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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01-29 15:44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5日在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赖碧涛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深入推动“四领一促”工作,依法履行职权、主动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地方人大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一年来,召开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6次,作出决议决定13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0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1项、工作测评2项、视察调研3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6人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年度各项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以更高站位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一)深学笃行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常委会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召开党组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5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通过学习研讨、专题讲座、代表交流等多种形式,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系统领会把握会议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贯彻落实到我市人大工作之中。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委会及机关党组举办读书班、研讨交流等各类学习活动10次,查找并整改问题13个,班子成员领办为民办实事项目18个,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带动和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经历了一次集中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坚决落实市委部署要求。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坚持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按照市委意见要求做好人大各项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修订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完善和落实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对重要人事安排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依法进行任免。认真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紧盯“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不到位”问题整改,依法作出《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由常委会领导分组带队到各县(市、区)开展联动调研,并通过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建议督办等方式,推动解决跨县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难题、健全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扩展水质信息公开渠道,有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形成专报件3件,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多项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并转化为具体政策举措。认真落实市委挂钩联系林改和竹木产业、文旅康养、现代种业等特色产业链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常态化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开展项目调研服务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沪明对口合作,派员赴上海挂职,协调引进上海园林集团在三明设立分公司,推动沪明国资国企在城市更新、水利水务、碳汇交易等领域合作,促进沪明两地产业和文化融合。

  (三)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部署要求,不断探索具有三明特色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路径。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组织制定《关于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提升民生实事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目前,市级已启动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前期工作,10个县级、96个乡镇人大已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助推民生实事项目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与民意民愿深度融合。推动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县级全覆盖。在开展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召开全市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座谈会,指导和推动11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强化“两官”任后监督,促进“两官”依法履职尽责,推动提高公正司法水平。2025年,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对71名法官、44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取得了较好效果。提升基层联系点工作质效。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饮用水水源生态监督点、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等人大工作基层联系点提质扩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民主民意表达平台,推动解决私设停车岗收费、养蜂扰民、小区边坡防护隐患等群众身边一批具体问题,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相关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扩大在明华侨和港澳台胞社会参与。支持和服务爱国爱乡华侨和港澳台代表人士参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活动,邀请部分侨台代表人士列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一步画好“同心圆”。

  二、突出务实管用,以特色立法促进法治三明建设

  (一)聚焦重点领域立法。在历史文化保护领域,制定出台我市首部专门为县级城市打造的地方性法规——《三明市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对历史城区风貌保护、业态规划以及历史文化传承利用等工作进行规范,以法治手段护航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首次在基层治理领域开展立法,围绕我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制定法规,重点对农村基层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基础设施完善、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保障等工作进行规范,并对农村消防工作中的创新做法予以固化,加强我市农村消防工作的法治保障,目前该法规已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通过,正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同时,贯彻市委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年度立法计划,新增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立法项目,强化民生保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健全完善立法机制。注重向上借力,健全“全程论证+省级指导”工作机制,强化法规报批论证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工作简报》刊发。注重向下扎根,构建“线上+线下+基层立法联系点”立体民意收集网,设立新一批11个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全市县域全覆盖,并推动永安市燕南街道办事处基层立法联系点升格为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注重向内聚力,在泰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工作中,首次采用市县两级共同组建立法工作专班模式,高效凝聚立法工作合力。持续完善立法项目建议公开征集机制,科学编制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确保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合民意。

  (三)持续强化备案审查。坚持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严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关、审查关和纠正关。加强主动审查和专项审查,开展依申请审查,完善联合审查机制。持续推进备案审查能力建设,指导县级人大常委会用好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和省人大备案审查信息系统,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2025年共接收和审查规范性文件23件,其中市政府14件、县级人大常委会9件;办理公民审查建议1件。

  三、紧扣中心大局,以有效监督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4年市本级决算和2025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促进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强化绩效管理,兜牢“三保”底线,保障重点领域,更好发挥财政服务经济社会重要作用。审议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本级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推动提高国有企业经营质效和抗风险能力,助力地方国有金融资本做强做大。首次听取和审议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督促政府依法举债、规范用债、严格管债,落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责任。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跟踪督促审计查出的63个问题整改,目前整改率91%,推动下达、拨付财政资金4.7亿元,统筹盘活资金2.49亿元。

