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刘道崎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和批准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听取和审议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审查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预算草案;
批准三明市2008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9年市本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鑫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事项。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日程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1月5日(星期一) |
|||
上午8:30 |
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
||
大会开幕 |
|||
1.市人民政府市长刘道崎作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
|||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作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
|||
3.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作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
|||
4.表决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
|||
大会后 |
各代表团会议 1.代表联名提出(或推荐)候选人; 2.各代表团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报告。 |
||
下午2:30 |
各代表团会议 1.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报告。 2.各代表团酝酿候选人名单(草案); 3.推选监票人。 (如有预选,安排预选) |
||
1月6日(星期二) |
|||
上午8:30 |
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1.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刘鑫作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作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3.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作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
上午10:30 |
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选举 |
||
下午 2:30-3:30 |
各代表团会议 1.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政府、计划、预算报告; |
||
3:30-5:30 |
2.各代表团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报告。 |
||
1月7日(星期三) |
|||
上午 8:30-12:00 |
各代表团会议 1.各代表团继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
||
10:00-10:50 |
2.各代表团审议关于市政府、计划、预算和市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六个报告的决议(草案)。 |
||
下午2:45 |
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1.表决各项决议(草案): (1)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 (3)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09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4)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5)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6)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2.市委书记黄琪玉讲话。 |
会议与分组审议时间:
上午:8时30分至12时 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
全体会议地点:三明影剧院 分组审议地点:各代表团会议室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道崎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市人民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决议,强化责任,主动运作,积极应对,有效作为,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为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加快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报告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新一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三明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市人民政府要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科学发展,坚持“四求先行”、“四个重在”,着力民生、着力民心,进一步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大力实施项目、品牌、创新、服务带动,加快落实“强化主轴、壮大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发展”的区域发展思路和“突出工业、提升工业,加强农业、做特农业,培育三产、搞活三产”的产业发展思路,立足扩大内需,做强产业,改革开放,统筹协调,保障民生,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实现三明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面对当前深刻变化的国际形势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市人民政府要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既要充分看到发展机遇,又要正视困难和挑战,增强应对能力,持之以恒地围绕目标抓落实,扎实有效地做好全年的工作。要突出工业,强化工业主导地位,做强做大产业规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工业质量和效益,增强工业发展后劲;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工业园区和专业园区,促进产业集聚,壮大产业集群;要加强农业,大力发展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动农民持续增收;要整合旅游资源,加快旅游业发展,进一步搞活商贸物流,壮大现代流通业,全面提升服务产业的整体档次和水平;要继续强化项目带动,着力实施重点项目,促进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拉动消费、促进增长;要加快拓展市区发展空间,着力壮大市区重点产业,大力发展市区经济,强化市区的龙头带动作用,推进区域联动发展;要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健全和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发展活力;要持续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加强区域经济协作,深化明台合作;要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升非公经济发展水平;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民生,统筹兼顾;要加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要全面发展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事业;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体系,着力办好惠民项目,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要始终坚持行政为民,努力建设开明、服务、法治、廉洁的政府,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共克时艰、奋发有为,为推进三明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09年1月5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道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政府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工作回顾
2008年,我市各级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初步统计,全市生产总值671亿元,比上年增长14.7%;三次产业结构从上年的21.8:43.3:34.9调整为20.6:47.9:3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8.4亿元,增长40%;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57亿元,增长18.5%;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3亿美元,增长21%;外贸出口6.75亿美元,下降16%,其中生产型企业出口增长5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亿元,增长2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3元,实际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5835元,实际增长8.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5%;城镇登记失业率3.7%;人口自然增长率6‰。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取得突破:
——泉(州)三(明)高速公路三明段建成通车,高速公路通车里程368公里,居九个设区市第一;永(安)武(平)高速公路三明段实现路基单幅贯通,永(安)宁(化)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向(塘)莆(田)铁路三明段全线开工建设。
——冶金及压延产业集群产值突破200亿元;厦工三重、双轮化机、三明机床等企业完成异地搬迁扩建。街面水电站建成投产。
——泰宁南方林业、三明华健生物2家企业分别在法国、美国上市,实现我市企业境外上市零的突破。全省首家由外资银行出资设立的福建永安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挂牌成立。
——“大尺寸矩形平面光学零件高精度磨床”项目列入国家“863”计划,这是该计划设立以来,我市单独承担的首个课题。
——在全国率先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险,患者人均得到赔付5836元;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度全省最快;我市被评为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
一年来,我们立足好中求快,壮大重点产业,经济运行质量提升。
继续集中4000万元资金扶持工业发展,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1亿元,增长25%;“4+1”产业集群产值增长30%,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64%;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34家,新增产值超亿元企业30家;33个工业园区(集中区)新增入园企业77家,新增产值56亿元。建筑业加快发展,产值62亿元,增长28.3%。
持续加强农业,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0亿元,增长6%。超级稻种植面积全省第一,粮食总产量112.92万吨。新增1家国家级龙头企业、7家省级龙头企业,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实现产值93亿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新增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5个国家级农业标准示范区,5个项目通过GAP认证。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耕地流转面积达到38万亩。
加快服务业发展,三明农资物流配送中心、沙县小吃文化城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三明城市物流园区等项目加快推进,新华都、苏宁电器等知名商贸企业入驻市区。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游客接待量725万人次,增长16.4%;旅游总收入25亿元,增长16.8%。房地产业有序发展,投资增长41.5%。
注重提升经济运行质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05%,比上年提高20个百分点。创新体系不断完善,58个项目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180项专利获得国家授权,新增6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三明)人造板及林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项目建成,机械先进制造公共服务平台投入运行,“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签约合同项目数和投资额居全省首位。品牌提升取得突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达到7项,数量居全省第一;新增62个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我市企业参与制定1项国际标准,主导制定3项国家标准和1项行业标准,2家企业获批筹建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作组。
突出可持续发展,抓好节能减排,预计二氧化硫削减率为3%,化学需氧量削减率为0.3%。实施36个重点节能项目,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20万吨,新增新型干法水泥产能200万吨,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2%。实施89个减排项目,三明市区空气优良天数占总天数的92.9 %,比上年提高9.1个百分点;完成110个乡镇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建成泰宁县、沙县污水处理厂和将乐、清流、宁化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加强,明溪县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一年来,我们强化项目带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实力增强。
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55个省级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90.5亿元,139个市级重点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25.5亿元,其中50个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投资亿元以上的在建项目达到110个,其中亿元以上的在建工业项目59个,完成投资41.2亿元,增长35.5%。
持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建(宁)泰(宁)、厦(门)沙(县)、永(安)漳(州)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三明绕城、尤溪至莆田兴化湾、三明至明溪高速公路列入海西高速公路网规划;国省道“改善工程”完成89公里;铁道部和省政府确定2010年南(平)三(明)龙(岩)、浦(城)建(宁)龙(岩)铁路开工,2011年长(汀)永(安)泉(州)铁路开工;沙溪河二期航道整治工程完成;三明综合交通枢纽完成规划编制。永安火电厂扩改项目1台机组动工建设,500千伏超高压电网“南联北接”工程全面推进,220千伏主干电网建设向清流、尤溪、大田、泰宁等县延伸,一批城市电网项目和新农村电气化工程进展顺利。
发展壮大区域经济,三明市区、永安、沙县“主轴”的带动能力提升,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市的54.5%;尤溪、大田县所在的“东南一翼”和将乐、泰宁、建宁、宁化、明溪、清流县所在的“西北一翼”特色更加鲜明,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5.7%和14%。市区经济持续发展,冶金、机械、生物医药等产业不断壮大,市区生产总值达到162亿元,占全市的24.3%,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贵溪洋大道建设稳步推进,徐碧大桥至陈大及翁墩立交、工业南路至泉三高速公路南互通通道动工。徐碧新城、下洋中区、台江新区开发有序推进,徐碧中央商务区动工,市科技会展中心投入使用,台江大桥进入主梁铺设阶段。投资1.6亿元改善市政和社区基础设施,更新市区公交车辆77辆,国家园林城市通过省级复查验收。
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十件实事完成,30个示范村、200个推进村的工作进一步加强。投入11.3亿元,实施一批水利、烟田、农田等基础设施项目;55个乡镇、593个建制村通过省级农村家园清洁行动验收。11件老区办实事项目完成,沙县、将乐县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省、市级扶贫重点村争取资金1.2亿元,扶贫工作取得进展。
一年来,我们突出主动运作,积极应对困难,发展态势持续向好。
面对年初严重的冰冻灾害,我们把灾区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首位,迅速组织修复电力、通信、交通设施,及时安置、疏导滞留旅客和车辆,千方百计保畅通、保供应、保安全、保生产,确保灾区人民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特别是受灾严重的建宁县短时间内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经济社会实现持续较快发展。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我们全力支援抗震救灾,捐款数额达到7368万元,创历年单次救灾捐赠最高水平;对口支援彭州市红岩镇,2个援建项目已经完成,3个产业项目抓紧实施。
面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政策调整,我们主动作为,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33条意见,出台支持中央属企业落地三明的10条举措,加强煤电油运调度,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我们有序运作,有效调度财政资金,组织3次政银企对接活动,制定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的15条意见,出台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的7条措施,深化与政策性金融机构合作,增加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全年调度财政资金7.05亿元,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5亿元,新增开发性金融合作贷款36.93亿元,全市24家担保机构为企业提供31.1亿元贷款担保,融资困难得到缓解。我们抢抓机遇,迅速落实扩大内需政策,截止12月中旬,省发改委批转下达我市新增中央投资计划89项,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2.08亿元。我们积极争取,在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同时,提供项目用地10066亩。
一年来,我们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对外开放,经济主体日趋活跃。
深化各项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基本完成,林业小额贷款金额居全省第一。三农(集团)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序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工作取得突破。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第二批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市级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清理整顿工作基本完成。
扩大对外开放,成功举办第四届林博会,赴香港、北京、上海、广东佛山、泉州等地开展专场招商,参加“9·8”等招商活动,引进区外资金和外资72.88亿元,增长35.6%。支持生产型出口企业发展,3家企业入选省级出口名牌企业。加快建设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和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新批办12家台资企业。明港澳合作深化,与海外华侨及国际友城联系加强,海关、检验检疫、贸易促进等工作取得新成效,8件外商投诉的历年积案得到妥善解决。
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实现产值增长25%、税收增长24%,新增32个投资超亿元非公项目、10家产值超亿元的非公企业、40家纳税百万元以上非公企业。新组建4个商会,市区9个商会实施项目153个,完成投资73.36亿元。总部经济有序发展,2家营销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三明。
一年来,我们加强公共服务,推进平安建设,社会保持和谐稳定。
推动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义务教育学龄人口入学率继续保持全省较高水平,清流县通过“双高普九”省级验收,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稳步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引入一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专业毕业生,引进国外智力项目21个,争取国家和省里引智资金居全省前列。沙县、梅列区被评为全国科普示范县(区),社会科学取得新成绩。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健全,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得到加强,医疗收费进一步规范。公共文化体系逐步完善,建立4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大田板凳龙、将乐竹纸制作技艺入选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沙县、宁化县分别被评为全国、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人口与计生工作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责任目标。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我市运动员张杰在亚洲举重锦标赛上打破世界记录,田径选手王静入选参加北京奥运会。统计工作服务水平提高,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顺利完成,物价、民族宗教、水文、气象、地震和地方志工作取得新进展,妇女、儿童、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工作加强。
推进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基层民主逐步扩大。“五五”普法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共建共享和谐三明”主题活动扎实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成效。双拥共建持续深化,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继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三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2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平安县(市、区)标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日趋完善,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达到96.8%。信访工作不断加强,一批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和“基层基础建设年”成效明显。
一年来,我们落实就业政策,解决民生问题,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加强就业服务,新增城镇就业2.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7万人,实现转移就业4.55万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任务,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18元,医改前退休人员的医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42元,从7月1日起农村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10元,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接近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老干部政策得到落实,老龄事业进一步发展,市老年活动中心动工,社会慈善、社会捐赠和群众互助公益活动取得实效。
办实事项目完成年度任务,教育“两免一补”惠及学生31万名;新建农村中小学寄宿生宿舍14.59万平方米,改造、修缮农村中小学危房14.82万平方米。26所乡镇卫生院、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和16所农村敬老院建设、改造任务完成,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提前两年半完成。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1.2万平方米;“造福工程”年度搬迁9150人;侨居造福工程基本完成。新建通建制村公路128公里,硬化路面通村率达99%以上;农村户用沼气完成1万口,“六千”水利工程完成年度目标;海西三明气象中心等项目进展顺利,防洪“预警到乡”工程建成,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清查取得成效。发放库区后期扶持直补资金和投入项目补助资金1.16亿元。
各位代表,提升行政能力是做好政府工作的重要保障。一年来,围绕建设开明政府,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22件、市政协提案494件,办结率均为100%,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议案的决议精神,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得到加强,供水安全监管、水库安全管理、饮用水卫生监督落实到位,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建设前期工作展开。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协商,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围绕建设服务政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168项,建成市县乡联动的网上审批服务体系和电子监察系统,绩效管理加强,机关效能提高,发展环境改善;完善重大项目工作组运作模式,推进的65个重大项目进展明显。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出台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提高。围绕建设廉洁政府,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纠风工作,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推进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从严治政工作得到加强。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历届政府打下的良好基础上,经过全市上下奋力拼搏取得的。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辛勤工作在各条战线的全市人民,向给予政府大力支持与有效监督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社会各界人士和全体纳税人,向为三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公安干警,向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致以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区域经济竞争力不强,市区经济带动作用不突出,三明市区、沙县一体化及其与永安市城市联盟进展不快,城镇化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弱,重点产业优势不突出,大企业、大项目不多,产业链延伸不够,产业集聚度不高;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加大;第三产业发展不够快,服务业配套设施建设滞后;部分经济指标增速趋缓,出口形势严峻,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三明沙县机场未能如期建成,市区四条通道建设进展不够快;就业保障、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有待加强,节能减排压力较大,安全生产仍有隐患,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部门加快发展的紧迫感不强,观念不新,创新不够,办法不多,有的干部服务意识不强,作风散漫、推诿扯皮、办事拖拉、行政不廉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09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困难和机遇并存,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促进增长,对于加快三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坚持“四求先行”、“四个重在”,着力民心、着力民生,进一步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大力实施项目、品牌、创新、服务带动,加快落实“强化主轴、壮大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发展”的区域发展思路和“突出工业、提升工业,加强农业、做特农业,培育三产、搞活三产”的产业发展思路,立足扩大内需、做强产业、改革开放、统筹协调、保障民生,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增长,为推动三明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出口总值增长10%;按可比口径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2%,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率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上年持平。围绕上述目标要求,着重从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着力运作,力促增长。把促增长作为首要任务,继续组建项目团队,研究政策,抢占先机,强化运作,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宏观形势变化,进一步扩大内需,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用足国家投资政策,促进基础设施加快建设。把握投资导向,做足、做大、做强、做优项目,着力实施150个市级重点项目,力争年度投资137亿元。特别是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拉动消费、促进增长的重中之重来抓,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泉三高速公路三明段扫尾工程,永武高速公路三明段基本完工,永宁高速公路实现全线开工,力争建泰高速公路控制性工程动工,深化三明绕城、厦门至沙县、尤溪至莆田兴化湾、永安至漳州、三明至明溪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实施9个国省干线网络公路改造建设项目。加快向莆铁路三明段建设;南三龙、浦建龙铁路今年立项,力争年底三明段控制性工程动工,确保2010年全线开工;深化长永泉铁路三明段前期工作;继续推进三明沙县机场建设;确保海西三明综合交通枢纽规划及三明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工可”获批,力争重点工程动工。加快电力项目开发,争取永安火电厂扩改项目1台机组投产,力争永安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获批,推进三明核电和大唐国际煤电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确保500千伏超高压电网与南平、龙岩实现环网连接,开展第二座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前期工作,建设14座110千伏以上变电站,实施23个县域电网改造提升项目,力争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加强农业和林业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农田基本建设投资5亿元以上,土地整理10万亩以上,新建竹山道路1000公里,建成一批竹山灌溉设施。健全防灾减灾体系,加快海西三明气象中心建设,加强防汛抗旱和防台风工作,抓好以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节水改造为重点的农村民生水利工程。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投资效益,建设精品工程。
用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融资环境进一步优化。把握信贷规模宽松的政策,用好宽裕的流动性,积极上报信贷项目,争取信贷规模,力争新增贷款100亿元以上。加强金融服务,创新金融产品,简化贷款程序,调优信贷结构,着力支持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个人消费、民生工程、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和兼并重组、区域协调发展的信贷支持。突出政银企合作重点,实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银行贷款风险保证金制度,建立龙头企业资金链应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直接融资,稳步推进创业投资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融资组织的发展,积极争取筹建三明城区农村商业银行。按照政策性银行信贷导向,推进开发性金融合作,力争授信额度、新增合作贷款有较大突破。发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金的引导和促进作用,推广评、押、保、贷一体化担保贷款模式,加强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的合作,力争在担保金额、放大倍数上实现突破。创建信用乡村和企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用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落实增值税转型改革政策,实施20个高新技术产业项目、40个省级技改提升项目,新增10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争取50个以上项目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盘子,抓好100项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力争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长30%。落实产业优化升级和自主创新政策,争取“6·18”项目成果交易会签约项目数、总投资额、动工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重点建设汽车及零部件、生物医药等公共研发平台,推动50%以上县(市、区)通过全国科技进步考核,提高技术创新能力。落实品牌带动扶持措施,新增2-4个中国驰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新认证25个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新增3-4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建立5个农产品品牌基地;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提升企业影响力。
(二)着力提升,优化结构。把转变发展方式和调整结构作为主攻方向,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实现三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壮大重点产业,打造块状经济,推动连片发展,提升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突出工业、提升工业。强化工业主导地位,优化工业结构,推动产业集聚,增强发展后劲,力争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9%。突出产业延伸,围绕壮大规模、连片发展,抓好投资千万元以上的21个冶金项目和31个机械项目,以主轴为重点打造冶金及压延、机械与汽车零部件产业区;实施投资千万元以上的60个林业项目、36个矿业项目、7个生物医药项目,以东南一翼、西北一翼为重点构筑林产工业、矿产品加工、生物医药产业区,力争“4+1”产业集群产值达到680亿元。同时,改造提升纺织、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扩大规模效益。突出园区拓展,创新投入机制,完善基础设施,集聚关联企业,加快建设14个工业园区和专业园区,重点打造金属材料深加工、汽车及零部件、氟化工、铅锌矿深加工产业“板块”,培育一批特色园区,力争新增入园企业150家。提升质量效益,集中财政资金4500万元,支持工业增量提质;落实鼓励中小企业加快发展政策,对100家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成长型中小企业进行贷款贴息;鼓励企业异地扩改,对退城入园企业实际缴纳的土地使用税由同级财政部分返还;加强生产要素配置,做好煤炭、电力、成品油供应和运力调度;引导有市场的企业快产多销,鼓励重点项目使用地材,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促进企业提速增效。提升发展能力,加快实施58个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抓好136个工业新增长点项目;加大对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支持在明中央、省属企业新上项目、延伸产业,培育行业领军企业;加强与国内外大企业的合作,重点引进中央属企业投资三明,引入上市公司布局项目,实现借力发展。
