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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副主任肖长根、张知通、刘万年、余建地、王立文,秘书长蔡金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翟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丽青,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瑜,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王立文主持会议。
▶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
▶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2020年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 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若干问题的决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林俊德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