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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印发了今年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据悉,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审议1项法规案,听取和审议21个“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4项法律法规执法检查、4项专题调研、1次专题询问、3次满意度测评。
立法工作方面,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意见征集及反馈、立法论证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做好《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报批和实施前准备工作,按计划开展防汛避险人员转移立法工作,督促市政府继续做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立法预备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停车管理、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等立法调研项目的调研工作。
监督工作方面,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认真开展计划、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审计情况监督,听取和审议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高质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情况的报告,联动执法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林下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监督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幸福河湖建设、2025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等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三明市三元区环城山体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围绕民生保障改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职业教育发展、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等情况的报告,专题调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城市更新工作、全市民族工作等情况。在市本级首次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票决工作,有序做好项目票决、项目监督、听取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等事项。围绕法治三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八五”普法决议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在我市贯彻实施;持续推进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代表工作方面,落细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各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的工作机制,坚持邀请基层省、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并座谈机制,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推动社会建设社区观察点、优化营商环境联系点、水源生态监督点等提质扩面,提升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室服务水平。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联系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参加相关活动。加强省、市代表参加人代会前的学习培训,谋划和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活动,着力提升代表撰写建议、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探索组建更加合理、更加专业化的行业代表小组,让专业代表解专业难题。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登记工作,持续开展、不断完善代表履职评价工作。建立代表议案建议会商机制,一体推进“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