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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议程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刘道崎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关于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审查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预算草案;
批准三明市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8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鑫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日程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2月24日 |
(星期日) |
上午8:30 |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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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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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人民政府市长刘道崎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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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作关于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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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作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
下午2:30 |
各代表团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 |
2月25日 |
(星期一) |
上午8:30 |
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三个报告。 |
下午3:00 |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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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鑫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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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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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月26日 |
(星期二) |
上午8:30 |
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
下午2:30 |
1.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三个工作报告; 2.各代表团审议关于市政府、计划、预算和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
2月27日 |
(星期三) |
上午8:30 |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8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鑫致闭幕词。 |
会议与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时30分至12时 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全体会议地点:三明影剧院 分组审议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道崎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决议,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奋力开拓、有效作为,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新一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中进一步抓住机遇、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构建“三个平台”、“两个先行区”的目标任务,按照“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充分发挥“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项目带动、品牌带动、环境带动,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自主创新,推进改革开放,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民生民心,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综观当前国内外形势,我市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对严峻的挑战,做好今年的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市人民政府要抓好“三农”工作,继续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做大做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要积极构建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平台,发展壮大产业集群,推进工业优化升级,培育产业新增长点;要加快发展旅游业,壮大现代流通业,全面提升服务产业的整体档次和水平;要突出改革创新,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要持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区域经济协作,深化明台合作,提高开放合作水平;要加强产业引导,优化企业服务,力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要加强环境保护,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突出节能减排,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着力发展壮大市区经济,加快推进市县一体化和城市联盟,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全面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着力改善民生,办好惠及群众的好事实事,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会议要求,建设对人民负责的政府必须处处体现为民。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行政理念中坚持为民,在依法行政中保障为民,在转变职能中突出为民,在有效运作中落实为民,在勤政廉政中强化为民,以良好的政风展示政府形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三明发展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政府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4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道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工作回顾
2007年,我市各级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第八次、市第七次党代会部署,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除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之外,其他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初步统计,全市生产总值551.32亿元,比2000年翻一番,比上年增长15.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3.14亿元,增长50.5%;财政总收入53.29亿元,增长23.9%,其中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27.49亿元,增长24.8%;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9亿美元,增长17.4%;外贸出口8.09亿美元,增长50.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9.28亿元,增长1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46元,实际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5141元,实际增长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4.5;城镇登记失业率4.3%;人口自然增长率5.7‰。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取得突破:
——向(塘)莆(田)铁路开工建设;泉(州)三(明)高速公路三明段开始路面施工,永(安)武(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全线动工;三明机场完成飞行区和航站区“三通一平”工程;三明被列入国家级公路运输枢纽城市;完成农村公路改造、硬化1282公里,硬化路面通村率97.3%,提前3年完成“十一五”建设目标。
——街面水电站首台机组投产发电;闽西北第一个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一批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站投产,三明地区电网跨入超高压电网行列;投资25.3亿元的永安火电厂扩改项目动工。
——林产工业成为全市第二个产值突破100亿元的产业集群;80万吨中厚板、20万吨高强瓦楞纸、1.5万辆载重车等项目建成投产;全国日处理钨矿石能力最大的宁化行洛坑钨矿一期工程投产。
——第三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升格为国家级会展,我市签约项目219个,总投资183.24亿元,增长7.5倍;利用区外资金149.28亿元,增长7.4倍。
——新农村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五大工程”、“六项服务”和“132计划”扎实推进,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13个市级示范村列入全省新农村建设百村示范联系村,农村户用沼气池建成数居全省第一;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完成年度目标。
——新增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4项;新增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3项;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50个,认证总数176个,居全省第三。
——第五次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得到巩固、发展,永安市、泰宁县进入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行列,永安市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三明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在全省率先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并保持动态为零,率先建立援助农村“一户一就业”长效机制,率先推行农民工“就业保障卡”服务制度,率先构建统筹城乡就业平台。
过去一年,我们着重从七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加快结构调整,特色产业持续拓展
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3.7:40.5:35.8调整为22.7:42.8:34.5。建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扶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9家,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36.46亿元,增长28.8%;实现利税58.68亿元,增长36%;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84.8%。“3+1”产业集群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6.2%,增长34.4%。重点抓好煤炭、钨、铅锌、铁锰、萤石、石灰石、其他非金属矿等7条产业链,矿产品加工产值54.06亿元,增长33.6%。园区经济加快发展,入园投产工业企业从上年的391家发展到481家。做强做大建筑业,实现产值48.22亿元,增长44.8%。
中央、省、市财政补助10.22亿元,扶持“三农”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0.49亿元,增长6.4%;烟叶产量居全省第一,烟农销售烟叶收入突破6亿元;粮食、水果、笋竹、蔬菜产量居全省前列,植树造林面积居全省第二;14家企业被列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9家市级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17.61亿元。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63家,其中1家被列入农业部试点单位,7家被列入省级试点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不断加强,建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31.98万亩。
扎实推进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试点城市工作,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联友家居市场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华油仓储等10个现代物流中心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稳步推进,农家店覆盖到所有乡镇和51%的行政村。壮大旅游业,全年接待游客623.21万人次,增长11.2%;实现旅游收入21.45亿元,增长12.7%。泰宁县入选中国县域旅游品牌百强县,沙县获中国优秀旅游县称号。
(二)强化项目运作,重点建设取得进展
把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作为项目带动的重中之重,成立11个重大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出台重大项目奖励办法,完善项目竞赛激励机制,项目带动效应显现。列入省级重点的项目从上年42个上升到56个,市级重点项目从上年90个上升到127个,完成投资108.9亿元,并有60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新生成电力和氟化工深加工、竹纤维素等一批重大项目。
继续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公路建设投资41.43亿元,居全省前列。交通项目滚动开发,永(安)宁(化)、建(宁)泰(宁)高速公路立项获批,三(明)厦(门)、永(安)漳(州)高速公路列入全省“三纵八横”高速公路网,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武夷山经建宁至龙岩铁路、长汀至永安铁路建设和鹰厦线三明段改建列入铁道部与省政府加快海西铁路发展会议纪要。持续推进重大项目,投资亿元以上的项目达到116个,比上年增加41个。其中生产性项目75个,已有19个建成投产。做好项目报批工作,一批项目获批动工,其中7个新型干法旋窑水泥项目获准建设,产能达到1300万吨。
(三)推进区域联动,城乡实力稳步提升
以市区经济为重点提升区域经济,出台《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加大基础设施、产业、城市建设力度,市区生产总值达到128.15亿元,占全市的23.2%。厦工三重、双轮化机、三明机床异地扩改和冶金、机械、生物医药等项目加快实施;徐碧新城、下洋中区、台江新区开发有序推进,徐碧大桥建成通车,徐碧新城商务区建设启动,科技会展中心完成主体施工,台江大桥等项目动工;市区部分主次干道改建项目竣工,社区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以市县一体化和城市联盟为突破口推进区域联动,市县一体化总规修编有序进行,沙溪沿岸经济繁荣带宏观发展规划蓝图启动;金沙园、埔岭汽车工业集中区等联建园区已开发5.7平方公里,入园企业51个;加快实施26个沙溪沿岸社会事业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84亿元。永安、市区、沙县经济繁荣带生产总值占全市的53.7%,财政总收入占全市的66.9%。
以县域经济为抓手促进城乡发展,“两带一圈”格局不断优化,县域经济实力稳步增强,5个县域次中心发展较快,54个工业重镇规模工业产值增长42.2%。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六大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投入6.23亿元,抓好水利、气象、烟田、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受益农户10多万户;“造福工程”完成搬迁1027户、4800人,地质灾害危险点居民搬迁927户、3975人;41个乡镇、475个行政村通过“家园清洁行动”考核验收。
(四)深化改革开放,经济主体日趋活跃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配套改革扎实推进,永安市洪田村被誉为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小岗村”,全市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余额达到14.11亿元,居全省第一。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推进三真生物科技、三明医药等企业改制后续工作。落实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非公经济产值增长34.2%,上缴税收增长38.6%,新增产值超亿元的非公企业8家,新增纳税百万元以上的非公企业78家。
推进对外经贸和区域合作、山海协作,借助“9·8”、“5·18”等平台对接项目,办好专场招商,实际利用外资增幅居全省第三;引进区外资金52亿元,增长38%;外贸出口增幅居全省第二。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加快,新增涉林台资企业15家,合同利用台资6275万美元。明港澳合作深化,与海外华侨以及美国兰辛市、匈牙利布达佩斯市十五区等友城交流、联系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贸易促进等工作取得新成效。
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永林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新增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2个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199项专利获得国家授权。深化产学研活动,新增2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签约合同项目数和投资额连续5届居全省前列,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争取国家和省里引智资金连续5年居全省前列。
集聚要素为各类主体服务,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1.13亿元,增长21.2%;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从上年的4.87亿元扩大到5.88亿元,提供的融资担保从8.36亿元提高到16.1亿元。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同时,为建设项目提供用地2.42万亩。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共培训4.41万人,其中实施“阳光工程”1.5万人。
(五)发展各项事业,社会保持安定稳定
协调发展社会事业,素质教育扎实推进,明溪县通过“双高普九”省级验收,建宁县、大田县获“教育工作对县督导”省级优秀县,高考取得好成绩;投资8684万元,完成中小学危房改造8.4万平方米、新建10.4万平方米;三明学院3个学科被列入全省新建本科高校重点建设学科,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4.4%;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三明高级技工学校组建工作启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的本科毕业生。科学普及工作加强,社会科学取得新成绩。公共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三明市第一医院晋升为“三级甲等”医院,全市医疗机构门诊人均费用和住院费用连续两年零增长。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三明籍运动员在2007年世界特奥会、世界青年举重锦标赛上取得较好成绩。我市首枚邮票——《金湖》特种邮票在全国正式发行,永安市、将乐县被评为全省文化先进县(市)。广播电视事业稳步推进,完成847个20户以上自然村通广播电视任务。人口与计生工作连续17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控制计划,梅列区、明溪县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第二轮修志扎实推进,统计服务质量不断提高,物价、宗教、水文和地震工作取得新进展,妇女、儿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工作进一步加强。
强化节能减排,预计净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700吨,削减率为3.3%;净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430吨,削减率为0.9%;加快市区污染治理,空气质量优良率83.8%,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进展顺利。实施节能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项目160个,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9.9万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持续下降,降幅居全省前列;三钢被评为全国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城乡饮用水源地保护进一步加强,泰宁县、永安市成为我省首批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县(市)。
完善村(居)民自治,基层民主逐步扩大,永安市燕南街道桂口村被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普法教育深入开展,全民法制意识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共建共享和谐三明”主题活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取得成效。军政军民团结进一步巩固,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得到加强。
畅通信访渠道,落实市长信访接待日制度,有效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平安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考核名列全省第三,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取得成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治理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应对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加强药品监督工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六)落实为民政策,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4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56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68万人。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任务。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人均月增加养老金86.8元。10个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完成。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农村低保标准由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提高到1200元,城市低保实施物价动态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7.4%,农村五保、特困户和灾民救助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持制度建立。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16所新、扩建农村敬老院竣工,市老年公寓建设启动。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共免、补经费8891.35万元,受助学生29.17万名。全市投资2.46亿元,竣工经济适用住房面积7.85万平方米,市区符合条件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办好老区新农村建设12件实事,5个苏区县争取国家、省里老区扶持资金5326万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省、市、县三级576名干部进驻扶贫重点村开展工作,省、市级扶贫重点村争取资金3724.47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稳步推进,发放后扶直补资金和投入项目扶持资金8172.14万元。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区乡村建设,实施“侨居造福工程”,取得积极成效。
(七)加强政府服务,行政能力不断提高
严格控制增加机构编制,基本完成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改革和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减少审批事项,健全重大项目联审联办机制,加快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实现审批提速。加快行政资源整合,实行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办、绩效评估办、政务公开办合署办公,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整合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所、政府采购中心和水利水电工程交易中心等,构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大力推行电子政务,推进政务公开,完善绩效评估体系,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发展环境继续改善。
坚持依法行政,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注重研究运作、致力运作,突破风险、破解难题,行政能力得到提高。推进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廉政建设、纠风等工作不断加强。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73件、市政协提案475件,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分别为96.4%、99.4%。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协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行政监察、审计工作得到加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历届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经过全市上下奋力拼搏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的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社会各界人士,向为三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向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总量偏小,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和效益,与沿海及周边快速发展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中心城市带动力不强;粗放型发展方式没有根本改变,自主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强,传统产业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快, 服务业占经济总量比重偏低;产业关联度不够大,企业集聚度不够高,已投产的生产性大项目、好项目偏少,生产要素制约明显;防灾减灾体系有待加强,农村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城镇化水平不高,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节能减排的任务还比较艰巨,落实环保责任制难度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存在薄弱环节,价格结构性上涨幅度偏高,影响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的因素依然存在;少数部门思想不够解放,发展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群众对一些地方和部门的服务环境不满意,干部作风建设有待加强等等。我们要正视这些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8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是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市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目标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政府工作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构建“三个平台”、“两个先行区”的目标任务,按照“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充分发挥在海西建设中的“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化项目带动、品牌带动、环境带动,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自主创新,推进改革开放,加强节能减排,统筹城乡发展,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民生民心,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根据以上总体要求,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出口总值增长13%,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5%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3%。围绕实现上述目标,着重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突出产业发展,实现好中求快
当前,三明加快发展有利条件很多,我们要抢抓机遇、发挥优势,强化产业集聚,深化产品加工,支持企业壮大,打造海西经济发展腹地、重要工业基地、绿色产业高地、生态旅游胜地。
一是做强做特农业优势产业。稳定粮食生产面积,防止耕地抛荒,建设超级稻生产基地,提升粮食质量,保障粮食安全,力争产量128万吨,粮食良种覆盖率98%以上。壮大优势农业,制定扶持发展措施,合理规划、布局优势产业区域,着力培育林、竹、烟叶、茶叶、水果、畜牧、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力争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逐步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产业。强化龙头带动,重点扶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培育一批亿元以上龙头企业,引进领军企业,优化、重组中小加工企业。建设、改造一批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现代营销方式,着力扶持3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以品牌拓展市场,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4项,新增省级品牌农业金奖企业2—3家,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25个。依靠科技提升,大力实施农业“五新工程”,抓好12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引进、推广优质高效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以上,推进建宁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县建设。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进一步深化“村会协作”,创新“村企协作”模式,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农村综合服务信息网。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力争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的增量明显高于去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明显高于去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明显高于去年。落实农业补贴制度,强化对农业的支持保护,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支持农行和农发行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骨干,发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等信贷品种,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试点,支持组建农业担保公司,破解“三农”融资难问题。转变农村发展方式,开展现代农业高产高效竞赛活动,大力发展健康种养,抓好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和病虫害防治,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做好冰冻灾害之后的恢复重建工作,保护、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充分挖掘农业内部潜力,积极开发多功能农业,加快拓展农村二、三产业,有序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式转变。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深化“百龙联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培育农村经济发展典型,促进农村工作方式转变。
二是持续突出、加强、突破工业。着力抓产业,围绕“4+1”产业集群,推进产业集聚、产品深加工,力争冶金及压延产业产值200亿元以上,林产工业产值150亿元,机械及载重汽车产业产值80亿元以上,矿产品加工产值70亿元以上,生物医药产业产值20亿元,纺织、化工、建材等产业实现较快发展,支撑规模工业产值增长25%。着力抓项目,围绕132个工业新增长点项目,实现增量提质;加快实施48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力争每个县(市、区)动工1个投资2亿元以上的项目;争取国家行业协会支持,引进国内外大企业特别是中央属企业,推进一批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抓好工业重镇,扶持骨干企业,推动企业增资扩产、新上项目、技术创新。着力抓园区,重点加快8个省级工业园区和埔岭汽车、荆东生物医药等集中区开发,启动金沙园二期、金古园二期和吉口—瑶奢工业集中区规划、建设,力争新增开发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新增入园企业200家以上。完善园区配套设施,鼓励建设标准厂房、多层厂房,对园区项目的落地率、土地利用率和项目投产率进行考评。出台壮大提升园区经济的实施意见,落实开发体制、收益分配机制、管理模式等政策措施,开展园区招商,促进园区加快发展。着力抓品牌,支持企业走品牌带动的路子,争创中国驰名商标1—2件、中国名牌产品1—2个、国家免检产品2个。鼓励企业实施品牌经营,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着力抓扶持,继续集中4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工业发展。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力争年内新增贷款60亿元以上。进一步壮大担保行业,推动建立评、押、保、贷一体化担保贷款模式,探索组建小额信贷投资公司。支持金融改革,不断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障项目建设用地,做好煤电油运和重要原材料协调工作,围绕重点产业开展劳动力培训,有目的地引导劳动力转移。扶持发展行业协会,为企业提供产业引导、市场拓展等服务。
