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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01-28 10:06    来源:三明日报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2021年1月19日在三明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詹积富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很不平凡、很不容易的一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上下在中共三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对三明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的部署要求,戮力同心,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四篇文章”亮点纷呈,“四个着力”深入推进,“五比五晒”战果明显,干部精气神得到极大提振,攻堡垒、克难题、打基础、抓民生、补短板等取得重大突破,新思想新理念指引下的“三明实践”在全国引起强烈反响,一些重要经济社会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前。成绩的取得,彰显了市委统揽全局、科学决策的领导能力,展示了全市各级各部门服务大局、善作善成的责任担当,体现了全市人民不畏艰难、团结奋斗的拼搏精神。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新三明建设贡献力量。2020年,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4次,作出决议决定9项,制定地方法规2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2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2项、专题询问2项、工作测评2项、视察调研37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调研等活动22次,完成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定坚决把牢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坚持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定位,强化政治引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以及市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推进我市人大工作创新发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我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情况调研,做好审查前期工作,推动市政府把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落实落细到规划纲要中。完善和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重要讨论事项、重大立法项目、重点监督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在市委领导下有效开展。

  服务大局抓落实。围绕市委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的部署要求,统筹谋划和推进我市人大工作,确保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主动融入“项目攻坚年”活动,常委会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五个十”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全力协调推进13个挂钩重大项目加快建设。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和市委每月重点工作安排,及时调整监督议题,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校村融合发展、市区后山地灾治理、市区饮用水源提质等专题调研、视察,并就市级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等重点工作向市委提交呈阅件7件,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落实市委人事安排,修订《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选举任免程序。依法作出《关于同意上报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决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推动市委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

  同心协力战疫情。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共同推进“战疫情、促发展”。大力宣传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相关决议决定,推进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书,广泛动员代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推动代表在各条战线上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常委会班子成员主动深入挂钩县(市、区)、企业和基层社区,看望慰问一线工作人员,指导和督促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常委会机关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组织机关干部共同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展现人大作为。

  二、发挥主导作用,重质重效推进地方立法

  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立良法促善治,加强立法供给,回应群众关切,体现三明特色,不断提高立法质效。

  稳步推进地方立法。强化惠民立法,针对城市扬尘污染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出台《三明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理顺防治机制,明确监管职责,细化防治措施,严格法律责任,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注重弘德立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制定出台《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吸纳文明城市创建、疫情防控中好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清单制度,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机制、提升“满意在三明”品牌建设提供法治支撑。聚焦市区环城山体地质灾害整治工作,组织视察调研,对《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进行一审。开展城乡建筑风貌管理、红色文化遗址保护管理、餐厨垃圾管理等立法调研,为下一步立法工作打好基础。

  持续完善立法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建立重点立法项目工作专班制度,组建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分管领导共同担任组长的“双组长”工作专班,将立法由分段串联推进转变为集成并联实施,有效整合立法工作力量,提高法规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创建公职律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强化立法队伍建设。坚持民主立法,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听民声、汇民意、聚民智,筑牢立法民意基础,使立法工作更接地气。

  扎实开展备案审查。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稳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全年收到并审查市政府报送的规范性文件28件、规章1件;收到公民审查建议1件并提出审查纠正意见;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3件;开展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工作3项。创新规范性文件联合审查机制,开展电子报备和网上审查,形成备案审查工作合力,促进备案审查规范化和信息化。

  三、围绕发展大局,尽心尽责加强监督工作

  常委会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突出问题导向,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助力我市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

  聚焦经济发展。听取审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计工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报告,审查批准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加强预算联网监督,推动市政府强化预算执行、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督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促进国有资产做大做强。开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监督活动,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承诺事项,打造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听取审议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建议市政府坚持保护和开发相统一,整合优势资源,完善要素保障,培育市场主体,增强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开展推动新材料产业倍增发展情况专题调研,推动我市石墨和石墨烯、氟新材料、稀土新能源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推动城乡建设。听取审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报告,建议市政府从完善规划体系、提升城市品位、补齐设施短板、加强城市治理等方面着手,深化“多规合一”,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开展农村新型住宅小区集中建设试点工作专题调研,推动解决“有新房没新村”的问题;开展“两茶”(茶叶、油茶)产业发展情况调研,从政策引领、优化结构、科技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提出意见,促进我市“两茶”产业加快发展;跟踪监督我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情况,推动我市稻种基地建设项目列入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名单,并获得国家和省级政策资金支持。

  助力民生改善。开展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型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我市加快区域健康管护组织建设和医防协同融合改革,加强医改惠民政策宣传解读,提升人民健康保障水平。开展市级安全生产红色隐患整改情况调研,督促市政府建机制、查漏洞、补短板、抓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听取审议妇女发展情况报告,提出了优化妇幼健康服务、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等建议,推动妇女工作水平提升。对慈善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市政府加强监督管理、培育慈善组织、落实政策激励,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促进生态环保。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紧盯环保目标任务,着力补齐污染防治短板,抓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打响“中国绿都·最氧三明”品牌。开展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情况专题询问,推动市政府成立统一管理机构、整合水务运营平台、加强源水污染治理、实施分层取水改造,让群众喝上更优质的水。听取审议河道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市政府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狠抓河流污染源管控,探索河道社会化管理新模式。

