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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4期

2021-03-12 14:36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明开展革命老区发展情况调研

 

3911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一行来明开展革命老区发展情况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建地陪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宁化县安乐镇谢坊村现代特色农业项目、宁化一中连冈分校、福建长宁纺织有限公司、长征出发纪念馆、石壁客家祖地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明溪县胡坊镇红四军团部旧址、三明市海斯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小学、侨乡体育公园、中医院、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地,详细了解我市革命老区发展情况。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市革命老区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并对进一步促进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把握中央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要充分发挥革命老区红色资源优势,加大对红色资源的保护和红色文化的挖掘利用,把革命遗址保护好,把红色文化弘扬好;要补齐革命老区公共服务短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改善群众生活品质,增强革命老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市人大法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389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先后到建宁县、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走访看望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蔡金明参加调研。

詹积富指出,乡村振兴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要抓住关键环节,把握好脱贫工作“终点”与“起点”的转换,关注易返贫人员,持续发力,尽早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要补齐弱项短板,逐步完善乡村医疗、教育、养老等保障体系,让乡村能够培养人,也能留住人。要增强产业支撑,立足当地优势和特色,对接《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谋划一批产业项目,并发挥好农村合作社的作用,带动村民就业、带领村民致富,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市人大办)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明调研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多元化解纠纷工作

 

335日,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省人大监察司法委主任委员卢厚实率调研组一行到我市调研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陪同调研。

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大田县吴山镇“评理+调解”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站、县法院驻电力公司法官工作室、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永安市五洲凯旋门楼盘项目、福建和其昌竹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市发华机制炭厂、燕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派出所调解工作室等,详细了解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

调研组对我市在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多元化解纠纷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调研组建议,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提升司法服务,提高司法效率,加强司法保护,更好服务便利化、法治化、市场化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强化职责部门的协作配合,发挥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在诉源治理减量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市人大监察司法工委)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来明开展践行“四下基层”、治理重复信访调研

 

35,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二级巡视员、信访局副局长郭沁带领调研组到我市开展践行“四下基层”、治理重复信访调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陪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尤溪县城南开发区、尤溪县法院等,了解代表建议及信访问题落实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尤溪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汇报。

调研组对我市治理重复信访工作所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做好治理重复信访工作提出建议:要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人大信访工作“四下基层”,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要坚持一手抓信访事项解决,一手抓源头性、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信访工作专业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要进一步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督办工作,确保工作实效,同时总结好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全市重复信访问题有力化解。(市人大办)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

 

325日,市人大常委副主任张知通带领调研组,对《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保护河道水生态的决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察看了大田县广平镇海鑫矿业有限公司、奇韬镇奇韬龙床石灰厂及沿河废弃矿山,泰宁县上青乡崇际村河长制文化长廊、金溪流域河(湖)保护协同中心暨诉源治理实践基地等,并与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镇村河湖长进行座谈。调研组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决定》的宣传力度,推动全民齐抓共管;二要进一步落实各级河湖长、河道专管员职责;三要进一步总结提升一批符合我市河湖长制工作实际的好经验、好做法;四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部门联动,推动相关问题解决。(市人大农业农村工委)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调研

 

389日,建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城区污水管网、铙山纸业废水废气处理、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晶科硅业废气处理、黄坊和里心污水处理设施、东方石材三级站花岗岩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现场点,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对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建议: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引导作用,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二要落实环境监管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三要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在处理企业、项目点环保问题时要加强沟通协作,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建宁县人大办) 

 

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调研

 

39,宁化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调研。调研组先后到三明工贸学校、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等地调研,并在县检察院召开座谈会。调研组建议,一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要求,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和规律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二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不断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科学发展。三要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加大力度。(宁化县人大办)

 

简讯:

35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集中收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市人大研究室)

35日,在全国第43个植树节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40周年来临之际,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组织干部职工到梅列区陈大镇大源村参加植树活动。(市人大研究室)

39日,市人大机关妇委会与梅列区人大机关妇委会联合开展纪念“三八”妇女节活动,组织机关女同志前往梅列区小蕉村和砂蕉村参观、了解当地新农村建设成效。(市人大研究室)

310日,市委巡察三组巡察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工作动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从310日开始,市委巡察三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开展巡察,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市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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