三是壮大服务业。加快发展流通产业,建设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和闽西北物流园区、三明城市物流园区,支持宁化、建宁、泰宁等县发展边贸经济,抓好海峡两岸(三明)农林产品、水产品批发等物流中心和专业市场建设。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建成科技会展中心,组建会展营运公司,办好第四届林博会,将永安笋竹文化旅游节、泰宁丹霞文化旅游节等纳入林博会系列活动,逐步把林博会办成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合作的综合性平台。培育各类服务业,加快发展交通运输业,引进知名物流企业,发挥市商业、物资、医药等龙头企业的作用,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壮大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有序发展会计、评估、法律、科技等中介服务业。持续拓展消费,扩大通信、文化、体育等消费,引导住房、汽车合理消费,大力发展农村消费,巩固提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构筑农村食品安全防范体系。
四是加快发展旅游业。打好旅游产业发展总体仗,编制完成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旅游资源整合,强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龙头带动作用,打造精品旅游带,构建城市休闲服务和游客集散中心,培育泰宁、永安、将乐、清流和宁化旅游产业增长极。加快旅游产品开发,发挥生态、文化优势,重点建设度假、红色等旅游产品,实施三元国家森林公园旅游开发、清流温泉冷泉旅游综合开发、高星级酒店等重点旅游项目,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改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加快省道205线泰宁至建宁段、永安城关至贡川二级公路改造,动工建设沙县城区至机场公路,推动梅列陈大至沙县富口公路前期工作。强化品牌创建和旅游促销,全力支持泰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和创建5A级旅游区,开展会展营销、媒体营销、联合促销等活动,扩大“两山两水两岸情”品牌的影响力,做大国内市场,发展入境旅游,壮大旅游产业。
五是持续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39个,年度投资123.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26个,投资75亿元。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年底具备通车条件,抓紧永武高速公路三明段建设,力争永宁高速公路上半年动工建设,深化建泰、三厦、永漳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完善区域公路交通网;全面开工建设向莆铁路三明段,积极争取武夷山经建宁至龙岩铁路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争取鹰厦铁路三明段改建列入铁道部计划,推进长汀至永安铁路、长沙至泉州铁路三明段前期工作;年底基本建成三明机场;启动海西三明综合交通枢纽中的沙县大洲大桥、沙溪航运二期工程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电力产业,加快建设永安火电厂扩改项目,继续深化煤电、核电等重大能源项目前期工作,新建、扩建一批220千伏、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推进县域电网改造。抓好农田、烟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国家立项农业综合开发;抓紧实施海西三明气象中心、水土保持、沙溪和金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等项目,建立健全预警到乡、预案到村、责任到人的农村防灾减灾机制。
(二)突出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
把改革开放、自主创新与推动全民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改革体制机制,提升创新能力,增强主体活力,构筑大开放、大开发、大发展的格局。
一是以改革增强动力。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支持省属企业改革重组、做强做大,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实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经营预算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支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企业改制上市,确保1家、力争2家企业上市。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优先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逐步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制度等配套改革。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加快财源培育,健全财政资金投入收益分配机制,促进财税收入较快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着重用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用于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用于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用于改善民生和扶助困难群众。深化财政预算编制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健全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二是以创新提升竞争力。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重点培育自动化机械设备、生物医药、生物质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实施一批省级技改提升项目,策划5个以上投资超3亿元的重大科技型工业项目,生成5个以上列入国家、省里的重大科技专项,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的比重。持续开展“6·18”对接活动,深化生物医药、机械工业等产学研活动,建设三明生物医药孵化器基地和三明学院天然药物工程研究中心,办好三明汽车工程技术研究所,组建机械先进制造、节能减排、林化产品检测3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抓好36家创新型试点企业,组建数控机床等产业技术联盟,抓好100项专利技术和成果转化,力争新增1—2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三是以开放激发活力。持续抓好招商引资,用好“9·8”等招商平台,组织赴港招商活动,开展小分队招商、专业队伍招商和定向招商,力争签约合同项目批办率达到50%以上。加大出口扶持力度,优化出口结构,培育50家重点出口企业,鼓励企业进口能源、原材料和资源性产品,引进先进装备和技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贸易网点、建立生产基地,加强与港澳地区、海外华侨及国外友城的沟通联系。深化明台合作,加快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办好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开发台商投资集中区,推进明台经贸、旅游、科技、教育等领域的交流。加强区域合作、山海协作,承接沿海和长三角、珠三角产业转移,构筑闽赣边界物流、产业集聚区。
四是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实力。认真落实扶持政策,激活民间资本,鼓励、扶持商会和重点非公企业开发重大项目,新增投资项目150个。壮大重点非公企业,推进“小巨人”企业加快发展,新增产值超亿元的非公企业10家,新增纳税百万元以上非公企业40家。加强非公企业家和管理队伍建设,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积极发展总部经济,引进区外主体到我市设立总部经济企业,鼓励总部外迁企业回归,力争引进3—5家营销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三明。
(三)突出节能减排,实现持续发展
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结构、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倍加珍惜宝贵的资源,倍加珍惜良好的生态环境,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持久战,实现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一是强化节能。抓好产业节能,淘汰105.6万吨落后水泥产能,关闭“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实施一批“上大压小”项目。抓好企业节能,选择20家企业开展能效水平对标活动,落实60家重点能耗企业节能改造方案,确保年内30家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抓好项目节能,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建设,重点抓好50项节能改造项目。
二是强化减排。以燃煤电厂和重点企业脱硫治理为主,加快实施二氧化硫减排项目,净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2500吨。以工业和生活废水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为重点,推进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整治,抓好市区、永安、沙县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加快泰宁、尤溪、大田、将乐污水处理厂建设,着手市区垃圾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净削减化学需氧量排放150吨。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与三钢、三化联手实施污染治理项目,提升市区环境质量。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开展全国第一次污染源普查。
三是强化生态建设。围绕构建生态文明,加快森林资源培育,巩固提高建宁、泰宁、明溪3 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创建3个以上省级环境优美乡镇、2 个以上国家级生态村。强化水资源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启动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建设,建立水质信息通报制度,完成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整顿和规范林木、矿产等资源开发秩序,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施25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四)突出统筹协调,推进和谐发展
统筹协调是实现三明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方法和内在要求,我们要强化市县联动,壮大区域经济,发展各项事业,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文明。
一是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着力壮大市区经济,加大政策、措施落实力度,加快实施市区南拓北扩西进,开工建设市区至贵溪洋、翁墩至工业北路、三元区委党校至富兴堡、工业南路至泉三高速公路三明南互通四条道路,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全力支持三钢、明光新材等企业做强做大,推进厦工三重、双轮化机、三明机床等企业“退城入园”,抓好小蕉等工业集中区建设,重点实施一批“退二进三”项目,壮大市区二、三产业;加快徐碧新城商务区、白沙片区改造、台江大桥等项目建设,着力改善市区南、北大门形象,集聚市区人气。有序推进市县一体化和城市联盟,抓紧编制市县一体化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局部详规,完成沙溪沿岸经济繁荣带宏观发展规划蓝图,开工建设市区至沙县快速通道一期工程,抓好20个投资10亿元以上的生产性项目,实施一批沙溪沿岸重点社会事业项目。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整合优势资源,壮大林产加工、笋竹等跨县域特色产业。发挥县城的龙头作用,集聚工业、商贸、建筑业,不断提升县城的实力。以高速公路互通口和国省道沿线的县域次中心、村镇为重点,加快乡村发展,加强村镇规划建设与管理,突出抓好27个省级村镇住宅试点小区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持续抓好新农村建设,继续推进“五大工程”,强化“六项服务”,落实“132计划”,争创“十强乡镇”,办好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抓好试点镇、示范村、推进村工作,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公共交通和信息化事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同时,积极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争取国家、省里支持。
二是加快老区建设和扶贫开发。落实老区发展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省里政策扶持,按照“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原则,加大对老区的支持力度,抓好为老区办实事项目,改善基础设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从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后发地区加快发展,着重抓好38个省级、85个市级扶贫村建设,实施少数民族乡村帮扶工程,继续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三是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快人才智力资源开发,加大领军人才培养力度,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重视素质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双高普九”,深化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力争高考再创佳绩;以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为重点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注重教育人才特别是校长人选的培养;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整合市、县职业教育资源,组建高级技工学校,支持福建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扩大规模,新建市级公共实训中心;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做好三明学院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的迎评工作,加快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改扩建项目建设。重视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发展、规范民办教育,加强继续教育,关心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加强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高疾控监测能力、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展妇幼卫生事业。加强基层医技人才培养,做强一批医院特色专科,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健全社区、乡村文化设施,以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为重点推进文化出版市场健康发展,宣传、培育客家文化、朱子文化、苏区文化、抗战文化等特色文化,做好文物普查工作,争取中村回瑶古窑址等文物单位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沙县肩膀戏等项目列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发展社会科学,繁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稳定低生育水平,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问题,加大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加快台江体育中心建设,做好申办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的筹备工作。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深化双拥共建,加强国防动员和教育,做好人民防空工作,推进民兵预备役建设。加强统计工作,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促进民族宗教、档案、史志、水文、防震等工作全面进步。
四是加强社会管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改革和加强城乡社区警务工作,依法防范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重视流动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制度,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加强粮油等主副食品的生产、调运和储备,继续扶持生猪生产,强化市场监管,保持物价基本稳定,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
五是推进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的氛围,推动依法治市进程。健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制度,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展基层民主,健全村(居)民自治制度,扩大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加强社区工作,推进社区服务体系和管理网络建设,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共建共享和谐三明”为主题,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落实城市管理职责,强化城市长效管理,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争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
(五)突出民生保障,体现发展为民
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惠及人民,要突出群众的长远利益、现实利益和具体利益,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办好惠民实事,抓好利民项目,解决民生问题。
一是积极促进社会就业。落实就业促进法,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通过创业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巩固和发展城镇消除“零就业家庭”、农村“一户一就业”成果,积极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广泛宣传和认真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优化企业用工环境,全面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实现劳动合同制度覆盖率100%,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工业园区。
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落实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制度,做好新一轮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落实老干部政策,重视发展老龄事业,抓紧实施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等项目,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抓好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建设,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和群众互助公益活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三是集中资金办好惠民实事。城乡教育方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教科书;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基本消除现有农村中小学危房;落实高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学生的助学金待遇。医疗卫生方面,继续改造提升20所乡镇卫生院,推进10所乡镇卫生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开展农村大病统筹补充医疗保险;继续开展“光明行动”。文化建设方面,新建、改扩建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推进“通信信息化助推新农村”项目建设;完成“迎奥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加快推进县乡村三级有线电视联网建设;抓好邮政进社区、海西书报亭建设项目。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培育新型农民,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5万人,实现转移就业4万人;继续新建和改扩建16所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上半年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保险统筹层次,扩大保险覆盖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实施残疾人“百千万工程”。社区建设和解决住房困难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5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7400平方米,其中市区新建经济适用住房8万平方米,新建廉租住房5000平方米,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大学毕业生就业后的住房问题;对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实现“造福工程”年度搬迁1万人;完成“侨居造福工程”。农村基础设施方面,加快发展农村户用沼气,继续推进水利“六千”工程,农村路网工程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探索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制。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服务“三农”方面,落实对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的专项补助;完善农村住房、水稻种植、森林火灾等农业保险试点。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坚持科学施政,建设开明政府。把提高公信力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注重体察民情、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更加关注群众的新期待,推出惠民新举措。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集中民智、珍惜民力、凝聚民心,把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引导到加快发展上来。注重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要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坚持诚信办事、诚信服务,兑现好说过的话,落实好发过的文,解决好承诺过的事。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自觉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定期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向市政协通报情况,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动政务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审计监督,落实行政问责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
坚持务实高效,建设服务政府。把解放思想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到政府自身建设各领域。注重提高执行力,弘扬求真务实之风,把心思放在想干事上,把本领用在会干事上,把目标定在干成事上,用心、耐心、细心运作,抓好重点、破解难题。注重管理创新,健全政府运作机制,完善重大项目运作模式,超常规为基层、群众和项目服务。注重提高效率,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化绩效评估,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创新审批方式,逐步建成市县乡联动的网上审批服务体系。转变工作作风,改进文风会风,凡是省里开到县(市、区)的专题会议,市里原则上不再召开类似的会议。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增强政府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做到忠实履职。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监督法,进一步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善于依法依规解决矛盾和问题。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评议考核、行政赔偿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复议程序,办好复议案件,努力把争议化解在行政程序中。
坚持从严治政,建设廉洁政府。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公务员队伍中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加大预防工作力度,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从领导做起,从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抓起,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领域,着力推进改革和制度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查处虚假招投标、擅自变更规划设计获取利益等案件,继续纠正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良好的政风展示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三明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新起点,实现新跨越,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团结和依靠全市人民,振奋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三明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
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
《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道崎
(2008年2月26日)
根据出席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部分P1顺数第5行“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之后,加上“除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之外,其他各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第二部分P15倒数第1行“有序发展会计、评估、法律等中介服务业。”改为“有序发展会计、评估、法律、科技等中介服务业”。
三、第二部分P17 顺数第1行“ 推进长汀至永安铁路前期工作”,改为“推进长汀至永安铁路、长沙至泉州铁路三明段前期工作”。
四、第二部分P18顺数第3行“重点培育自动化机械设备、生物医药、生物质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之后,加上“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
五、第二部分P18顺数第5行“生成5个以上列入国家、省里的重大科技专项”之后,加上“提高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工业产值的比重”。
六、第二部分P19顺数第8行“把节能减排作为优化结构、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之后,加上“作为环境保护的有力抓手”。
七、第二部分P20倒数第4行“着力改善市区南、北大门形象”之后,加上“集聚市区人气”。
八、第二部分P21倒数第9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之后,加上“从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后发地区加快发展”。
九、第二部分P23顺数第6行“加强粮油等主副食品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之后,加上“继续扶持生猪生产”。
十、第二部分P23顺数第7行“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之后,加上“落实因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的补助办法”。
十一、第二部分P23顺数第8行“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的氛围”之后,加上“推动依法治市进程”。
十二、第二部分P24顺数第10行“抓好市慈善总会建设”,改为“抓好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建设”。
十三、第二部分P25顺数第12行“农村路网工程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之后,加上“探索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制”。
此外,还对5处文字进行了修改。
特此报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8年2月2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2007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8年2月26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杨光祺 |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对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据初步统计,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及执行情况如下: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10.5%,实际增长15.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21%,实际增长50.5%;外贸出口预期增长9%,实际增长50.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预期增长10%,实际为17.4%;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0%以上,实际增长24.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2%,实际增长18.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控制在103.5%左右,实际为104.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实际增长7%,实际为9.2%;农民人均纯收入预期实际增长5%,实际为7%;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期控制在5%以内,实际为4.3%;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期控制在7.2‰以内,实际为5.7‰。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7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会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四谋发展”实践主题,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抢抓机遇、奋力开拓、有效作为,主动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除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高于预期目标外,其他主要指标都超额完成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且大部分指标的增幅创下了近十几年来的最高水平,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2007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结构不够合理,特别是生产性大项目不多;经济增长的速度、质量和效益,与沿海和周边快速发展地区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中心城市带动力不强;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没有根本转变,自主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强;产业集聚度不高,传统产业提升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够快;节能减排任务比较艰巨;财源基础不牢靠,财政持续增收困难;农村发展基础比较薄弱,城镇化水平不高,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较大;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劳动就业、环境保护、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居民住房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存在薄弱环节,影响改革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尚未完全消除,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较好地把握我市实际和发展态势,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落实市委关于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决策部署,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积极稳妥的,主要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属于重大事项的调整,应当事先报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2008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适时做好“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需要调整的,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三、关于执行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意见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大局中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为了确保完成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稳中求进,好字优先,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中央支持海西发展的有利时机,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突出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增强发展的后劲,壮大经济总量。要突出抓好现代农业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工作,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着力发展特色农业、优势农业、高效农业和品牌农业,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结构优化调整,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突破工业,强化项目带动、品牌带动、环境带动,开发建设一批重要生产型、税源型、带动型的大项目好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构建以工业园区为重点的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壮大“4+1”产业集群,提高产业聚集能力、整体素质和增长质量。发展壮大现代物流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全面提升服务业整体档次和水平,努力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推进市县一体化和城市联盟,着力发展壮大市区,提高中心城市总体实力。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扩大对外开放,深化明台合作和产业对接,加强区域横向联系和山海协作。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着力抓好节能减排,高效利用资源能源,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增长,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统筹协调,加快步伐,促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切实加强基础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高等教育;统筹城乡各类教育,加快发展职业教育,鼓励扶持民办教育,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为各类人才创新、创造、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水平,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建设。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快完善农村公共服务条件,加强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加大环保投入,加强环境监控,提高环境质量。
