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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03-02 15:19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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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副主任张知通、廖小华、肖长根、刘万年、余建地、王立文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程鹏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瑜,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肖长根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稿)》《关于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草案)》《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了关于2019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的决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王立文的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郑文理的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因任职年龄,免去叶清松的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明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李平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任命郑文理为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任命于卫闽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廖才添为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吴有强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决定接受叶清松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并报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詹积富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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