  (二)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跟踪监督“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围绕“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开展调研,就规划体系衔接协调、目标设定科学性和项目支撑可行性等提出建议,推动“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进一步契合高质量发展和三明实际。紧盯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相关工作报告,围绕扩大内需、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等提出建议,确保经济大盘稳定和安全底线牢固。联动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推动解决市场准入、要素获取、账款回收、权益保护等方面痛点难点,助力打造近悦远来的营商沃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情况专题调研,针对优化涉外营商环境、用好侨务资源、拓宽合作领域、扩容国际友城朋友圈等方面提出建议,推动对外开放水平向更高质量迈进。围绕盘活市区闲置资产、激发大众消费,联合三元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就盘活利用闲置资产、改造夜市经济、打造大众“茶”特色休闲生态圈、优化广场功能等方面提出针对性建议,推动提升城市品质、释放消费潜力。

  (三)持续助力城乡融合发展。联动开展《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环城山体保护专规编制完成,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山体周边监管执法,消除风险隐患,以法治凝聚合力,让城市生态屏障更加稳固。调研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情况,针对群众关切的施工与通行矛盾提出建议意见,推动海绵工程和防洪工程优化施工,减少围挡时间、压缩占道范围,实现工程建设和道路通行“两不误”、文明施工和民生保障“双统筹”。开展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调研,提出打造融合样板、深化交流合作、出台特色政策措施等方面建议,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两岸融合“三明经验”。听取和审议林长制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高资金执行率、推进智慧林业建设等关键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制定“三明市森林督查135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水平。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提出加强服务主体培育、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运行机制保障等建议,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质效。开展民宿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围绕品牌塑造、要素保障、文旅融合等关键环节提出建议,推动重点民宿集群周边的道路、停车、旅游厕所、污水处理等项目优先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四好农村路”等项目库,助力乡村振兴。

  (四)不断推进民生保障和改善。联动开展全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情况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政府落实水源地保护工作措施,2025年全市15个在用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优质比例从90%提高到96.7%,让三明人民喝上更优质、更放心、更安全的水。围绕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联动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就业政策落实、重点群体帮扶、就业服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推动全市培育“永安笋竹人家”等17家劳务品牌,2025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8385人、失业人员再就业3026人次、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971人。跟踪监督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建立教师交流刚性机制、优化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聘后管理办法,逐步撤并14所学生数在200人以下的乡村初中学校,2025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达78.71亿元,同比增长1.66%。听取和审议年度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聚焦大气、水、土壤三个方面,督促加快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美丽三明建设。开展省运会筹办工作情况专题调研,围绕场馆建设进度、赛事服务、参赛选手竞技水平、市场开发能力等方面提出建议,助力赛事顺利筹备,推动体育事业和全民健身运动持续发展。联动开展文物工作情况调研,督促依法保障资金投入、进一步加强文物修缮“三防”工程建设,推动文化遗产长效保护和活化利用。

  (五)积极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结合执法检查、调研等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督促做好“八五”普法收官工作,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法律法规在本区域有效实施。听取和审议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动法院更新审判理念、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司法公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督促抓实专项整治和具体实事,推动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禁毒工作情况调研,推动完成5个林则徐禁毒教育基地提档升级,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提升至100%,毒品犯罪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0.23%,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度保持98%以上。依法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事项办理工作机制,配合做好全国、省、市“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的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51件(人次),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履职保障,以优质服务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提升代表联系工作成效。持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专门委员会和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代表、与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等工作机制,邀请代表常态化参与常委会重要工作。坚持一年一主题工作思路,围绕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决策部署,开展“聚焦‘四个突破’——代表履职在行动,三明发展再提速”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主题活动,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一年来,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177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48人次;组织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基层、走进企业,收集意见建议2157条,让群众真切感受到人大在行动、代表在身边。