(三)着力民生,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兴办实事,使改革开放成果更多地惠及于群众。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救助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社会保险统筹水平。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努力稳定市场物价,加强市场监管,保证市场供应。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有重点地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减灾防灾救灾、社会稳定等工作,深入推进平安三明建设。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民生、着力民心、发展为民,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关于三明市2007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8年2月24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晓铭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7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顺利实现。初步统计,全市生产总值551.32亿元,比增15.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00.49亿元,比增6.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636.46亿元,比增2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3.14亿元,比增50.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49.28亿元,比增18.5%;外贸出口8.09亿美元,比增50.6%;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9亿美元(可比口径),比增17.4%;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7.49亿元,比增24.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246元,实际增长9.2%;农民人均纯收入5141元,实际增长7%;城镇登记失业率4.3%;人口自然增长率5.7‰。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3.7:40.5:35.8调整为22.7:42.8:34.5。农业生产持续发展。粮食总产量131.55万吨,肉蛋奶总产量23.36万吨,水产品产量8.96万吨,烟叶产量5.66万吨,均呈稳步增长态势。产业集聚形成新优势。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49家。“3+1”产业集群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56.2%,对全市工业增长贡献率达64.1%。永安万年等一批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获得省上核准,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49.9万吨,提高了水泥生产集中度。服务业加快发展。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3.8%,比上年高出3.7个百分点。公路客货周转量37.75亿吨公里,增长26%。旅游接待总人数623.2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1.45亿元,分别增长11.2%和12.7%。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29.62亿元,比年初增加21.21亿元;各项贷款余额349.18亿元,比年初增加61.13亿元。品牌创建取得新突破。国家级品牌总数达24项,省级品牌总数达132个,永林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市首家获得国家出口免验证书。199项发明获国家专利授权。泰宁入选中国县域旅游品牌百强县,沙县获中国优秀旅游县称号。
——三大需求较快增长。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年度投资首次突破300亿元,比上年增加121.85亿元。安排127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08.9亿元,实现“项目突破100个,年度投资突破100亿元”的“双百”目标。三钢5#高炉、将乐金牛第二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尤溪街面水电站等60个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向莆铁路、永安火电厂“上大压小”工程、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等42个预备项目转入实施。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比上年高出4.1个百分点。城镇居民用于交通通讯、居住的人均消费支出分别增长41.2%和23.5%。商品房销售面积157.27万平方米,增长58.4%。外贸出口结构优化。机电等高新技术产品出口3134万美元,增长54%。15家出口千万美元以上企业,累计出口6.4亿美元,比增1倍;福建省三农碳酸钙有限公司和福建永旭经贸有限公司出口额超过1亿美元。
——改革创新成效明显。各项改革持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走在全国前列,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等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推进。“乡财县管乡用”、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面、政府采购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继续深入。土地和矿业市场建设不断规范。14个市直部门30个公共资源项目实行或部分实行市场化配置。基本完成县级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开展网上审批和行政审批监管体制改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永安智胜化工公司进入上市前期工作程序。利用外资规模扩大。新批外资项目71个,合同外资额2.56亿美元,其中千万美元以上项目12个。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列入国家、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分别达12个、38个。新增2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培育8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1家企业被列为省首批创新型试点企业,1家企业被列为全国创新型试点企业。永安、泰宁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市)。“6.18”项目成果交易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第五届“6·18”共对接合同项目649个,总投资133.3亿元,其中,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合同项目55个。截止2007年底,合同项目动工率达71%。
——人民生活稳步提高。居民收入持续增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的自然增幅分别为1996年、1998年以来最高水平。人口与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连续17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计划。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45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4.68万人,率先在全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建立援助农村“一户一就业”长效机制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头。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任务。全面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合率达87.4%,提前三年实现“十一五”目标。农村五保、特困户和灾民救助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市区符合条件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基本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明溪县通过“双高普九”省级验收,高考本科上线率连续5年位居全省前列,三明学院被正式列为学士学位授权单位,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全国职业技能竞赛取得好成绩。121个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204个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11所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4个职业教育教学、实训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省专项建设计划,三明学院和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三明市第一医院晋升“三级甲等”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列入国家重点中医医院建设计划,6个县级医疗机构和2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列入省级以上专项建设计划。文化、体育、旅游稳步推进。永安、将乐进入全省文化先进县(市)行列,永安大腔戏、宁化客家山歌等12个项目列入全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列入省专项建设计划,实施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百乡千村公共广播宣传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三明籍运动员在2007年特奥会和世界青年举重锦标赛上取得较好成绩。泰宁县红色旅游景区列入国家专项建设计划,重点旅游景区建设得到加强。环境保护迈出新步伐。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幅居全省前列,预计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削减率将分别达到3.3%和0.9%。永安、泰宁分别荣获“全国绿色小康县”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三元中村、泰宁朱口、明溪瀚仙被评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
各位代表,2007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的圆满完成,是全市上下团结奋进、苦干实干的成果。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经济总量偏小,与沿海和周边快速发展地区相比存在较大差距;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较缓慢,自主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强,产业集聚度不高;节能降耗和污染物减排任务艰巨;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改善民生的任务繁重;受价格结构性上涨影响,居民消费品价格总水平上升4.5%,超过年初预期目标。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2008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3%,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105%以内,出口总值增长13%,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可比口径),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化学需氧量排放减少0.3%。
实现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任务,要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核心,强化项目带动、品牌带动、环境带动,突出稳中求进、好中求快,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深化项目带动。突出工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市区发展项目,在项目生成、建设、协调、管理上要有新突破。一是提升重大项目策划水平。抓住国家支持海西发展的有利时机,瞄准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发挥区位条件的改善和生态优势,策划生成税源型、带动性强的项目。重点抓好交通、电力等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泉三高速公路、永武高速公路、向莆铁路和厦工三重异地扩建等80个在建项目的施工进度,争取50个以上项目投产;扎实做好永宁高速公路、永安天润纳米材料等59个预备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全部开工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23.5亿元。三是抓实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设计、施工及监理)的业绩登记考核,落实质量终身负责制、安全责任制,抓好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提高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确保实现投资效益。四是强化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加强协调调度,帮助业主落实建设用地、项目融资、建材供应和成品油、火工品保障等建设条件,促进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引导和促进重点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加快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一是发展壮大农业产业。着力培育林、竹、烟叶、水果、畜牧、茶叶、食用菌等优势产业,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一批特色农业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标准化生产技术应用推广,抓好农业“五新”推广,积极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知名特色品牌,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二是做大做强“4+1”产业集群。围绕三钢80万吨中厚板项目,开发造船板、桥梁板、压力容器用板等品种,加强与沿海的冶金、船舶修造、装备制造等行业协作,力争冶金及压延产业产值突破200亿元。围绕重卡汽车生产,以永安汽车厂为龙头,吸引下游关联企业到我市发展,做大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规模;以厦工三重、永安轴承、华橡自控等企业为重点,延伸路面机械、环保机械、工程机械等产业链,培育橡塑机械、数控机床等设备制造业,机械及载重汽车产业产值达到80亿元。以青纸、永安林业集团、福建铙山纸业等企业为龙头,带动下游加工产品开发,力争林产加工业产值150亿元。依托荆东、明溪十里埠等产业集中区,推动20家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发展,力争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达到20亿元。按照一个产业、一个专业加工区、一项政策,抓好煤炭、钨、铅锌、铁锰、萤石、石灰石等矿业产业链的培育,矿业加工产值达到70亿元。三是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推动流通产业加快发展,重点抓好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三明城市物流园区等大型专业市场,海峡两岸(三明)农林产品、水产品批发等物流中心和专业市场建设。发展新型流通业态,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培育发展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加快市政公用服务、城市社区服务及农村服务业发展。四是加快发展旅游业。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泰宁世界地质公园、永安国家地质公园、三元国家森林公园等景区建设,推动宁化、泰宁、建宁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建设海峡西岸生态旅游胜地。
(三)积极推进可持续发展。落实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等约束性指标任务,推进生态市建设。一是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规定,强化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坚决防止新上小冶炼项目,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05.6万吨,加大小矿山、小化工、小煤窑清理整治力度。二是积极引导节能减排。引导促进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建设。推进重点企业节能和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建材等行业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项目建设。三是加快城乡污染治理。推进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三明市区、永安和部分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和农村户用沼气工程实施。四是继续加强生态建设。重点抓好生态保护林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等建设项目,推进水口库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力争建设一批库区移民生态村示范工程。
(四)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扎实推进改革开放,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推动其成为市场经济主体。实施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经营预算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快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规范管理,增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继续深化推动集体林权制度,实施各项配套改革。二是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意见》等扶持政策,进一步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协助企业解决改制上市中遇到的问题,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三是扩大对外开放。利用“5.18”、“9.8”和“11.6”等招商活动平台,将引资产业重点转向“4+1”产业集群、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高新技术产业项目,以及商贸、物流、旅游、城建、社会事业、中介服务等领域或行业。优化出口结构,鼓励高新技术产品和生产企业出口,发展加工和服务贸易。依托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加快明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和产业对接。加强区域横向联系和山海协作,推进全面开放新局面的形成。四是提升创新能力。扩大“6·18”品牌效应,拓展项目对接载体,引进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重在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领域,提高产业技术水平。
(五)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要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参与主体功能区规划。根据国家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的有关要求,分析研究我市国土空间情况,提出全市主体功能区划分意见和依据,争取在省主体功能区布局中占有重要位置。二是加快中心城市发展。推进市区“退二进三”,优化中心城市总体布局;加快徐碧城区、下洋中区、台江新区有序开发,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市县一体化和城市联盟,提高中心城市总体实力。三是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推进一批小(一)型以上水库主干渠道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水利“六千”工程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推进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扶持重点林区生物防火林带、农产品检验检测项目建设,完善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四是促进经济欠发达地区发展。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着力缩小地区间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推进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特殊困难地区的乡村人畜饮水、公路、教育卫生设施等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大中型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让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一是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改善就业设施,促进新增城镇就业2.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1万人的年度目标实现。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7400平方米,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支持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推进三明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未成年人救助设施等项目建设。支持“平安三明”建设,增加政法部门基础设施投入。二是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做好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推进三明市区、各县城区中小学规划建设;培植壮大优质高中,扩大高中招生规模;整合职业教育资源,组建高级技工学校,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加快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三明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城市社区卫生建设,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统筹,加快三明市第一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医疗用房建设,继续实施县级医疗机构改扩建、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四是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实施计划生育系列奖励扶持政策、少数民族乡村帮扶制度和计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五是繁荣文化事业。继续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改扩建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启动农村电影2131工程,完成迎奥运农村广电“村村通”建设任务,推进三明市体育中心、科技馆等项目,以及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乡(镇)名村建设。六是努力保持物价基本稳定。抓好重要商品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调运和储备,保障市场供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价格调控政策,加强对涉及民生的主要物资价格和公共服务收费的监测监管。
各位代表,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听取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落实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8年预算的决议
2008年2月2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08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8年市本级预算。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
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8年2月26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杨光祺 |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各代表团进行了审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结合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08年市本级预算草案的初审意见,对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关于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为246,659万元,执行为274,86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71 %,增长24. 79%;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全市收入总计567,556万元。全市一般支出预算为329,971万元,执行为457,303万元,增长35.19%;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全市支出总计504,98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2,573万元,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23,505万元,执行为52,9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241.01%,增长148.19%,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全市基金收入总计87,847万元。基金支出预算21,815万元,执行为58,209万元,增长173.03%,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29,638万元。
2007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为64,945万元,执行为70,1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8.06%,增长18.87%;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市本级收入总计120,659万元。市本级一般支出预算为64,023万元(调整数),执行为81,416万元,比上年增支20,567万元,增长33.80%;加上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总计102,845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7,81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0,770万元,执行为21,480万元,完成预算的199.44%,增长105.41%,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基金收入总计32,337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预算为11,046万元,执行为15,563万元,增长68.80%。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6,774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7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抢抓机遇、奋力开拓、有效作为,围绕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崛起的目标,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大局,强化措施、扎实工作、有效作为,着力抓好财政增收,统筹安排各项支出,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实现了全市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
但是,2007年预算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和财政基础比较薄弱,财政收入总量仍然较小;稳定的财源基础不牢靠,后备财源不充分,财政持续增收形势仍不乐观;部门预算细化程度不高,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不够有力;一些专项资金的安排还不够合理,部分专项资金仍存在被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应引起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08年预算草案
2008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316,096 万元,增长15%;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5,440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支85,470万元,增长25.90%。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60,434万元,增长203.00%,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61,068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长666.66%。
2008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80,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28%;当年体制财力71,678万元,加上上年净结余1,538万元等,当年可用财力73,783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预算72,576万元(其中动用上年净结余33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支10,002万元,增长15.9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9,508万元,比上年增加48,028万元,增长223.59%;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69,508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长529.26%。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预算草案,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较好地把握我市实际和发展态势,在上年增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影响今年财政收支的多方面因素,安排当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基本保持了与经济的协调增长,是较为稳妥的;支出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保法定、保重点、重民生、促发展”的原则,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项目和产业发展,壮大财政实力,保证教育、科技、卫生和社会保障等支出需要。总的看,收支预算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体现了依法理财、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发挥财政作用的要求,提出的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较为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8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2008年预算执行的意见
