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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公布!这些立法项目和监督议题值得您关注

2021-02-24 20:20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2月23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第74次主任会议通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领导下,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新的贡献。  

  

一、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
 

  

1.提升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在市委领导下有效开展。 

  

2.加强学习教育。
严格按照中央部署安排,深入开展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不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组织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促进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和精神状态有新面貌,解决问题和开展工作有新方法,干事创业和促进发展有进展。 

  

3.服务发展大局。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融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十四五”规划实施和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等工作大局,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有效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推动做好新思想新理念指引下的“三明实践”后半篇文章,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
推进地方立法,提升立法质效
 

  

4.优化立法工作机制。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积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抓好起草、论证、审议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双组长”工作专班、公职律师参与立法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和问题清单立法模式,提升立法工作效率。 

  

5.抓好立法计划落实。
制定出台《三明市市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做好《三明市乡村建筑风貌管理条例》的调研、论证和审议工作,开展城市养犬管理、政企数据融合流转安全管理等立法项目的调研工作。 

  

6.推进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落实《福建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做好电子报备、网上审查、联合审查等工作。 

  

三、
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7.坚持正确依法有效监督。
切实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坚持把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加强常态化跟踪督办,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8.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工作情况、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特殊教育工作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餐厨垃圾管理工作情况、宗教商业化治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市监委专项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情况的报告。 

  

9.开展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
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加强预算联网监督。  

  

10.开展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福建省消防条例》、《三明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发挥好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 

  

11.开展专题询问。
围绕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开展调研和专题询问,提升专题询问监督实效,推动社区治理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12.开展专题调研。
针对市县联办园区发展情况、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为市委决策、政府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13.做好人大信访工作。
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四、
行使好决定权,做好任免工作
 

  

14.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针对我市一些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及时有效作出决议决定,把党的主张转化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根据区划调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作出《关于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若干问题的决定》。 

  

15.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我市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五、
优化代表服务,保障代表履职
 

  

16.持续深化“人大代表在身边”工作。
完善代表与群众“线上+线下”双向联系平台建设,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指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促进代表更好联系群众、服务发展。 

  

17.密切常委会与代表联系。
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座谈制度,积极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活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监督等工作的参与。 

  

18.加强代表履职服务和管理。
完善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机制,推动线上与线下学习培训有机结合,做好新一届初任代表学习培训。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和监督,落实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加强代表履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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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
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满意度测评及重点督办等制度,探索建立答复承诺解决事项台账制度,开展代表建议办理“督办月”、办理结果“回头看”检查活动,听取市政府及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报告,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 

  

六、
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
 

  

20.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从严落实责任清单,推动管党治党与人大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加强“四强”党支部建设,落实“达标创星”,深化机关党建服务品牌,以党建促业务、以党建带队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派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 

  

21.提升人大建设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决定》,加强常委会工作机构、专委会建设,做好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落实好《决定》关于优化代表结构和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结构的各项规定。 

  

22.不断深化机关建设。
坚持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继续举办法制讲座,提高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和水平。强化干部绩效考核和监督管理,注重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完善机关管理制度,改进文风会风、调研检查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3.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
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组织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课题调研。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用好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载体和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讲好人大故事。 

  

24.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积极配合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和联系,增强工作联动,积极协调推动解决县乡人大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基层人大依法履职、加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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