  (二)提升代表履职服务质效。举办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班1期、参训45人次,组织基层省人大代表参加2期学习班,持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服务保障在闽全国人大代表和宁德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省人大代表来明开展专题调研,组织我市的省人大代表赴宁德开展专题调研、深入清流建宁开展集中视察,指导各选举单位做好市人大代表异地集中视察工作。完成福建数字人大平台代表信息录入,推进履职档案信息化建设,促进代表积极作为、勤勉尽责。完善和落实代表履职评价机制,连续2年对基层市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对年度代表履职评价工作表现突出的3个先进单位及履职评价优秀的59名代表进行通报表扬;对个别参加履职活动较少导致履职评价分值较低的基层市人大代表,及时函告代表所在选举单位进行提醒、督促,推动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

  (三)提升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按照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要求,加强代表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促进信息对称,提高代表建议针对性和可行性。深化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代表全程督办机制,组织开展代表建议集中督办工作、办理情况“回头看”检查,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对6件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收到的205件建议,均已全部办理并按时答复代表,其中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占93%,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表示满意的195件、基本满意的10件,满意率100%,推动解决了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如,重点督办《关于进一步解决市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问题的建议》,推动制定“一校一策、分类推进”方案,全市已整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230余处、优化公交线路17条、设置“护学岗”63个,切实守护学生上下学安全;跟踪督办《关于加大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力度的建议》,推动全市新开业运营和在建长者食堂(助餐点)15个、发放老人就餐补贴92.59万元、提供老人助餐服务48.97万人次,促进全市养老助餐点科学合理布局,逐步实现可持续经营;现场督办《关于合理管控市区共享单车投放的建议》,推动主管部门明确共享单车停车泊位区域及数量,运用科技手段加强动态监管,强制登记上牌、人脸识别、佩戴头盔,促进车辆规范管理、人员骑行安全。

  五、加强自身建设,以严实作风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一)党建引领强定力。始终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抓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做优做实“党建+”文章,拓展“四联四促”等载体实效,持续培育“监督为民当先锋”特色党建品牌,深入实施“一支一品”和党支部“达标创星”工程,持续开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青年说”青年理论学习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将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深度融入依法履职全过程,推动创建工作与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工作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形成以创建促履职、以履职带创建的良性互动格局,成功获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好用好人大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健全完善常态化长效化作风建设机制,落细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规定,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规范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吃喝、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持续发力,积极营造风清气正、务实高效的工作氛围。

  (二)机制保障增动力。严格执行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健全民主集中制落实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按程序推进。优化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坚持常委会会议重点工作部署机制,完善主任会议成员牵头负责、各委室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强化重点任务跟踪调度、督办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系统谋划、整体推进、精准落实。加强人大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建设,积极选聘、调入年轻干部,交流输出优秀干部到市直部门任职,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内生动力。加大履职能力培训力度,分层分类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县乡人大干部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4期107人次,提升依法履职专业化水平。强化理论支撑,发挥人大制度研究会智库作用,围绕“发挥全过程人民民主与人大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全市共有10篇课题调研论文在省人大常委会评选中获奖。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工作,聚焦回顾立法十周年、专题询问等特色亮点工作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报道,全年发布微信公众号、网站信息1139条,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发稿件215篇,《察民情 聚民智 惠民生——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创新设立人大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宣传报道作品获得中国人大新闻奖二等奖、2件作品获得省人大新闻奖三等奖。着力推进办公数字化,推广使用闽政务、福建数字人大、市统一协同办公平台等信息化系统,提高办文、办事效率。