为了更好地完成2008年预算,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夯实财政增收基础。改进财政投入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引导、调控作用。支持我市重点产业、重点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激励企业自主创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壮大产业集群,增强发展后劲;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和重大项目的开发实施,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提升服务业整体档次和水平,促进第三产业发展,培育扩大财源。进一步重视市区经济发展,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大力支持市区工业园区建设,尽快理顺联办园区的财政支持与管理体制,夯实中心城市财政增收的基础。规范税收征管,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不断优化支出结构。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在预算支出上做到有保有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大对“三农”、教育、科技、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要密切关注价格上涨对民生的影响,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三)坚持依法理财,完善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公共财政建设。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改进预算编制程序和办法,规范预算决策程序,早化、细化预算安排,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合理核定部门单位定员定额标准,继续清理整合各类专项设定。逐步打破部门界限,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压缩结转结余,加大国有资产经营性收入的监管力度,加强预算内外统筹,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制度,探索并逐步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监督法、审计法和《福建省财政监督条例》,严格预算约束,切实加强人大常委会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的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关于三明市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8年2月24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肖明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围绕在海西建设中加快崛起的目标,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大局,强化收入征管,统筹安排支出,推进财政改革,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好地完成了财政预算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532,8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7.74%,比上年增收102,611万元,增长23.85%。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258,0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5.71%,比上年增收48,013万元,增长22.86%;地方级收入完成274,86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9.71%,比上年增收54,598万元,增长24.79%。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457,303万元,比上年增支119,040万元,增长35.19%。
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274,86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39,465万元,上年结余49,639万元,调入资金3,586万元,收入总计567,556万元。全市一般预算支出457,303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7,680万元,支出总计504,983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2,573万元,继续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52,9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41.01%,比上年增收31,615万元,增长148.19%。全市基金支出58,209万元,比上年增支36,889万元,增长173.03%。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52,949万元,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10,573万元,补助收入24,325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87,847万元。基金支出58,209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29,638万元。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159,2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16%,比上年增收27,078万元,增长20.48% 。其中:中央级收入完成89,09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8.25%,比上年增收15,938万元,增长21.79%;地方级收入完成70,18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06%,比上年增收11,140万元,增长18.87%。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81,416万元,比上年增支20,567万元,增长33.80%。
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70,18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530万元,上年结余19,948万元,收入总计120,659万元。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81,41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6,51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910万元,支出总计102,845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7,814万元(其中:专项结转16,276万元,净结余1,538万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7年,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21,48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99.44%,比上年增收11,023万元,增长105.41%。市本级基金支出15,563万元,比上年增支6,343万元,增长68.80%。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21,480万元,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6,998万元,补助收入3,859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32,337万元。基金支出15,563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16,774万元。
上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2007年的财政决算还在编制过程中,在决算编制完成后还会有所变动,待2007年财政年度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完成2007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强化征管,保持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财税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税源监控,强化收入征管,超额完成了全年预算收入任务。收入总量进一步做大,全市财政总收入突破50亿元,比2002年翻了一番。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27.49亿元,增收5.46亿元,增长24.79%,增幅为1995年以来最高水平。市本级财政总收入突破15亿元,其中地方级收入增收超亿元,增长18.87%,县级地方级收入增幅28.3%,表明近年来我市发展经济、做大财政“蛋糕”的各项政策措施逐步取得成效。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占GDP比重提高到9.67%,比上年提高0.18个百分点。税性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92.78%,收入的稳定性增强。
2.培育财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财政资金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拓宽渠道集聚资金,有效运作盘活资金,用好政策争取资金,加强合作融入资金,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强财政发展后劲。一是主动作为,推动市区经济加快发展。市政府出台《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市财政主动跟进落实,先后筹集调度资金4,200万元,从园区建设土地出让金中返还6,900万元,从市级工业发展基金中补助1,000万元,用于支持两区工业园区和台江新区建设。2007年,中央、省、市专项(含转移支付)下达两区11,994万元,比上年增加5,156万元,增长75.40%。二是有序运作,盘活土地资产。改变由开发商垫资开发土地的模式,从财政专户筹集调度资金3.25亿元,用于市区土地收储,大大降低了土地开发成本。目前通过财政融资、调度资金市区已累计收储土地3,800多亩。三是积极争取,用好国家开行贷款。主动加强与国家开行、省开行的沟通、联系,以财政信用为依托落实国家开行贷款授信额度31.8亿元,有效缓解了市区发展面临的资金“瓶颈”。目前,海西金属制品市场、台江大桥、市区路网三个项目已经签约开贷,贷款资金规模5.4亿元。四是强化扶持,促进产业做强做大。安排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向上争取专项资金3,644万元,促进产业集聚、骨干企业培育和自主技术创新,对创国家、省名牌商标和名牌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出台推进企业改制上市的财政政策,从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作为政府扶持资金,专项用于推动市属企业资产优化重组,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多方筹措资金5.3亿元,支持重机公司、机床公司及双轮化机公司等企业搬迁入园、异地扩改,保证了“退城入园”工作的顺利进行。五是加大投入,支持项目工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安排重特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经费,用于重特大项目的策划、开发、引进和落地,并对引进重特大项目的单位与个人进行奖励。六是争取外援,缓解我市财力不足。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全年共向上争取中央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10.87亿元,转移支付11.03 亿元,合计21.9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1亿元,增长30.43%。重点支持了交通、农业、水利、卫生、教育等项目建设,极大地改善了我市的基础设施条件,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转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兑现。
3.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围绕建立公共财政,增加对社会保障的投入,增加对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投入,增加对民生保障的投入。加强城乡保障方面,全市安排社保支出3.87亿元,同比增长17.17%,筹措养老金收入5.61亿元、失业金收入0.74亿元,确保了全市10.53万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1.35万名失业人员救济金、9.24万城乡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按时足额发放。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687万元,用于解决市区特困家庭住房难问题。落实教育、卫生政策方面,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共免、补经费8891.35万元,受助学生29.17万名,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危房改造纳入了整体规划。支持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7,526万元,参合农民达171万人,参合率87.4%。落实补助政策方面,发放粮食、农资、良种等补贴资金6,686万元,增加了农民收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及时拨付资金486万元,稳定生猪生产和供应,对受成品油价格影响较大的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出租车等行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兑付油价改革补贴资金1,166万元。规范津补贴方面,深化公务员收入分配改革,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工作,市本级安排资金857万元,保证了规范津补贴政策的及时兑现。
4.统筹协调,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把统筹兼顾作为财政工作的根本方法和内在要求,促进城乡共同发展,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一是突出加强“三农”,支持新农村建设。中央、省、市补助10.22亿元,扶持“三农”发展,支持新农村建设“五大工程”、“六项服务”、“10件实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二是突出社会建设,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争取和安排教育专项资金11.65亿元,用于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统筹安排预算内外资金,支持文化、卫生和“平安三明”建设,营造和谐社会发展氛围。三是突出污染治理,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落实环保国策,安排市级环保专项资金897万元,争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和水环境保护资金2,110万元,用于市区环境整治和重点污染企业的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以及环境监测监控。
5.强化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挖掘增收潜力,整合盘活资产,探索理财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加强管理。联合物价、国土、房管等部门,从2007年8月1日起调整市区房地产交易指导价,挖掘市区财政增收潜力。全面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办法,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清理资金。认真落实审计决定,根据资金的性质、项目开展情况、结转时间等因素,对财政历年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共清理资金7,347万元,其中:核销单位指标增加财政机动财力960万元。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全面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基础数据调查核实工作,摸清了债务底数,为下一步开展义务教育化债夯实了基础。三是开展调研。结合当前财政工作面临的现实问题,组织开展完善园区体制、挖掘税收潜力、推进城市经营、支持企业上市、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清理财政性资金结余、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等课题调研,通过调研,理清工作思路,推进工作开展。
各位代表,虽然2007年全市财政工作成效显著,顺利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但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由于我市经济和财政基础相对薄弱,虽然财政收入取得了较快增长,但是总量仍然偏低;财政支出压力加大,社会保障、公务员津补贴等刚性支出大幅增加,各部门增加供给的要求很高,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针对性措施,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依法管理逐步加以解决。
二、2008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对财政工作的要求和对全市经济和财政形势的分析,2008年全市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增收节支、统筹兼顾的方针,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巩固壮大现有财源,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做大财政收入总量;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体制机制,深化财政改革,着力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加强财政科学管理,着力提高财政管理绩效;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财政干部综合素质。
2008年,我市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为财政收入增长奠定坚实基础,但减收因素也很多,如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等因素都会对收入产生影响。从总体上看,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将继续保持增长,但增幅可能回落,财政收支矛盾仍比较突出。因此,2008年预算安排的原则是:坚持“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的原则,将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勤俭节约的原则,分别轻重缓急,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规范津补贴政策以及法定支出、社会保障支出等重点支出,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增长,努力建设节约型政府。
根据上述原则及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08年全市及本级财政预算拟作如下安排:
(一)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支草案
全市一般预算收入611,660万元,比2007年增长14.78%,其中:中央级收入295,564万元,比2007年增长14.56%;地方级收入316,096万元,比2007年增长15%。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预算支出415,440万元,比2007年支出预算增支85,470万元,增长25.90%。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60,434万元,比上年增收 107,485万元,增长203.00%。安排基金支出161,068万元,比2007年支出预算增长666.66%。
(二)市本级一般预算收支草案
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182,750万元,比2007年增长14.74%,其中:中央级收入102,550万元,比2007年增长15.10%;地方级收入80,2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28%。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体制财力71,678万元,上年净结余1,538万元,调入资金567万元,当年可用财力73,783万元。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72,576万元(其中动用上年净结余331万元),比2007年年初预算增支10,002万元,增长15.98%。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计划安排69,508万元,比上年增加48,028万元,增长223.59%。安排基金支出69,508万元,比2007年支出预算增长529.26%。
2008年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详见附表。
由于2008年增支因素较多,为了确保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还有一些支出项目受财力限制没能安排。同时,在预算执行中还会出现减收增支因素。因此,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发展经济,积极深化改革,逐步解决财政面临的矛盾和困难。
三、锐意进取,奋力攻坚,全面完成2008年预算任务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2008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好中求快,推动财政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年财政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挖掘潜力,科学调度,保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把财政增收作为重点,拓展渠道,培育财源,挖掘潜力,增加财力。从工业提速增效中实现增收。用足用好用活各级政府已出台的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加大对重点培育上市企业的倾斜扶持,促成上市。安排资金,支持做好节能减排及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引导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激励企业自主创新,争创知名品牌,提升竞争能力。加大对财政贡献大的企业的扶持力度,激发发展活力,壮大支柱财源。从加快园区建设中实现增收。加快园区建设,完善园区管理体制,理顺投入和收益分配机制,加快招商引资和项目生成步伐,为后续财源开发提供有力支撑。从推进城市经营中实现增收。做好土地收储和开发工作,有序推动房地产开发,做好出租汽车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城市衍生资产的运作,增加政府非税收入。从强化项目带动中实现增收。优先安排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经费,实行重大项目激励机制,积极支持财政贡献大的项目发展,不断培育后续财源。从调整经济结构中实现增收。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做大做强建筑业、旅游业、商贸物流业,加快铁路、高速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更多的新增长点、新生财点。从关注体制政策中实现增收。认真研究中央和省有关财政体制和税制改革的政策动向,争取有利我市的体制和政策环境。积极争取上级更多的资金支持,广借外力,充分利用中央、省对老区、苏区、山区的扶持政策,策划项目争取资金,缓解我市财政收支矛盾。同时,深入细致开展好税源调查分析,强化对重点企业的税源监控,抓好收入调度,确保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加大各类专项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征管力度,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突出重点,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人为本”的财政支出体系,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加大对改善民生的投入力度,努力实现群众的长远利益、现实利益、具体利益。一是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支持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继续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是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创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义务阶段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落实高校、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工程。三是加快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开展农村大病统筹补充医疗保险,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四是加强文体广播事业建设。加强乡村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支持文化重点项目建设、文物普查、全民健身活动。巩固和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五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资金,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助力度。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形成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六是支持城市社区建设。积极筹措资金,用于三元、梅列两区社区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加快环卫体制改革,落实城市管理经费,进一步完善城市长效管理机制。七是加强廉租住房保障。继续加大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的投入,逐步解决经济困难家庭、住房困难户和大学毕业生就业后的住房问题。八是支持社会公共安全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确保处理突发事件和基层政法机关运转所需经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三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九是落实公务员津补贴政策。通过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预算内外财力,确保公务员津补贴政策的兑现。
(三)履行职能,强化运作,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进展,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水平。一是深化改革、完善机制。进一步健全部门预算编制制度,加强预算内外统筹,合理核定部门单位定员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继续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启动实施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变罚没收入的支出安排办法,减少执法部门对罚没收入的依赖性,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二是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推动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保值增值,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促进“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零基预算、综合预算的落实。探索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把绩效管理理念与方法引入财政支出管理,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以提高政府管理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三是有效整合,主动运作。积极整合跨类别、跨部门和部门内财政性资金,将同一使用方向的预算内、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整合到一起,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同一类资金整合在一起,形成资金合力,集中用于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解决重点问题,做到每年都能办成几件大事。清理集中已完成任务的部门专项资金,进一步压缩结转结余,重新整合后投入新的项目。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存款财政专储制度,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的信贷投入。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筹建农村商业银行。
(四)加强管理,提高效能,强化财政组织保障。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依法理财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对预算的监督,提高政府预决算工作的透明度;强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抓好廉政建设;深化财政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财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加强调研,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服务发展观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提高财政运行效能。
各位代表:完成2008年财政预算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支持和监督下,认真落实本届大会的各项决议,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开拓创新,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鑫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市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对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工作任务表示赞同,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按照省委八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的部署,依法履职,为民尽责,争取更大作为。要努力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实施监督法,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关注改善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的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要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5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 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7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的届首之年,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和省、市委全会精神,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努力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事务领导的政权组织形式,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是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基本前提,是人大工作不断发展的根本保证。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主题,是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行动指南。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常委会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并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学习作出部署,通过精读原文,联系实际,座谈讨论,深刻领会十七大的精神实质,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常委会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的根本原则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始终,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确保省、市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常委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自觉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使人大工作的总体安排、工作目标更好地体现市委的要求。常委会坚决贯彻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主动请示报告工作,及时将市委的意图落实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全市发展大局为己任,找准人大工作的立足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推进市委中心工作的落实。一年来,先后作出决定决议5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项,组织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26次,努力做到对市委负责,为人民履职,让群众满意。
扎实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常委会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贯彻实施,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法制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监督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监督法原文,正确把握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在实际工作中,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去年是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贯彻实施的第三年,常委会继续把贯彻落实好中央9号文件、省委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积极配合省、市委开展调研检查,常委会领导分工挂县,深入基层,加强指导,持续推动省委决定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使一些困扰人大工作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目前,我市各地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人大工作机构设置日趋规范,干部队伍素质有了提高,代表履职环境得到改善,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服务发展大局,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海西发展大局,贴近民生,依法履职,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围绕中心,主动作为促发展。常委会把坚持科学发展、促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作为己任,适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调研,听取和审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等有关经济社会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促进政府依法履职,推进发展,确保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预算资金在管理、使用方面的不到位、不规范和挤占、挪用等问题提出了限期整改的要求。对“重点生态林建设补偿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偿债资金”、“住房公积金”等专项资金的设立、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调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规范运作,发挥好专项资金的作用。对市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荆东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集中区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健全开发体制”、“强化资金支持”等建议,推动了集中区的开发和建设。对畜牧水产龙头企业发展情况、森林食品加工、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进行调研、检查和监督,努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与此同时,常委会及其机关还积极参与全市“项目引进”活动,取得了较好成绩。
