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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

2016-09-01 16:59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830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铮,副主任张知通、王庆、廖小华、陈仪代、肖长根,秘书长黄宝成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黄建波、林俊德、肖华鑫,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时贵,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陈仪代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并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行情况专题询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三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政府组成人员名单、任命的审判人员名单及检察人员名单。因工作需要,任命罗金水为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任命谢家芹为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三明市商务局局长职务;因换届工作需要,免去程鹏鹰的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表决前,全体拟任命人员进行了供职发言。会议向被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还召开了列席第三十四次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市人大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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