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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2026-09-21 08:52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数:{{ pvCount }} 次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立文带领执法检查组,采取重点检查、委托检查和市区两级联动相结合方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三明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赴三元区、永安市和尤溪县,实地察看了三明市数字城管信息处置中心、三元区新阳光宠物医院、永安市燕南街道太平社区、永安市燕东派出所、尤溪县西城物流园流浪犬收容点等场所,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建议。

  执法检查组要求,一要强宣传。用好线上平台,下沉一线阵地,把《条例》核心要求讲通俗、讲具体,避免“重形式、轻实效”,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懂得做。聚焦养犬日常行为开展常态化提醒,用好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强化警示,让文明养犬理念真正深入人心,促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共治共享。二要聚合力。切实转变观念,主动扛起责任,克服畏难情绪和推诿心态,从“被动管控”向“主动治理”转变。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对标对表《条例》工作职责,健全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强化执法联动,坚持教育劝导与依法查处相结合,常态化开展专项整治。激活基层治理末梢,发挥社区等前端探头作用,做好日常工作,推动管理重心下移。三要优服务。突出市场化导向,充分调动涉犬经营主体积极性,鼓励经营主体推出便民服务举措,用优质服务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养犬管理工作。拓展社会化参与,支持社会组织、爱心力量参与养犬管理工作。加快信息化建设,完善养犬管理信息系统,打通信息堵点,优化登记办证流程,主动靠前服务,让群众办事更便捷、养犬管理更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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