加强农业、做特农业。突出产业化,扩大规模化,提升科技化,健全组织化,带动外向化,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壮大农业优势产业,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发展粮食规模经营,扶持粮食大户、产粮大县发展,确保我市粮食生产总水平基本稳定。着力发展10个特色产业,重点建设1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个特色农业生产基地、10个特色农业示范乡镇,建立一批“一村一品”示范村和专业村。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重点扶持135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力争实现产值100亿元以上。建立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扶持并新办一批运作规范、带动面较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市建设6 个批发市场,改造提升10个农村集贸市场和农产品专业市场。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进一步深化“村会协作”,创新“村企协作”模式,完善“农业155”体系,实施农业“五新工程”,加强农村“六大员”队伍建设,培训农村实用人才6万人。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推动农民持续增收,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拓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渠道,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积极创业,参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培育三产、搞活三产。把发展第三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头戏”,深入开展加快流通产业发展试点城市工作,壮大商贸物流,扩大消费需求。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永安埔岭汽车商贸城等专业市场建设,开发建设三明城市物流园区、闽西北物流园区,抓紧实施三明“无水港”等项目;扶持一批骨干物流企业,壮大交通运输业;办好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永安笋竹文化旅游节、沙县小吃旅游文化节等会展活动,发挥市科技会展中心的作用,培育会展经济。持续壮大消费性服务业,支持市商业、物资、医药等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鼓励发展科技服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业,壮大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等社区服务业;建设无线宽带城市,扩大汽车、通信、文化、健身等热点消费;积极拓展农村消费,实施“家电下乡工程”,完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现“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乡镇和60%的建制村。坚持建筑业拓展和房地产业开发并举,有序推进房地产业发展。加快发展旅游业,打好旅游产业发展总体仗,强化泰宁世界地质公园龙头作用,围绕“休闲、安养、文化”主题开发重点旅游项目,培育精品旅游线路。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抓紧建设一批四星级以上酒店。支持泰宁申报“中国丹霞地貌”世界自然遗产、创建5A级旅游景区,开展媒体营销、联合促销等活动,力争全年接待游客、旅游总收入分别增长20%以上。
推进区域联动发展。围绕主体功能区规划,强化主轴,抓好联动项目,加快城市规划、交通通道、产业布局、项目运作一体化进程,逐步形成城市联盟。壮大两翼,引导东南一翼构建沿海产业转移集中区、优势资源深度加工区、品牌农业集中区,推动西北一翼发展主业凸显、产业集聚的特色经济示范区,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增幅超过全市平均水平,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加快城镇建设,完善县城设施,促进产业集聚,构建各具特色的城区;继续推进5个县域次中心建设,打造25个特色小城镇;突出规划先行、典型引路、完善设施、统筹协调,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年内建设30个示范村、200个推进村。支持老区发展,从项目、资金等8个方面落实“老区优先、适当倾斜”政策,发挥中央苏区、老区优势,争取国家、省里更大支持。推进扶贫开发,着重抓好38个省级、85个市级扶贫村建设,实施少数民族乡村帮扶工程,继续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强化市区经济的带动作用。突出重点产业,完善园区共建机制,推进梅列经济开发区、三元经济开发区、金沙园、埔岭汽车工业集中区建设,支持厦工三重、双轮化机、三明机床等企业加速拓展,实施30万吨二甲醚等重点项目,壮大市区工业和商贸物流业。突出重要板块,徐碧新城重点推进中央商务区、五星级大酒店等项目建设,下洋中区抓紧实施水产品批发市场、白沙片区改造等项目;台江新区建成台江大桥,并推动新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突出通道建设,加快贵溪洋大道、徐碧大桥至陈大及翁墩立交、工业南路至泉三高速公路南互通通道建设,尽早动工富兴堡至三元区委党校通道,拓展市区空间。
(三)着力先行,增强活力。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着力于“求”,着眼于“先”,争创区域特色,增强发展活力,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在深化改革上先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建立农业投入保障机制。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确保耕地占补平衡。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开展小城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构建农村公共服务平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林改成果,推进商品林采伐制度等配套改革,妥善处理林改前的历史遗留问题,健全完善林业管理体系,拓展林权抵押贷款,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支持和推动企业上市,力争新增2家以上上市企业。落实国有资产出资人和国有产权代表制度,支持国投公司参与资源综合利用、重点行业等领域的开发与发展。应对财税体制改革新变化,加快培育新的财税增长点,促进财税收入稳步增长。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在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本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化解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稳步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在扩大开放上先行。强化明台合作,主动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加快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推进清流台湾农民创业园和台商投资集中区开发,抓好10项明台合作项目,带动两岸文化、教育、科技、旅游等领域交流。拓展对外经贸,用好“9·8”等招商平台,开展境外专场招商,继续组织重点招商、小分队招商和产业定向招商,力争签约合同项目批办率达到50%以上。落实出口扶持政策,重点抓好一批生产型自营出口企业和流通型外贸出口企业,鼓励企业进口资源性商品和国外先进装备、技术,支持优势企业参与境外资源开发和技术合作。加强海外华人华侨联络工作,密切与港澳地区、海外华侨及国外友城的沟通联系。深化区域协作,建设大田京口沿海产业转移项目区、尤溪临港建材工业集中区,开发宁化、建宁等省际边界产业集中区和物流园区,争取全年引进区外资金增长30%。
在提升非公有制经济上先行。落实扶持政策,注重搞好服务,推进“小巨人”企业加快发展,新增5家产值超亿元的非公企业,新增20家纳税百万元以上非公企业。支持项目建设,搞活商会经济,激活民间资本,引导三明籍在外人士回乡创业,鼓励开发重大项目,新增非公企业投资项目160个。发展总部经济,支持国内外知名企业在三明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营销机构,鼓励总部外迁企业回归,力争全年新增总部经济企业3家。
(四)着力统筹,改善民生。把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统筹兼顾,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强化节能降耗,继续实施节能“十大工程”,推进50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抓好11家省级循环经济工业示范企业(园区),淘汰落后水泥产能,确保3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推进污染减排,启动三明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建成将乐、尤溪、大田、宁化污水处理厂和泰宁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开工建设明溪、清流、建宁污水处理厂和永安污水处理厂二期项目。持续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治理,抓好重点企业烟气脱硫和“上大压小”项目。加强生态建设,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强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建设;强化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启动市区第二水源建设,完成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规划编制工作,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素质教育,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做优做强优质高中,加强对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培训;三明学院力争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提升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重视学前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发展远程教育和继续教育,支持、引导民办教育,关心外出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生活。围绕重才、育才、聚才、用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健全激励和保障机制,完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完善卫生监督体系,推进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中医药和妇幼保健事业,扶持5个特色诊疗中心建设。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争创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抓好中村回瑶文物园区等项目的保护与开发,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争取实现全运会夺金目标。稳定低生育水平,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长效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继续抓好出生性别比失调的治理,力争新增国家级和省级计生优质服务先进县各1个。加快发展社会科学,繁荣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学艺术。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升全民科学素质。落实老干部和老年人优待政策,发展老龄事业。继续加强统计工作,完成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促进民族宗教、档案、史志、水文、防震等工作全面进步。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与协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完善村(居)民自治,依法有序开展基层自治组织换届选举。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加强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和谐文化建设,以“共建共享和谐三明”为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城市长效管理,巩固、发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国家园林城市成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开展新一轮争创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工作,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创新城乡社区警务模式,依法严厉打击和预防各种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信访工作,完善化解矛盾纠纷长效工作机制,重视解决信访突出问题,预防和有效处置群体性事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健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机制,保持物价基本稳定。加强民兵预备役建设,做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双拥共建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化自主创业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就业培训,加快培养各类技能人才,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2万人。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扩大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和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标准,增加城市和农村低保补助,探索建立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支持社会救助活动。
抓好为民办实事和惠民项目。城乡教育方面,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宿舍建设工程;对城乡低保家庭高中学生实行助学金;对中职学校涉农专业学生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减免学费。医疗卫生和人口计生方面,改造提升一批县级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继续开展“光明行动”;实施残疾人康复工程;新建、改扩建5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标准。文化建设方面,新建、改扩建1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加快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建设群众体育健身工程。城市公共设施方面,建设市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公寓和社会福利中心,实施下洋体育健身中心项目,改造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批停车场和公交停靠站,创建公交精品示范线路;开展引进液化天然气项目前期工作。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4.1万人,实现转移就业4.5万人;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自然灾害救济救助公众责任保险;新建和改扩建15所农村敬老院;继续抓好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建设。强农惠农方面,继续发展农村户用沼气;深入开展农村家园清洁行动;实施农村公路网络工程;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现“造福工程”年度搬迁1万人;对村计生协会会长、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发放津贴,提高村主干和边远建制村乡村医生的补贴补助标准。援建灾区方面,实施川西旅游环线道路改造等7个援建彭州市红岩镇项目。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深化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谐平安方面,巩固深化平安创建活动;继续帮助驻明部队建设。
三、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突出求真务实,建设开明政府。决策科学民主,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政府的决策和工作,经得起实践的检验、人民的检验、历史的检验。承诺求实诚信,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对每年确定的重点工作、重要项目和民生事项,都进行责任分解,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出承诺,并在第二年“两会”上报告落实情况,把说过的话兑现好,发过的文落实好,承诺过的事解决好,提高政府公信力。运行有序透明,拓展政务公开,实行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加强电子政务和政府网站建设,建立民生资讯服务平台,保障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突出提高效率,建设服务政府。提高创新力,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敢于打破常规,少说“不能做”,多想“怎么做”。提高执行力,善于把握机遇,积极争取项目获批、政策支持、资金扶持,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工作,加大力度破解发展难题,深入基层解决问题、推动落实。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国家部署取消和停止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继续精简审批事项,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扩大网上审批,推行项目联审联办,做到特事特办、特事快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抓好绩效管理,精简会议、文件,按照“四个不让”的要求,开展“比服务、比效率、比质量、比作风、比形象”的竞赛活动,强化机关效能督查,查处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
突出依法依规,建设法治政府。认真执行《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向政协通报情况,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决策、执行、督查的全过程,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突出源头治理,建设廉洁政府。从筑牢思想防线抓起,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解决作风散漫、行政不廉等问题。从落实制度抓起,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权力运行,加强资金监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从加强薄弱环节抓起,深化纠风专项整治,坚决防止和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树立清正、廉洁、为民的形象。
各位代表!海西应先行,三明要争先。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市人民,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坚韧不拔的毅力,改革创新的锐气,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为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实现三明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报告
三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道崎
(2009年1月7日)
主席团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出席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审议和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委员讨论时提出的意见与建议,市政府对《政府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现将修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一部分P1倒数第6行“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之后加上“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二、第一部分P2顺数第8行“向(塘)莆(田)铁路全线开工建设”改为“向(塘)莆(田)铁路三明段全线开工建设”。
三、第一部分P4 顺数第11行、第二部分P12顺数第6行“三(明)厦(门)”改为“厦(门)沙(县)”。
四、第一部分P7顺数第5行“引进2家营销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三明”改为“2家营销总部或分支机构落户三明”。
五、第一部分P9 顺数第8行“办结率均为100%”之后加上“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六、第一部分P9倒数第5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改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七、第二部分P15 倒数第3行“引导返乡农民工积极创业”改为“引导、支持返乡农民工积极创业”。
八、第二部分P18 顺数第2行“巩固扩大林改成果”改为“巩固提升林改成果”。
九、第二部分P18顺数第3行“健全完善林业管理体系”之前加上“妥善处理林改前的历史遗留问题”。
十、第二部分P19 倒数第2行“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改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十一、第三部分P24倒数第2行“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改为“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
此外,还对6处文字进行了修改。
特此报告,请予审定。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三明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2008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杨光祺 |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据初步统计,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预期目标及执行情况如下: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13%,实际增长14.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增长30%,实际增长40%;外贸出口预期增长13%,实际下降16.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预期增长10%,实际为21.0%;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期增长15%,实际增长18.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增长19%,实际增长22.2%;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控制在105%以内,实际为10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7.0%,实际为7.0%;农民人均纯收入预期增长5%,实际为8.8%;城镇登记失业率预期控制在4.6%以内,实际为3.7%;人口自然增长率预期控制在7.6‰以内,实际为6‰;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期降低4.2%,实际降低4.2%;二氧化硫预期削减率为3%,实际削减率为3%;化学需氧量预期削减率为0.3%,实际削减率为0.3%。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8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省、市委决策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大局,突出发展、主动运作、积极应对、克服困难、有效作为,较好地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态势。
2008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总量偏小,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不强,重点产业优势不突出,大企业、大项目不多,产业链延伸不够,产业集聚度不够高;节能减排压力较大,自主创新和人才支撑能力不强;农业基础比较薄弱,农业效益提升困难,农民增收难度加大;第三产业发展不够快;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我市经济增长速度放缓,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外贸出口企业生存压力加大;就业保障、教育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存在薄弱环节;一些部门发展观念滞后,服务意识不强,影响改革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尚未完全消除,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较好地把握了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市实际,紧紧围绕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大局,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提出的主要预期目标是较为积极的,主要措施是切实可行的,经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孙晓铭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明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应按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将调整方案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
三、关于执行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意见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抢抓机遇,促进三明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为了确保完成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着力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市经济运行中的困难明显增加,经济发展面临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压力增大。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坚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既要充分看到发展的机遇,又要正视困难和挑战。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积极应对,加强政策研究,用足用好用活各级政府已出台的优惠政策,主动有效地适应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把促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作为今年我市经济工作的首要目标和任务。大力实施项目、品牌、创新、服务带动,加快落实“强化主轴、壮大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发展”的区域发展思路和“突出工业、提升工业,加强农业、做特农业,培育三产、搞活三产”的产业发展思路,把扩大投资规模和增加消费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着力点,把做强产业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支撑点,把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革创新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动力,把改善民生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增强发展后劲,壮大经济总量。进一步夯实农业发展基础,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业优势产业,注重发展特色农业,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加对“三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强化工业主导地位,继续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壮大“4+1”产业集群,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积极扶持新兴产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继续抓好工业园区建设,完善园区共建体制机制,发展壮大园区经济。强化项目带动,突出重点项目建没,有效运作,提高项目工作水平,不断优化项目结构,着力突破工业项目,突出开发建设科技型、成长型、带动型、税源型的生产型项目,推进可持续发展。积极发展商贸流通、旅游及生产性服务中介机构等,努力搞活做旺第三产业。加强宏观调控和政策引导,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着力发展壮大市区经济,拓展城市空间,提高中心城市总体实力,强化市区龙头带动作用。提升利用外资水平,深化明台合作和产业对接,加强区域横向联系。认真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快培植财源,拓宽集聚资金的渠道,切实把巩固和培植财源摆在突出位置,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三)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突出重点,兴办实事,使改革开放成果更多地惠及于群众。加快发展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事业,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难点热点问题。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发挥各类人才作用。加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统筹,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强化医疗服务监督。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大力发展体育事业,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人民健康素质。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福利服务水平。要扎实推进对口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援建任务。完善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制度,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扎实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突出抓好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推进新一轮“平安三明”建设,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做好安全生产、防灾救灾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关于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报告
2009年1月5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孙晓铭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08年,在市委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人民共同努力,全市经济社会保持又好又快发展态势,大多数指标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初步预计,全市生产总值671亿元,比增14.7%;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20亿元,比增6.0%;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878亿元,比增26.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08.4亿元,比增40.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亿元,比增22.2%;外贸出口6.75亿美元,下降16.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2.3亿美元(可比口径),比增21.0%;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57亿元,比增18.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3元,实际增长7.0%;农民人均纯收入5835元,实际增长8.8%;城镇登记失业率3.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5%;人口自然增长率6‰。SO2比2007年净削减2500吨,年度削减率3%;COD比2007年净削减150吨,年度削减率0.3%。
——三次产业持续增长。第一产业增加值138亿元(预计数,下同),增长5.6%;粮食播种面积319.54万亩,总产量112.92万吨,单产提高4.4公斤;蔬菜产量207.31万吨,增长5.3%;水果产量84.18万吨,增长5.3%;肉蛋奶总产量18.16万吨,增长6.2%;水产品产量6.42万吨,增长6%。第二产业增加值322亿元,增长23.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71亿元,增长25%;“4+1”产业产值增长30%;40项省2008年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重点项目已建成投产或部分投产34项, 200项投资千万元以上工业重点项目已实施190项,其中已投产或部分投产74项;厦工三重、双轮化机及华橡自控、三明机床等整体异地搬迁技改项目已完成。第三产业增加值211亿元,增长9.4%,《现代流通试点城市实施意见》确定的30个2007—2009年度试点期重点项目已开工建设25个,其中建成开业8个;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项目已完成投资3.1亿元,规划区内型钢市场综合楼已投入使用,钢结构仓储库、物质再生利用区一期工程五座仓库已建成;三明城市物流园区已有三明汽车综合服务集中区、华油仓储物流中心等项目入驻;三明“无水港”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已动工建设;新华都、苏宁电器等知名商贸企业入驻三明市区。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1.8:43.3:34.9调整为20.6:47.9:31.5。
——三大需求两增一减。投资快速增长。55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全年预计完成投资90.5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增长13.8%。139个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完成投资125.5亿元,比上年增加16.6亿元,增长15.2%。年初确定的“2个80%”的进度目标执行较好,其中:在建项目预计完成投资95.6亿元,完成年计划的110.3%。消费结构升级较快。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2亿元,增长22.2%,是近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在全省九地市中增幅名列第二,居民收入增加、消费结构升级、旅游业发展、餐饮业兴旺是拉动我市消费品市场增长的主要因素。外贸出口出现下滑。外贸进出口总额7.69亿美元,下降12%,其中出口6.75亿美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受政策变化波动较大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但生产型企业出口比重上升,大宗地产品出口增势良好。
——改革开放成效明显。各项改革持续推进。农村土地经营制度和农业经营体制不断完善。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探索多种形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市土地流转面积已达38万亩;集体林权制度及其配套改革继续推进。特别是林木采伐指标分配管理、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制度和林业行政管理手段三项改革取得较大突破,受到各界关注;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在持续推进建设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四项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已推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项目46个,成交金额18.0亿元,为财政增收节支4.1亿元;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研究出台了《三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实施意见》及其配套文件《三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公布三明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名录库名单的通知》等。企业改制上市取得较大突破。泰宁南方林业有限公司在法国巴黎欧交所挂牌上市,募集资金约3亿元人民币,这也是我国首家林业企业在欧洲上市。三明华健生物有限公司已于9月份完成在美国OTCBB市场“买壳”上市工作程序,首笔融资春节前可望到位。永安智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并上市的IPO材料已于7月初由中国证监会受理。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举办了香港、北京、上海、佛山、泉州等地专场招商,参加“9.8”、“5.18”等招商活动,共引进区外资金和外资72.88亿元,增长35.6%。明台交流更加深化,新批办泰宁天宇生态有限公司等12家台资企业,总投资3127万美元,合同利用台资2540万美元。