  (三)协同联动激活力。增强系统观念,强化上下联动、内外协同,凝聚人大工作整体合力。主动对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自觉接受指导监督,高质量配合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做好执法检查、立法调研、工作调研等23次,全力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在三明举办各类会议、培训班7场。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工作联系,加强专委会、工作委与对口部门常态化沟通,完善意见建议办理反馈闭环,提升工作协同实效。用好人大履职成果转化机制,将审议意见、调研报告、代表建议中的重要事项列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范围,推动重要事项得到有效办理。深化全市人大系统工作联动,通过联合调研、协同监督、经验交流、业务指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县(市、区)人大工作的指导,注重总结推广基层工作经验做法。一年来,我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成效明显、亮点纷呈。三元区作出《关于奋力推进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探索共同富裕实践路径的决定》,并向各级代表发出倡议书,助推“四个共富”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沙县区深化落实代表建议办理“一提前两落实”工作机制,实现一次办结且代表反馈均满意,推动解决一批民生问题。永安市着力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发动社会各界力量筹措寄宿制学校奖教奖学金,推动制定本地校外托管机构管理规定,营造良好教育发展环境。明溪县聚焦城区总体规划设计、城市更新改造,通过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督办重点建议、集中视察等方式,推动老年、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清流县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专项监督,推动并联审批与容缺受理、保障用地用能要素供给,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宁化县持续关注农村饮用水安全,采取“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模式,推动解决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问题。建宁县聚焦传统农业数字化改造、农业生产设施利用等领域开展县乡联动监督,着力推动“国企联村”,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与村民村财增收。泰宁县构建“人大代表+网格履职”模式,实现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全覆盖社区网格,助力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将乐县推进代表履职阵地建设,设立城区人大代表联络总站,开展“人大代表·局长面对面活动”,推动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快速解决。尤溪县充分发挥省人大常委会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作用,积极参与举办朱子文化宣传周等活动,促进侨胞台胞交流交往。大田县紧盯文江溪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部门履职情况,综合运用“联动+评估+审议+询问”多维监督模式,推动流域环境持续改善。

  各位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也是市政府、市政协、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全市县乡人大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地方性法规宣传有待加强,推动法规实施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监督闭环机制有待完善,监督实效还需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有待增强,主体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强化,工作效能还需进一步提升。我们将虚心听取人大代表和各方面建议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新一年的主要任务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有效行使人大职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着力推动我市“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在推进三明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中展现人大新担当新作为。

  一、突出政治引领,持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学铸魂、筑牢根基,深入抓好理论武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传承弘扬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持续落实好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严格对标对表,深化改革创新,不断推动我市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牢人大职能定位,找准人大使命任务和履职重点,主动将人大工作融入到全市大局之中去思考和谋划,努力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二、主动服务大局,持续增强依法履职实效。务实推进立法工作,坚持立法和改革有效衔接,推进“小切口”立法,突出急用先立,指导和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工作,广泛征集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项目建议,认真做好立法调研、起草、论证、审议等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根据立法计划,今年安排审议三明市防汛避险人员转移规定草案,将三明市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管理条例列为预备项目,安排停车管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领域立法调研。深化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强化衔接联动和协作配合,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整体质效。扎实开展监督工作,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和群众所思所盼开展监督,统筹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重点围绕推进经济平稳运行和产业转型发展,做好计划、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的报告,联动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林下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围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幸福河湖建设、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情况的报告,跟踪检查《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实施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职业教育发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城市更新工作、全市民族工作等情况。围绕推进法治三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持续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切实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健全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围绕民生实事项目等重要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严格落实选举任免各项程序,持续推进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按照要求组织做好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三、坚持人民至上,持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深化“两个联系”工作,进一步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建好用好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饮用水水源生态监督点、侨台民宗基层联系点,着力提升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服务水平,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细化代表履职服务,积极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有针对性地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座谈,充分发挥行业代表小组作用,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及时梳理交办本次大会代表建议,扎实开展常委会领导领衔重点督办、代表建议集中督办、办理情况“回头看”等工作,加强代表“不满意件”重新办理、督办工作,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着力推动代表建议落地见效。优化代表履职管理,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工作,持续开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评价工作,注重科学性、突出实效性,切实增强代表责任意识、履职意识。

  四、注重强基固本,持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强党建促提升,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标落实《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条例》等党规党纪,不断提高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水平,全力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抓整改补短板,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常委会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转作风提效能,大力弘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等优良作风,加大履职成果转化力度,深化精神文明、平安、效能等建设,提升人大工作研究和宣传质效,努力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重协同聚合力,自觉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深化与“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党委、政府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不断提升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新蓝图呼唤新担当,新作为成就新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恪尽职守、砥砺前行,奋发有为、实干争先,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实效,更好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三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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