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委员林光大带领调研组,到三明开展《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立法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仪代、刘万年分别参加相关活动。调研组先后察看了三元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梅列区东乾社区和建宁县法治主题公园、里心镇闽赣平安边界联动中心,并分别在市、县召开立法座谈会,与有关部门和立法联系点负责人及省、市人大代表座谈,听取法治宣传方面的经验做法及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调研组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三明市法治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并表示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梳理、筛选,同时希望三明继续保持法治宣传的好传统、好氛围、好基础,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