——科技创新取得新突破。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由三明机床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大尺寸矩形平面光学零件高精度磨床”项目被科技部批准列入国家“863”计划项目,这是自1986年我国设立该科技计划以来,我市单独承担课题的第1个项目;由福建环科化工集团实施的“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研发”项目被列入国家科技支撑专项计划;“雷公藤新药研发”项目已列入省政府与国家科技部省部会商项目之一,并通过科技部专业司推荐;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机械先进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已正式启动运行,林化产品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已建成,节能减排平台正在规划设计论证;审查通过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新认定3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全市目前共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1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9家;“6.18”项目成果交易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第五届“6.18”以来,共征集企业技术需求500多项,与高校科研机构共开展了18场(次)的对接活动,建立了三明“6.18”服务网络平台。第六届“6.18”全市共对接签约项目649个,项目总投资161.2亿元,其中合同项目550个,总投资146.5亿元(对接项目数、对接项目总投资、合同项目数和合同项目总投资均列全省第1位)。截止2008年底,合同项目动工率达71.6%。
——人民生活稳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3元,实际增长7%;农民人均纯收入5835元,实际增长8.8%。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带动城乡1.5万劳动者就业。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18元,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和灾民救助体系得到加强;人口计生工作保持平稳发展态势。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1.0‰,自然增长率为6‰,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为92.5%,保持稳定低生育水平,连续18年完成省下达的人口控制计划。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专项治理行动取得较好成效,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8.76,比上年下降3.87;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推进。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3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55万人;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24万人, 比增3.5%;失业保险参保21.1万人,比增3.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5.6万人,生育保险参保14.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都完成省下达任务。城乡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面启动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覆盖到全市农村人口,城乡低保补助标准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水平接近当地村民平均水平。
——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清流县通过“双高普九”省级验收,全市已有 7个县(市、区)完成“双高普九”。高考再创佳绩,本科上线率连续6年位居全省前列。“两免一补”政策得到有效落实,惠及学生31万人。继续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基础设施建设,121个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进展顺利,50所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6个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实训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省专项建设计划。三明学院和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成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成26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 4个县级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改扩建项目、8个县级计生服务站建设项目列入省级以上专项建设计划。三明市第一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综合楼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文化、体育、旅游稳步推进。新增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项。5个乡镇(村)被省政府列入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村)”。提前两年半完成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建设,为2830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开通广播电视,完成全市农村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和100个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建设,2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基本建成。泰宁世界地质公园和红色旅游景区列入国家专项建设计划。环境保护迈出新步伐。全年新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20万吨,36项年节标煤千吨以上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已建成投产29项;新增34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新开展清洁生产企业54家;34个结构减排调整关停项目已完成33个;实施永安福建纺织化纤3#锅炉、青纸5#锅炉、三钢1#烧结机烟气脱硫等21个SO2工程减排项目,实施沙县污水处理厂、青纸1#洗选、福建纺织化纤污水处理站改造等34个COD工程减排项目;泰宁、将乐等7个县污水处理厂和清流、尤溪等4个县生活垃圾处理场项目建设列入国家计划。
2008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由于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市经济增长速度有所放缓;农业效益提升困难,农民增收难度加大;市场疲软,部分工业品滞销,一些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外贸出口企业生存压力加大;就业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等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要继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二、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和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增长2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出口总值增长10%,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10%(可比口径),地方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4.2%,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与上年持平。
实现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要认真落实“促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保民生”的政策措施,增强发展后劲,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一是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特别是中央增投资金的杠杆作用。使其发挥倍增效应、带动效应,引导和带动银行贷款和社会资金,防止中央投资对地方投资的挤出效应,防止政府投资对民间投资的挤出效应。同时,各县(市、区)要落实承诺的各类配套资金,确保按时足额到位,确保今年我市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的完成。二是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完善农民工、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机制。落实好提高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产粮大县补贴、农资综合直补标准等政策,不断扩大农业补贴范围,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实施财政补贴“家电下乡工程”,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落实促进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的政策举措,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发展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完善城市廉租房、住房公积金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促进旅游消费,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假日休闲旅游,激活假日经济。三是千方百计扩大出口。密切跟踪国际市场变化,及时落实国家和省里出台的促进外经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扶持重点产品出口,防范国际贸易风险。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和服务贸易发展,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有品牌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节能环保型产品的出口。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营销网点和批发市场,开拓国际销售终端市场。指导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贸易壁垒,运用多种金融工具规避汇率风险。四是紧密跟踪宏观经济变化,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监测。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我市经济工作热点和难点,重点加强重大问题跟踪分析,把握经济指标异常变动背后的原因,密切跟踪和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做好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投资、进出口、利用外资、就业、居民收入、物价等重要指标的分析和预测,定期进行主要产业的评价分析,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态势,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二)持续深化项目带动。
一是加大新增中央投资争取力度。围绕国家新增投资的重点投向,加大农田水利、节能减排、社会事业、民生工程、生态环境、自主创新、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储备,建立省、市、县三级项目储备库,认真做好扩大内需增加投资项目的编报工作,选准选好一批前期工作成熟,建设条件落实,符合中央新增投资的项目,超常规运作,加大跑省跑部工作力度,以争取更多的中央资金支持。二是抓好重点在建项目建设。2009年初步安排市级重点建设项目150个,总投资112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37亿元。重点实施向莆铁路、永武高速公路、永宁高速公路、永安火电厂2×30万千瓦“以大代小”扩建工程、三明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三明第一医院扩建工程、三明齿轮箱公司易地搬迁、永林中密度纤维板建设等在建项目,确保在建重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80%以上,力争有50个以上项目投产或部分投产。三是加快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南三龙铁路、浦建龙铁路、长永泉铁路三明段、建泰高速公路、永安煤矸石综合利用、三明“无水港”物流中心等重点前期项目,扎实做好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南三龙、浦建龙铁路以及永安煤矸石综合利用等一批重大前期项目取得突破,确保80%重点预备项目年内开工建设。四是抓好项目服务管理。充分利用“三方联动”协调服务平台,帮助业主落实建设用地、项目融资、建材供应和成品油、火工品保障等建设条件。对中央增投的项目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好地方配套资金,保证新增投资形成实物工作量,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新增投资。
(三)加快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突出工业提升工业方面。围绕“做足、做大、做强、做优”,推进产品深度加工,加强产业衔接配套,促进重点产业加快集聚、传统产业加快提升、高新产业加快兴起、能源产业加快实施。一是加快发展“4+1”产业集群。着重围绕三钢集团、闽光冶炼、小蕉轧钢、明光新型材料等重点企业,对中厚板进行深度加工,开发船用板、桥梁板等专用板材,延伸镀锌板、彩涂板深加工。支持厦工三重、双轮化机及华橡自控、三明机床等异地搬迁扩建企业开发新产品,拓展产能,延伸工程机械、橡胶机械、数控机床和环保机械产业链。加快将乐瑞奥麦特轻合金生产线、永安载重汽车零部件配套项目、永安车用轴承技改、永林中密度纤维板建设项目、明溪旗鼓亚微米级氮化硅粉生产线、泰宁县汉堂生物雷公藤甲素生产线等项目建设,推进尤溪10万吨锌冶炼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获批建设。二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重点做好纺织、化工、水泥三个产业。以改革重组增强动力,靠技术创新激发活力,向园区集中形成合力,重点抓好氟化工产业链产品开发,梅列30万吨二甲醚生产线、永安华伟纺织织布染整生产线等项目建设,提升产业规模。建材行业加快新开工的6条年产200万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投产。三是培育高新技术产业。以生物产业集群为重点,突出抓好以南方生物为龙头的紫杉醇、汉堂制药为龙头的雷公藤内酯醇等植物生物药提取产业,以沙县麦丹集团为龙头的氨基酸产业,以大田华灿为龙头的酶制剂产业,以三明汇天药业为龙头的化学制药产业,同时加快发展自动化机械设备制造产业,积极应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
加强农业做特农业方面。一是提升农业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十大优势特色产业,重点扶持一批优良种子种苗繁育项目。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培育一批关联度高、覆盖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二是不断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快海峡西岸三明气象中心体系、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体系、森林灾害应急反应机制和防治服务网络等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实施沙溪二期、金溪二期防洪工程建设,争取尤溪流域防洪工程列入国家2009年投资计划,抓好清流琴源、宁化桥下、将乐小王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省级商品粮基地、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片、土地整理、烟田配套设施、万亩灌区节水改造等农田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培育三产搞活三产方面。一是加快发展物流业。重点抓好海西金属材料制品市场、三明汽车综合服务集中区、永安林竹产品交易批发市场、永安埔岭汽车商贸城专业市场及闽西北物流园区、三明城市物流园区2个省级现代物流园区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海峡西岸(三明)农林产品交易中心、三明市两烟物流中心、梅列华油仓储、三明“无水港”等10个区域性物流配送中心和专业市场建设,促进物流产业实现新发展。二是加快发展旅游业。打造“休闲、安养、文化”三大主题旅游产品。休闲主题产品重点推进泰宁金湖旅游度假区、永安桃源洞-栟榈潭度假区、沙县小吃文化城、清流九龙湖旅游开发、宁化天鹅洞群开发等项目建设。安养主题产品重点推进三元格氏栲国际安养中心、建宁金铙山高山避暑、清流温泉地质公园、大田象山及石牌温泉综合开发等项目建设。文化主题产品重点开发保护宁化客家祖地、泰宁峨嵋峰慈航祖庭、沙县淘金山、清流灵台山、三元万寿岩等项目,三是着力推进会展经济。以会展业的发展为突破口,采取自办与引办、市场运作与政府推动、市场招商与办展促销相结合的办法,突出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重点培育中国沙县小吃旅游文化节、永安笋竹文化旅游节等展会品牌,带动会计、咨询、法律等其他商务服务业的发展。
(四)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省上新一轮审批事项清理结果,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一次的清理和规范。结合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审批流程的改革和创新,简化程序,促进审批提速。结合政务公开,推进行政审批的透明化、公开化。二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市级权限内的境内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行为。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选择个别项目开展代建制试点,加强和完善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体制。三是深化农村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制度,在土地承包权“自愿、依法、有偿”流转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土地的经营规模。完善农村金融体制。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配套完善工作。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一批有竞争力、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服务,继续完善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体制。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围绕“4+1”产业和名牌产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类企业采取强强联合、并购扩张、引进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等方式进行改革重组整合,做大做强;继续吸引外资、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重组改造、增资入股;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健全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的监控体系建设,推进现代企业建设。五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和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强对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优势的各类优质企业的培育,鼓励和支持其通过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继续完善商品、土地及矿业权、信息、技术、人才市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强化节能技术改造。认真落实“上大压小”,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实施永安火电厂5#、6#两台100MW机组、亿力热电有限公司1#、2#两台50MW机组上大压小项目。突出抓好淘汰落后水泥产能工作,确保年内淘汰50万吨。围绕节能“十大工程”,大力推广应用新节能技术,着力抓好50个重点节能改造项目。二是抓好减排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新增中央投资,确保将乐、尤溪、大田、宁化4个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泰宁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开工建设明溪、清流、建宁3个污水处理厂和永安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启动三明(永安、沙县)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完成列西污水处理厂和沙县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设施改造,提高污水和垃圾处理率。推进重点企业脱硫治理,重点抓好三钢烧结机以及三化、青纸、纺织化纤厂自备燃煤电厂等重点企业烟气脱硫项目,确保按时投入使用。根据国家造纸、制药行业新排放标准,对造纸和制药企业实施废水深度治理。三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实施清洁生产试点城市工作,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体制和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体系,确保年内30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同时,进一步加快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力争再创建2-3个循环经济工业园并列入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强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实施一批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项目。四是抓好生态保护。重点抓好建宁、泰宁、明溪生态县创建工作,对《生态县建设规划》进行修编并颁布实施;认真制定实施2009年度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加快实施一批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饮用水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农村沼气、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等环境保护项目;深入开展以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为主的农村家园清洁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一是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抓好普通高中建设,做大做强职业教育,提升高校办学水平。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设施工程,继续发展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加快三明市区和各县城区中小学规划建设、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和三明学院、三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完善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大病统筹,加快市第一医院、中西结合医院等业务用房建设和特色医疗专科建设,继续实施县级医疗机构改扩建、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加强城市社区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强人口计生工作。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问题,实施计划生育系列奖励扶助制度、少数民族乡村帮扶制度和计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工程。四是发展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市、县文化设施建设。抓好三明万寿岩遗址保护工程、中村回瑶文物园区建设,加快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乡镇综合文化改扩建工程、群众体育健身工程,完善公益性广播电视设施。五是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强化政府保障充分就业职责,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工作,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带动城乡劳动者就业。六是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发展老龄事业,妇女儿童事业、残疾人事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社会福利服务水平。
各位代表,2009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虽然面临着十分严峻和复杂的形势,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备许多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我们要坚决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防止经济出现大的起落,努力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发展。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听取各位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9年预算的决议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2009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9年市本级预算。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关于三明市
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
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
杨光祺 |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为316,096万元,执行为325,7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02 %,增长18. 50%;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全市收入总计673,885万元。全市一般支出预算为415,440万元,执行为514,840万元,增长12.6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全市支出总计567,692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年终专项结转105,963万元,净结余230万元,实现全市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46,37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9.95%,增长176.44%,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全市基金收入总计192,385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71,574万元,增长179.93%,调出资金1,5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73,085万元。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19,300万元。
2008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为84,218万元(调整数),执行为84,2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增长20%;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调入资金,市本级收入总计137,283万元。市本级一般支出预算为76,209万元(调整数),执行为86,267万元,比上年增支4,851万元,增长5.96%;加上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总计111,277万元。市本级财政收支相抵,年终专项结转22,485万元,净结余3,52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3,64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12%,增长103.19%,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补助收入,基金收入总计61,343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54,994万元,增长253.36%。基金收支相抵,滚存结余6,349万元。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2008年市人民政府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大局,突出发展、创新理念、主动运作、积极应对、克服困难、有效作为,认真做好增收节支工作,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实现了全市财政收入的较快增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较好地支持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上是好的。
但是,2008年预算执行中也反映出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经济和财政基础比较薄弱,财政收入总量仍然较小;稳定的财源基础不够牢靠,后备财源不够充分,财政增收难度加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关注民生方面,财政保障压力加大;预算安排还不够科学合理,部门预算细化程度不够高;预算执行的跟踪监督不够有力,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二、关于2009年预算草案
2009年全市地方级收入预算364,803 万元,增长12%;安排支出预算475,284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支45,870万元,增长10.68%。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26,034万元,比上年减收30, 610万元,下降19.54%,安排基金支出预算126,229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下降6.53%。
2009年市本级地方级收入预算94,320万元,比上年增长12%;按测算,当年体制财力84,824万元,加上上年净结余3,521万元等,当年可用财力88,345万元,相应安排市本级支出预算84,82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支6,615万元,增长8.68%。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8,993万元,比上年增加15,348万元,增长35.17%;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58,993万元,比上年支出预算增长12.35%。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预算草案,体现了坚持科学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较好地把握了当前经济形势和我市实际,在上年增收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影响今年财政收入因素增多、形势较为严峻的实际,安排当年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基本保持了与经济的协调增长,是较为积极的;支出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要求,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法定、民生等重点支出。总的看,收支预算安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实际,体现了依法理财、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和发挥财政作用的要求,提出的预算执行的各项措施较为积极可行。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批准市财政局局长肖明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0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三、关于2009年预算执行的意见
为了更好地实现2009年预算,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提出如下意见:
(一)突出发展,深掘潜力,保证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今年是近年来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的一年,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坚定信心,积极应对挑战和困难,认真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各方面减收增支因素,采取更加积极、有力的措施,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定增长。要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争取有利于我市的政策支持。把巩固和培植财源摆在突出位置,拓宽集聚资金的渠道,增强发展后劲。重视重点项目开发建设,盘活土地资源,有序推进房地产开发,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提升非公有制经济规模。加快市区经济发展,拓展市区发展空间,加大市区工业园区建设力度,理顺联办园区的财政支持与管理体制,夯实市本级财政增收的基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建立“财税库审”联席会议制度,严格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增强地方财政综合调控能力。
(二)以人为本,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既要体现实际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可能,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着重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创新财政资金的支持方式,加强资金调度和资本运作,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继续加大财政对“三农”、就业、社会保障、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把有限的资金用在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上,用在支持发展和急需的社会事业上。
(三)深化改革,创新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树立财政服务意识,进一步强化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意识和责任感,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内外统筹,合理核定部门单位定员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改革覆盖面,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加强研究并用好用活财政政策,强化运作,推进资源整合和盘活资产,减轻财政负担。要提高专项资金安排的针对性和透明度,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关注政府债务问题,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和效益评估,防范财政风险。强化财政监管,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体系,推进规范管理。健全和完善预算管理相关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监管,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关于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09年1月5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肖明光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三明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突出发展,注重服务,强化管理,推进工作,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全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面完成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预算任务。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⒈全市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25,70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02%,比上年增长18.5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9,934万元、上年结余76,016万元、调入资金2,228万元,收入总计673,885万元。2008全市一般预算支出514,840万元,比上年增支57,826万元,增长12.65%。加上上解上级财政支出52,852万元,支出总计567,692万元。收支相抵,全市年终专项结转105,963万元,净结余230万元。