突出重点,强化监督促法治。常委会将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开展跟踪监督,保证法律法规在本地区的正确实施,努力维护法律的尊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保证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挤占教育经费、“两免一补”不到位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确保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实现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经过有关部门的认真整改,全市共依法追补教育经费三千多万元,进一步落实了中央有关免除中小学生学杂费和免费为农村义务教育提供教科书的惠民政策,已收取的费用已陆续退回学生。开展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对环境保护法、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调研,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提出“加强环保执法和监督”、“严格控制新工业污染和新的水土流失”、“加强市区环境整治”等审议意见;开展行政复议法实施情况的执法调研和法官法、检察官法的跟踪执法检查及公安“三基”工作的专题调研,提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法官检察官综合素质、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等监督意见。开展城市规划法、文物保护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调研,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检查和调研,针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常委会工作委室与有关部门先后共同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五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宣传座谈会,推进了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促和谐。常委会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重视改善民生。去年市委作出继续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要部署,常委会积极融入、主动作为,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检查、视察和暗访,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有关方面抓好整改落实,为“国家卫生城市”的重新确认作出了努力。高度关注市区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组织代表对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进行实地视察,对污染企业的搬迁和整治、防止水源富营养化、建立长效保护机制等问题提出整改要求,责成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措施,促进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障、社区医疗卫生事业、住房公积金管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加大督促整改力度,促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畅通渠道,做好信访促稳定。常委会把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与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紧密联系起来,坚持每月一次的主任接待日和每年一次的下基层接访制度,认真负责地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全年共接待人民群众546批、1068人(次),受理来信827件。在信访工作中,重视综合分析,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单位依法办理各类信访件,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执行难”、环境污染、村财村务、拆迁安置等问题进行重点督办。8月份,组织三个调研组深入12个县(市、区)开展专题调研检查,对182件群众来访件进行督查督办,推动了一批信访问题的解决,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坚持原则,依法任免干部。常委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实现党管干部原则同依法任免有机统一起来。对依法应由人大常委会任免的事项进行认真审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把好任免关。坚持对被任命人员进行法律测试和任职承诺及颁发任命书,全年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去年底,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适时召开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选举我市出席新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补选市人民政府市长和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保证了大会选举的圆满成功。
三、突出代表主体地位,认真做好代表工作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做好代表工作的要求,把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作为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组织对新当选的市十一届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努力提高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给每位代表寄送人大信息和有关材料,及时通报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及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方面的情况;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度,全年共邀请35名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176人次开展视察、执法检查、调研,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支持代表持证视察、约见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履职行为;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好全国、省人大代表在明的视察活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经常深入基层,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了解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关注社会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反映社情民意,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常委会根据全市工作重点,把“建立市本级工业集中园区”、“ 加快市区第二水源工程建设”、“加快三明交通综合枢纽规划建设”、“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快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设”、“对市区脏、乱、差现象进行综合整治”6件代表建议确定为重点建议,组织审议和专项督查。市政府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对办理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做出了加快市区第二水源建设、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障制度等决定,并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办理工作取得较好效果。8月上旬,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273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办理工作不到位、代表表示不满意的,责成有关责任部门加强与代表沟通,重新落实办理措施,努力使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落到实处。11月份,主任会议再次研究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对代表表示“基本满意”的154件办理件,又全面进行复查和督办,通过这次督办,有84件转为“满意”。至目前为止,代表表示“满意”的办理件共有194件,占71.2%。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履职能力及机关的服务水平
加强思想建设。围绕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目标,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业务知识。举办一期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四次法律知识讲座和多次专题学习,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进行研讨,进一步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民主观念、法制观念,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提高依法履职的素质和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清理与监督法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依照监督法的规定,重新修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制定机关实施监督法暂行办法,对机关所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和修订,进一步推进了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倡导求真务实和开拓创新的良好风气,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制度,主动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主题实践活动,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力度,关心干部成长,提高机关效能,激发机关活力。
加强人大新闻宣传。认真贯彻全省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全市人大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传达部署,总结工作经验,明确新时期人大宣传工作的目标任务。依靠并协助各新闻媒体搞好人大宣传工作。重视人大制度的理论研究,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三明人大信息、三明人大网站,适时召开人大新闻通气会,向社会公布并向代表通报人大工作情况,不断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上下联系和横向交流。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配合开展各项调研检查,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建立常委会领导联系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坚持重大工作向下征求意见、重大履职活动上下沟通、形成互动;继续加强与全国部分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横向联系,相互交流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经验,学习先进,增进友谊,拓宽视野,改进工作。
回顾过去的一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历届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坚持依法履职,为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与进步,实现了届首之年开好局、起好步的目标。这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全体代表的认真履职,“一府两院”的支持配合和全市人民的热情支持是分不开的,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全体同志辛勤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监督法的贯彻实施有待深化,监督工作的方式和实效还需改进和增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还需拓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还需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的质量还需提高;对人大制度的宣传、对代表风采的报道、对基层人大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的总结推广还需加大力度。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我市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和谐、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关键之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在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实施监督法,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不断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党的十七大把坚定不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为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常委会将继续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按照十七大提出的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六大任务的内容和要求,重点围绕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的职能作用,推动人大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大力发展基层民主,积极推动《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基层政权建设,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建基层和谐。继续配合市委抓好中央9号文件和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使中央和省、市委提出的要求和已经明确的事项落到实处,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发挥常委会的职能作用
新阶段、新起点,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要认真把握和遵循省委提出的“重在持续求先行、好字当头求先行、以人为本求先行、谋在其中求先行”的实践方向,并把其作为人大工作的努力方向,把握大局、准确站位、有效作为,做到“尽职不越位、决定不处理、监督不代办”,正确履行好常委会的各项职能,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工作。
推动科学发展。围绕市委提出的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抓住带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使市委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凝聚各方力量、同心协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要加强对新农村建设、项目带动、品牌带动、环境带动、做大做强市本级经济、节能减排等工作的监督,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壮大经济总量。继续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认真检查“十一五”规划的中期执行情况,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权,维护计划和预算的严肃性,促进人代会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的实现。
推进依法治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法律监督。重点对未成年人保护、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劳动合同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省旅游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调研,促进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垂管行政部门执法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依法由常委会任命的干部的任后监督;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一府两院”实施依法治市规划的监督检查,推动依法治市规划的落实。要继续采用跟踪督查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常委会提出的各项监督意见落实到位,促进“一府两院”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执法行为,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关注改善民生。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按照监督法规定的六条渠道选择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内容,重点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城乡弱势群体的救济、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社会治安、市场物价等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抓好市区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和改善空气质量措施的落实,继续加强对网吧和游戏机厅管理情况的督促检查。要创新对专项工作报告的评价方式,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党中央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重大决策落到实处。重视和改进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大对重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深入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发挥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建立代表回选举单位参加活动的制度,认真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努力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严格按照监督法要求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提供有关材料,更多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重视代表在活动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代表对国家事务管理的参与度;丰富代表闭会期间的活动内容,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认真做好代表培训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异地视察和专题视察,拓宽视野,掌握了解市情。支持代表持证视察、约见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做法,继续在代表中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积极性;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建立健全承办责任制,加大对代表建议特别是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确保代表建议得到认真负责地办理和解决;进一步落实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措施,着力解决好乡级代表活动经费保障问题,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四、继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道路,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于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确保中央大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把学习摆在重要位置。重点组织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要持续抓好常委会的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到有所创新,有所提高。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提高常委会的审议水平和审议质量,增强审议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形成会前认真调研、会中充分审议,畅所欲言、有的放矢的良好会风,用民主集中制的程序把组成人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团结起来,形成合力、推动工作。
要以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和业务素质为重点,坚持廉政建设与勤政建设相结合,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创建学习型、服务型、节约型机关,更好地发挥机关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依托党校、行政院校等举办县(市、区)人大干部和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培训班,继续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三明人大网站、三明人大信息,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要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与工作指导,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的指导,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委室工作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各县(市、区)人大工作的经验;继续开展对外交流和横向联系,学习借鉴兄弟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同志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好这一制度,是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全市人民,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实现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而努力奋斗。
附: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2007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作出的决议决定(5项)
1.关于批准2007年市本级预算调整的决定;
2.关于批准200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3.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4.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5.关于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
二、开展执法检查(2次)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6次)
1.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情况的报告;
2.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
3.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情况的报告;
4.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民间文化保护条例》情况的报告;
5.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情况的报告;
6.关于我市贯彻实施《福建省自然保护区条例》和《福建省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7.关于200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8.关于2006年决算情况的报告;
9.关于200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10.关于200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11.关于调整2007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预算的议案;
12.关于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13.关于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的专项报告;
14.关于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
15.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6.关于偿债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生态公益林保护和补偿基金建立、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四、开展视察、检查、调研(26次)
1.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工作进行视察;
2.对三明电业工作进行视察;
3.对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情况进行视察;
4.组织省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开展会前视察;
5.对《关于促进荆东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建设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6.对森林食品生产加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7.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8.开展人大信访工作专题调研;
9.对畜牧水产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0.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对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的16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审议前的调研共16次。
五、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9人次)
1.决定任免政府工作人员36人次;
2.任免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1人次;
3.任免审判、检察人员22人次;
4.决定接受辞职10人次。
六、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专项工作调研(12次)
1.开展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管理条例》的议案”办理情况开展立法前期调研;
2.开展《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监督的决定》的执法检查;
3.开展《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立法调研;
4.开展《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的立法调研;
5.开展《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调研;
6.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
7.开展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五年工作总结调研;
8.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来明视察;
9.受托开展“两官法”执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执法检查;
10.开展加快发展农业保险业课题调研;
11.组织省人大代表年中专题调研;
12.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情况调研。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工作意见表示赞同,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执行力度,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5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先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服务大局和构建“和谐三明”的工作要求,遵循“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司法能力,法院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市法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自觉地把工作置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之中,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一年来,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700件,审结、执结2654件。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562件,办结22314件。
(一)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一年来,市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90件,审结190件。在已结案件的生效判决中,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计362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依法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和职务犯罪。全市法院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256件458人;审结我市建国以来贩卖毒品数量最大的陈斌贩毒案,并对其执行死刑;审结省法院指定管辖的原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主任周玉建等人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全市共审结99件156人;依法惩处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53件80人。通过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有效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净化了社会环境,规范了市场经济秩序。坚持罪刑法定、宽严有度,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刑事案件,做到区别对待;对于一些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人身危险性小的犯罪,依法从宽处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开展打黑除恶、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活动,审结了受最高法院、公安部关注的被告人詹光芳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件,判处犯罪分子45人。对1468名认罪服判、积极改造的罪犯依法办理减刑、假释,维护监管秩序,促进罪犯回归社会。开展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核查监外执行罪犯人数共2537人。积极推进市法院作为全国少年审判综合庭改革试点的工作,在6个基层法院成立全市法院试点,将少年审判职能拓展至涉少民商事、行政审判领域,审结涉少民商事案件401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全市法院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94人,依法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118人。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对未成年犯罪人回访、考察,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市法院少年庭和沙县法院少年庭均荣立集体二等功,沙县法院少年庭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梅列法院少年庭被评为“福建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先进集体”。
(二)调判结合,促进社会和谐。市法院积极运用民事审判手段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继承、民间借贷、侵权、相邻关系等民事纠纷,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644件,审结610件,案件受理数较上年上升23.4%。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5件。
审理过程中,注重调解与判决结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开展诉讼调解。坚持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化解矛盾与促进和谐相统一,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办出“和谐案”。全市法院调解、撤诉结案8441件,调撤率达68.3%,较上年上升3.61个百分点,居全省法院前列。二是积极探索行政协调。经协调,原告撤诉或被告改变具体行政行为后原告撤诉,全市有65件,占行政诉讼案件51.6%。市法院协调解决了澳门丰昌行、香港世科集团企业有限公司就办发房产证、办学许可证等提出的行政诉讼,原告撤回起诉,化解了纠纷。三是向刑事领域延伸。全市法院办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自诉案件166件。调解、撤诉共124件,占74.7%,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有利于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及时获得赔偿。四是开展诉调衔接工作。将诉讼调解与社会调解相结合,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泰宁县法院朱口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调解案件共405件477人次。
(三)服务大局,促进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努力为我市实施“十一五”规划,全面推进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融入大局抓审判,服务发展促和谐。
依法审理涉产业调整案件,服务宏观调控。围绕优化投资结构、金融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全市法院审结土地流转、房地产开发、金融证券等纠纷案件331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妥善审理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领域纠纷案件,保障辖区经济发展。市法院共审结涉泉三高速公路案件7件;对省重点建设项目沙县机场股权转让纠纷,快速立案、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准予免交诉讼费40余万元。经协调,海南通澳公司同意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北京中港公司撤回起诉,取得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
依法审理涉国企改革、民营企业案件,服务企业发展。与重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坚持平等保护,贯彻落实好《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强市富民、发展三明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完善大要案件督办制,审结企业破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等案件39件。
