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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2019-08-29 11:23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8月27日至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副主任张知通、王庆、廖小华、陈仪代、肖长根、刘万年,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文珍、陈育煌,市监察委员会负责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张知通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书记于伟国在省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城乡供水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因机构更名需要,免去谢辉添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谢复兴、练明荣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因工作需要,免去林新跃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林新跃为三明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谢辉添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谢复兴、练明荣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陈成权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环境与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因工作需要,免去叶新等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会上,詹积富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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