加上上划中央收入303,530万元,全市财政总收入629,237万元,比上年增长18.08%。
⒉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46,37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9.95%,比上年增收93,425万元,增长176.44%。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25,275万元,补助收入20,736万元,全市基金收入总计192,385万元。200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71,574万元,比上年增支110,283万元,增长179.93%。加上调出资金1,51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73,085万元。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19,300万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⒈市本级一般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市本级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4,218万元,完成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的调整后预算的100%,比上年增长20%。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411万元,上年结余20,087
万元,调入资金567万元,收入总计137,283万元。2008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86,267万元,比上年增支4,851万元,增长5.96%。加上上解支出20,76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243万元,支出总计111,277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专项结转22,485万元,净结余3,521万元。
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11,194万元,市本级财政总收入195,412万元,比上年增长22.69%。
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0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3,64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12%,比上年增收22,165万元,增长103.19%。加上上年基金滚存结余16,774万元,补助收入924万元,市本级基金收入总计61,343万元。200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4,994万元,比上年增支39,413万元,增长253.36%。收支相抵,基金滚存结余6,349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执行数均为预计数,收支预算的执行情况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三)完成2008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1.突出投入,支持项目带动和产业拓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导向作用,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服务平台。在推进重大项目方面,安排核电、铁路等项目前期经费1,033万元,向莆铁路三明段2008年度资本金2.8亿元,永宁高速资本金1,750万元,农村公路配套资金5,383万元,国省道“改善工程”资金3,525万元,有力地推进了重点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在拓展市区发展空间方面,通过财政资金调度、土地基金预算安排、向金融机构融资,筹集并投入资金4.51亿元,保证了科技会展中心、台江大桥、海鑫钢材市场、翁墩物流园区以及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市区路网改造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资金需要,拓展了市区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了投资环境;在突出重点产业方面,安排4,000万元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品牌创建、节能减排等方面的投入,支持做大做强冶金、机械、商贸物流、建筑业等重点产业,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和延伸产业链,优化工业经济结构,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2.突出征管,保持财政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在全市经济较快发展的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及时落实预算、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坚持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分析和解决征管中出现的问题,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实现财政增收。2008年,全市地方级一般预算收入增收50,842万元,增长18.50%。地方级收入中税性收入完成285,273万元,增长20.67%。税性收入占全市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87.59%,比上年提高1.58个百分点,表明我市财政收入在保持较快增长的同时,收入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
3.突出运作,拓宽渠道集聚资金。着力体制机制创新,理顺园区体制和投入机制,拓宽项目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运作,拓宽了财政职能,增强了财政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完善园区体制。研究出台了《关于共建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飞地项目财税分成试行办法》,从政策上理顺投入和利益分配机制,推进基础设施共享、资源优化整合和产业集聚,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核实梅列、三元两区开发区及金沙园、埔岭汽车园等四个共建园区历年市区(县)投入情况,按照股权比例逐步落实市区(县)出资额。在2007年安排1,000万元的基础上,2008市财政继续安排2,000万元,用于市区共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拓宽融资渠道。制定《三明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引导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各个领域。在上半年国家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情况下,2008年全市金融机构新增贷款65亿元。市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与开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对接,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解决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全市新增开发性金融合作贷款36.93亿元,其中市本级通过省开行和其他商业银行联合发放贷款到位资金5.29亿元,市区拓展空间的融资难题初步得到解决。加强资金运作。一年来已调度资金4.89亿元,用于支持市区厦工三重地块、海鑫五金机电城地块、白沙水产品市场地块、原卫校地块、齐二机床厂地块及梅列陈大大源村等重点项目土地收储,节省了大量的项目利息支出。截止12月末,市财政累计调度资金7.05亿元,用于市区土地收储等项目。做大国有资本。将下洋体育健身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核电等重点项目的财政性拨款通过国投公司注入,科技会展中心、铁路建设资本金均通过公司化运作,做大国有资本金规模,增强国投等实体的融资能力,减少政府运作成本。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通过加强政策研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汇报,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共向上争取各类专项资金14.73亿元,转移支付17.35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3.86亿元和1.84亿元,增长35.51%和11.86%。
4.突出保障,加强和改善民生。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重点、保民生,优先保障公务员及参公单位、教师的工资及津补贴的兑现发放,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问题。津补贴方面,落实兑现公务员、参公单位、教师津补贴政策,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尽可能缩小与沿海地区的差距,维护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稳定山区干部队伍。2008年,市直公务员、参公单位、教师规范津补贴支出达1.05亿元,其中:财政安排6,700万元,通过部门综合预算,单位消化3,800万元。教育方面,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部免除农村和城市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2008年全市免除杂费5,649万元,受益学生31万人。认真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全市共争取农村义务教育奖补资金1.72亿元,大大减轻了乡村债务压力,使农村义务教育化解债务工作得以顺利展开。社会保障方面,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城乡低保和新农合的财政补助标准,出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出台城市医疗救助办法。争取省专项补助1.8亿元,彻底解决了全市1.8万名医改前关闭破产国有城镇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解除了后顾之忧。落实惠民政策方面,全面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兑付直补资金14,774万元,落实储备订单粮食直补资金767万元,良种补贴192万元,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3,102万元。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方面,针对年初严重冰雪灾害,积极向上反映灾情,及时拨付救灾资金3,957万元,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重建家园,较好地发挥了财政的应急保障作用。“5·12”地震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从简公务活动,压缩行政开支,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对口援建工作。目前,市财政已从筹集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中拨付4,309万元,用于红岩镇西北桥、双江桥危桥改造、灾毁住房恢复重建、公路改建等项目建设。
5.突出创新,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突出加强管理,以深化完善各项改革为突破口,推进财政制度创新。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年初预算编制采取“先预算外后预算内”的办法,加大了预算内外资金的统筹力度,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启动非税收入系统,继续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率先在全省启动实施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系统。目前市本级非税收入基本上通过非税收入收缴系统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实现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实时入库(专户)”的管理方式。
2008年,全市财政收入和财政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当前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许多矛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财政收入虽然实现了较大增长,但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和关注民生方面,财政支出保障压力很大;财政管理仍存在薄弱环节,专项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上述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通过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预算管理,着力加以解决。
二、2009年预算草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对全市经济和财政形势的分析,2009年财政预算工作的基本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对财政工作的要求,着力改善财源质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落实“强化主轴、壮大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开发”的区域发展思路和“突出工业、提升工业,加强农业、做特农业,培育三产、搞活三产”的产业发展思路,持续推动项目建设,不断壮大财政实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各项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坚持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依法理财,提高财力配置效能,逐步建立与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
根据国家现已出台或拟将出台的拉动内需有关政策和惠民政策分析,2009年我市宏观经济趋势仍将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势头,财政收入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但2009年将是近年来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最多的一年,收入形势极为严峻,支出压力不断加剧,平衡难度进一步增大。在收入上,增值税转型、小规模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下调至3%、矿产品增值税率恢复17%、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出口退税率提高、降低契税税率、免征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都将制约我市财政收入的增长;在支出上,2009年市本级预计新增财力仅能满足教师、参公及部门离休干部的津补贴翘尾、公积金提高交缴比例及取消和停征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应增加业务经费等增加的支出需求。因此,2009年我市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原则: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财政收入的安排要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还要考虑政策变化对收入的影响;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支出顺序,优先保障津补贴等工资性支出,严格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保证法定、社保等重点支出。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既体现实际需要,又考虑财力可能,努力增收节支,做到财政收支平衡。
按照上述工作思路,2009年预算的主要指标安排如下:
(一)全市代编的预算草案
全市地方级财政收入364,803万元,增长12.00%。预计上划中央收入333,837万元,增长9.98%。预计财政总收入698,640万元,增长11.03%。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市可供安排财力475,284万元,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一般预算支出475,284万元,比2008年支出预算增支45,870万元,增长10.68%。
全市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126,034万元,比上年减收30,610万元,下降19.54%。安排基金支出126,229万元,比2008年支出预算下降6.53%。
(二)市本级预算草案
市本级地方级收入94,320万元,增长12.00%。预计上划中央收入123,735万元,增长11.28%。预计市本级总收入218,055万元,增长11.59%。按照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当年体制财力84,824万元,上年净结余3,521万元,当年可用财力88,345万元。根据财力与支出相适应和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84,824万元,比2008年年初预算增支6,615万元,增长8.68%。
市本级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收入计划安排58,993万元,比上年增加15,348万元,增长35.17%。安排基金支出58,993万元,比2008年支出预算增长12.35%。
以上收支项目,请各位代表参阅附表。
2009年经济走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政策的调整和落实。为刺激经济发展,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陆续出台一系列减税增支政策,在支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也给财政收支带来很大压力,特别是对我市这样的欠发达地区来说,收支局面更加严峻。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市本级财政预算中还有一些项目没有安排,同时在预算执行中还会出现减收增支因素。因此,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深化改革,大力发展经济,逐步解决财政面临的矛盾和困难。
三、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全面完成2009年预算任务
2009年是建国60周年,也是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的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对于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财税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积极应对挑战和困难,倍加努力地做好工作,推动财政经济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全年财政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创新手段,培植财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发挥财税调控职能,加强政策研究,创新财政支持经济的手段,加强资金调度和资本运作,壮大产业实力,培植新增长点、新生财点。突出做强存量,强化工业主导地位,着力支持冶金、机械、化工、建材、装备制造等产业增效提速,保持存量财源的稳定持续增长。盘活存量资产,有序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源整合。理顺投资机制,将下洋体育健身中心等社会事业项目的财政投入作为国投的资本金,支持国投做大国有资本规模,增强发展后劲。突出做大增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从4,000万元增加到4,500万元,通过有效投入和积极引导,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强化项目带动,重点项目前期经费从600万元增加到1,000万元,大力推进铁路、高速公路、电力等项目前期工作,为后续财源开发提供有力支撑。
(二)挖掘潜力,强化征管,保持财政收入同口径平稳增长。完善收入征管体系,促进经济增长与财政增收的良性互动,努力使经济发展成果在财政收入上得到充分体现。严格依法征收。加强税收收入管理,完善财税协同治税机制,落实收入任务,强化目标管理,努力降低增值税转型改革等各项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保证税收收入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强化非税收入管理。拓宽非税收入增收渠道,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依法将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收益、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等按时足额收缴入库。利用非税收入信息系统,加大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力度,建立与公共财政体制相适应的非税收入增长机制,增强地方财政的综合调控能力。
(三)突出重点,着力民生,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着力点,将公共资源更多地向公共领域倾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城乡低保、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城市医疗救助、农村五保户供养、优抚安置等政策落实,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公共卫生领域投入,改善基层卫生医疗条件。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支持教育文化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城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文体事业发展,安排2,500万元用于建设下洋体育健身中心。在2008年已安排1,500万元的基础上,继续安排2,000万元用于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和住房保障。落实市政府城市公共交通综合改革方案,完善公交优先的财政补贴制度。落实廉租住房保障制度,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支持社会公共安全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确保处理突发事件和基层政法机关运转所需经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平安三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四)主动作为,拓展空间,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快市区经济发展,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推进城市经营,盘活土地资源,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用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推进开发性金融合作,争取更多的信贷支持。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创业投资公司,推动新型融资机构发展。关注省对下财政体制调整动向,加强研究和测算,积极争取有利我市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加强与财政部、省财政厅的汇报、沟通,做好基础性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
(五)履行职能,科学管理,完善财政运行机制。运用现代化管理手段,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力争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明显进展,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坚持勤俭办事业。厉行节约,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支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严格控制人、车、会等一般性支出,确保全年收支平衡。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内外统筹,合理核定部门单位定员定额标准,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改革覆盖面,在市级所有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从严控制新开账户,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立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性存款归集帐户,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财政监管。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体系,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预算编制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财务监管,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继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化解乡镇政府性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加强资金拨付使用的事前计划、事中效率、事后效果全过程监督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监管质量。
各位代表:完成2009年财政预算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埋头苦干,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以财政预算的全面实现和各项财政工作的新进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鑫主任所作的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人大制度建设和依法治市进程,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在中共三明市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争取更大作为。要严格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要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要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9年1月6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刘 鑫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08年的主要工作
2008年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依法有序地推动各项工作开展,取得了新的成效。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5次,作出决议决定8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和审计工作报告5项,开展执法检查2次,组织专项视察、检查和调研25次,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和专项工作调研17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9人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市人大常委会紧密联系人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关于人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定方向,正确行使人大职权。常委会党组主动向市委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并将市委的要求落实到人大的各项工作中。常委会围绕三明改革发展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努力使市委的决定成为地方国家意志,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紧密结合党委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努力促进市委的各项决策落到实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依法行使任免权,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证。持续推动中央9号文件和省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重点抓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和代表作用的发挥,督促解决有关代表活动经费、干部交流、机关编制、电子表决器安装、乡镇人大和人大街道工委建设等问题,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紧贴形势,围绕党委部署积极作为。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部署,紧贴形势,主动跟进,积极作为,努力发挥作用。在去年年初的冰灾和“5·12”汶川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全市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职工踊跃向灾区捐款捐物,奉献爱心。仅汶川地震,340余名市人大代表累计捐款128 万元,有不少代表个人经济并不宽裕,仍慷慨捐献,还有的代表坚决服从组织决定,第一时间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彰显人大代表的爱民情怀。为了使冰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常委会组织开展了相关的视察、调研,并对代表提出的“抓好森林灾后恢复工作”、“加快推进森林灾害保险”等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有关部门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在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举办之年,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加大了人大信访督查督办力度,把工作重心放在解决问题上,组织三个督查组深入12个县(市、区)对198件重点信访件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了每月15日主任接待日制度,增加了主任接待日接访人员,并组织“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下县接访,努力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奥运会顺利举办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认真实践,贯彻落实好监督法。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发了实施监督法办法,常委会抓住这一契机,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召开全市人大主任座谈会和“一府两院”贯彻实施《福建省实施监督法办法》座谈会,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规范内容和基本要求,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上来。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的监督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和努力创新监督方式,制定了实施监督法工作流程图,确保监督法的各项规定和程序得到执行。依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筛选监督议题,主任会议专门召开务虚会进行研究,并首次就议题内容征求全体市人大代表的意见。在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方面进行了创新和完善,增加了审议时间,改进了审议方式。认真抓好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的交付处理工作,积极开展跟踪监督,着力提高监督实效,对已开展的执法检查都进行跟踪督查,对所有听取和审议的专项工作报告,都要求“一府两院”在三个月内认真研究处理并作出书面报告。严格按照监督法规定,向社会公开人大监督情况。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关系,做到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全力支持和保障各国家机关协调有效地开展工作。
二、服务发展大局,依法履行职权
常委会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围绕我市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大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行职权,努力形成谋求发展的合力,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强化工作监督,推进科学发展。常委会高度重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就调整产业结构、实施项目带动、培育产业集群、发展区域经济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经济指标顺利完成。同时,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就预算执行中的调整事项适时作出决定,批准预算调整,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确保预算的实现;认真审议200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采取措施,抓好整改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大部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已重新纳入预算范围,被私存私放和挤占的违规资金已依法予以纠正,5000余万被拖欠的土地出让金追缴入库等。开展对 “十一五”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规划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对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经济结构不够合理、能耗水平过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快等问题,提出了增强信心、正视问题、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的要求,督促各有关方面努力实现“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关注“三农”工作,把落实好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各项政策作为重点,坚持贴近农村、服务农业、关注农民,先后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权林地争议处理、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等涉农工作开展专项调研和检查,督促各项惠农支农政策的落实,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积极推进市区经济发展,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市区经济发展的专项工作报告,五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市区的园区建设、项目带动、环境治理、节能减排等工作开展调研检查,对金沙园、荆东生物医药工业集中区、埔岭汽车工业园、小蕉工业园区等进行实地视察,提出下放管理权限、理顺市区关系、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法人实体、完善园区配套设施等建议意见,着力推动市委关于促进市区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市区经济发展的需要,常委会还作出决议,批准市政府通过台江耕地开发和农林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建设两个项目向国家农业开发银行申请大额贷款的议案,为促进市本级经济发展创造了条件。
