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了《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我市公共餐饮具卫生安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查了《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三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上,赖碧涛还就落实好近期的各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紧盯经济增长、产业转型、改革开放等重点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年人大各项目标任务;要扎实抓好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跟踪落实,推动相关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履职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