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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9期

2021-05-14 10:01    来源:市人大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次

省人大常委会来明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

5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檀云坤率执法检查组到我市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吕国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立文参加有关检查活动。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沙县区、梅列区、三元区、尤溪县,实地察看福建有道贵金属材料公司固体废物处置情况,三元区左岸名都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情况,三明邮政分公司推进“绿色快递”工作情况,市第一医院三化分院医疗废物收集情况,尤溪县鑫辉公司废油回收情况,福建金东矿业公司尾矿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检查组对我市高度重视和认真贯彻执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检查组要求,三明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政治自觉,认真落实总书记来闽考察时提出“绿色是福建一张亮丽名片,要接续努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的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走深走实;要紧扣法律条款,推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法定职责落到实处,用法治力量助推福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市人大环城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

5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知通带领下,对我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尤溪县西城镇上源村金源林业合作社和梅仙镇经通村大山笋竹专业合作社,沙县区林改馆和富口镇沁园家庭林场等地开展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详细了解我市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调研组建议,一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创新。二要进一步分类推进。因地制宜发展家庭林场、林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经营效益。三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完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分配机制、政策支持机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升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四要进一步强化服务。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指导服务,共同推动新型林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市人大农业农村工委)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调研

57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万年带领下,对我市城市社区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一行深入梅列、三元、永安的部分社区,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了解社区组织和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社区运转及保障、老旧小区改造、物业服务管理等工作情况。调研组建议: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作为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要理顺工作关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优势,强化监管责任,健全部门协同运行机制,合力推进工作落实。三要厘清工作职责。完善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和权责清单,继续深化社区改革,促进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工作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四要强化队伍建设。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保障措施落实力度,为提升社区治理效能提供人才支撑。五要创新治理方式。着力构建社区治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推动社区治理精细化,有效解决社区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市人大社会委)

 

宁化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调研

426日,宁化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治平乡彭坊村、曹坊镇下曹村、石壁镇杨边村,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相关部门单位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调研组建议:一要提高保护意识,利用传播媒介大力宣传保护历史名村和传统村落的重要性;二要做好保护规划,妥善处理拆旧建新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工作的关系;三要建立协调机制,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统筹兼顾,发挥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四要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干部管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宁化县人大办)

泰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调研

428日,泰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县影视基地、影视招商培训中心、影视场景拍摄中心和影视配套服务中心,并详细听取了影视产业发展方面的汇报。调研组建议:一要注重特色培育。结合本地特色以及资源优势来挑选影视题材,拍摄出具有地方特色的影视作品。二要注重机制创新。落实好现有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助力影视企业发展壮大。三要注重产业融合。在重点项目尤其是文旅综合体项目规划前期,充分融入影视元素,引导建成能进行影视拍摄的户外场景。(泰宁县人大办)

 

建宁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法院诉讼服务工作

429日至30日,建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县人民法院院史室、精神文明建设展厅、诉讼服务中心、民事审判法庭,听取了诉讼服务工作情况汇报,并进行了座谈交流。调研组建议:一要坚持科学谋划,准确把握诉讼服务职能定位,不断延伸诉讼服务触角,形成“大辐射”工作格局。二要突出科技引领,努力提高诉讼服务信息化水平,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一体化、全方位、高效率的诉讼服务。三要聚焦矛盾化解,扎实推进诉讼服务提质增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四要做好宣传推动,统筹协调诉讼服务工作合力,实现司法资源与社会资源的交融共享、良性互动。 (建宁县人大办)

 

清流县人大常委会开展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调研

429日至58日,清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教育资源配置情况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清流一中、城关中学和长校、嵩口等乡镇学校,详细了解各校规划建设、办学规模、教育现状、教育资源配置及教育发展等方面情况。调研组建议:合理布局县域教育资源,科学编制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位不足和城区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等问题。要继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强教育资源供给,确保县域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要建立健全教师队伍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县域教师资源配置。(清流县人大办)

梅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调研

511日,梅列区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情况开展调研。调研组实地察看了梅列区沪明小学、梅列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三明市第八中学、梅列区第一实验学校、梅列区第二实验学校等,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区教育、人社、财政、关工委和辖区中小学、幼儿园等负责人有关情况汇报。调研组建议,一要充分发挥学校主体作用。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并加大专兼职心理教师培养力度,完善心理教师考核评价机制。二要坚持“服务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制度机制建设,强化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三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发挥好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梅列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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