强化法律实施,推进依法治市。常委会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方式,努力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先后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执法检查,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执法检查,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食品卫生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福建省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执法机关的实施情况报告,着力促进有关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提高执法水平。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法检查中,通过听取汇报、抽样调查、实地检查、个别暗访及发放问卷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进行了全面了解,提出了明确政府职责、强化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文化设施投入、健全社区矫正机制以及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作用等检查意见,督促政府抓好落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执法检查中,针对我市房地产的用地、规划、建设、房屋交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规划、强化监管、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物业管理水平等检查意见,着力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的跟踪检查工作,重点检查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和均衡发展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部分地方仍存在的投入不足、追补不够及城乡义务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再次提出监督意见,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重点审查其是否有超越规定权限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全年共备案审查了25份文件。加强司法工作监督,认真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市人民检察院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的专项工作报告,针对法院有些案件审判质量不高、当事人申诉难等问题,提出加强审判监督队伍建设、规范审判监督工作等审议意见;对检察院在开展民事和行政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检察力量相对薄弱、实际效果不尽人意等问题,提出了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民事行政检察能力和水平等审议意见,积极推动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强化人本意识,推进民生保障。常委会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摆在监督工作的重要位置,先后开展了控制物价、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社区卫生服务等工作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认真审议了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加强市区饮水安全”的代表议案,作出了确保饮水安全的决议,交市政府办理,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加强水源保护,建立补偿机制,抓好供水质量监管和卫生监督。决议作出之后,两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实地检查了东牙溪水源保护和市区的供水工作。在常委会的高度关注下,市区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市政府已明确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水源保护工作,初步建立了水源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供水的监管也逐步规范,加强了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新添置了水质检测设备,目前已抽检的水样混浊度下降,各项指标达到合格标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吧管理问题,多次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网吧管理工作开展视察、检查和暗访,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就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经营和“黑网吧”等突出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逐项进行研究处理,制定了网吧管理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文化部门加强了巡查,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依法吊销营业许可证,工商部门集中查处一批黑网吧,公安消防部门强化了安全监察,整治工作取得了实效,网吧管理日益规范。加强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检查,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创建各项活动,常委会领导带头深入挂钩社区,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创城”工作的落实。
三、创新代表工作方式,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前提。常委会坚持以贯彻代表法为主线,努力提高代表工作质量,不断夯实人大工作的基础。
扩大参与,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常委会多次组织代表就地视察和异地视察,全年共有466人次的市人大代表和96人次的省人大代表参加了视察活动,对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高度重视,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继续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活动,努力发挥代表在这些活动中的作用,全年共有175人次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主动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全国、省人大代表年中和年末调研视察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拓宽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给每位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和人大信息,先后邀请了72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召开代表小组组长座谈会,总结交流代表小组工作经验。在代表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7个先进代表小组和32名优秀人大代表,激发代表的履职热情。常委会组成人员继续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深入代表工作单位,了解代表的意愿和要求,维护代表的民主权利。
注重实效,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在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225件,主任会议将建设白沙小学过街天桥、整合全市旅游资源、加强社区卫生工作、加强城市道路挖掘管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泔水无害化处理等代表建议列为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8月中旬和11月上旬,常委会两次组织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回头看”,对办理工作不到位、代表表示不满意的,责成有关责任部门重新办理落实,努力使代表的意见和要求落到实处。经过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办理质量有了新的提高,其中代表表示满意的168件,占74.7%;表示基本满意的55件,占24.5%。满意率比去年提高了36.6%。对2件代表表示不满意的,已要求有关责任部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做好办理与解释工作。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白沙小学过街天桥已完成规划设计,并将投入施工;旅游资源整合、社区卫生服务、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泔水无害化处理工作也取得新的进展;城市道路施工管理采取了新的措施,重复挖掘现象明显减少。与此同时,常委会还组织开展了代表好议案、好建议及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评选活动,评出21件代表好议案、好建议和7个办理工作先进单位,推动办理工作深入进行。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水平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抓好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整体水平。
加强思想建设。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法律知识讲座和专题学习培训,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学习宪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理论,进一步增强党的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和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作风建设。积极倡导求真务实的良好风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注民生,反映民意,凝聚民心,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机关党建活动,重视对干部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扎实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开展机关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充分发挥机关的参谋、服务和保障作用,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活力进一步增强。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修定了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规定、人大工作向代表通报和向社会公开等规章制度,完善了机关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加强新闻宣传。会同市委宣传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人大宣传工作的方式方法和目标任务。分别在三明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办宣传人大工作、展现代表风采的专栏。出版6期《三明人民政坛》和33期《三明人大信息》、编辑管理三明人大网站,努力营造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人大工作的透明度。
加强联系交流。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全年共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17项调研或检查。做好全省人大“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研讨会在我市召开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密切与基层人大的联系,先后召开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各委室工作座谈会,举办全市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培训班,努力推进基层人大工作。继续加强与全国部分设区市人大常委会的横向联系,交流经验,学习先进,增进友谊,拓宽视野,改进工作。
回顾过去的一年,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依法履职,在推进我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取得了新的成绩与进步。这与市委的正确领导、全体代表的认真履职、“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支持配合是分不开的,也是全市人民热情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望、与形势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是:监督工作的力度和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代表活动的内容和方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创新,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力度有待进一步强化等,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认真解决。
2009年的主要任务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也是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加快崛起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市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重要决策部署,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在市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不断推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经济持续较快发展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当前全党的一项重要活动,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去,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增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在依法履职、发挥职能作用、密切联系群众、做好代表工作及提高自身素质等各方面见成效,切实做到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人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要紧密联系国内外经济形势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和省市委的部署上来,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扎实推进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发展。根据市委《关于推进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实现三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围绕“强化主轴、壮大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发展”的区域发展思路和“突出工业、提升工业,加强农业、做特农业,培育三产、搞活三产”的产业发展思路,抓住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使市委关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形成加快发展的合力。要准确把握人大工作服务经济建设中心的切入点,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加强对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有关发展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提升传统产业、做大中心城市、做强县域经济、强化节能减排、重大项目工作的调研、视察和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全力推进市委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进一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实现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统筹发展,不断增强经济实力。
二、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继续把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全面理解把握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不断加强和规范常委会的监督工作,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效果。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认真筛选监督议题,把社会发展的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执法中的薄弱点作为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力求监督工作具有更强的针对性。要开展对劳动合同法、防洪法的执法检查,开展科技进步法、职业教育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专题调研,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要继续把“三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针对当前我市农村普遍关注的林改后续工作、农业产业化、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等问题开展监督,努力促进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的贯彻落实,推动农民持续增收。要听取有关劳动保障、环境保护、城市居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饮用水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审判、检察监督、法律援助等专项工作报告,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开展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维护法律的统一;加强对条管部门的监督,促进这些部门更好地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建设服务。要把提高监督实效摆在重要位置,督促“一府两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与此同时,对2008年已开展的各项监督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监督收到实效。进一步做好人大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与人大的监督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大对重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代表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代表开展工作,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代表大会议题,组织好代表集中视察和专题视察,认真吸收代表在视察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拓宽代表履职途径,创新代表活动方式,发挥代表小组作用,增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实效。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更多地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检查和调研活动。进一步组织好代表的学习培训、交流,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把提高办理实效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确定每年7月份作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月,督促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联系全国、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市人大代表的制度。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工作水平
适应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和依法履职的要求,认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人大制度理论和有关法律知识,继续办好法制讲座。依照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法律监督与工作监督制度,改进会议和议事制度,规范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培训、教育和管理,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增强机关工作活力,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机关集体参谋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人大工作研究,深入总结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年的经验。继续办好《三明人民政坛》、《三明人大信息》、三明人大网站,为人大工作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和舆论氛围。
要进一步密切与省人大常委会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与工作指导,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与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开展对外交流和横向联系,学习借鉴兄弟地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三明发展的重任、三明人民的重托,我们必须不辱使命、奋发有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在市委的领导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加快崛起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先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工作,加大案件执行力度,狠抓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6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先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8年,市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法院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充分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紧紧抓住执法办案这个人民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更加注重服务发展,更加注重促进和谐,更加注重保障民生,更加注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1222件,办结30910件,较上年分别上升38.4%、38.5%。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959件,办结2906件,较上年分别上升9.6%、9.5%。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市法院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404件,判决生效3595人,分别较上一年上升14.3%和13.3%;其中,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202件345人。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审结此类案件466件890人。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判处犯罪分子18人。对一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有效震慑了犯罪。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打击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此类案件62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65万元,维护了经济安全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净化了发展环境。依法打击发生在国家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国有企业、金融领域的职务犯罪,成功审结了省法院指定管辖的原省体育局局长石增兴受贿案、原三明市运输管理处处长庄清平贪污、受贿系列案等一批刑事大案要案。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三明”建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案释法;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758件,促进罪犯改造自新;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促进未成年罪犯的改造和矫治。全市法院对未成年人罪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轻刑347人,占82.6%。积极推进“全国少年审判综合庭改革试点”工作,全市少年审判综合庭审理涉少民事案件756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回访、帮教活动,防范重新犯罪。沙县法院少年庭及2名个人受全国妇联、最高法院表彰;市法院、梅列法院被评为2003-2007年度全省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二)加强民事审判工作,保障和谐发展。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9114件,较上一年上升54.7%,解决诉讼标的额12.93亿元。其中,市法院审结民事案件631件,解决诉讼标的额3.45亿元。
化解矛盾纠纷,维护民生权益。及时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2338件,依法维护好妇女、儿童、老人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实施《物权法》,妥善审结相邻纠纷、小区物业等物权纠纷案件。认真审理因交通肇事、医疗事故、产品质量等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1862件,解决争议标的额7131.95万元,切实保护当事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及时审结劳动争议案件311件。一批关系民生利益、关系稳定大局的案件得到较好审结。如依法审结尤溪县新阳镇葛竹村2013名村民起诉的林业经营承包纠纷,维护了林农合法权益;审结我市烟草系统536名职工诉请股权确认纠纷系列案,及时将500万股股份过户到位,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消除了企业不稳定因素。
调节经济关系,保障改革发展。紧紧围绕我市区域发展战略,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和宏观经济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审判工作思路,稳妥采取诉讼保全、强制执行措施,多做互利双赢的调解工作,既维护金融债权、化解金融风险,又积极扶持企业生产发展。依法审结货物买卖、房地产开发、商品房买卖等合同纠纷12802件;妥善审理涉市级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领域纠纷案件,化解争议标的额2524.87万元;坚持既保障国有企业顺利改制,又注重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方针,稳妥审理国有企业破产、改制案件。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实施《关于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认真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征用补偿等涉农案件,依法保障农村改革发展与稳定,服务新农村建设。
(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180件。其中,市法院审结行政案件79件。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妥善审理涉及城市建设、社会治安、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行政案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撤销原行政行为、确认行政赔偿13件。加强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与执行工作,执结征收社会抚养费、公路规费等非诉行政案件632件,标的总额847.73万元。
(四)切实加强执行工作,实现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办结执行案件6496件,比上年增加19.5%,执行标的金额77448.05万元。市法院执结重大疑难案件74件,执行标的额17893.4万元。
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坚持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机制,认真落实委托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制度,有效执结一批大案难案。如执结省院指定执行的泉州隆泰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12件、申请执行标的额40796.06万元,一并解决因公司集资纠纷造成职工不断上访的案件43件、标的303.12万元。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的联合部署以及省法院统一部署,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着力解决一批执行难案、老案,已执结383件,执结标的额2510.26万元。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新闻媒体曝光、财产调查、限制高消费、强制审计等执行方法。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尽最大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健全执行互动网络,借助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车辆管理、金融等部门的配合,建立起外部相关部门配合执行的联动机制;在村镇设执行联络员746人,提供执行线索,协助执行案件342件、执行标的额345.06万元。永安法院执行局被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落实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全市法院始终把严格公正文明司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创新和完善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坚持公开公正,提升审判质效。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推行二审案件开庭审理,加强诉讼指导和判前说理、判后答疑等法律释明工作,以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做得到、靠得住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审结二审案件760件,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占8.6%;评查案件388件,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加大瑕疵案件究责力度;办结申诉复查案件137件,审结检察机关抗诉等再审案件26件,其中维持原判15件,改判、发回重审及调解11件。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和速裁工作,基层法院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占76.7%。进一步完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规范审判管理。在省法院对全省法院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通报中,我市法院连续四年名列全省法院第一名。在审结的20913件一审案件中,审限内结案率达100%;当事人服判息诉的占96.4%,比上年上升1.63个百分点。
坚持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面向农村、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全市设立巡回审判点68个,将法庭开进乡镇街道、田间地头,方便群众诉讼;设立林区、景区、果园、交通等特色巡回法庭8个,大田县交通巡回法庭、永安市西洋女子法庭得到社会高度评价。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人民陪审员熟知社情民意的优势,促进案件公正裁判,全市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495件。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制定《关于运用审判职能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对特困企业和伤残、孤寡、低保人员的司法救助。全市法院对经济确有困难的1847件案件诉讼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交手续。依法为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117人。坚持对涉军案件“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全年处理涉军纠纷案件31件,涉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以法院“维军合议庭”和部队“法律咨询站”为平台,深入开展走访驻军、送法入军营活动。在南京军区主办的六省市涉军维权工作座谈会上,市法院作为全省法院先进代表,应邀作经验介绍,受到好评。
坚持理诉疏访,促进息诉息访。探索建立“诉访分离、诉访相济,法院理诉、多元疏访,依靠当地、息诉息访”的理诉疏访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涉诉信访难题。全市法院坚决落实“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案处理”的领导包案工作责任制,健全下访约谈、督查督导、责任倒查等制度,集中开展涉诉重信重访大清理专项工作,确保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市人大和省法院等督办交办、领导批示信访案件息诉息访和有效稳控,没有发生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进京非正常访。2008年,全市法院办理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省、市人大和省法院等督办交办、领导批示信访件168件,一批重点信访户承诺息诉止访;对26名难以获得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家庭生活困难或残疾的执行申请人,协调启动涉诉救助资金或其他民政救济。信访工作受到中央信访督导组和省法院的肯定。进一步做好日常信访申诉工作,市法院共处理群众来信653件、接待来访664人(次),促进了一批当事人服判息诉。
坚持调解优先,注重案结事了。市法院制定《关于推进和加强全市法院大调解工作意见》,确立“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多元并举、案结事了”的原则,完善诉讼调解、行政协调、执行和解工作机制,探索建立“调解全程化、方式人性化、主体多元化”的大调解模式,将调解广泛适用于民商事、刑事自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全面贯彻于案件受理、审判和执行的全过程。2008年,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3.6%,连续4年居全省法院前列;协调化解一审行政争议41件,占28.9%;和解执行案件1037件,占16%。积极完善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与市综治委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协同相关综治成员单位推进大调解工作。开展“和谐司法社区行”活动,协力化解基层矛盾。健全调解网络,聘请、特邀调解员205人,协助、委托调解案件261件。
三、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塑造人民法院良好的司法形象
全市法院紧紧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关键,认真落实“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要求,推进法官整体素质的提高,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和水平。一年来,全市法院有12个集体、21名个人受省级以上表彰。其中,永安法院林业庭被国家林业局等评为全国“飞鹰行动”先进集体;有2名法官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女法官”,3名法官被授予“福建百佳爱心妈妈”荣誉称号。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全市法院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重点,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三个至上”重要指导思想,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市法院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在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灾害中,全市法院及广大干警踊跃捐款96.94万元。
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积极开展教育培训、业务研讨、技能竞赛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就《物权法》、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以及审判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举办专题讲座;举办各类业务培训6期,共培训346人,派送参加省院培训202人次,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学习23人次,全市法院取得法律硕士学位21人、在读 15人;组织开展庭审、优秀法律文书、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深入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活动,举办司法礼仪讲座,建设法官文化长廊,建立司法求先行主题展室,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形成浓厚的争先创优氛围,促进司法水平的提高。