依法审理涉农案件,服务新农村建设。依法审理涉农劳动争议、拖欠工资、工伤赔偿等案件,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基层法院林业审判,审结林地权属、侵权等涉林案件194件,依法保障林农合法权益,服务我市林权改革工作。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前沿阵地作用,全市人民法庭依法审理农村人身损害、房屋和宅基地使用、相邻关系等纠纷案件1933件,促进农村和谐发展。开展创建省级、市级优秀人民法庭活动,全市14个法庭中已有7个法庭被评为省级优秀人民法庭。
二、关注民生,落实司法为民重要要求
市法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将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贯穿到法院工作之中,努力保障社会和谐和群众的合法利益。
(一)维护公正,狠抓监督指导。公正司法是司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市法院加强对全市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检查、督促与指导。全市基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917件、行政案件109件,审结民事案件11747件。其中,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一审息诉服判率为94.7%,较上年上升0.7%。一是加强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工作。健全完善以结案率、息诉服判率等“十率”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考核体系,制定了《关于案件签发、质量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建立干警执法档案,强化责任落实。在省法院通报的2007年全省法院案件质量与效率考评中,我市法院取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二是加强二审和再审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审结不服一审裁判的各类上诉案件714件,改判和发回重审42件;全市再审复查生效裁判43件,对确有错误的依法予以改判、发回重审,共13件。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答复下级法院审理复杂疑难案件中提出的法律适用问题,针对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拆迁、林业纠纷等案件,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减轻民负,狠抓便民诉讼。在全市法院弘扬建设人民法庭“便民、利民、爱民”精神,方便群众诉讼,减轻讼累。一是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审判流程管理,确保立案、审理、判决、文书送达和执行各个环节有序运作。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与监督,将审判、执行效率纳入干警业绩档案考核。完善案件速裁机制,实行“简单案件快办、复杂案件精办”,采用简易程序审结民事案件9111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77.3%。二是切实保护诉权。全市法院基本建成功能设施完备、群众办事便利、各项服务规范的“一站式”立案接待大厅。简化立案程序,确有必要的,实行预约登门立案、网上立案、电话立案。强化诉讼指导,加强举证引导,正确行使释明权,提示诉讼、执行风险,培植理性诉讼。三是减轻诉讼负担。扩大司法救助范围,重点为特困企业、破产企业和伤残、孤寡、低保人员等提供司法救助,全市法院对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案件实行诉讼费缓、减、免共458件,金额达165.6万元。开展“司法进社区、入农户、促和谐、保平安”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完善巡回审判机制,实行就地立案,当场审理,共审理案件1174件;积极开展送法进军营、校园活动,为官兵和师生提供法律服务。
(三)化解民忧,狠抓涉诉信访。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信访工作的要求,把处理好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第一责任,把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放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全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部署。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领导包案接访制、院长接待日制等信访制度,构建并完善“信息灵、反应快、责任明、措施硬”的涉诉信访机制。对重点信访案件,按照“排查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原则,实行“定领导、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力求息诉止访。一年来,市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824件、接待来访540人次。办理、答复省、市人大、省法院等交办、督办件共117件、开展专项排查4批计105件。最高法院督查组、省法院、市委主要领导对我市法院“四定一包”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四)实现民利,狠抓执行工作。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尽最大努力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受理执行案件5444件,通过强制执行、执行和解并促成自动履行共3298件(其中市法院执行90件),执结标的额2.38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居全省法院第四位。为解决执行中的突出问题,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百日执行大会战”行动,采取提级、指定、交叉和集中执行等措施,执结一批执行积案。积极争取执行和解,减少执行对抗,全市法院共执行和解675件。对有执行条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或以暴力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公务的行为坚决予以制裁,全市法院依法拘留7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人。创新执行机制,健全执行联动网络,全市法院在各乡镇选聘746名执行联络员,协助寻找被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等;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指导,推动执行难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提升素质,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全市法院以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主线,着力抓好队伍建设。一年来,全市法院有25个集体、27名个人受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省委、省政府、省法院等表彰和记功。其中,市法院刑二庭、民二庭分别被评为全省刑事、民商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市法院龚一海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梅列法院立案庭荣获“福建省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永安法院范韶勇同志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大田法院吴永雄同志被授予“福建省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沙县法院张岳同志被评为“2006年度感动福建十大年度人物”,并被授予“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省五四青年奖章”等荣誉称号。
(一)开展专项教育提高政治素质。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和队伍建设现状,深化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纠纷解决观、服务大局观、群众利益观和司法权威观,提升政治素质。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党的十七大召开后,全市法院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热潮,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用十七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倡导和践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种良好风气”,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新一届中院领导集体提出在廉洁自律、团结协作、艰苦奋斗等六个方面起表率作用,院党组发出“向我看齐”倡议,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讲大局、讲民主、讲作风。在中院机关开展队伍集中整训和纪律作风整顿等专项活动,突出解决干警精神面貌、工作效率、学习风气等方面的问题。法院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加强,全体干警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开展“警示教育年”活动,全市两级法院共组织干警8批442人次前往晋江参观全省法院警示教育基地,市法院组织中层以上负责人、执行人员共96人次旁听典型案件庭审,做到警钟长鸣。举办全市法院“廉政之声”演讲比赛,开展“每周廉政警示一小时”教育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严肃查处审判活动中违法违纪行为,全市法院受纪律处分1人、受刑事处分1人。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心下移,着力解决基层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以观念更新、业务增强、技能提高为重点,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研讨、技能竞赛等活动。市法院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厦门大学知名学者、教授就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作专题讲座,以视频形式向全市法院授课;举办审判实务培训11期,培训1214人(次);派送参加省院培训158人,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学习16期17人,在读法律硕士学位20人。积极应对基层法官流失问题,由省法院统一招录15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选调生,经培训后充实到基层法院。认真贯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实施文化兴院战略。在全市法院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弘扬先进典型,以身边的先进事迹教育人、鼓舞人、感染人。通过举办全市法院首届文艺汇演、开设法院文化长廊等措施,以先进进取的文化熏陶人。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夯实司法为民基础。永安、三元法院新建审判综合楼破土动工,明溪法院盖洋法庭、泰宁法院景区法庭基本建成,另有3个法庭的建设已立项,正在筹建之中。加强审判大楼和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建设,提高司法效率。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大、政协工作的文件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畅通联系渠道,由专人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保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即邀请代表、委员座谈、视察和法院领导定期走访相结合,就法院工作征求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各项建议以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直接来信。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件,办理市人大交办、转办的群众来信230件。其中,市法院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件,办理交办、转办件172件。抓好《三明市法院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听审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落实,对本辖区有影响的案件专门邀请旁听,切实保障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市法院共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共210人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法院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市政府支持、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法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办案的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极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够规范,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三是执行、信访工作仍需改进;四是在履行司法职能、服务我市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重大课题上,还缺少创新的思路和举措。 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通过强化自身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五、在十七大精神的指引下,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人民法院促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全面准确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稳定,增进和谐,服务发展,为发挥三明在海西建设中“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实现加快崛起和更大跨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服务大局,促进审判工作有新发展
要紧紧围绕“着力保障国家安全,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着力保证社会大局稳定,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要求,依法正确履行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以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为出发点,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参与“平安三明”建设。大力加强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发挥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促进改革发展的职能优势,服务我市发展大局。创新管理机制、优化执行环境、改进执行方法,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执行纪律,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完善机制,促进法院改革有新突破
要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关于改革的具体要求,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司法公正和效率问题入手,稳步推进法院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解决好法院系统内部权力结构问题;加强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建设,解决好法院如何公正司法问题;完善制约监督机制,解决好法院如何运转和管理的问题;规范法官司法行为,解决好组织配置和司法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强以案件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为中心的审判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强化责任落实。抓住重要岗位和重点环节,建章立制,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三)着眼民生,促进司法为民有新举措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着力民生、民心,把为民、惠民贯穿于司法审判始终。顺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切实把司法为民的效率、效果与效益有机结合起来,既重视提高工作效率,真正让老百姓得到方便;又讲求司法成本,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依法公正审理好涉及民生问题及群众权益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诉讼权利保护,提高立案接待质量和服务效果。进一步加强诉讼指导,实行风险告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推进司法公开,以让人民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司法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弘扬司法民主。注重依法调解,在息诉服判、案结事了上下功夫,以和谐手段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道德等多种手段,解决好涉诉信访尤其是信访老户问题,变“一时息事”为“彻底解决”。
(四)提升素质,促进队伍建设有新风貌
要着力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巩固发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成果。组织开展好“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法院队伍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改进思想作风,提高落实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的本领和能力。要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维护稳定的能力、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能力、运用司法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要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法院文化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提升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各位代表,党的十七大为我们党和国家的发展描绘了宏伟蓝图,也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方向。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积极落实本次大会的要求,强化自身改革与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动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2月2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报告中提出的今年工作意见表示赞同,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2月25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丽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忠诚履职,奋发进取,各项工作呈现出协调持续发展的态势。
一、以全面正确履职为目标,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的成效
全市检察机关把检察业务的发展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增强服务大局的实效。
切实找准检察工作定位。深刻理解我市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的目标任务和高检院确立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进一步明确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把办案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一般违法行为、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和执行政策中的偏差与犯罪的界限,要求到企业办案不开警车、不着警服、不轻易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查封和扣押企业财物、不轻易冻结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等,在执法实践中产生了积极效应。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围绕创建“平安三明”的部署要求,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967人,提起公诉2996人。其中,起诉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51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93人,提起公诉88人;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自然资源犯罪嫌疑人175人,提起公诉414人。针对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查禁“六合彩”等专项整治,批准逮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849人,提起公诉999人;批准逮捕赌博犯罪嫌疑人23人,提起公诉63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促进平安建设。清流县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农贸市场管理混乱,群众意见大,遂向主管部门发出加强管理的检察建议,迅速得到落实,为此十余名市场个体工商业主到县检察院送锦旗,表达感谢之意。
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职责。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总体部署,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共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9件16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8件135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7人;大案46件,处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36人,行政执法等重点部门29件3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47万元。立足检察职能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市检察院与市纪委联合建立三明市反腐倡廉教育展馆,12000余人参观了展览。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制定《三明市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全市党员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编写《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读本》,制作警示教育VCD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预防工作,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建宁县检察院通过对一条举报线索的初查,发现一起国有土地投标中存在串标问题,即将调查材料及检察建议移送相关执法部门处理,经有关部门重新组织拍卖,拍卖价比原来高出1900余万元。
全面开展诉讼监督活动。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0份,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14件。依法追加逮捕90人,追加起诉293人,法院审结的277人均作有罪判决。对4名罪犯提出暂缓呈报减刑的建议,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4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请)抗诉4 件,法院改判2件。着力加强对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办理案件66件,提出抗诉13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0件,经法院再审作出原判改变1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1件,法院采纳10件。依法维护人民法院正确裁判,对42件民事申诉案件认真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坚持诉讼监督与查办职务犯罪相结合,查办侦查、审判机关执法人员涉嫌刑讯逼供、贪赃枉法犯罪8人。宁化县检察院民行检察部门查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做法,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的肯定。
二、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为抓手,提高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
全市检察机关把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抓手,力求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结合实际出台《三明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实施办法》,既着眼促进社会和谐、依法适用从宽措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又继续坚持严打方针,把打击的锋芒始终指向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出台《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中加强检务督察的意见》,实行不捕、不诉案件由承办人提意见、科室研究、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审查的办案程序,确保案件质量。举办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论研讨会,征集论文53篇,以理论研讨促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落实。大田县检察院建立的案件宽严标准、繁简分流、办案说理等十项机制,得到了省检察院和高检院的肯定和推广。
改变以往构成犯罪即捕、即诉的观念,对偶犯、初犯、轻微犯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以及因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当宽则宽。以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为由不捕127人,对轻微刑事案件不予起诉118人。三元区检察院在办理该区清溪村4名村民(其中2名为村主干)擅自出售因山体滑坡冲倒的红豆杉而构成犯罪一案中,考虑到出售所得款项系用于为村民安装闭路电视,可酌情从轻处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社会反应良好。
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办案的全过程,办理涉检信访31件,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求。市检察院在办公楼沿街位置设立接待大厅,为群众来访搭建更为便捷、快速的受理平台。开展不捕、不诉案件答疑说理173次,就当事人及其亲属对案件处理的疑问,做好解释工作,理顺情绪。积极开展量刑建议活动,对302件事实清楚、情节轻微以及确有悔罪表现的案件提起公诉时建议法院从轻处理。不断探索刑事和解机制,对162件轻伤害等案件,引导双方当事人主动达成谅解及赔偿协议,努力修复被损害的人际关系,减少社会对抗面。尤溪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打猎过失致人死亡案时,鉴于双方矛盾不断激化,召集双方当事人就赔偿等事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而后被害人家属主动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理,一审法院充分考虑被害方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判处。
三、以机制建设为重点,推进执法规范化的进程
全市检察机关着力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促进自身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出台《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管理办法》,对案件办理的动态、质量、效率和规范情况进行统一管理,定期通报。制定《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评查标准(试行)》,对案件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文书质量和卷宗归档五方面进行了细化和量化。根据这一标准,随机抽调两级检察院2007年度办理的98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评出优秀22件、良好64件、合格12件,有效促进了规范办案工作。
以机制创新增添工作动力,突出抓好全市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工作,达到节约办案成本、增强办案力度的效果。开展创特色增亮点活动,呈现出创新载体促预防、上下联动查串案等15项特色亮点工作,永安、沙县等7个基层检察院夺得了18项业务单打冠军,有效推动了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在全市业务工作分析会上,两级检察院班子成员、市检察院处室长全部使用电脑课件进行大会发言,有力推动科技强检步伐。开展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评议市检察院对口业务处室工作活动,促使市检察院各处室更加注重提高自我,更加注重服务基层,形成上下良性互动关系。
进一步强化内外制约机制,改进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考评工作,健全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工作的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检务督察的模式和方法,着重抓好逾期不予初查、不批准逮捕、不起诉等八类案件的督察,加强检务督察职能与纪检监察职能的衔接,形成管案与管人同步实施的监督格局。深化检务公开,实行不诉案件听证制度,将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向双方当事人阐明,增加办案的透明度。永安市检察院办理石某盗窃案时,考虑到石某参加全国高职考试已超录取分数线,并已退清赃款,作不起诉处理较妥,即邀请双方当事人、学校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不诉听证会,不起诉决定得到与会者的理解和支持。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共监督不捕、不诉等“三类案件”20件24人。同时,充分发挥特约检察员、廉政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四、以队伍建设为主线,夯实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
全市检察机关以领导班子为重点,以专业化高素质为目标,努力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
坚持从领导班子做起,着力改进执法作风和工作作风。两级检察长自立标杆,向全体干警作出“七个不让”的承诺:不让工作在我手中耽误,不让案件在我环节出错,不让违纪行为在我身上发生,不让干警对我的表率作用质疑,不让组织为我的岗位担心,不让群众利益因我受到损害,不让检察形象因我受到影响,并定期测评,有效地带动两级检察院队伍建设。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积极开展争创“理论学习先进中心组”活动,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与队伍建设责任状,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述职述廉,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每月对本院班子、案子、车子、杯子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使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落到实处。
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十七大召开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分头到各基层检察院宣讲十七大精神,宣讲科学发展观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把全市检察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以党建带队建,确立“检察文化年”,开展共产党员人生格言征集、学唱《人民检察官之歌》、“我为检察添光彩”演讲比赛等主题鲜明、感染力强的活动,增强了干警的党性修养和使命感。举办春季整训、自侦干警全员培训、侦监部门技术练兵、出庭行为规范评议等活动,提高了干警业务素质。我市代表队获得全省检察机关模拟法庭抗辩赛第三名,在侦查监督部门竞赛活动中,1人获得“全省十佳办案能手”称号。全市22名检察干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通过率26.2%。坚持从严治检,严明检察纪律,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对一名干警立案侦查,对一名职工行政记大过处分。以此为戒,召开全市检察队伍建设典型案例剖析会,举一反三,找出执法薄弱环节五方面15个问题,由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基层检察院条块结合进行整改。
坚持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在市委的领导下,依靠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基层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有了可喜的改观。争取各级政法补助资金、办案装备专项资金等782万元, 国债250万元。中层正职干部职级待遇基本得到落实。将乐、泰宁、明溪等10个基层检察院分别与厦门、泉州、宁夏石嘴山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对口协作关系,开拓视野,取长补短,有效促进基层检察院建设上台阶、进档次。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整体面貌又有了新气象,25个集体和28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和技术处分别被高检院评为“先进集体”,永安市检察院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基层院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称号,梅列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室被高检院命名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永安市检察院干警刘惠芬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3名干警荣立个人二等功,10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涌现出 “公诉席上铮铮铁汉――丁建毅”、“贴心服务赢口碑”的大田县检察院控申科等41名市先进个人和15个市先进集体。
2007年,全市检察机关自觉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市检察院出台《关于三明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做到“五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进一步规范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制度、进一步健全接受人大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维护好人大权威和保护好人大代表的合法权利。两级检察院共向同级人大专题报告工作48次,报送检察信息310期,接受人大视察、执法大检查14次。共接到人大交办件29件,已办结并反馈24件,5件正在办理之中,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正副检察长带队走访县级以上人大代表130人次,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27次,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向两级政协通报工作情况13次。
