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欢迎访问三明市人大常委会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大要闻

喜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2025-05-23 18:28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京召开。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三明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建+文明单位”创建,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建设一流人大机关”为抓手,全力以赴、全员参与,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先后荣获全市改革创新特别贡献集体、平安先进单位、新时代党建服务品牌等荣誉称号,干部职工思想道德素养、干事创业活力显著提升,机关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为完成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各项工作职责提供了坚强保障。

  春风化雨,文明花开,文明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以此为新起点,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将精神文明建设的“软实力”转化为依法履职的“硬支撑”,让文明之花绽放在立法监督一线、代表履职前沿、服务群众现场,为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凝聚人大力量、贡献人大智慧,以实际行动诠释新时代人大机关的使命担当!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主办 :福建省三明市人大常委会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高岩新村51幢    闽ICP备17014621号

  闽公网安备 35040202000233号

欢迎登录本站 您是本站的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