加强司法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每周廉政例会制度,在重点岗位、重点部门开展重点教育;举办廉政专题讲座、廉政书画作品展等活动,提高干警守廉意识。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回避制度落实情况等专题调研,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和作风纪律整顿专项活动,严肃纪律,规范司法活动。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办理群众不服裁判、反映法官违法违纪等问题的信访件12件,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对违法违纪人员严肃处理。全市法院干警中受纪律处分及刑事处分各1人。
四、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
全市法院毫不动摇地坚持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认真贯彻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法院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法官任免等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先后就涉诉信访、加强审判监督等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并按常委会审议意见认真抓好整改与落实,完善了信访责任机制和错案究责制度。不断完善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工作机制,及时办复人大代表建议件。继续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调解案件,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全市法院十分重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向政协通报工作情况。2008年,全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300余人次。坚持为人大代表赠订《人民法院报》,为政协委员新赠订2009年《人民法院报》。
一年来,全市法院的工作呈现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这得益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人民法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离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严格公正文明廉洁司法的要求还有差距,审判力量、基层基础、保障机制等还不能完全适应日益繁重的司法任务;二是少数案件的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化解涉诉信访工作压力较大,解决执行难问题还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三是极少数法官司法行为不够规范,违法违纪现象仍有发生。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2009年的主要任务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的关键一年。全市法院要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全面提高全市法院和全体干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和水平。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坚持在服务科学发展上着力先行,在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上勇于先行,更好地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的光荣使命。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既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又尽可能地减少社会对抗,增加和谐因素。加强民事审判工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切实保障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多适用调解、协调、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生产生活秩序。通过审判执行各类行政诉讼和非诉执行案件,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管理关系的和谐。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切实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按照市委“强化主轴、壮大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发展”的要求,妥善审理各类纠纷案件,慎重处理因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政策调整引发的民商事案件,切实组织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积极支持国家保增长、扩内需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深入调研因金融危机引发的企业破产、劳动争议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执行不能等法律问题,研究采取稳妥慎重的处理办法,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提出预防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司法建议。贯彻落实好市法院《关于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依法处理好涉及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管理制度以及农民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案件,更加主动、有效地服务“三农”工作。
(四)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继续狠抓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司法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的建设,保持队伍良好的精神状态。健全业绩考评机制,完善法官培训制度,切实解决部分法官司法能力不高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和认真落实预防腐败的工作机制。加大对基层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力度,提升基层法院的审判、执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领导下,坚决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法院工作,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保障我市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发挥“前锋、基地、枢纽、支撑”作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丽玲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9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狠抓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9年1月6日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丽玲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8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各项检察工作迈出新步伐,为三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三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全市检察机关把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深刻理解三明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的目标任务和高检院确立的“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进一步明确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和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找准为三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在继续落实《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促进和保障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基础上,围绕“科学发展,四求先行”的主题和我市区域发展思路,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市检察院提出了“四个注重”工作原则,即在工作推进上,不片面尽责履职,注重服务全局;在履行职责中,不单纯就案办案,注重方式效果;在评价工作实绩时,不机械对比数字,注重法律、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加强队伍建设方面,不简单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政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执法观,为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奠定思想基础。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致力于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306人,提起公诉3435人。其中,批准逮捕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20人,提起公诉25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绑架、抢劫、抢夺、盗窃等犯罪嫌疑人1068人,提起公诉1181人;批准逮捕金融诈骗、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9人,提起公诉91人;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嫌疑人204人,提起公诉633人。始终坚持贯彻依法从快的方针,办理批捕案件平均每件用时3.8天,提起公诉案件平均每件用时19.6天,确保各类犯罪及时得到惩处。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职责,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12件156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1件133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3人;贪污贿赂大案49件,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70余万元。明溪县检察院查处了县林业系统涉案金额近180万元、涉及前后三任县林业局局长、涉案13人的贿赂犯罪窝串案。宁化县检察院查处了在县五交化公司破产清算中,司法人员与银行、清算组人员相互勾结,涉嫌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犯罪,涉案金额480万元案件。在办案中,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撰写预防职务犯罪调查报告65份,其中市检察院撰写的《关于我市行政执法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得到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部门的重视,市林业局召开全市林业局长会,剖析涉林职务犯罪原因,提出“五查五看五整改”的措施,堵塞漏洞,规范行政执法。市交通局制定了相关预防职务犯罪措施,整改问题,健全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防范对策和检察建议128份,其中林区护林员监守自盗问题突出的整改建议,得到省委领导的批示。永安市检察院在查处一起国有企业领导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嫌受贿案时,发现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现象,遂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该企业资产被重新评估,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使该企业下岗职工的补偿款得以发放兑现,60余名职工代表向永安市检察院赠送“执法为民、构建和谐”的锦旗。
依法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增强保障人权与打击犯罪并重意识,全面开展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对诉讼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98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3件。对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移送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26人、决定不起诉32人。同时,深挖细查遗罪漏犯,依法追加逮捕102人,追加起诉173人,法院已审结的101人均作有罪判决。加强对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立案审查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和裁定的申诉51件,提出抗诉7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1件,经法院再审改变原判9件。市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法院开庭审理后全部改判,改判率达100%。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犯罪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共提起33件,法院采纳28件。将乐县一被告人通过行贿手段,走私木材3800立方米,无证运输木材139立方米,致使国家损失52万余元,将乐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挽回全部经济损失。认真做好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正确判决和裁定。注重对人权的保护,加大预防超期羁押工作力度,全年未发现办案环节超期羁押情况。在诉讼监督过程中,注意发现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查办公安司法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犯罪10件10人。
二、牢记第一责任,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下功夫
全市检察机关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扎扎实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改变以往构成犯罪即捕、即诉的观念,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从犯和过失犯,特别是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所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方针,做到当宽则宽,给犯罪嫌疑人一个改正的机会。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对构成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9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轻微犯罪案件不予起诉99人。与此同时,积极推行刑事和解、量刑建议、不捕直诉等充分体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措施。全年共主持起诉前调解126件,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124件;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性质和情节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521件,法院采纳478件;慎用强制措施,实行不捕直诉1088人,占起诉人数的31.7%。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提高处理信访工作能力,化解矛盾隐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706件次,做到及时办理答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检察人员在接待群众来访中,不仅说法言法语,还说群众语言。对不批捕、不起诉和撤案、抗诉等案件进行释法说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细阐明案件事实、处理过程及法律依据,给当事人一个明白,既解案件当事人的“法结”,也解当事人的“心结”。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信访件及时分流。确保北京奥运会等重要时期无涉检上访事件发生。大田县检察院针对来访群众反映强烈的工资被拖欠、农民工切身利益得不到保障的突出问题,与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努力,着力调解,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968万元,有效地化解民怨。
加强外部沟通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市检察院与市法院就案件证据的把握等进行不定期的交流,统一执法尺度;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侦捕诉座谈会,就对等诉讼、协作配合等问题达成共识,支持公安机关刑侦机制改革;与市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规范公诉部门与辩护律师工作联系的意见》,既保障律师执业,又提高诉讼效率。
三、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增强检察工作发展的活力
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强化法律监督和加强自身监督制约机制,推动规范管理迈出新步伐。
创新检务督察方式。在去年市检察院成立案件管理中心的基础上,今年基层检察院统一成立案件管理中心,对全市案件实行流程监控、质量效率评估、个案督办;实行案件统一受理送达,做到案件进出有监督、办案期限有预警;对1201件刑事案件、90件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一案四卡”的跟踪检查;全年两次抽查案件86件,评出优秀26件、良好53件,对质量有暇疵案件进行通报,责令整改,使案件的事实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文书规范、卷宗归档等都有较大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办案规范,在全省检察机关走出了一条检务督察的新路子。
开展争创特色亮点活动。以“纵比超越自我,横比有所进位”为目标,开展以打造工作特色和办案“精品”为内容的“一院一品、一处一优”活动,涌现出“试行轻微案件刑事和解”等十八项2008年度三明市检察机关特色亮点工作,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全年共有13项工作进入全省前列,将乐县检察院、永安市检察院、沙县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其中将乐县检察院被推荐参评“全国先进检察院”。
营造理论研讨氛围。确定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何适应民事诉讼法的修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民事抗诉工作”等二十个研讨主题,鼓励检察人员立足实际,着眼检察工作发展规律,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研讨,以理论研讨的成果推动检察工作发展,以检察业务的开展丰富理论研讨的内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共撰写理论调研文章329篇,被国家级刊物采用74篇,其中,《新律师法对检察机关公诉工作的影响及对策》等41篇被《法律科学》、《现代法学》等国家级知名刊物采用;省级刊物采用45篇,其中《对林场砍伐情况开展的预防调查》被评为“全省检察院‘十佳预防调查’”。
四、坚持抓队伍抓基层,打牢检察工作发展的根基
着眼于检察事业的发展,努力造就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的检察队伍。
加强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以“高举旗帜、忠诚履职,树立公正文明执法形象”为主要内容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先后邀请了省检察院、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和市委党校老师作专题讲座,举办以忠诚履职为主要内容的读书活动,着力培育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和忠诚履职意识。开展以“上级作风下级评、下级作风上级点”为主要内容的“双向互评”活动,增强纪律作风建设的实效性。开展案例剖析、案件评查通报,强化检察人员办铁案的意识。严肃处理5名违纪的检察人员,整肃纪律,警钟长鸣。专项活动有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市检察院党组学习中心组被市委宣传部等评为“优秀党组学习中心组”,市检察院被市直机关党工委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奖”,全市有11个检察院被评为市级以上精神文明单位。将乐县检察院等12个集体和刘惠芬等11名个人获得省级表彰,44个集体和64名个人获得市级表彰。南方冰灾及汶川大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通过各种方式支援救灾,共捐款96万余元。
扎实开展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注重检察人员知识更新,加强岗位业务培训,举办了优秀观摩庭、优秀公诉人、侦查监督办案能手、优秀法律文书评比和电脑文书录入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61场次,在2008年省检察院组织的法警技能和公诉人业务竞赛中,我市分别夺得第一和第二名。开展检察人员与新进人员传、帮、带活动,组织基层检察长到我省沿海兄弟检察院学习取经,汲取先进理念,选派基层检察院业务骨干到省检察院及厦门、泉州等地基层检察院锻炼,开拓视野,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努力提高检务保障能力。在党委和政府支持下,基层检察院经费保障标准基本得到落实。全年共向上争取基层检察院侦查、技术用房和办案交通工具等专项资金1000多万元。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应用办案软件进行案件管理,使用电脑制作办案笔录,开通三级数据网、信息机要通道和门户网站,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电子检务应用走在全省检察机关前列。
五、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组织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进一步增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坚持工作报告制度,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市人民代表大会闭幕后,及时收集整理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分类提出整改措施,逐条逐项落实到人,并向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种执法检查和视察工作,如实汇报,虚心听取意见。对视察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此为契机,采取建议法院民行抗诉案件异地审理、律师代理申诉、配强民行检察部门办案力量等措施,民行工作很快有了新的起色,在去年年终检查中有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等5个单项工作进入全省前列。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走访人大代表350人次,召开座谈会48场次,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反馈人大常委会交办、督办的信访件11件。人大的监督和支持,有力地推动和改进了检察工作,也促使检察机关进一步增强履行监督职能的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关注民生、执法为民的自觉性,保证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检察队伍建设都取得了新的进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各级人大代表心系检察,为监督支持检察工作花费了大量心血。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检察机关和人员中存在办案只重法律效果的现象,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意识不强,化解矛盾纠纷水平不高;二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得还不充分,检察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与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存在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三是个别检察人员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素质不高,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对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9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全党全国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首要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下,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找准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着力点,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作用,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三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一方面,努力抓好检察工作自身的科学发展,通过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更好地为三明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服务;另一方面,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保民生、维稳定、促增长”,为三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要坚持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执法办案中,注意把握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人民群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的“三个第一”原则;在查办涉及民生案件时,注意把握涉农优先、涉企优先、涉众优先的“三个优先”原则;在维护稳定工作中,注意把握注重和解、注重预防、注重配合的“三个注重”原则,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检察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要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要以开展教育培训为抓手,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为目标,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关键执法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以检察信息化为主导,加强执法保障建设;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本次人民代表大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为推进三明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席团(59人,按姓名笔画排列)
丁 瑜(女) |
王 庆 |
王 政 |
王 闽(女) |
方锦铭 |
卢 一 |
包国平 |
朱光木 |
刘 鑫 |
刘振郁 |
江兴禄 |
江寻鹭 |
池秋娜(女,援疆) |
纪圣和 |
|
纪熙全 |
严凤英(女) |
李宝兰(女) |
李轩源 |
李家荣 |
杨永生 |
杨光祺 |
吴建国 |
吴建增 |
吴俊慰 |
吴根发 |
吴维汝 |
余荔苹(女) |
陈木星 |
陈刚挺 |
陈红梅(女) |
陈良椿 |
陈忠杰 |
陈烈章 |
陈瑞喜 |
林纪承 |
罗 雄 |
周山华 |
周银芳 |
郑成辽 |
郑国仁 |
赵荣生 |
柳忠武 |
贾新榕 |
顾闽南 |
徐 铮 |
翁永章 |
黄作文 |
****** |
黄高明 |
黄琪玉 |
黄鹤平 |
曹秀芬(女) |
盛福江 |
梁晋阳 |
覃淑英(女) |
程立双 |
曾祥辉 |
阙维林 |
蔡建境 |
秘书长:严凤英(女)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杨光祺 |
|||||||
副主任委员: |
顾闽南 |
|||||||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
||||||||
王 闽(女) |
叶清松 |
李光钦 |
杨长岩 |
陈慕斌 |
||||
林文德 |
翁永章 |
黄友杰 |
黄鹤平 |
覃淑英(女) |
||||
童麟章 |
蔡绍协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主任委员: |
陈木星 |
|||||||
副主任委员: |
蔡建境 |
|||||||
委 员:(按姓名笔画排列) |
||||||||
卢 一 |
刘若嘉 |
江寻鹭 |
纪圣和 |
吴建增 |
||||
余荔苹(女) |
陈仪代 |
陈红梅(女) |
陈烈章 |
林新华 |
||||
罗 玮 |
贾新榕 |
黄高明 |
缪 薇(女)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定
刘 鑫 |
严凤英(女) |
郑国仁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黄作文 |
柳忠武 |
阙维林 |
陈木星 |
方锦铭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全体会议执行主席分组名单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次全体会议
(1月5日上午8:30)
黄琪玉 |
刘 鑫 |
严凤英(女) |
郑国仁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黄作文 |
柳忠武 |
阙维林 |
陈木星 |
方锦铭 |
主持人:刘 鑫
第二次全体会议
(1月6日上午8:30)
林纪承 |
程立双 |
江兴禄 |
周山华 |
曾祥辉 |
严凤英(女) |
陈刚挺 |
李轩源 |
陈忠杰 |
吴建国 |
王 政 |
罗 雄 |
吴建增 |
李宝兰(女) |
覃淑英(女) |
朱光木 |
主持人:严凤英(女)
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
(1月6日上午10:30)
徐 铮 |
梁晋阳 |
周银芳 |
李家荣 |
郑国仁 |
郑成辽 |
曹秀芬(女) |
王 庆 |
赵荣生 |
****** |
纪熙全 |
盛福江 |
陈瑞喜 |
杨永生 |
陈红梅(女) |
吴维汝 |
主持人:郑国仁
第四次全体会议
(1月7日下午2:45)
黄琪玉 |
刘 鑫 |
严凤英(女) |
郑国仁 |
吴俊慰 |
杨光祺 |
黄作文 |
柳忠武 |
阙维林 |
陈木星 |
方锦铭 |
主持人:刘 鑫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副秘书长名单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方锦铭 |
赵晓峰 |
陈仪代 |
包国平 |
余 茂(女) |
洪华堂 |
方锦铭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赵晓峰 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陈仪代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包国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余 茂(女)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洪华堂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代表分组名单
(代表342人,列席24人,略)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邀请上主席台就座人员44名,由以下13方面的人员组成:
一、市政府领导8人
刘道崎 |
张发录 |
林俊德 |
朱昌贤 |
陈有极 |
洪明德 |
陈凤珠(女) |
王 刚 |
二、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1人
夏 钢
三、市政协领导11人
袁德俊 |
刘邦澍 |
张来水 |
李茂胜 |
吕凯明 |
赖逢良 |
林传衍 |
林梁儿 |
李子林 |
许清华 |
邱乾春 |
四、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主持工作的领导3人
梁文森 |
叶培雁 |
张运祥 |
五、曾担任市正厅(师)级领导的老干部6人
兰德明 吕少郎 吴金容 徐锦培 詹九金 李长生
六、三明军分区领导2人
裴 旭 |
王秋宁 |
七、驻明部队代表1人
孙金明 |
八、市法院、检察院、国家安全局领导3人
许先丛 |
林丽玲(女) |
黄炳焰 |
九、三明学院领导2人
马国防 |
郑建岚 |
十、三明市委党校领导1人
汪震国
十一、三明职业技术学院领导2人
杨国风 |
吴长彬 |
十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人
刘秀峰 江 勇
十三、三钢领导2人
欧阳元和 |
陈军伟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
2009年1月4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决定:
本次会议代表提议案的截止日期为2009年1月6日下午5时30分。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办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会议的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选举任务:
1.选举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名;
2.选举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3名。
四、选举省十一届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即3人,进行差额选举;选举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即4人,进行差额选举。
五、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由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推荐,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和代表20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直接进行投票选举;如果所提候选人的人数超过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大会主席团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被提名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候选人,必须是本届市人大代表。
六、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名单,采用举手方式表决,须主席团全体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应填写登记表并签名。
七、代表联名提名推荐候选人,可以是一个代表团内的代表联合提名,也可以是不同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
代表联名提名推荐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候选人,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的截止时间为1月5 日上午11时。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秘书处组织组的,提名方有效。
提名者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八、预选以代表团为单位,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团团长主持。预选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通过的各代表团监票人担任。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派工作人员协助做好预选的具体工作。
预选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预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代表对预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O”,其他的不画任何符号,不能另选他人。每一预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各代表团出席预选会议的代表应当超过代表团全体代表的半数,预选始得进行。
收回的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预选票数,预选有效;多于发出的预选票数,预选无效,应重新进行预选。
预选投票结束,当场清点投票数,监票人向代表团团长报告投票数,由代表团团长宣布本团预选是否有效。各代表团预选计票报告单经预选主持人和监票人、计票员签字后,在大会总监票人的监督下,由大会秘书处组织组汇总。预选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大会主席团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预选中如遇候选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正式候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第二次预选,以得票数多的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选举。