各位代表,一年来的工作使我们深深地感到,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省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县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对我们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不适应,监督意识不强、履行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法律监督能力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检察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执法方式简单,不注意化解与案件相关的矛盾,不善于做群众工作,影响执法效果;三是执法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仍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重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我们要着力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检察工作的政治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检察工作的灵魂和根本政治方向。我们要做这面旗帜的忠实信仰者和坚定维护者,坚定不移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检察工作,从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和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入手,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不断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定不移地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头脑,健全完善经常性教育的长效机制,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广大检察人员的自觉行动。
二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坚定不移地落实服务发展、执法为民的要求。要更加自觉地为大局服务,通过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为三明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要紧紧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通过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通过查办侵犯群众权益的职务犯罪,促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上访,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把法律监督的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改善和保障民生上。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切实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采取有效措施改进薄弱环节,把民事行政检察和监所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实际行动落实执法为民要求。
三要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水平。要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认真开展“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大力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突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大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狠抓执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切实纠正少数检察人员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廉洁、不文明的问题。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大人才引进和教育培训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检察队伍。
四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检察工作的政治保证。要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坚定不移地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认真贯彻落实党委的工作部署,自觉维护党委的权威。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诚心诚意地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党的要求和人民的意愿。
各位代表!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检察院任重道远。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丁 瑜(女) |
王 庆 |
王 政 |
王 闽(女) |
方锦铭 |
邓应红 |
叶继革 |
卢 一 |
包国平 |
朱光木 |
刘 鑫 |
刘振郁 |
江兴禄 |
江寻鹭 |
池秋娜(女) |
纪圣和 |
纪熙全 |
严凤英(女) |
李宝兰(女) |
李轩源 |
李家荣 |
杨永生 |
杨光祺 |
吴建国 |
吴建增 |
吴俊慰 |
吴根发 |
吴维汝 |
余荔苹(女) |
陈木星 |
陈刚挺 |
陈红梅(女) |
陈良椿 |
陈国珍 |
陈忠杰 |
陈烈章 |
林纪承 |
罗 雄 |
周山华 |
周银芳 |
郑成辽 |
郑国仁 |
赵荣生 |
柳忠武 |
贾新榕 |
顾闽南 |
徐 铮 |
翁永章 |
黄作文 |
****** |
黄高明 |
黄鹤平 |
曹秀芬(女) |
盛福江 |
梁晋阳 |
覃淑英(女) |
程立双 |
曾祥辉 |
阙维林 |
蔡建境 |
主席团(60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秘书长:严凤英(女)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杨光祺 |
|
|
|
||||
副主任委员: |
邓应红 |
|
|
|
|
|||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
||||||||
|
王 闽(女) |
李光钦 |
杨长岩 |
陈国珍 |
陈慕斌 |
|||
|
林文德 |
顾闽南 |
翁永章 |
黄友杰 |
黄鹤平 |
|||
|
覃淑英(女) |
童麟章 |
蔡绍协 |
|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陈木星 |
|
|
|
||||
副主任委员: |
蔡建境 |
|
|
|
|
|||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
||||||||
|
卢 一 |
刘若嘉 |
江寻鹭 |
纪圣和 |
吴建增 |
|||
|
余荔苹(女) |
陈仪代 |
陈红梅(女) |
陈烈章 |
林新华 |
|||
|
贾新榕 |
黄高明 |
缪 薇(女) |
|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
刘 鑫 |
严凤英(女) |
郑国仁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黄作文 |
柳忠武 |
阙维林 |
陈木星 |
方锦铭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
(2月24日上午8:30)
叶继革 |
刘 鑫 |
严凤英(女) |
郑国仁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黄作文 |
柳忠武 |
阙维林 |
陈木星 |
方锦铭 |
|
主持人:刘 鑫
第二次全体会议
(2月25日下午3:00)
李轩源 |
林纪承 |
池秋娜(女) |
江兴禄 |
周山华 |
严凤英(女) |
陈刚挺 |
吴建国 |
曾祥辉 |
吴建增 |
杨永生 |
李宝兰(女) |
覃淑英(女) |
陈红梅(女) |
吴维汝 |
朱光木 |
|
|
主持人:严凤英(女)
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
(2月27日上午8:30)
叶继革 |
刘 鑫 |
严凤英(女) |
郑国仁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黄作文 |
柳忠武 |
阙维林 |
陈木星 |
方锦铭 |
|
主持人:刘 鑫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方锦铭 |
赵晓峰 |
陈仪代 |
包国平 |
余 茂(女) |
洪华堂 |
|
|
|
|
方锦铭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晓峰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仪代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包国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余 茂(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洪华堂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代表分组名单
(代表342人,列席23人)
梅列代表团 (代表32人,列席5人) |
||||
|
||||
团 长: |
罗 雄 |
|||
副团长: |
蔡绍协 陈军伟 |
|||
代 表: |
|
|||
马玉华(女) |
梅列区列东街道党工委书记 |
|||
马宗旺 |
中国联通公司三明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
|||
方锦铭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
|||
兰德明 |
三明市政协原主席 |
|||
庄灿宗 |
三明市碧湖木业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刘道崎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市长 |
|||
刘菊春(女) |
三明八中教务处主任 |
|||
吴小明 |
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
|||
吴维汝 |
三钢小焦轧钢厂厂长、闽光冶炼公司董事长 |
|||
吴润潘 |
梅列区列西街道列西村民委员会主任 |
|||
陈占昌 |
梅列区陈大镇党委书记 |
|||
陈 伟 |
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三明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
|||
陈军伟 |
三钢(集团)公司总经理 |
|||
陈红梅(女) |
三明二中年段长、校务委员 |
|||
陈良锦 |
三明市园艺场书记、场长 |
|||
林丽玲(女) |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
|||
林建忠 |
梅列区水利局局长 |
|||
林俊德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林敦龙 |
三明市工商局局长 |
|||
罗焕集 |
易达(三明)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罗 雄 |
中共梅列区区委书记 |
|||
金巧兰(女) |
三明市委讲师团教研室主任 |
|||
胡伟彬 |
三明市规划局法制监察科科长 |
|||
黄华珍(女) |
福建省立丰印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
|||
彭根发 |
福建永利集团董事长 |
|||
彭晓榕(女) |
三明市第一医院功能科主任 |
|||
童麟章 |
福建省三明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
蔡绍协 |
梅列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
蔡鸿贤 |
三明电业局局长 |
|||
廖爱清(女) |
福建闽中律师事务所主任 |
|||
颜振民 |
三明市国土局地质环境科负责人 |
|||
潘存哈 |
三明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
|||
列 席: |
||||
许清华 |
省人大代表,三明市政协副主席、市民进主委(兼),福建华橡自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张丽娟(女) |
中共梅列区委副书记、区长 |
|||
曾明生 |
省人大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市民盟副主委(兼) |
|||
林勇雄 |
省人大代表,三钢劳服公司经理、党委书记 |
|||
朱庆添 |
省人大代表、三明市天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
代表团会议地点:市人大机关六层第一会议室 |
||||
|
||||
三元代表团 (代表34人,列席1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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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长: |
王 庆 |
|||
副团长: |
杨稚平 林新华 |
|||
代 表: |
|
|||
王 庆 |
中共三元区委书记 |
|||
邓应红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主任 |
|||
邓享华 |
三元区富兴堡街道党工委书记 |
|||
邓黄贵 |
汇华集团董事长 |
|||
吕火星 |
三元区岩前镇乌龙村党支部书记 |
|||
朱昌贤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刘若嘉 |
三明一中校长 |
|||
杨黄河 |
南安商会会长 |
|||
杨稚平 |
中共三元区委副书记、区长 |
|||
吴根发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 |
|||
邱凤娇(女) |
三元区中村乡浦头城村党支部书记 |
|||
张元江 |
中共三元区委副书记 |
|||
张生基 |
电信三明分公司总经理 |
|||
张志文 |
三元区城东村书记 |
|||
张善福 |
城区商会会长 |
|||
陈力夫 |
三元区城关街道党工委书记 |
|||
陈允冀 |
三化公司董事长 |
|||
陈由美 |
兴业银行三明分行行长 |
|||
陈刚挺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
陈良椿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 |
|||
林月官 |
长乐商会会长 |
|||
林美金(女) |
中共三元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
|||
林新华 |
三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
|||
周银芳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
|||
周筠光 |
三明海关关长 |
|||
郑纪成 |
三明市环保局局长 |
|||
郑荣才 |
工商银行三明分行行长 |
|||
高 立 |
三明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 |
|||
高美建 |
三明海西钢材市场业主、三元金属公司总经理 |
|||
郭 华(女) |
中西医结合医院副主任医师、医务科科长 |
|||
龚桂香(女) |
三元区白沙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
|||
覃淑英(女) |
三化合成氨厂副总工 |
|||
缪 薇(女) |
三明市建筑工程交易中心主任 |
|||
戴小梅(女) |
三明四中校长 |
|||
列 席: |
||||
卓月珍(女) |
省人大代表、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代表团会议地点:市人大机关三层会议室 |
||||
|
||||
永安代表团 (代表44人,列席2人) |
||||
|
|
|
||
团 长: |
江兴禄 |
|||
副团长: |
涂振锟 董乐夫 |
|||
代 表: |
|
|||
方炳法 |
永安市兴发针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
|||
邓文山 |
永安市洪田镇洪田村党支部书记 |
|||
邓忠华 |
永安市宝福纺织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厉 艺(女) |
永安市文体局副局长 |
|||
叶继革 |
福建省政协副主席、中共三明市委书记 |
|||
卢 一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侨台委主任 |
|||
包国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
|||
吕波生 |
永安市贡川镇龙大村党支部书记 |
|||
朱光木 |
永安市小陶镇八一村党支部书记 |
|||
江兴禄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永安市委书记 |
|||
汤俊生 |
中共永安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
|||
孙文斌 |
永安市丰源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苏鸿波 |
永安市尼葛林业高新技术产业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
|||
李光钦 |
三明市审计局局长 |
|||
李轩源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
|||
巫炎生 |
中国建设银行永安市支行行长 |
|||
杨永生 |
共青团三明市委书记 |
|||
吴扬灶 |
永安轴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
吴景贤 |
永林(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永安林业(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
|||
吴燕红(女) |
燕南街道巴溪湾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 |
|||
沈华伟 |
永安一中校长 |
|||
张月娥(女) |
永安市大湖镇益溪村党支部书记 |
|||
张绍义 |
永安三中化学组组长 |
|||
张惠平(女) |
九三学社永安支社主委、农业局农技站站长 |
|||
陈日华 |
永安机械厂厂长 |
|||
陈长华 |
永安市曹远镇党委书记 |
|||
陈宁来 |
永安市西洋镇虎山村党支部书记 |
|||
陈和平 |
福建福迪车辆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 |
|||
陈逢吉 |
永安市烟草局局长 |
|||
林八均 |
民建永安总支主任、燕江会计师事务所所长 |
|||
郑丽华(女) |
中国农业银行永安市支行行长 |
|||
钟美清(女) |
永安市青水百芑丘村村民 |
|||
顾闽南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城委主任 |
|||
徐先豪 |
永安兴国人造板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涂振锟 |
中共永安市委副书记、市长 |
|||
黄 和 |
福建永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
|||
黄炳川 |
永安市闽中机动车综检公司董事长 |
|||
黄梅云(女) |
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主任 |
|||
曹秀芬(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
董乐夫 |
永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
谢召平 |
三明市第二医院院长 |
|||
赖利针(女) |
永安市华庆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
|||
谭雅芳(女) |
永安铁路客运站核算员 |
|||
熊 星 |
农工党三明副主委、永安市光明医院院长 |
|||
列 席: |
||||
钟秀梅(女) |
省人大代表,永安市青水畲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
|||
林书生 |
省人大代表、永安智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
|||
代表团会议地点:金谷宾馆十一层会议室 |
||||
|
||||
明溪代表团 (代表16人,列席1人) |
||||
|
|
|
||
团 长: |
王 政 |
|||
副团长: |
厉 云 陈全北 |
|||
代 表: |
|
|||
王水生 |
明溪县长虹精密铸钢有限公司董事长、工商联合会会长 |
|||
王 政 |
中共明溪县委书记 |
|||
厉 云 |
中共明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
|||
吕学松 |
明溪县沙溪乡沙溪村党支部书记 |
|||
刘文君(女) |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
|||
严永姬(女) |
明溪县胡坊镇胡坊村党支部书记 |
|||
李家荣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统战部长 |
|||
陈全北 |
明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林 峰(女) |
明溪一中高级教师 |
|||
罗鑫娣(女) |
明溪县老区办主任 |
|||
郑建岚 |
三明学院院长 |
|||
俞炳光 |
明溪县林业局局长 |
|||
贾新榕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原永清 |
明溪县水利局水利工作站站长 |
|||
梁晋阳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
|||
谌良福 |
明溪县盖洋镇党委书记 |
|||
列 席: |
||||
黄俊黉 |
省人大代表、明溪县沙溪乡梓口坊村副主任 |
|||
代表团会议地点:三明饭店前大楼五层会议室 |
||||
|
||||
清流代表团 (代表20人,列席1人) |
||||
|
|
|
||
团 长: |
纪熙全 |
|||
副团长: |
曹建华 胡登良 |
|||
代 表: |
|
|||
马卫强 |
清流县交通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
|||
刘清斌 |
清流县嵩溪镇党委书记 |
|||
纪熙全 |
中共清流县委书记 |
|||
巫政生 |
清流县龙津镇大路口村党支部书记 |
|||
吴金容 |
中共三明市委原副书记 |
|||
吴爱银(女) |
清流县田源乡党委书记 |
|||
张发录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副市长 |
|||
张淼荣(女) |
清流县医院外科副主任医师 |
|||
陈木星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
|||
陈玉凤(女) |
清流县一中英语教师 |
|||
陈永贵 |
清流县经贸局副局长、永福化工公司总经理 |
|||
武 丹 |
三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
|||
欧阳尾秀(女) |
清流县余朋乡人大主席 |
|||
周高锦 |
三明市纪委副处级纪检员 |
|||
赵换延 |
三明市兴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
|||
胡登良 |
清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柳忠武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民盟主委(兼) |
|||
黄太和 |
清流县灵地镇灵和村主任 |
|||
曹建华 |
中共清流县委副书记、县长 |
|||
雷根旺 |
清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
|||
列 席: |
||||
周东香(女)省人大代表,清流县帅风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
代表团会议地点:列东饭店八层会议室 |
||||
|
|
|
||
宁化代表团 (代表32人,列席2人) |
||||
|
|
|
||
团 长: |
陈忠杰 |
|||
副团长: |
巫福生 林福生 |
|||
代 表: |
|
|||
叶茂南 |
宁化县泉上华侨农场副场长 |
|||
刘添毅 |
三明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局长、经理 |
|||
江正根 |
宁化县曹坊乡党委书记 |
|||
巫福生 |
中共宁化县委副书记、县长 |
|||
李振桂 |
闽宏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李登盛 |
宁化县治平畲族乡下坪村党支部书记 |
|||
吴金珠(女) |
宁化县泉上镇镇长 |
|||
吴俊慰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吴清贫 |
宁化县石壁镇党委书记 |
|||
张永华(女) |
宁化县城南乡水口养猪场场长 |
|||
张运椅 |
三明工贸学校校长 |
|||
张秀华(女) |
宁化县教育局副局长、主任科员 |
|||
张金炎 |
宁化县政协副主席、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
陈长溪 |
宁化县畜牧兽医站高级畜牧师 |
|||
陈龙文 |
宁化县湖村镇下埠村主任、客家源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
陈仪代 |
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
|||
陈忠杰 |
中共宁化县委书记 |
|||
陈定荣 |
宁化县经贸局局长 |
|||
陈 健 |
宁化县翠江镇党委书记 |
|||
范建荣 |
宁化县翠江实惠鞋店经理 |
|||
林宁金(女) |
宁化县宁金园艺场场长 |
|||
林福生 |
宁化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郑成辽 |
三明市政协原主席 |
|||
郑国仁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官舟宁 |
宁化县林业局人劳股股长 |
|||
钟建平 |
宁化县疾控中心副主任医师、办公室主任 |
|||
钟美珍(女) |
宁化县城郊乡高堑村水产养殖户 |
|||
袁德俊 |
三明市政协主席 |
|||
倪金应 |
宁化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
|||
彭 强 |
宁化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
|||
赖锡升 |
宁化县安远乡党委书记 |
|||
雷晓谊(女) |
宁化县文化馆副馆长 |
|||
列 席: |
||||
林翠玉(女) |
省人大代表、宁化一中教师 |
|||
陈孔准 |
省人大代表、福建省鑫宇有色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
|||
代表团会议地点:三明饭店前大楼二层会议室 |
||||
|
|
|
||
建宁代表团 (代表18人,列席2人) |
||||
|
|
|
||
团 长: |
盛福江 |
|||
副团长: |
李良臣 |
|||
代 表: |
|
|
||
丁绍文 |
建宁县溪口镇半元村党支部书记 |
|||
王凤兰(女) |
建宁县里心镇里心村农民 |
|||
王福生 |
建宁县人事局局长 |
|||
吕燕梅(女) |
建宁县实验小学教师 |
|||
李良臣 |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杨光祺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杨国风 |
三明市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
|||
邱淑梅(女) |
建宁一中教师 |
|||
邹长福 |
建宁县里心镇党委书记 |
|||
陈凤珠(女)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洪明德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聂清华(女) |
建宁县金溪乡高峰村妇代会主任 |
|||
徐荣远 |
闽江源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徐 铮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
|||
高晓明 |
福建铙山纸业集团总经理 |
|||
黄友台 |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黄高明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盛福江 |
中共建宁县委书记 |
|||
列 席: |
||||
潘闽生 |
省人大代表,中共建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
|||
帅金高 |
省人大代表、福建文鑫莲业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
|||
代表团会议地点:三明饭店综合楼第二会议室 |
||||
|
||||
泰宁代表团 (代表18人,列席1人) |
||||
|
|
|
||
团 长: |
曾祥辉 |
|||
副团长: |
廖小华 高惠斌 |
|||
代 表: |
||||
卢衍和 |
泰宁一中高级教师 |
|||
朱任丽(女) |
泰宁县医院副主任医师、妇产科主任 |
|||
刘邦澍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 |
|||
江太生 |
泰宁县新桥乡党委书记 |
|||
杨善珍 |
泰宁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工程师 |
|||
李宝兰(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妇联主席 |
|||
李德合 |
泰宁县杉优玩具有限公司总经理 |
|||
肖青莲(女) |
泰宁县陶金峰高岭土有限公司化验员 |
|||
张文生 |
泰宁县林业局副局长 |
|||
陈有极 |
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
|||
陈慕斌 |
三明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
|||
林家祥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进修学校副校长 |
|||
聂集吾 |
泰宁县杉城镇红卫村村民 |
|||
高惠斌 |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曾祥辉 |
中共泰宁县委书记 |
|||
阙维林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蔡雪娇(女) |
泰宁县梅口乡水际村计生管理员 |
|||
廖小华(女) |
中共泰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
|||
列 席: |
||||
杨华英(女) |
省人大代表、泰宁第一中学教务处副主任 |
|||
代表团会议地点:列东饭店七层会议室 |
||||
|
||||
将乐代表团 (代表21人,列席2人) |
||||
|
|
|
||
团 长: |
****** |
|||
副团长: |
陈宗善 |
|||
代 表: |
|
|||
王国熙 |
将乐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委书记 |
|||
庄文英(女) |
将乐县医院五官科主任 |
|||
许春娥(女) |
将乐县万安镇正溪村妇代会主任 |
|||
江寻鹭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研究室主任 |
|||
吴国宝 |
将乐县古镛镇党委书记 |
|||
园凤英(女) |
将乐县永爱面包蛋糕世界总经理 |
|||
余绪娘(女) |
将乐县畜牧水产局畜牧兽医站站长 |
|||
邹宣永 |
福建省金湖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
|||
陈宗善 |
将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林忆慈(女) |
将乐一中英语教师 |
|||
林传衍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 |
|||
林纪承 |
中共三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
|||
章旭升 |
将乐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
|||
翁永章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高发禄 |
将乐县高唐镇常口村党支部书记 |
|||
黄友杰 |
三明市农业局局长 |
|||
黄作文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 |
中共将乐县委书记 |
|||
童明华 |
将乐县南口乡舍坑村委会主任 |
|||
谢建辉 |
将乐县长兴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 |
|||
熊 斌 |
将乐县外经办副主任 |
|||
列 席: |
||||
林共妙 |
中共将乐县委副书记、县长 |
|||
郑红星(女) |
省人大代表,将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医院副院长 |
|||
代表团会议地点:列东饭店九层会议室 |
||||
|
|
|
||
沙县代表团 (代表29人,列席0人) |
||||
|
|
|
||
团 长: |
池秋娜 |
|||
副团长: |
陈瑞喜 赖忠厚 |
|||
代 表: |
||||
万松青(女) |
三明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
|||
王 闽(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主任 |
|||
王丽艳(女) |
沙县林业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
|||
邓荣华 |
沙县凤岗街道办事处主任 |
|||
吕少郎 |
三明市政协原主席 |
|||
刘天金 |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
|||
刘振郁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 |
|||
池春莲(女) |
三明市农业学校教师 |
|||
池秋娜(女)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沙县县委书记 |
|||
许先丛 |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
杨长岩 |
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行长 |
|||
吴 静(女) |
沙县一中教研室主任、中学高级教师 |
|||
邱金錶 |
厦工集团三明重型机器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
|||
余樟木 |
沙县高砂镇龙慈村委会主任 |
|||
张孙榕 |
沙县残联主任科员、原理事长 |
|||
张阿雷 |
沙县青州日化有限公司总经理 |
|||
张受刚 |
三明市农科所所长 |
|||
张爱金(女) |
沙县畜牧水产中心副主任 |
|||
陈家驹 |
沙县政府副调研员、青州镇党委书记 |
|||
陈瑞喜 |
中共沙县县委副书记、县长 |
|||
林九官 |
沙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林金亮 |
沙县凤岗街道西山村委会主任 |
|||
罗增寿 |
沙县宏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洪华堂 |
三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三明日报社社长 |
|||
黄海滨(女) |
沙县第一幼儿园园长 |
|||
程 涛 |
沙县闽宏原种猪场场长、三明市养猪协会副会长 |
|||
谢明钦 |
沙县交通局副局长 |
|||
谢善勇 |
沙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
|||
赖忠厚 |
沙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代表团会议地点:三明饭店前大楼四层会议室 |
||||
|
|
|
||
尤溪代表团 (代表36人,列席2人) |
||||
|
|
|
||
团 长: |
吴建国 |
|||
副团长: |
曹榕庆 林思文 |
|||
代 表: |
|
|||
丁 瑜(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
|||
卢慧颖(女) |
尤溪县中仙乡副乡长 |
|||
刘友水 |
尤溪县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 |
|||
刘 鑫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
|||
许 丹(女) |
尤溪县科协主席 |
|||
肖方彬 |
尤溪县联合乡党委书记 |
|||
吴长瑞 |
尤溪县八字桥罗岩村主任 |
|||
吴传桂 |
尤溪县坂面乡人大主席 |
|||
吴建国 |
中共尤溪县委书记 |
|||
吴建增 |
三明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
|||
余巧平(女) |
尤溪县城关镇西门街居委会主任 |
|||
陈少华 |
尤溪县工商联副会长、尤溪华福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
|||
陈 伟 |
尤溪县新阳镇计生办副主任 |
|||
陈爱珠(女) |
尤溪县农业局农艺师 |
|||
陈梅琴(女) |
尤溪七中副校长、中学高级教师 |
|||
陈焕景 |
尤溪县交通局局长、高级工程师 |
|||
林文德 |
三明市经贸委主任 |
|||
林圣语 |
尤溪县洋中镇后楼村党支部书记 |
|||
林建星 |
中共尤溪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
|||
林荣尧 |
尤溪县梅仙镇党委书记 |
|||
林思文 |
尤溪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林思车 |
尤溪县溪尾乡人大主席 |
|||
郑木珠(女) |
尤溪县林业局计财股股长、会计师 |
|||
胡玉川 |
尤溪县汤川乡胡厝村主任 |
|||
柯德双 |
尤溪县尤溪口镇镇长 |
|||
钟松淮 |
尤溪县西城镇党委书记 |
|||
秦 航(女) |
三明市纪委副书记 |
|||
黄鹤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曹榕庆 |
中共尤溪县委副书记、县长 |
|||
傅德锵 |
尤溪县富达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 |
|||
曾祥垒 |
尤溪县农村信用社理事长、党支部书记、经济师 |
|||
谢绍棋 |
尤溪县工商联常委、尤溪红树林木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
|||
詹永胜 |
尤溪县西滨镇刘坂村党支部书记 |
|||
詹素冰(女) |
尤溪县中医院总护士长、副主任护师 |
|||
詹雪花(女) |
尤溪县管前镇皇山村妇女主任 |
|||