  推进依法治理。开展慈善法、东牙溪和薯沙溪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跟踪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相关法律法规在本区域的遵守和执行。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等报告,推动我市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对法院生态司法保护工作开展监督,督促市法院进一步完善生态司法保护机制,提升生态司法能力。听取审议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检察机关履行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和落实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36件(人次),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突出主体地位,聚智聚力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以“线上+线下”履职平台建设为主抓手,全力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不断拓展代表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联系群众汇民意。扎实推进“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建成线上履职、反映民意、接受监督、知情知政的代表履职微信平台,加强线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开展“人大代表走基层、助力群众奔小康”主题活动,健全群众诉求处理反馈、代表履职监督激励等工作机制,推进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有效打通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大代表就在身边,促进代表作用更好发挥。截至去年底,全市各活动室开展活动合计3341次,参加代表15190人次;群众通过微信平台和活动室反映问题4027件,办结率达93.7%。我市“人大代表在身边”为民履职的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充分肯定。

  保障履职聚民智。深入开展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活动,坚持常委会领导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制度,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与立法调研、执法检查、法规制定征求意见等活动134人次。围绕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组织代表526人次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提出建议26件。统筹“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人大代表工作,组织基层代表开展异地考察学习。举办预算、民法典专题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带头作用,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争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率》等倡议,得到广大人大代表的积极响应。加强和规范代表活动经费管理,落实市人大代表履职经费补助制度,更好地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强化督办解民忧。认真办理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关于制定〈三明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所提内容将充分融入乡村建筑风貌管理立法内容。坚持集中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检查活动,并听取市政府及部分承办单位的报告。落实重点督办制度,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8件建议并对办理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带动代表建议整体办理质量的提升。代表在大会和闭会期间提出的223件建议均已办结,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3.3%,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占92.4%、基本满意的占7.6%,有效推动解决一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问题。如在重点督办三明学院与荆东片区校村融合发展的建议过程中,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荆东片区开发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推动荆东片区加快开发。又如,对加大力度抓好教育“三支队伍”建设的建议进行跟踪督办,推动“三支队伍”自身建设得到了强化,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五、提升履职能力,从严从实强化自身建设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加强常委会和机关建设,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保障。

  加强理论武装。健全常委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常委会领导上党课、党组成员学习研讨、听取专题辅导报告等多种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研讨《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在福建》等系列采访实录以及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等26次,切实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严抓纪律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持和保障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工作,持续推进正风肃纪。深入学习贯彻宣传工作条例,加强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制定为基层减负的具体工作意见,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按照市委部署,对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明确责任清单,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重视加强机关党建,深入开展“亮灯行动”,扎实推进“五抓五做”活动。

  增强工作效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常委会的议决效率和水平。加强人大工作研究,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全市共有11篇论文在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课题调研中获奖。改进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运用e三明、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时对外发布工作动态信息,突出对人大依法履职成效、代表履职先进典型、基层人大工作经验的宣传,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机关建设,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平安(综治)创建等工作,梳理和修订机关工作制度,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重视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开展机关二级绩效考评,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的沟通联系,密切与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市政府、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全市各级人大以及全市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地方法规实施效果评价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运用不够充分,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服务代表不够到位,“双联”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与拓展;对县乡人大的指导和帮助还不够,常委会履职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等。我们将认真听取全体代表和各方面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领导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更高的站位统领人大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将其作为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自觉把市委决策作为履行各项职权的政治依据和行动方向。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主动融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等工作大局,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有效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做好新思想新理念指引下的“三明实践”后半篇文章,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以更优的机制推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研究确定立法项目,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及时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抓好起草、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双组长”工作专班等立法机制,探索建立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和问题清单立法模式,提升立法工作效率。稳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备案审查电子化工作向基层延伸。今年,计划制定出台《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做好《三明市乡村建筑风貌管理条例》的调研、论证和审议工作,开展城市养犬管理、政企数据融合流转安全管理等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

  三、以更大的力度强化监督工作。坚持把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问题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加强常态化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实效。今年,重点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计划、预决算、审计情况监督,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等工作情况调研;围绕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治理,听取审议特殊教育事业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宗教商业化治理、餐厨垃圾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调研并进行专题询问,跟踪检查慈善法贯彻实施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专题调研;围绕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对常委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围绕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监委专项工作、法院民事审判、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情况报告。扎实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四、以更好的举措优化代表工作。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加强代表与群众“线上+线下”双向联系平台建设,健全完善运行机制,促进代表更好联系群众、服务发展。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座谈制度,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完善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机制,推动线上与线下学习培训有机结合,提升代表思想政治水平和履职尽责能力。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大代表履职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满意度测评及重点督办等制度,探索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制度,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检查活动,听取市政府及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加大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

  五、以更严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学习,打牢依法履职的思想和能力基础。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优化代表结构和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干部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持续改进机关作风,努力提升机关工作效能。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进入新阶段,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三明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依法履职、务实为民,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新三明建设作出人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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