九、本次大会共印制两种选票,即:“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票”和“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票”。
选票中所列正式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经过预选后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按预选时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如遇得票数相等以姓名笔画为序排列。
十、大会选举,到会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
十一、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一次投票,分别计票。
十二、对选票上的候选人,代表可以表示赞成,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表示弃权。表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O”;表示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表示弃权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不画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的,应在正式候选人中否决相应的名额后,在“另选人”的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O”,不画“O”的无效。
填写选票用蓝色或者黑色墨水笔或者圆珠笔,不得用铅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不能涂改。
填写选票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者所画的符号不清楚、无法辨认的,按弃权处理。
十三、大会选举时,发出的每种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相等,才能进行选举。投票结束后,收回的每种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该项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该项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四、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
十五、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选举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时,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在本次会议或者在下次会议上另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决定。
若本次大会决定另行选举,则另行选举时,可以根据第一次投票时未当选的候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也可以依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另行提名,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选举。
另行选举时,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如另行选举仍未选足应选名额时,本次会议不再进行选举。
十六、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12人;总计票员1人、计票员12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代表中推选,提交大会主席团通过。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在监票人中指定。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员、计票员由大会秘书处在工作人员中指定。
十七、选举会场划为3个座位区,设3个投票箱。代表按座位区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在自己座位区的票箱投票,随后主席团成员和各座位区的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员当场打开票箱清点投票数,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主席,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十八、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和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十九、选举中如果发生本办法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依法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二十、本选举办法经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体会议通过后施行。
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福建省第十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杨 岳 黄琪玉
主席团提名的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
委员候选人名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叶清松 刘少斌 罗 玮
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推荐的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王 福 生
代表二十人以上书面联名提出的
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陈 家 驹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大会监票人员名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总监票人:汤俊生
监票 人:
廖爱清(女) |
(梅列区代表团) |
戴小梅(女) |
(三元区代表团) |
刘文君(女) |
(明溪县代表团) |
雷根旺 |
(清流县代表团) |
江正根 |
(宁化县代表团) |
邹长福 |
(建宁县代表团) |
林家祥 |
(泰宁县代表团) |
吴国宝 |
(将乐县代表团) |
吴 静(女) |
(沙 县代表团) |
卢慧颖(女) |
(尤溪县代表团) |
林宗镇 |
(大田县代表团) |
徐继刚 |
(军警代表团) |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选举大会计票人员名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总计票员:余 茂(女)
计 票 员:蔡建明 马 骏 李义芳 谢辉添 陈小玲 赵 明
张清宝 陈 磊 陈秋芳(女) 江长虹 王 佩 肖 勇
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王福生 杨 岳 黄琪玉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正式候选人名单
2009年1月5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按姓名笔画排列:
叶清松 刘少斌 陈家驹 罗 玮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议案的
处理意见的报告
2009年1月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三明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 |
陈木星 |
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
按照《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代表提议案截止日期的决定》,截止2009年1月 6日下午5时30分,本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向大会提出的议案36件(参见附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5件,占总数的13.8%;农村经济方面3件,占总数的8.3%;财政经济方面20件,占总数的55.6%;科教文卫方面5件,占总数的13.8%;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1件,占总数的2.8%;综合方面2件,占总数的5.6%。
本次会议上,代表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对全市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紧紧围绕三明在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又好又快发展这一主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市委提出的“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凝聚合力、弘扬正气”的总体要求,围绕“强化主轴、壮大两翼、‘块状’推进、连片发展”的区域发展思路和“突出工业、提升工业、加强农业、做特农业、培育三产、搞活三产”的产业发展思路,抓住全局性、根本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提出议案。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根据《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办法》,先后召开两次会议,对议案逐件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不属于大会审议的议案,建议不列入大会议程,全部转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大会闭幕之后交有关机关、组织办理。
此外,大会议案组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60件。其中,内务司法方面6件,占3.8%;农村经济方面23件,占14.4%;财政经济方面60件,占37.5%;科教文卫方面31件,占19.4%;环境与城乡建设方面29件,占18.1%;综合方面11件,占6.8%。目前,代表们还将继续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本次会议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规定》,分别交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及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在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负责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代表。
附件:
1.朱任丽等10位代表:关于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和基本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的议案(第01号);
2.高惠斌等10位代表:关于全市旅游宣传主打“泰宁品牌”的议案(第02号);
3.李德合等10位代表:关于新建泰宁县梅口至大龙公路金湖拱桥的议案(第03号);
4.聂集吾等10位代表:关于尽快在我市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试点工作的议案(第04号);
5.高晓明等10位代表:关于要求建宁县翔飞工业集中区列入省级工业园的议案(第05号);
6.缪 薇等10位代表:关于建立对弱势群体帮扶制度的议案(第06号);
7.雷根旺等11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浦建龙梅铁路建龙段建设的议案(第07号);
8.吕学松等10位代表:关于要求长汀永安泉州铁路走向经过明溪的议案(第08号);
9.黄 和等10位代表:关于建立三明煤炭储运中心的议案(第09号);
10.黄 和等10位代表:关于加快大田广平矿区煤炭开发项目建设步伐的议案(第10号);
11.黄梅云等10位代表:关于加大打击非法小广告力度的议案(第11号);
12.郑木珠等10位代表:关于减轻向莆高速铁路县级筹资压力的议案(第12号);
13.胡玉川等10位代表:关于请求市政府协调将美菰林林场开发为生态旅游区的议案(第13号);
14.刘友水等10位代表:关于在全市建立统一的信访工作调处机制的议案(第14号);
15.彭晓榕等10位代表:关于加快建设市区老年人活动中心的议案(第15号);
16.朱任丽等10位代表:关于解决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的议案(第16号);
17.范文华等10位代表:关于加大对文物保护力度的议案(第17号);
18.彭晓榕等10位代表:关于“建议两级法院依法处理医疗纠纷维护医院正当权益”的议案(第18号);
19.马玉华等10位代表:关于对两区简政放权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议案(第19号);
20.颜振民等10位代表:关于加强培育永安汽车产业链的议案(第20号);
21.王福生等10位代表:关于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的议案(第21号);
22.邹长福等10位代表:关于要求设立村镇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的议案(第22号);
23.高晓明等10位代表:关于要求支持协调将建宁灾后林业生态恢复重建工程列入全国重点区域的议案(第23号);
24.黄友台等10位代表:关于在初高中教学中增设法律常识课程的议案(第24号);
25.黄炳川等10位代表:关于加快推进三明市机动车辆安全检测实行社会化进程的议案(第25号);
26.吕波生等10位代表:关于加快城市联盟进展的议案(第26号);
27.陈长华等10位代表:关于整合三明地区资源,增强地区整体竞争力的议案(第27号);
28.余巧平等10位代表:关于要求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或林地置换问题的议案(第28号);
29.马卫强等10位代表:关于加快省道307线清流段建设及调整部分线路的议案(第29号);
30.胡登良等10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快淡水渔业发展的议案(第30号);
31.林金亮等10位代表:关于调整金沙园税收分成试行办法具体措施的议案(第31号);
32.黄梅云等10位代表:关于强化对农村农民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议案(第32号);
33.陈日华等10位代表:关于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退休工资待遇的议案(第33号);
34.陈占昌等10位代表:关于将开工建设市区第二水源作为2009年市区重大民生项目的议案(第34号);
35.吴润潘等10位代表:关于要求做好市区城中村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议案(第35号);
36.陈占昌等10位代表:关于将205国道沙县至永安段东改西的议案(第36号)。
参阅件一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办理工作情况的综合报告
(2009年1月3日)
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79件,经主席团决定由议案转为建议办理的45件;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件,两项合计225件。根据建议内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秘书处把225件建议分为内司、农经、财经、科教文卫、环城、综合等六个方面。其中内司方面15.5件,占总数6.9%;财经方面69件,占总数的30.7%;环城方面38.5件,占总数的17.1%;农经方面36件,占总数的16%;科教文卫方面40.5件,占总数的18%,综合方面25.5件,占总数的11.3%。225件建议中,有222件代表建议由我室及时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其中6件建议(建议号为4、29、46、101、160、212)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确定为重点办理的代表建议;有3件建议(建议号为69、176、177)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办理。现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3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各承办单位必须在6月15日前将代表建议办复完毕。市政府将222件代表建议交市政府系统、垂管部门等55个单位承办。225件代表建议都已在规定期限内答复代表,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69件,占30.7%;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39件,占61.8%;由于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或参考的17件,占7.5%。
各承办单位办复后,市人大常委会人代室向领衔代表寄送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225份,7月18日第20次主任会议通过《关于检查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方案》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检查,经人事代表工作室汇总,经过督促检查,截止9月30日,代表对答复表示满意的163件,占总数的72.4%;基本满意 54件,占总数的 24%;不满意 6件,占总数的2.7%;没有反馈的2件,占总数的0.9%。10月21日第23次主任会议通过《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检查情况的报告》后,要求各检查小组继续对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的建议进行调研和跟踪督查。根据主任会议精神,人事代表工作室及时将代表答复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建议交付有关单位办理,并要求加强与代表沟通联系,听取意见,认真办理。市政府开展了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并将代表不满意和基本满意的意见作为督查的重点,促进了办理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截止11月底,代表对答复表示满意的168件,占总数的74.7%;基本满意55件,占总数的24.4%;不满意2件,占总数的0.9%;满意率与去年(38.1%)相比,提高了36.6%,基本满意率与去年(58.2%)相比下降了33.8%,不满意率与去年(3.7%)相比下降了2.8%。归纳起来,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多次在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上强调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并把它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各检查小组反映的情况来看,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能够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把办好、落实好建议作为一项重要职责,作为改进工作的有效手段,专题研究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对办理责任、办理要求、办理质量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在研究部署2008年工作重点时,把办理、落实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惠民利民结合起来,市政府将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6件重点建议,列为2008年的工作重点和为民办实事项目,并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二是健全机制。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处理议案、建议流程图,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各承办单位能认真贯彻执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不断完善办理制度,规范办理工作。为强化建议办理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在继续抓好程序化、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长效落实机制,明确了建议办理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负责总协调,各分管副秘书长和各承办单位领导对办复工作负总责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基本形成了以市政府督查室为依托,各承办单位具体承办或配合协办的工作格局,做到有部署、有督查、有点评。同时,注意了解掌握建议承办的动态情况,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在《督查与反馈》上刊发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等。
三是加强协调。在人代会召开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积极做好代表建议的收集、整理、分类和交办等前期工作,为及时准确做好交办工作奠定基础。在建议交办过程中,根据代表建议内容,拟定办理方案,明确办理任务,特别对一些建议内容不够具体、责任单位难以明确又涉及多个部门或需要提请研究的办件,在确定承办单位之前,提前拟出办理提纲或范围,确保及时完成交办工作;在建议办理过程中,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与代表、协办单位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服务,最大限度地解决好、落实好代表提出的问题。市政府办公室按照建议办理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答复函的审核把关,先由各承办单位把好内容关、政策关,再由政府办对所有答复函的文字、格式进行审核,对不够规范的答复函作出修改,对不符合发文要求的答复函退回重办,确保建议办理质量。
四是注重实效。各承办单位注意改进办理方式,做到调查研究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办理代表建议与改进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高办理实效。如,市公安局根据代表第31、201号建议要求,在协调多家单位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三明四中、白沙小学、建设小学、三明妇幼保健院、皮肤病院等门口人行道前设置减速振荡标线和减速让行标志建设;市卫生局加强与领衔代表的沟通联系,努力提高办理质量,根据代表第15号建议要求,下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管理的通知》,指导各地及时调整补偿方案,各县(市、区)均按要求及时调整了新农合补偿方案,并于今年7月1日前正式实施。
二、办理结果
经过调查汇总,225件代表建议中所涉及内容已被采纳或部分采纳的有208件,占建议总数的92.5%。建议办理的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这类建议立足点高,有针对性。提出了三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中最需要加强、最需要扶持、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且在实际工作中又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积极推动作用。如,马卫强、张金炎、朱光木、王福生、丁梅芳等代表建议加快杭广、建龙、长泉铁路前期工作问题,市政府已将这些铁路前期工作列为2008年政府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加以推进实施,目前这三条铁路都已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杭广铁路已基本完成规划研究方案,建龙铁路已完成预可研报告编制,长泉铁路已完成规划研究方案初稿。陈焕景、聂集吾、陈占昌、谌良福、林建忠等代表建议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问题,通过近年持续加大“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的实施力度,到6 月底,全市建成农村公路5950公里,硬化路面通乡率达100%,1731个行政村已有1704个行政村实现通村公路路面硬化,通村率达98.44%,提前三年实现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目前正在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给予“向上衔接、向下延伸”新一轮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的政策倾斜。余绪娘、张惠平等代表建议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待遇问题,经过积极争取,市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条件和待遇得到改善和提高。在今年省政府出台新的村级动物防疫员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为150元)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还出台了不同标准的误工补贴,最高的每天补贴80元,有效调动了基层动物防疫员工作积极性。郭华代表建议城乡环境卫生保持经常化制度化问题,市委、市政府多次研究城市管理工作,先后出台了加强市区城市管理等一批环境卫生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市卫生、工商、建设、城管、城监、交警、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依法行政意识,确保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金巧兰代表提出对市区广场进行改造的建议,市政府认真采纳并于2008年9月初对三明广场地面砖、景观灯、绿化等进行了全面改造。目前三明广场改造工程已完成,面积约4000平方米,完成投资220万元。聂集吾代表反映沙县公安局侦办伤害案件追逃不力问题,市公安部门经过一个多月努力,先后在上海、广东等地抓获了6名涉案人员,并积极帮助受害人落实治疗费用。
(二)代表建议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这类建议涉及面较广、内容较多,集中反映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呼声强烈的问题,办好这类建议需要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办理、分步实施,有的政策法规已明确的,正在抓紧解决;有的是正在争取或在试行阶段的,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解决。如,陈长华等代表提出加大对三明市级示范村、整治村扶持力度的建议,2008年市委、市政府重新确定了新一轮新农村建设“132计划”的试点镇、示范村和推进村,并出台了进一步深化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市财政实行以奖代补、项目运作方式,下达498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试点镇、示范村和推进村的新农村建设。江太生、严永姬、吕学松等代表建议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品牌创建、农村沼气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已列为市政府重点工作和为民办实事项目予以实施。目前,全市已实行快速检测蔬菜、水果样品2707个,合格率99.2%;获得无公害食品认证标志43个、绿色食品认证标志11个、有机食品认证标志8个,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10002口,培训沼气技工233人。9个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并有7个项目被评为省优秀工程。林峰等代表关于提升三明市生物产业的发展档次的建议,市政府把生物医药产业作为重点推进的产业集群,并立足于三明市生态和资源优势以及现有产业基础,重点突破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五大领域,逐步形成以生物医药为主的生物产业。胡登良、罗鑫娣等代表关于争取中央和省对苏区县给予政策扶持问题,市委、市政府专门印发了加快革命老区发展意见,并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多次向国家、省发改委反映我市苏区、老区县的困难,争取政策倾斜和扶持。目前省委、省政府已将三明市原中央苏区县参照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等问题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市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并跟踪政策的争取情况。陈红梅代表建议加快廉租房制度建设问题,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规定和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意见,并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的资金补助,力争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刘菊春、张秀华等代表提出强化网吧、游戏机室管理的建议,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工作协调小组,多次研究网吧及游戏厅管理工作,建立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采取依法管理和监督整治措施,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取缔“黑网吧”和打击传播有害信息等各项工作,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7-9月)的集中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有效促进网吧及网络游戏经营秩序好转。到目前,我市网吧总数由271家减到262家,其中市区网吧由52家减少到47家,符合省下达的网吧控制数要求。詹素冰、彭强等代表提出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建议,市政府出台了医疗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处置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领导,形成了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依法规范、分工合作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钟建平代表提出加强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建议,市委、市政府已连续5年将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2008年又再次对10所乡镇卫生院急诊科进行规范建设,并有26所乡镇卫生院列入“全省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目前10所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完成急诊用房改造,建立了急诊急救能力工作制度,共培训160名农村卫生管理人员。26所年百所乡镇卫生院改造提升工程已竣工16所、其它10所正在建设。
(三)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受目前条件限制留待以后解决的。这类建议由于受国家现行政策规定、管理体制和我市财力限制,目前确实无法解决,相关部门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解释说明,待条件成熟时再予以考虑实施。如罗焕集等代表关于建立“免烧砖”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议,以及对“新型建材基金”要合理统筹开支的要求,市经贸委将我市生产和推广使用新型建材产品质量情况作了详细具体答复。在质量管理方面,已建立了新型建材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新型建材生产监管力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稳定。特别是今年4月,国家建材质检中心开展新材质量检查,我市3家受检企业产品100%合格。在新材专项基金方面,市新材办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在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中,从未发生过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连续多年被省新材办评为先进单位。但由于对“免烧砖”质量问题的认定有疑义,罗焕集代表对市经贸委的两次书面答复均表示不满意。孙文斌、谌良福等代表提出要求国道205线莘口收费站对永安、明溪、清流、宁化车辆实行单项收费的建议,由于设置双向收费是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规定设立的。经请示省交通厅等主管部门答复意见是:由于国家2009年1月1日起实行费改税,并且逐步有序撤消国、省道二级路以下收费站,省政府正在制定方案,在方案未出台前,各地都暂时维持现状,今后按省政府的通知办理。周淑女代表提出将大田京口工业园列入省工业园区盘子的建议,由于目前国家正在制定有关开发区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待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后,方能明确开发区的审批工作。黄炳川、厉艺等代表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建议,由于三明市目前条件尚不成熟,暂时无法建立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将继续采取措施解决交通事故抢救费不到位问题。
三、重点建议的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第16次主任会议,对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224件代表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确定其中6件为重点建议,进行专项督办。同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环城委、教科文卫委、农经委、财经委等相关委室加强日常跟踪督办工作。市政府十分重视6件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6件重点建议全部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中,并交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督办。所涉及问题已基本解决并取得初步成效的有4件,正在抓紧解决的有2件。代表满意的4件,基本满意的2件。
(一)关于在白沙小学(原铁路小学)校门口处新建过街天桥或交通配套设施的议案办理情况(第4号)。这件建议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办理,市建设局已委托福建东南建筑设计院进行方案设计,拟建钢箱梁结构的L型人行天桥,从白沙小学对接西客站,再从西客站对接化机涵洞,桥长72米。已列入2009年城建计划,由市建设局安排好资金拼盘,2009年一季度开工,2009年9月1日前竣工。
(二)关于整合全市旅游资源,统一推介旅游线路以及加快建设市区旅游循环公路的议案办理情况(第29号)。这件建议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办理。已将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建议纳入旅游总体规划。按照“布局优化、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区域联动”的基本思路,对全市最具竞争力、最有特色的资源,实行统一策划、统一包装,提升三明旅游资源的吸引力。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增加对旅游产业发展、宣传促销、线路推介的投入。积极争取省交通厅资金补助,加快建设旅游循环公路。
(三)关于要求市政府加大对市区餐饮业泔水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的扶持力度,促进市区泔水得到及时有效治理的议案办理情况(第46号)。这件建议由林俊德副市长和陈有极副市长牵头办理,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我市要在2010年基本建立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根据市人大代表的建议和三明市区的实际情况,市政府已制定市区餐饮业泔水无害化处理的实施方案。由于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服务必须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市政府将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并根据省建设厅设定的条件,计划在2009年上半年,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从事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服务的企业,开始分阶段将市区泔水产生企业纳入处理范围。2009年7月开始将市区所有餐饮店纳入处理范围。
(四)关于政府要投入资金扶持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议办理情况(第101号)。这件建议由陈凤珠副市长牵头办理,8月中旬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检查各县(市、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市政府下发了《三明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配套政策,为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在省级财政补助的同时,市财政已将社区卫生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投入市区186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全市共投入社区卫生服务经费901.87万元,比2007年增加443.86万元,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19家,服务站38个,覆盖城镇居民69.14万人。
(五)关于加强对城市道路挖掘方案审批管理的建议办理情况(第160号)。此建议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办理。市建设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城市道路的巡查和开挖审批管理,并与相关部门制订年度施工计划,对市区主次干道的弱电管线(电信、移动、联通、长线、军用光缆等)进行全面整合,统一建设弱电管道走廊,供各弱电用户集中通行,改变过去各单位管线各行其道、杂乱无章的现象,从而较好地解决了人行道经常开挖的问题。在今年施工的列东街(东新五路--徐碧铁路桥)拓宽改造工程中,市建设局组织召开强电、弱电、煤气、消防、给排水等管线用户协调会,协调管线布置事项,有效避免道路拓宽改造后重复开挖。
(六)关于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办理情况(第212号)。这件建议由洪明德副市长牵头办理,多次组织市农办、农业局、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信贷支持,做好人才保障,简化工商登记程序等方面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截至2008年底,全市已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68个,比去年末增加159个。
