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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

2025-04-18 09:35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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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赖碧涛,副主任余建地、王立文、张知通、周庆裕,秘书长苏迎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吴健成,市法院院长陈枫、市检察院检察长董斌,市监委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泰宁县政府分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赖碧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林长制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赖碧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赖碧涛就落实好近期的各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在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上下功夫,切实提升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管理水平;在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上求实效,共同守护好我市青山绿水;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上再发力,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昂扬斗志、转化为奋勇争先的强烈担当,为依法履职、服务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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