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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立文带领调研组开展《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调研组深入宁化县、明溪县和将乐县,围绕《决定》规定的宣传教育、统筹协调、规范化建设、污染防治、生态补偿、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与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相关企业负责人交流讨论,深入了解《决定》贯彻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意见建议。
调研组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推动《决定》贯彻落实,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调研组建议,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决定》宣传力度,提高部门、公众知晓率,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增强全社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二要落实保护措施。对照《决定》6个方面的规定,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涵养水源等各项措施,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提升工作质效;三要主动攻坚克难。聚焦跨区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态补偿和群众生产生活保障、产业退出等难题,勇于担当作为,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四要常态长效监管。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会商、联防联控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检查、巡查,严厉查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