四、存在问题
虽然各承办单位都能较好地完成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但办理工作与人大代表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承办单位仍然存在重视不够,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的问题,重答复、轻落实,甚至答非所问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二是办理力度与代表期望值的矛盾比较突出。限于客观条件和实际困难,个别群众呼声高、代表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还得不到有效解决。三是对多部门联合办理的代表建议,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有的承办单位办理方法简单,答复意见笼统,对因客观条件或其它原因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解释说明不够详细充分,与代表沟通联系不够。四是仍存在个别建议交办不准确、办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五、几点建议
1.要认识到位。代表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切实解决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宪法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是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措施。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实行承办单位领导负责制,本着对人民负责、对代表负责的态度,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以代表满意不满意、人民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认真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
2.要提高质量。一是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协调。尤其是对一些办理难度较大的问题,要组织调查研究,召开协调会,制定明确的办理意见。二是要加强与提建议代表的沟通联系。要改进工作方式,采取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走访代表等形式,面对面与代表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三是要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协作。两个以上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主办单位应主动与协办单位协商,协办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取得一致意见后,由主办单位统一答复代表,当双方意见不一致时,市政府领导要出面做好协调工作。四是要认真答复代表。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审核把关,提高答复意见的质量,答复代表时要有实质内容,意见要明确,避免答复流于形式。
3.要规范程序。各承办单位要按照《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处理代表议案、建议流程图的要求,规范办理制度,严格遵守程序和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程序的指导,使承办单位熟悉并严格遵守办理程序。同时,要继续加强答复函的审核把关,对不够规范的答复函作出修改,对不符合发文要求的答复函退回重办。
4.要讲求实效。要突出重点。除了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办理的建议外,各承办单位也要选择一些事关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代表建议作为重点,加大办理力度,认真解决问题。要解决问题。对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对一些能够解决但一时条件不成熟的问题,应当先向代表实事求是地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时限,在妥善解决后再次答复代表;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当充分说明原因,给予详细答复,取得代表的理解。要跟踪落实。市人大各相关委室要进一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及时了解掌握建议承办的动态情况、工作进度、办理质量、存在问题,督促抓好落实。市政府办要建立“建议办理档案”,并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建议中所涉及已解决的问题抓好巩固提高,正在解决的问题,抓好进度质量;列为研究的问题,要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实效。
参阅件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关于确保
市区居民饮水安全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将龚桂香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的议案》(第1号)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处理。现将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议案审议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第1号议案的审议工作,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审议的相关事宜。针对第1号议案所涉及的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供水安全监督、水库安全管理、饮用水卫生监督及第二饮用水源建设等五个方面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会前调研和会中审议工作。
(一)组织专题调研,为常委会会议审议议案做好准备工作
常委会成立了由阙维林副主任为组长,杨光祺副主任、陈良椿副巡视员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市人大代表以及梅列、三元两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共二十人组成的调研组,于4月2日至11日,采取听、看、议、查的方式对第1号议案所涉及的内容进行深入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卫生局、财政局、建设局、水利局、规划局、国投公司和中村乡政府相关问题的汇报,实地察看了富兴堡水厂取水口、东牙溪水库大坝、牛岭和丰工贸有限公司、防撞护栏和事故应急池、回瑶村垃圾中转站、恒源供水公司及下属的白沙水厂、下洋水厂、市区第二水源地及周边环境,分三个小组分赴中村乡、水利局、国投公司、恒源供水公司、明源水电公司了解情况、查阅资料。通过全面深入的调研,调研组指出了水源保护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意见,为常委会审议议案提供较为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二)认真审议议案,作出《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的议案〉的决议》
2008年4月25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调研情况报告,认真审议了《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的议案》,作出了《关于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的议案〉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决议指出,加强市区饮用水源保护,强化饮用水安全管理和监督,改善饮用水质量是事关市区人民生命健康的一项重要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根据决议内容,认真办理,抓好落实。一要统一认识,明确责任。市政府要从关注和保障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抓好本决议的办理,着力推动决议事项的解决和落实。二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要认真实施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立健全饮用水源长效管护和水污染源监控机制,切实加强保护区内污染源的防治工作,积极消除危及水质安全的各种隐患,确保饮用水源质量;健全和完善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和工作保障的资金投入机制,为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强化供水安全监管,加强对社会公用企业的调控监管,特别是制水质量和水质安全的监控;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有计划地改造市区供水管网,切实保证水质安全;强化水库安全管理,进一步理顺水库管理体制,抓好水库大坝的安全及库区管理,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好库水水质的监测和保护职责;强化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完善监管机制,明确职能部门责任,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依照新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加强水质监测,建立水质安全状况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快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建设进度,科学论证,合理规划,抓紧施工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三要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市政府要根据决议内容细化办理方案,明确领导分工,强化办理责任,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办理效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议办理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决议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组织代表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视察。
二、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决议内容
决议作出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决议的贯彻落实工作,做到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效果明显。具体体现在:
(一)领导重视,切实把落实决议摆上重要工作日程
针对决议办理时间紧、任务重,涉及的政府分管领导和职责部门多,刘道崎市长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理顺协调各方关系,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分别于5月15日、8月8日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决议的有关事宜。刘道崎市长亲自率领调研组深入东牙溪流域和第二饮用水源地开展调研活动,提出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要“有人落实、有机协作、有序推进、有效保护”四条措施,着力从组织措施、政策扶持、资金保障、工作责任等方面,推动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二)明确责任,积极推动决议的贯彻落实
围绕决议提出的五个方面工作重点,市政府进一步分解任务,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由洪明德副市长牵头,市环保局、林业局负责,市财政局协助抓好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措施的落实;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市建设局负责,市财政局协助抓好供水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由朱昌贤、洪明德副市长牵头,市国资委负责理顺水库管理体制,市水利局、环保局负责抓好水库水质监测和安全管理落实工作;由陈凤珠副市长牵头,市卫生监督所负责抓好饮用水卫生监督的落实;由林俊德副市长牵头,朱昌贤、洪明德副市长参与,市建设局、水利局、国投公司负责抓好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建设。加强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各项工作进度,并建立逐月督查、定期通报制度,先后开展6次专项督查活动,有效推动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措施有力,市区居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明显效果
一是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决议作出后,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的通知》和《三明市东牙溪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强化东牙溪饮用水源的保护工作。从视察的情况看,目前,东牙溪水源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投资44万元完成中村乡本点人为活动较为频繁的水源保护区河段隔离网4.5公里及标志牌、警示牌;投资180万元建设东牙溪水库水质自动监测站(目前在建);投资410万元建设中村乡生活污水湿地处理工程项目(进度仍较缓慢),目前已完成2.3公里的外管网铺设,石砌河堤护坡及项目区挡土墙1200立方米。资金投入和生态及环境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完善,明确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100万元,三元、梅列两区财政各50万元)、明源水电公司按供应下洋水厂水量每吨提取0.02元水资源保护费(全年约50万元),作为中村乡、村财力补助和水资源管理站经费补助(其中乡财补助60万元,主要用于中村乡政府统筹全乡社会经济事业发展的财力补助,村财补助40万元,主要用于中村乡涉及水源保护区的行政村垃圾清扫保洁费和村财财力补助,水资源管理站补助30万元,主要用于垃圾集中清理、处理和管理站工作经费支出)及120万元用于清扫保洁设施、生活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必要的设施添置费用,由市、区部门争取的省上对水源保护区项目建设资金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都专项用于中村乡生态补偿和项目建设。10月份,已将2008年乡、村财力补助及水资源管理站经费共130万元核拨给中村乡,12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待项目落实后于年内下拨。
二是供水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供水企业加大供水安全管理工作力度,投入350万元资金改造生产工艺、构筑物等;投入40万元购置离子色谱等水质检测设备,改善水质检验设施;投入142万元改造市区2858米供水管网等,同时,加大对市区二次供水水质的安全管理,保障了市区的供水安全。视察了解,今年供水水质较去年有明显提高,水质浑浊度平均值由去年的0.80NTU下降至0.62NTU,下降幅度约20%,为历年最好水平,其余各项饮用水指标均能达到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3749—2006)。
三是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水库管理体制得到理顺,市国资委已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出台《关于东牙溪水库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由市水利局行使行业监管职能,负责组织、指导东牙溪水库、大坝和电站运行的安全监管及东牙溪流域防汛抗旱工作;由市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监管职能,督促企业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和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由明源水电公司负责做好库区日常管理,及时监测水质情况,防止水质污染和生态破坏。水库安全管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目前,市水利局已完成了东牙溪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认为大坝安全状况良好。市明源水电公司也完成了水库大坝的加固修缮工程,等待省、市水利部门的验收。
四是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水质监测和执法监督。重新确定了更为合理的水质监测取样点,并做好水质检测公示,每月(5—9月每月2次,其他月份每月一次)将水质监测结果在三明电视台《都市全接触》栏目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详细监测情况在三明市卫生局网站(www.smphb.gov.cn)向社会公布。强化监督检查,今年6—10月,每月都对市区3家市政水厂落实卫生管理情况、开展水质净化消毒处理及水质自检情况和2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目前,3家市政水厂和2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制度落实较好,制供水设施完善,卫生状况良好。
五是积极做好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南岐水库与陈大水厂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稿和南岐水库的环评、地灾、水保、移民安置等专题报告的初稿已完成,但由于南岐水库作为第二水源地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等实施难度较大,投资费用较高,因此又提出第二方案,目前正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天际水库供水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研究报告完成后,将进行供水方案比选,最终确定第二水源建设方案。
三、认真督办,确保市区居民饮水安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组织专题视察
为进一步督促决议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阙维林为组长、副主任杨光祺、副巡视员陈良椿为副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为成员的视察组,于11月7日至11日就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执行决议的情况汇报及市环保局、卫生局、建设局、水利局、财政局和梅列、三元两区政府、中村乡政府、恒源供水公司、明源水电公司落实有关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区。
视察组认为,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总体是好的。市政府重视决议的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供水安全监管、水库安全管理、饮用水卫生监督及第二水源建设等环节,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保障了市区居民的饮水安全。据市环境监测站和卫生监督所监测统计,今年1—10月,东牙溪水库水质达标率为100%;6—10月市区市政供水水质合格率达100%。
通过视察,也指出了一些需要进一步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主要有:东牙溪水源保护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保护东牙溪饮用水源的责任意识和自觉性仍需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源仍然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保护区面源污染的防治难度仍然较大,确保水源水质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市区供水设施老化,个别二次供水单位守法意识不强;市区自备水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
(二)听取并审议市政府落实决议情况的报告
12月1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落实决议的情况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在贯彻落实决议,保障市区居民饮水安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影响饮水安全问题得到了不同程度的解决,但也不能忽视目前仍然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有东牙溪饮用水源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保护区内的和丰工贸公司尚未搬迁,回瑶路段加水点(水库边有6个简易厕所)、小餐馆的污、厕水直排东牙溪水库、牛岭路段果品交易场所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乱扔乱放、东牙溪水库管理处大门旁的废旧化学品桶加工以及一些村民的畜禽养殖等对水源水质构成威胁,水源途径的乡村生活污水直排,农药、化肥、除草剂的使用等面源污染仍难得到有效控制,确保水源水质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市区集中式供水企业制水工艺相对落实,制水设备陈旧。供水管网老化严重,改造力度不大。市区自备水使用存在安全隐患。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决议,持之以恒地抓好市区居民饮水安全工作。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领导,有效运作,为持续推动市区居民饮水安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要进一步加大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力度。市政府要继续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领导,督促各责任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保护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进一步完善市、区、乡、村责任明确、措施可行、人员到位的监管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加快中村乡本点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确保水质安全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力争早日投入运行;督促三元区、中村乡政府进一步落实东牙溪水源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管责任。进一步确保水源保护资金到位,补助资金应一次性打入专户,减少中间审批环节,便于提高水源保护的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依照《三明市东牙溪饮用水源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确保资金专项用于东牙溪流域的水资源保护。三要继续加强水库安全管理。水库管理部门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水库大坝及库区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好水质监测和保护职责,提高库水自净能力,不断改善库水水质。四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切实落实市区制水、供水安全措施。制供水企业应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制水工艺技改力度,改造和更新生产设备,提高制水质量和水平;加强对水质安全的监控,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切实保证水质安全。市政府要加大市区供水管网改造力度,提高供水质量。当前,要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的政策,制定相应工作方案,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抓紧改造供水管网。要加强对自备水使用的管理,制定相应措施,确保使用安全。五要进一步加强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完善饮用水卫生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强化责任,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监管。做到集中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逐步把市区3家市政水厂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要根据新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加强对水质的监测,及时了解水质状况,确保水质安全。六要继续加大市区第二饮用水源建设力度,科学论证,认真进行选址方案的比较,要从投资数量、水资源环境治理和保护难易、供水区管网布局等多方面加以综合考虑,合理规划,加快建设,争取2010年投入使用。
参阅件三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安排原则
2008年12月29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七条和《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对列席人员安排原则决定如下: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
1.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
2.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3.市政府特设机构负责人;
4.市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
5.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
6.在明的军警负责人。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
1.三明军分区政委;
2.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3.在明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
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
1.出席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人员;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
3.党委部门及单位负责人;
4.市政府直属机构及部门管理事业单位负责人;
5.群团、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
6.部分市属企业负责人;
7.法院、检察院负责人;
8.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
9.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
1.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
2.各县(市、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
(共597人)
2008年12月29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人员(80人)
1.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20人)
副市长:王 刚
副秘书长:伍 斌、毛振洲、陈小春、邓志杰、冯明生、黄国城、陈 兴、
蔡金明、章新华、陈文华
政府办:陈讲清、钱燕生
法制办:王其模
管理局:沈家文
驻京办:卢寿如
驻厦办:方贤瑾
驻沪联络处:舒 展(女)
驻深办:夏卡林
驻泉办:邢国富
2.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28人)
发改委:孙晓铭
教育局:李建明(女)
科技局:蒋先东
民宗局:粘为何
民政局:魏炽芬
司法局:黄宝成
财政局:肖明光
人事局:范晓京
监察局:蔡明雄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蔡光信
国土资源局:林加良
建设局:李卫平
城乡规划局:陈宗标
交通局:郑扬耀
水利局:黄德恭
畜牧水产局:丁玉铭
林业局:王怀毅
外经局:陈熙嵩
文化与出版局:陈丽珍(女)
广播电视局:张元明
卫生局:包著彬
体育局:梅山泉
人口和计生委:王 永
统计局:黄居中
旅游局:陈 欣
粮食局:林少钦
外事侨务办:黄如柏
供销社:廖培贵
3.市政府特设机构负责人(1人)
国资委:李登熙
4.市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负责人(2人)
人防办:李永标
老区办:翁祖森
5.中央、省属有关单位负责人(27人)
国家安全局:黄炳焰
地税局:刘万年
工商局:黄国泓
食品药品监督局:肖贵瑞
质量技术监督局:张恩明
调查大队:钟智华
公路稽征处:廖振荣
无线电管理局:俞潭生
盐务局:余家明
气象局:伍毓柏
中央储备粮三明直属库:黄祖亮
七五五处:杜君生
银行业监管局:刘水祥
工商银行:林民荣
农发银行:柯礼华
中国银行:李 江
建设银行:吴立宏
财保公司:傅丹玄
寿保公司:洪森茂
联通公司:张光荣
三钢(集团):欧阳元和
中石化股份福建三明石油分公司:陈 弢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三明分公司:林苏平
劳教所:孙聘基
新华书店:吴木学
农信社三明办事处:陈志扬
华兴信托:陈 高
6.在明的军警负责人(2人)
森林武警:许长有
三明陆军预备役通信团:沈张伟
二、列席会议并到代表团参加讨论人员(24人)
1.三明军分区(2人)
裴 旭 王秋宁
2.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2人)
梅列区:张丽娟 将乐县:林共妙
3.在明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20人)
帅金高 |
朱庆添 |
许清华 |
杨华英(女) |
肖长根 |
吴建玲(女) |
陈孔准 |
陈秀云(女) |
林书生 |
林青华(女) |
林勇雄 |
林翠玉(女) |
卓月珍(女) |
周东香(女) |
郑红星(女) |
钟秀梅(女) |
黄俊黉 |
蒋景友 |
曾明生 |
潘闽生 |
三、列席全体会议听报告人员(490人)
1.出席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人员(359人)
2.在市区的原任副厅(师)级以上的离退休老干部(46人)
徐锦培 |
詹九金 |
李建华 |
李恩想 |
朱瓦水 |
颜德隆 |
郜治才 |
梁文森 |
孙贞贵 |
林玉柱 |
鲍斯春 |
邹鲁生 |
范天云 |
周兴忠 |
张寿标 |
叶培雁 |
黄天发 |
周 申(女) |
蔡添瑞 |
陈志鹏 |
刘水生 |
黄仕煜 |
徐 政 |
张运祥 |
江桂如(女) |
杨振西 |
曾万钦 |
江 琳(女) |
陆火生 |
丁宝玉(女) |
孙开焱 |
王春水 |
苏承铭 |
周 莱 |
叶彼德 |
李荣显 |
刘文斌 |
赵克功 |
秦久之 |
李相久 |
刘培先 |
常秀文 |
李长生 |
邹运恒 |
曾金凤(女) |
郑昱荣 |
3.党委部门及单位负责人(23人)
市委副秘书长:赵晓峰、魏亚鹏、余迭荣
市委办:杨宗芳、陈明旺、郑晓星、林金龙
市委保密办:谢家荣
市委督查室:杨永忠
市委组织部:余 茂
老干部局:林星入
文明办:王国平
政法委:雷存本
综治办:林芳叶
610办:何俊良
台 办:施晓敏
编委办:张鸿飞
党工委:陶闽惠
农 办:刘 辉
档案局(馆):刘秋群
党 校:汪震国
党史研究室:王仁荣
讲师团:吴健宏
4.市政府直属机构及部门管理事业单位负责人(16人)
方志委:黄荣发
经协办:林春溪
公路局:张国球
物价局:徐海生
铁路筹建办:雷泽炜
安监局:李寿发
库区移民局:周承祥
数字办:周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林峰
城监支队(城管办):刘汗明
农机管理服务中心站:陈成和
疾控中心:肖方威
第一医院:黄 跃
中西医结合医院:林锾镧(女)
城镇集体工业联社:郑坚明
地震局:王其铨
5.群团、学校、科研单位负责人(15人)
科 协:庄建人
文 联:伍林发
残 联:柯昌合
贸促会:杨大荣
计生协会:苏泉福
老龄办:黄小平
三明学院:马国防
三明职业技术学院:吴长彬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刘秀峰、江 勇
二 中:邱 伟
电 大:耿 鸣
林 校:黄云鹏
农 校:黄建通
技 校:谢增明
6.部分市属企业负责人(2人)
国有资产投资营运公司:张祥标
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杨景明
7.法院、检察院负责人(15人)
市法院:丁 忠、饶跃和、蒋方鸣、黄德志、张建设、黄志强、沈小放
检察院:林振彰、张苏闽、张 弘、高爱华(女)、齐振兴、揭立华、刘惠闽、廖剑平
8.有关新闻单位负责人(5人)
福建日报三明记者站:薛希惠
福建电视台三明记者站:魏承栋
福建广播电台三明记者站:王晶星
三明广播电视网络中心:张惠莱
三明广播电台:罗榕椿
9.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12人)
副秘书长:毛秀清(女)
办公室:杨锦华、罗明秀(女)
研究室:王祥勇
人代室:李义芳
内司委:余梦华
财经委:苏玉振
环城委:谢辉添
农经委:颜家斌
侨台委:林应凤
信访局:李美娜(女)、季丽娟(女)
四、列席第二次全体会议并到代表团听取意见的人员
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各县(市、区)人民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市法院、检察院负责组织)。
参阅件四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国珍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8年10月30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陈国珍辞去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
陈国珍同志辞呈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因本人到龄退休,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请予审议批准。
在我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职务期间,工作中得到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与帮助,我谨表示衷心地感谢!
陈国珍
2008年10月8日
参阅件五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邓应红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08年12月17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决定接受邓应红辞去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附:
邓应红同志辞呈
市人大常委会:
本人已到退休年龄,故请求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职务。
我在人大工作期间,得到了常委会各位领导及人大机关全体同志各方面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
邓应红
2008年12月5日
参阅件六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号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至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时,实有代表342名。
自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三次会议以来,有5名市十一届人大代表调离本市,分别为梅列的马宗旺、林敦龙,三元的陈允冀,永安的叶继革,沙县的邱金錶;另外,尤溪县人大常委会接受许丹(女)同志辞去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及选举法第四十九条、福建省实施代表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上6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目前实有代表336名。
最近,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补选出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永安的黄琪玉,梅列的兰光森、林文盛,三元的赖兆奕,沙县的陈少波,尤溪的胡晨晖。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同意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黄琪玉、兰光森、林文盛、赖兆奕、陈少波、胡晨晖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2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0月30日
参阅件七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二号
自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来,有2名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因工作需要调离本市,分别为三元区的郑荣才、解放军的何骏。
有2名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梅列区人大常委会已接受曹顺利同志辞去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已接受周高锦同志辞去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有2名市十一届人大代表因犯罪、涉嫌犯罪被罢免,分别为明溪县的俞炳光、建宁县的徐荣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十五条、四十七条、四十九条及《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上6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2月17日
参阅件八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号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45名,实有代表342名。自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来,有6名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实有代表336名。
最近,有关选举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依法补选出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名,分别是(以姓名笔画为序):叶清松、刘少斌、孙金明、陈明瑞、罗玮、夏钢。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确认以上6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现在,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342名。
特此公告。
三明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