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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2024-04-29 17:48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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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副主任余建地、张知通、廖丽青,秘书长蔡金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柳建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董斌,市监察委员会和市法院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赖碧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明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到龄退休,免去:高宏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任命:叶建朝为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接受赵明辞去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赖碧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赖碧涛还就做好本次会议各项议题提出要求。他强调,要有序推进立法工作,不断提升立法质效;要持续提升监督实效,促进履职成果转化;要一以贯之遵纪守法,提高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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