蔡建境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人代室主任 |
|||
列 席: |
||||
蒋景友 |
省人大代表、福建省尤溪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人资部主任 |
|||
陈秀云(女) |
省人大代表、尤溪县珊元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 |
|||
代表团会议地点:三明饭店前大楼三层会议室 |
||||
|
||||
大田代表团 (代表33人,列席3人) |
||||
|
|
|
||
团 长: |
赵荣生 |
|||
副团长: |
方初海 |
|||
代 表: |
|
|||
丁梅芳(女) |
大田县政府办干部 |
|||
方初海 |
大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
|||
邓善存 |
中共大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
|||
庄祖坤 |
大田岩城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
|||
纪圣和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经委主任 |
|||
严凤英(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
连仁魁 |
大田县均溪镇党委书记 |
|||
肖世煌 |
大田桃源镇杨坑村农民 |
|||
吴成华 |
大田县建设镇人大主席 |
|||
余荔苹(女)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主任 |
|||
张开平 |
大田县均溪镇红星村党总支书记 |
|||
陈国珍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陈金梅(女) |
大田屏山乡美阳村计生小组长 |
|||
陈建文 |
大田县太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
|||
陈建全 |
大田金杉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
|||
陈首中 |
大田县经作中心茶叶站副站长 |
|||
陈烈章 |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
林丁茂 |
大田县中医院副院长 |
|||
林玉英(女) |
大田县一中教师、工会副主席 |
|||
林兰芳(女) |
大田县实验幼儿园教师、工会主席 |
|||
林芳选 |
大田县前坪乡黄龙村主任 |
|||
林宗镇 |
大田县吴山乡党委书记 |
|||
林祝祥 |
大田县武陵乡武陵村主任 |
|||
林梁儿 |
三明市政协副主席 |
|||
范文华(女) |
大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
|||
范佳壮 |
大田县均溪镇宋京村村民 |
|||
周淑女(女) |
大田县科协副科级干事 |
|||
赵荣生 |
中共大田县委书记 |
|||
施正钻 |
大田县上京镇人大主席 |
|||
涂林瑢(女) |
大田县谢洋乡乡长 |
|||
黄发灿 |
大田华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
|||
程立双 |
中共三明市委常委、秘书长 |
|||
魏明春 |
大田县腾龙保温材料厂厂长 |
|||
|
||||
列 席: |
||||
肖长根 |
省人大代表,中共大田县委副书记、县长 |
|||
吴建玲(女) |
省人大代表、大田县实验小学教师 |
|||
林青华(女) |
省人大代表、福建岩城集团公司人事财务部副主任 |
|||
代表团会议地点:列东饭店十一层会议室 |
||||
|
|
|
||
军警代表团 (代表9人,列席1人) |
||||
|
|
|||
团 长: |
周山华 |
|||
副团长: |
张潘正 |
|||
代 表: |
|
|||
何 骏 |
96167部队政治委员 |
|||
张潘正 |
三明军分区政治部主任 |
|||
周山华 |
中共三明市市委常委、三明军分区司令员 |
|||
徐继刚 |
武警三明支队三大队教导员(洋溪) |
|||
袁富力 |
96647部队政治委员 |
|||
曹顺利 |
三明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
|||
黄金銮 |
95872部队大队长 |
|||
雍建章 |
三明市三元区人武部部长 |
|||
戴成春 |
73296部队政治委员 |
|||
列 席: |
|
|||
裴 旭 |
三明军分区政委 |
|||
代表团会议地点:三明饭店综合楼第三会议室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39名,由以下12方面的人员组成:
一、市政府领导7人
刘道崎 |
张发录 |
林俊德 |
朱昌贤 |
陈有极 |
洪明德 |
陈凤珠(女) |
|
|
|
二、市政协领导13人
袁德俊 |
刘邦澍 |
张来水 |
李茂胜 |
吕凯明 |
赖逢良 |
林传衍 |
林梁儿 |
李子林 |
许清华 |
郑昱荣 |
邹运恒 |
邱乾春 |
|
|
三、市政协七届委员会主席1人
吕少郎 |
|
|
|
|
四、市政协七届副主席1人
曾金凤(女) |
|
|
|
|
五、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3人
梁文森 |
叶培雁 |
张运祥 |
|
|
六、曾担任市正厅(师)级领导的老干部4人
兰德明 吴金容 徐锦培 詹九金
七、三明军分区领导2人
裴 旭 |
张潘正 |
|
|
|
八、驻明部队代表1人
何 骏 |
|
|
|
|
九、市法院、检察院、安全局领导3人
许先丛 |
林丽玲(女) |
黄炳焰 |
|
|
十、三明学院领导1人
郑建岚 |
|
|
|
|
十一、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领导1人
杨国风 |
|
|
|
|
十二、三钢领导2人
欧阳元和 |
陈军伟 |
|
|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8年2月23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2月25日下午5:00时。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
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8年2月26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
陈木星 |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按照《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2008年2月 25日下午5时,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的议案46 件(参见附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的 4件,占总数的8.7%;农村经济方面的6件,占总数的13.04%;财政经济方面的 12件,占总数的26.09 %;科教文卫方面的10件,占总数的21.74%;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的12件,占总数的26.09%;综合方面的 2件,占总数4.34%。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崛起,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议案,主要包括加快我市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海峡西岸重要交通枢纽;关注民生,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拓展市区经济发展空间,壮大产业集群;发展现代化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大力发展旅游产业;加大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对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龚桂香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议案”(第01号),事关民生,作为议案处理,建议在大会闭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必要时作出决议。其余的45件议案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大会闭幕之后交有关机关、组织办理。
此外,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77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55件,占35.03%;科教文卫方面的 33件,占21.02%;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的28件,占17.83%;农村经济方面的23件,占 14.65 %;内务司法方面的 8件,占5.10 %;综合方面的 10件,占6.37%。目前,代表们还将继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次会议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附件:
1、龚桂香等10人: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的议案(第01号);
2、詹素冰等10人:关于制订《三明市重大医疗纠纷处置预案》的议案(第02号);
3、吴 静等10人:关于加快沙县机场建设速度的议案(第03号);
4、龚桂香等10人:关于在白沙小学(原铁路小学)校门口处新建过街天桥或交通配套设施的议案(第04号);
5、林金亮等10人:关于新三明站站点更名的议案(第05号);
6、陈焕景等10人:关于县通乡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补助问题的议案(第06号);
7、刘友水等10人:关于在全市对青少年罪犯实施社区矫正的议案(第07号);
8、林忆慈等10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第08号);
9、余绪娘等10人:关于提高村级防疫员工资待遇问题的议案的议案(第09号);
10、余绪娘等10人:关于做好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议案(第10号)
11、俞炳光等10人:关于提升三明市生物产业的发展档次的议案(第11号);
12、孙文斌等10人:关于强烈要求国道205线莘口收费站对永安、明溪、清流、宁化车辆实行单项收费的议案(第12号);
13、吕波生等10人:关于加快推进城市联盟接点贡川镇建设的议案(第13号);
14、林家祥等10人:关于加大对梅林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扶持力度的议案(第14号);
15、林家祥等10人:关于要求提高对新农合基金补助标准的议案(第15号);
16、聂集吾等10人:关于建立参加“新农合”农民健康体检制度的议案(第16号);
17、朱任丽等10人:关于提高山区医务人员待遇稳定山区医疗队伍的议案(第17号);
18、丁梅芳等10人:关于改革现行养路费分配方式的议案(第18号);
19、张秀华等10人: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议案(第19号);
20、吴爱银等10人:关于支持清流县开展矿产专项调查评价及地质预查的议案(第20号);
21、邓应红等10人:关于重视解决东牙溪重要生活饮用水保护有关问题的议案(第21号);
22、黄友台等10人:关于要求加大山区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扶持力度的议案(第22号);
23、邹长福等10人:关于建立灾后生态恢复补偿制度的议案(第23号);
24、邱淑梅等10人:关于加强全市旅游区域合作,加大建宁县旅游产业扶持力度的议案(第24号);
25、高晓明等10人:关于提高社会公众节能环保意识的议案(第25号);
26、马卫强等10人:关于加快清流沙芜至永安安砂道路建设的议案(第26号);
27、马卫强等10人:关于加大“建龙铁路”前期工作支持力度的议案(第27号);
28、雷根旺等10人:关于将清流县城区严坊溪饮用水源上游宁化县境内划为二级保护区的议案(第28号);
29、罗增寿等10人:关于整合全市旅游资源,统一推介旅游线路的议案(第29号);
30、林金亮等10人:关于增加三明高新区金沙管委会管理权限的议案(第30号);
31、林丽玲等10人:关于从细节入手,提升文明城市形象的议案(第31号);
32、钟松淮等10人:关于尽快审批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堤建设国债项目的议案(第32号);
33、胡登良等10人:关于加强力量,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对中央苏区县予以支持扶持的议案(第33号);
34、黄友台等10人:关于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相关政策的议案(第34号);
35、谌良福等10人:关于将建瓯-将乐-明溪-清流-长汀公路纳入我省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的议案(第35号);
36、谌良福等10人:关于要求“长泉铁路”走向经过明溪城关的议案(第36号);
37、陈占昌等10人:关于公安派出所协助人口计生综合治理的议案(第37 号);
38、陈占昌等10人:关于加快老年公寓建设解决社会老年化问题的议案(第38 号);
39、马玉华等10人: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和引导的议案(第39号);
40、廖爱清等10人:关于加强和规范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议案(第40号);
41、吕波生等10人:关于协调解决永安市医疗废物处置问题的议案(第41号);
42、钟美清等10人: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议案(第42号);
43、黄炳川等10人:关于对三明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实行社会化的议案(第43号);
44、范文华等10人:关于加强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议案(第44号);
45、陈力夫等10人:关于市政府应适时出台土地收储、拆迁补偿新标准的议案(第 45号);
46、邓应红等10人:关于要求市政府加大对市区餐饮业泔水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市区泔水得到及时有效治理的议案(第 46号)。
参阅件(一) |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
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
(2008年2月23日)
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95件,经主席团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78件,两项合计273件。根据建议内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大会秘书处把273件建议分为司法、农经、财经、科教文卫、环境、其他等六个方面。其中农经方面54件,占总数的19.8%;财经方面128件,占总数的46.9%;科教文卫方面47件,占总数的17.2%;环境方面7件,占总数的2.6%;法制方面11件,占总数的4%;其他方面26件,占总数的9.5%。在273件建议中有6件建议(建议号为1、2、12、199、217、240)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有2件建议(建议号为91、125)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办理,其余271件代表建议由我室及时交市人民政府办理。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2007年3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承办单位必须在6月15日前将代表建议办复完毕。市政府将271件代表建议交市政府系统、党群、垂管部门等55个单位承办。273件代表建议都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85件,占31.1%;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50件,占55%;由于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或参考的38件,占13.9%。
各承办单位办复后,6月中旬,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室向领衔代表寄送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273份,在收回的意见征询表中,代表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的104件,占总数的38.1%,基本满意的有159件,占总数的58.23%;表示不满意的10件,占总数的3.7%。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对建议办理不满意的10件,我室再次交有关承办单位重新办理。为了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2007年7月下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了6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1名常委会副主任带队,通过座谈、实地察看等形式,督促各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8月14日,第8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后,对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主任会议精神,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及时将代表答复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建议再次交付有关单位办理,并要求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听取意见,认真办理。市政府开展了办理工作的“回头看”活动,并将代表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意见作为督促检查的重点,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在此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于11月1日发出《关于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11月中旬各检查组再次到承办单位,对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督查,重点检查代表基本满意的159件和不满意的10件建议办理的落实情况。从反馈情况看,基本满意的159件有84件转为满意;不满意的10件建议除第140号建议还在办理、协调外,其余9件不满意的复办件,经二次办理后,转为满意的有6件,基本满意的有3件。现在代表满意的有194件,占总数的71.1%,比原来增加33个百分点;基本满意的78件,不满意的1件。
市人大常委会对第3次主任会议确定的6件重点建议进行了专项督办。同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教科文卫委、农经委、财经委等相关委室加强跟踪督办工作。市政府非常重视6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其中5件交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办理,1件由市农办办理。目前,这6件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建议中反映的一些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代表满意的4件,基本满意的2件。
二、主要特点
1.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原市长张健对重点建议逐件签批办理意见,刘道崎市长也多次过问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在市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再次作出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切实抓好办理后续工作,提高办理工作落实率。特别是在研究部署2007年工作重点时,把建议办理、落实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惠民利民结合起来,将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6件重点办理和2件内容比较重要的代表建议,列为市委、市政府2007年的工作重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抓落实。各承办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按照市人大3月29日座谈会精神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研究,认真组织,促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落实。如,市旅游局在办理时,局领导做到“三个直接”,即直接听取办理人员汇报,直接深入部门抓落实,直接与代表沟通听取意见。
2.完善制度,规范办理。各承办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不断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办理工作。已答复的建议,大多能按规定的格式行文,以正式文件编号,并由主要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印章后寄送给代表。市财政局建立“两上两下”的办理工作机制,健全了登记、承办、督办、反馈、回执等办理制度。市建设局将办理工作分为“批转、承办、规范、审核”四个步骤,使办理工作有章可循。
3.改进方式,注重实效。在办理过程中,大部分承办单位能注意改进办理方式,做到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市交通局在办理 “关于加大整治超载运输车辆管理建议”时,组织市公路局等相关部门对我市整治超载车辆管理进行调研座谈和征求意见,加大“治超”力度,逐步规范公路运输市场,确保“治超”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市劳动保障局针对代表提出的“关于发展非正规就业,拓宽下岗职工再就业渠道的议案”,从五月份起开展以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为切入点的百日援助行动,深化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建立2372户、3466人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信息台帐,实行政策扶持、岗位对接、动态管理、结对帮扶、优先安置。6月下旬,市区在全省率先实现消除“零就业家庭”。
4.突出重点,关注民生。为切实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将《关于建立市本级工业集中园区的议案》、《关于加快市区第二水源工程建设的议案》、《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议案》、《落实“阳光工程”惠民政策,切实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建议》、《加快三明交通综合枢纽规划建设的建议》、《关于要求对我市老旧住宅小区脏乱差问题进行综合治理的建议》等6件事关我市发展大局和民生问题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加强跟踪督办。市政府高度重视,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关于加快市区第二水源工程建设的议案》的办理过程中,市政府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已将市区第二水源工程建设项目列入《三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三明市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并成立了市区第二水源建设前期工作小组,积极开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在《落实“阳光工程”惠民政策,切实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技能培训的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市政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列入200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门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和相关单位领导组成的“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项目实施方案,确定了开展阳光工程“品牌建设年”活动和培训就业工作目标。截至目前,市农办已将市里确定的15000人的“阳光工程”培训任务具体分配到各县(市、区)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29所培训基地,已完成“阳光工程”培训任务4606人,占任务数的32.9%,转移就业4403人,占培训人数的95.6%。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在办理过程中未抓住建议重点和关键问题,与代表沟通不够。
2.个别建议的办理还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对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建议还没真正解决。
3.对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代表建议,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方法简单,答复意见笼统,对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解释说明不够详细充分。
4.存在个别建议交办不准确,责任不明晰的问题。
四、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切实解决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是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和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实行承办单位领导负责制,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代表负责的态度,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代表满意不满意、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认真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
2.要加强联系协调,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实效。一是要加强指导和协调。对那些涉及部门较多,或是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案,市政府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召开协调会,明确办理意见。市政府督办机构应进一步加强经常性的督办催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通报办理进度,严格审查各部门报送给代表的答复函,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时、保质完成。二是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要改进工作方式,采取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等形式,加强与提建议代表沟通联系,面对面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进行诚恳的解释和说明。三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有些建议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避免一个建议多头答复;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市政府领导要出面做好协调工作。四是要认真答复。各承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把关,提高答复意见的质量。要力戒空话、套话,避免流于形式,做到内容真实,意见明确。
3.要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在检查中,一些承办单位反映,有些代表建议的内容较贫乏,要求不够具体,操作性不强;有的建议字迹过于潦草,难以辨认,给办理工作带来较大的难度。因此,我们建议今后要重视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市人大常委会要继续加强对市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水平;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部门要加强指导,协助代表写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召开人大会时,大会秘书处要认真审核,对质量不高的代表议案、建议,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的质量。
4.要进一步改进办理方法,继续抓好答复之后的落实工作。要针对代表建议的具体内容,分别采取不同的方法,有针对性地抓好办理工作的落实。对个别缺乏办理条件的,要以诚恳的态度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对已答复可以办的,要马上办,切实解决问题;对个别建议交办不准确,责任不明晰的,要及时调整,明确责任,抓紧落实;对已答复,代表比较满意的,要加强督促,尽快落实;对应当解决,但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当先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和措施,再答复代表。市人大相关委室要继续督查跟踪,使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参阅件(二)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
(2008年2月18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
1.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2.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3.市政府特设机构负责人;
4.市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
5.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
1.三明军分区政委;
2.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县(区)长;
3.在明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
1.出席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人员;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
3.市委及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4.市政府直属及部门管理事业单位负责人;
5.在明的军警负责人;
6.群团、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
7.部分市属企业负责人;
8.法院、检察院负责人;
9.省、市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
10.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的人员
1.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附: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共597人)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76人)
1.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18人)
市政府:毛振洲、陈小春、黄国城、邓志杰、陈 兴、冯明生、
蔡金明、章新华、伍 斌
政府办:陈讲清、钱燕生
法制办:王其模
管理局:沈家文
驻京办:卢寿如
驻厦办:方贤瑾
驻沪联络处:舒 展(女)
驻深办:夏卡林
驻泉办:邢国富
2.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31人)
发改委:孙晓铭
经贸委:郑明增
科技局:蒋先东
民宗局:粘为何
公安局:夏 钢
民政局:魏炽芬
司法局:黄宝成
财政局:肖明光
人事局:范晓京
监察局:蔡明雄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蔡光信
国土资源局:林加良
建设局:李卫平
城乡规划局:陈宗标
交通局:王 刚
水利局:黄德恭
畜牧水产局:丁玉铭
林业局:王怀毅
外经局:陈熙嵩
文化与出版局:陈丽珍(女)
广播电视局:张元明
卫生局:包著彬
体育局:梅山泉
人口和计生委:王 永
审计局:刘万年
统计局:黄居中
环保局:岳建民
旅游局:陈 欣
粮食局:林少钦
外事侨务办:黄如柏
供销社:廖培贵
3.市政府特设机构负责人(1人)
国资委:李登熙
4.市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2人)
人防办:宋文斯
老区办:翁祖森
5.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24人)
安全局:黄炳焰
地税局:刘万年
药监局:冯福生
质量技术监督局:张恩明
国家统计局三明调查队:钟智华
公路稽征处:廖振荣
无线电管理局:邱新水
盐务局:余家明
气象局:伍毓柏
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黄祖亮
七五五处:杜君生
银行业监管局:刘水祥
农发银行:柯礼华
中国银行:李 江
建设银行:周生发
财保公司:付丹玄
寿保公司:洪森茂
邮政局:林文盛
三钢(集团):欧阳元和
中石化股份福建三明石油分公司:陈 弢
中石油申美(福建)石油三明分公司:林苏平
劳教所:孙聘基
新华书店:吴木学
华兴信托:陈 高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23人)
1.三明军分区政委(1人)
裴 旭
2.不是市人大代表的县(区)长(4人)
梅列区:张丽娟(女) 建宁县:潘闽生
将乐县:林共妙 大田县:肖长根
3.在明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18人)
帅金高 |
朱庆添 |
许清华 |
杨华英(女) |
肖长根 |
吴建玲(女) |
陈孔准 |
陈秀云(女) |
林书生 |
林青华(女) |
林勇雄 |
林翠玉(女) |
卓月珍(女) |
周东香(女) |
郑红星(女) |
钟秀梅(女) |
黄俊黉 |
蒋景友 |
曾明生 |
潘闽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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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498人)
1.出席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人员(361人)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43人)
徐锦培 |
詹九金 |
李建华 |
李恩想 |
朱瓦水 |
颜德隆 |
郜治才 |
梁文森 |
孙贞贵 |
林玉柱 |
鲍斯春 |
邹鲁生 |
范天云 |
周兴忠 |
张寿标 |
叶培雁 |
黄天发 |
周 申(女) |
蔡添瑞 |
陈志鹏 |
刘水生 |
黄仕煜 |
徐 政 |
张运祥 |
江桂如(女) |
杨振西 |
曾万钦 |
江 琳(女) |
陆火生 |
丁宝玉(女) |
孙开燊 |
王春水 |
苏承铭 |
周 莱 |
叶彼德 |
李荣显 |
刘文斌 |
赵克功 |
秦久之 |
李相久 |
刘培先 |
常秀文 |
李长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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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市委及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25人)
市 委:赵晓峰、魏亚鹏、余迭荣
市委办:杨宗芳、陈明旺、郑晓星、林金龙
市委组织部:余 茂
市保密局:谢家荣
市委督查室:杨永忠
老干部局:林星入
文明办:王国平
政法委:雷存本
综治办:林芳叶
610办:陈永强
台 办:施晓敏
编委办:张鸿飞
党工委:陶闽惠
农 办:刘少斌
教育工委:李建明(女)
档案局(馆):刘秋群
党 校:汪震国
党史研究室:王仁荣
讲师团:吴健宏
4.市政府直属及部门管理事业单位负责人(17人)
方志委:黄荣发
经协办:林春溪
公路局:张国球
物价局:徐海生
铁路筹建办:雷泽炜
安监局:李寿发
库区移民局:周承祥
运管处:魏隆荣
信息中心:周 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林峰
城监支队(城管办):刘汗明
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站:陈成和
疾控中心:肖方威
市第一医院:黄 跃
中西医结合医院:林锾镧(女)
城镇集体工业联社:郑坚明
地震局:王其铨
5.在明的军警负责人(2人)
孙 方:三明陆军预备役通信团团长
兰光森:三明武警支队支队长
6.群团、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11人)
科 协:庄建人
文 联:伍林发
残 联:吴功亮
贸促会:杨大荣
计生协会:苏泉福
老龄办:黄小平
二 中:邱 伟
电 大:耿 鸣
林 校:黄云鹏
农 校:黄建通
技 校:谢增明
7.部分市属企业负责人(2人)
国有资产投资营运公司:张祥标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杨景明
8.法院、检察院负责人(15人)
市法院:丁 忠、饶跃和、蒋方鸣、张建设、黄德志、黄志强、沈小放
检察院:林振彰、张苏闽、张 弘、高爱华(女)、齐振兴、
揭立华、刘惠闽、廖剑平
9.省、市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6人)
福建日报三明记者站:薛希惠
福建电视台三明记者站:魏承栋
福建广播电台三明记者站:王晶星
三明日报社:郭永芳
三明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李常笙
三明广播电台:罗榕椿
10.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16人)
副秘书长:罗 玮、毛秀清(女)
办公室:聂金辉、杨锦华、罗明秀(女)
研究室:王祥勇
人代室:李义芳
内司委:余梦华
农经委:颜家斌
财经委:苏玉振
教科文卫委:黄恒标
环城委:谢辉添
侨台委:陈金鹏、林应凤
信访局:李美娜(女)、季丽娟(女)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的人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市法院、检察院负责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