沟通,然后再研究提出办理意见。
4、改进创新、全程督办。为了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实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了三项举措:一是召开大会进行交办。3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召开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承办单位必须在6月8日前将代表建议办复完毕。二是确定重点建议。将内容涉及全市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办理近期有可能抓出成效的问题等5件建议列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跟踪督查。三是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实行全程督办。从代表建议交办起,就由各相关工作委室对办理工作情况实行跟踪督办;在办理过程中,统一组织一次调研督查,办理答复后,再组织一次全面检查。
二、关于5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把5件重点建议交市政府办理后,市政府非常重视,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专门研究,并交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办理答复。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教科文卫委、农经委等相关委室加强了日常跟踪督办工作。8月底,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5个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目前,这5件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建议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一)关于建立失地农民保障机制的建议办理情况(领衔代表邓裕生、建议号为4号)。市政府协调劳动保障、国土、财政等部门专题研究,并到三元、梅列、永安、沙县、尤溪等失地农民较集中县(市、区)进行调研,已形成初步的实施方案,正在征求意见,争取早日出台《三明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二)关于加大村容村貌整治力度,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办理情况(领衔代表陈全北、建议号为14号)。市政府组织市直有关部门领导在明溪县人大召开代表座谈会,向代表详细介绍了市委、市政府已经和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一是通过加强领导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成立了市、县、乡(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领导和部门联系示范村、整治村的制度。二是通过规划引导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制定了《三明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工作方案》,目前全市有六十多个乡镇和六百多个村完成了新农村建设规划,规划新建村庄三百多个。三是通过抓点带面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全市确定30个示范村、200个整治村,普遍开展了以“三清六改”为主要内容的整治活动。四是通过项目带动推进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市人大农经委加强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该建议办理进度,督促办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
(三)关于坚持长抓不懈,加强网吧和游戏机厅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领衔代表刘宁、建议号为49号)。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积极采纳代表提出的建议,专门成立了整治领导小组,加强网吧和游戏机市场管理。针对网吧和电子游戏机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召集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进一步强化整治的工作方案。
为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部分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对市区及周边乡镇网吧、游戏机厅管理情况进行视察,对视察中发现的种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并通过呈阅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反映,借助新闻媒体营造舆论氛围。市委叶继革书记对呈阅件作了重要批示,市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提出了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部门责任制。对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认真整改解决,依法严肃处理,直接负责网吧管理的相关人员定期实行轮岗交流等要求,并将对整改情况再次组织检查。
市政府组织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根据叶书记的批示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纪要精神,联合开展了百日网吧集中整治行动,使全市网吧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10月—11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根据主任会议纪要再次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对百日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发现由于网吧长效管理、队伍内部监督约束和群众参与监督等机制、制度尚未建立健全、网吧管理失职、缺位现象仍然存在,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日常登记不到位、超时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又出现反弹。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将督查情况再次反馈给有关部门,并进一步提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和意见。
(四)关于“应确实加大荆东、荆西片的市政设施建设”建议办理情况(领衔代表张降龙、建议号为108号)。目前,代表的建议已被采纳,并得到较好解决。在规划方面:市规划局已介入该片区的规划管理,正在进行的新一轮三明城市总规修编中,将对荆东、荆西片区规划进行调整。在市政投入方面:已将荆东、荆西主要街道的道路、路灯纳入市区统一管理,并已组织实施永利集团至荆西大桥6.8公里的路灯工程。在三明学院周边环境污染整治方面:市、区环保部门对三明学院周边的8家工业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分门别类制定了整治措施。市人大环城委也多次到实地检查落实办理情况。
(五)关于加强职业教育的建议办理情况(领衔代表谢建辉、建议号为136号)。市政府积极采纳代表建议,表示将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一是把职业教育纳入我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地方财政职教经费投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二是强化资源统筹,对全市具有招生资格的31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优化整合和重组,实现规模效益。三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争取到2007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65%以上,专业课教师具有“双师”型资格的比例达到50%以上。四是鼓励支持发展民办职业教育,逐步形成公办、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五是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设,全面提高我市职业教育整体水平。
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组织委员、代表于6月份到市职业中专、三明职业技术学院、三明林校就职业教育情况进行调研,同时就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职业中专基础设施建设经费问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虽然各承办单位都能较好地完成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办理工作与人大代表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1、个别承办单位仍然重视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在办理过程中未抓住建议重点和关键问题,并缺乏与代表沟通。
2、有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跟踪力度不够。
3、少数单位具体办理制度不够完善,特别是对会办的代表建议,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方法简单,答复意见简单笼统,对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解释说明不够详细充分。
4、代表满意率不高,仍存在个别建议交办不准确的问题
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代表满意不满意、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认真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二是市政府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各承办单位要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并且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三是要加强代表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代表提建议的质量。四是要继续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代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改进方式,加强指导和督办,促进办理工作水平的提高。
参阅件三: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草案)
2007年1月20日三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人员
1、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及驻外办负责人;
2、市政府工作部门,特设机构、部门管理机构、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
3、中央、省属部分单位负责人。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
1、市委常委;
2、三明军分区司令员;
3、在明的省十届人大代表。
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
1、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副师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
2、市委副秘书长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市有关单位负责人,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
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
4、出席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人员。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审议意见人员
由市“两院”作出具体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