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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兴忠,副主任王立文、张知通、廖丽青、周庆裕、王盛雄,秘书长苏迎平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钟科,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曦,市监委、市法院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杨兴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三明市防汛避险人员转移规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杨兴忠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上,杨兴忠就落实好近期的各项重点工作提出要求。
杨兴忠强调:要深学细悟市委全会精神,聚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各项工作,以高质量人大工作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要推动地方立法提质增效,系统总结本届立法工作经验,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民生关切,统筹谋划地方特色立法和新兴领域立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持续抓好审议事项督办,及时将审议意见送交市政府研究处理,推动履职成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